“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浩渺 分享 时间: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推动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基本医疗服务覆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市区“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依据《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市“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现状

“十四五”期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推进健康行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一、医疗资源供给总量持续提升

截至2025年底,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46个,其中医院25个(综合医院5个、中医医院5个、妇幼保健院2个、专科医院1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4个(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中心(站)10个、村卫生室197个、门诊部、诊所或医务室等20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个。

二、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更加健全

2015年至2025年,每千人口(指常住人口,下同)床位从9.34张增长至13.9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从5.49人增长至6.6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从6.85人增长至7.4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从0.91人增长至1.54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从2.8人增长至4.1人。

三、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全面优化医疗服务供给,助力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新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3个(综合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持续改进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实现达标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达到基本标准2家、推荐标准1家,医疗分级管理进一步推进,区域内就诊率稳步提升。

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实现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全覆盖。以疾控机构等级创建为抓手,强化疾控体系建设,区疾控中心建成二级乙等疾控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队伍不断壮大,基本建成架构完整、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五、区域一体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背景下,主动加强毗邻地区联系,签署区域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围绕“4+4”合作框架模式,推进跨区域医疗体系建设,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智慧医疗和医教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六、中医药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区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十四五”期间,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全区中医医疗机构101家,其中中医医院6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中医民营医疗机构4家),中医诊所95家。全区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2770人,床位3510张,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2.87人。全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

七、卫生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

“十四五”以来,我区坚持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为主线,以加强区域、医院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以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的“一网、一云、一平台、多应用”智慧医疗框架体系建设,推进建成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卫生健康专网、卫生健康专属云、远程医疗平台、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平台等一系列区域性基础设施及服务在全区应用。医院信息化方面,大力开展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建成互联网医院1家、智慧医院一星医院2家。

八、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十四五”期间,健康建设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加速振兴发展,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升0.78岁,婴儿死亡率由2015年的4.01‰下降到2025年的0.8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5年的6.92%下降到2025年的2.13‰;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为0。

第二节问题和挑战

目前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新发传染病与传统传染病交织存在,艾滋病、登革热、手足口病等防控工作仍需强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患病率持续上升,精神卫生问题突出,在建强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防范能力的同时,更需注重疾病预防和健康综合管理,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健康需求持续提升,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政策优化调整,需加快补齐“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服务短板,康复护理需求出现增长,母婴服务、托育服务保障压力增大,多元化健康需求对卫生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医疗服务供给方面,卫生资源配置尚不均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服务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医疗卫生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有待健全;人才引进难和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依然存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扣市委市政府“一体两翼”和区委区政府“四化同步推进、全域城乡融合、

产城园港共兴”等重大决策战略部署,以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为契机,以全面推进健康建设为引领,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提升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注重统筹安全和发展,加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协调,坚持预防为主和医防融合,强化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健康构筑坚实健康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资源,优化配置。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整体规划。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均衡布局,根据人口分布、地理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制订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资源配置标准。

坚持关口前移,医防协同。强化预防为主,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建立医防协同机制,把重大疾病防控在早期阶段。以基层为重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密切上下联动,着力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坚持提质扩能,优质均衡。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重点人群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坚持区域协同,共建共享。以卫生健康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川渝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增强川渝医疗管理协同性、联动性,共同提升川渝医疗管理供给

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两地卫生健康领域深度合作和区域卫生一体化协同发展,担当新时期卫生使命,为川渝两地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支撑。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三联医改”和系统创新,推进区域专科联盟、医联体建设,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提升就诊满意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支付、人事薪酬等配套政策,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建设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牢牢把握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需求。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救治保障能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整体提升,进一步强化和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医教科研创新成果取得新突破,全民预防保健意识大幅提升,区域卫生一体化协作迈上新征程,全民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助力创建高水平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实现我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

区域卫生健康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表1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年

实际值

2030年

目标值

指标性质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0.098

≥0.077

预期性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全覆盖

预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约束性

4

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比例(%)

100

约束性

床位和人力配

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张)

13.9

≥8.5

预期性

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

1.9

2.8

预期性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

≥4.0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65

1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6.63

≥3.2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7.45

≥3.85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15

0.54

预期性

1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1.54

3.93

预期性

11

医护比

1:1.12

1:1.33

预期性

12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01

1:1.30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体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7

3

预期性

14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5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1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12

4.5

预期性

17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33.3

60

预期性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年

实际值

2030年

目标值

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

18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67

79.91

预期性

19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第三章整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优化布局

一、布局要求

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分区域统筹规划,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区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设置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镇(街道)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设置。

二、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构成,主要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老年医养结合、婴幼儿托育等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按照层级梯度配置,形成覆盖城乡、功能互补、协同有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物质基础和设

施保障。

(一)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包括市级、区级政府举办的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部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中心(站)、采供血、综合监督等机构,分市级、区级政府举办两类。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分为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

(四)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规范和发展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健康体检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机构。

第二节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合理适配床位增量。到2030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预期性指标8.5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6.8张左右,公立专科医院床位数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数的15%设置。按照实际需求,科学测算合理配置治疗性床位。同时优化床位结构,床位增量向传染病、重症、肿瘤、精神卫生、中医、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到2030年,全区每千人口康复床位数达到0.35张、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8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1.5张、

重症床位数达到0.1张。

二、人力资源

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快提高医生和护士配置水平,增加基层卫生和短缺人才供给。到203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其中中医类别1.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9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2人,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合理增加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30年,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28人,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

三、医疗技术

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和类别,分级分类配置医疗技术。加强区域医药健康中心、省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重点聚焦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妇产系统、口腔颌面系统、急危重症等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遴选一批卓越专科,争取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推动区级医院以严重危害区域内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重点聚焦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外科创伤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等,遴选一批精品专科,争取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推动区级医院,以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为

主线,注重基础专科能力建设,聚焦心脑血管科、内分泌科、呼吸科、妇产科、口腔、儿科、感染性疾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等,争取建成市、区级临床重点专科。鼓励医疗高质量发展,努力提高病例综合指数(CMI)、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创新发展中医药技术,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

四、设备资源

综合考虑我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定位,统筹规划全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布局,坚持分级适宜配置和资源共享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监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加强救护车、应急指挥车、专业救援车、队员运输车和卫星通讯等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配置。到2030年,每3万人口救护车数量达到1辆。

五、信息资源

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大力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使用。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推动医疗、公卫、健康体检、可穿戴设备等数据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到2030年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授权调阅,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第四章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建设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区疾控中心提质升级建设,支持区疾控中心创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6/万人的比例核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推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

明确职能职责。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线设计,构建“分层级、分区域”各有侧重、“区—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有序衔接的疾病防治控制体系。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提升防控能力。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疾控机构监测发现、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公共卫生人才培训。依托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

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节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加快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四化”建设为抓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哨点的卫生应急体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着力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推进智慧疾控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健全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互通互享。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完善监测、

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开展不同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演练,缩短从常态到应急处置的转换时间。建立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一、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全区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分级、分层、分流”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统筹规划布局,加强传染病医院、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大型公共建筑预设平疫结合改造接口。建立健全医疗物资保障体系。

新建、改扩建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实现传染病院区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独立的儿

童传染病病区。原则上,在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不低于50张。全面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

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根据人口规模,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鼓励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二、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推进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依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成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中毒等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提升卫生应急救治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打造可以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作战单元”。加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托区

级综合医院建立1支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背囊化快速反应分队),拥有依托救护车的中短途快速反应能力和不依赖机动车的短途突击能,拥有一定程度的独立野外自我保障能力,满足各类较大及以下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需求。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提升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开展“五进活动”覆盖率应达75%以上。充分利用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储备,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广泛动员和有效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

第四节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面加强中医药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调度机制和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全程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健全中西医结合救治和联合会诊制度。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科室和专家队伍,健全区中医医院及其他综合医院中药应急物资周转储备和核销机制。完善中西医救治同等救

助保障机制。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专栏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区疾控救治能力建设:疾控骨干人才培养(训);应急管理和专业人员培训。

2.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区疾控中心加强型生物安全防护二级(P2+)实验室建设。

3.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区疾控中心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创建。

4.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第五章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积极支持区人民医院建设全区域医疗中心,努力把区人民医院建设为全区人才、技术、模式输出平台;全力推进胡市中心卫生院和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区中医医院“西学中”培训基地及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统筹优化区域卫生资源布局,促进区属医疗机构错位协作发展,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辐射带动能力。

加强省、市、区三级专科能力建设,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区中医医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区人民医院2个、区中医医院2个)、区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胡市中心卫生院各1个)。完善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体系,开展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实施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区级医院等级。推动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到2030年,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推进区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

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实诊疗规范。

第二节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品质、规模、信誉、稀缺性等为特征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挥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和社会办医机构合作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办医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第三节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构建以区级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推动中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一、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动镇改街道所辖卫生院调整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3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二、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政府在每个镇办好1所达标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2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根据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达标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地区,可通过加强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

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外科服务能力,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常规手术。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建设10个左右基层临床特色科室。

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30年,服务人口较多、

规模较大的机构逐步达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及以上标准。

四、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

医联体建设是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由区级医院牵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成员,通过稳步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使基层群众就近即可获得高质量、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第四节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强化防治结合。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

为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坚持平急结合。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应急培训、演练、征用机制和医务人员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的“平急”转化能力。健全应急状态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机制,保证急危重症患者、定期治疗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深化分级诊疗。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畅通绿色转诊通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加强学科协作。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

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推进医联体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所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或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打造专科联盟。积极推动专科联盟建设,在本区域内或者跨区域,根据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1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牵头组建或加入多个专科联盟。

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有效沟通。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深化卫生健康一体化合作。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背景下,创新区域卫生健康发展合作新模式,充分利用地方倾斜优惠政策、资源优势、科学技术优势和人才聚集优势,以医疗卫生单位为主体,以项目为纽带,促进资本、资源、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在两地之间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开创区域合作新局面。

打造“就医体验感最佳医院”品牌。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利用“互联网+医疗”重塑医疗服务流程,让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路,创新“智慧医疗”服务新模式,推进便民利民医疗体系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

化医疗从业者服务意识,打造“有温度的医疗”,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开展医疗服务品牌建设。

专栏2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医学高峰建设项目: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区中医医院建设“西学中”培训基地及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创建省产前诊断中心分中心。

2.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卫生健康协同发展项目:围绕“4+4”合作框架模式,推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服务、智慧医疗、医教研四项协同建设。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胡市、特兴两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

15%达到推荐标准;30%的镇中心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医院。

第六章健全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构建以西南医科大附属中医医院高水平发展为引领,区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骨干,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服务和保障体系。规范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支持区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鼓励区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区域中医医联体,全面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打造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中医

“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协同发展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立符合中医药岗位特点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区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第二节强化基层中医药阵地建设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全覆盖,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15%以上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30年,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备案制中医诊所。

第三节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推广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实施名医堂工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阵地和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打造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推动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投入、价格和医保

支付政策,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中西医结合诊治能力。加强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医疗团队,支持综合医院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肿瘤、急诊、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允许中医类别医师在非中医临床科室按照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诊疗科目开展诊疗工作。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的中西医协作关系,鼓励中医类别医师加入多学科诊疗团队。针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共同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

完善中西医结合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激励考核机制,把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实践和效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绩效考核,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日常管理制度或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临床协作,联合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西医攻关,完善重大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中西医协同应急机制,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中西医结合质量管理,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专栏3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

区:开展区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区中医医院基本达到三级乙等水平。

镇(街道):补齐建制镇卫生院中医馆缺口,支持13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

村: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

建设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个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形成一批中医优势专科,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建设一批名医堂。

第七章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多形式普惠托育服务,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减免租金、专项用地保障、税收优惠等举措,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措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现有设施、空置场地等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以大众性、普惠性为重点,加强项目储备,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加强区级资金保证,办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到2030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稳步提升。

二、发展多形式普惠托育服务

依托社区、园区、幼儿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大力发展社区托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支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园区提供托育服务,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不断深化拓展“1573”普惠托育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区妇幼保健托育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带动辖区托育机构健康发展。建立1个以上具有示范和指导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等智慧托育新模式新业态。

三、推进普惠托育健康发展

健全完善支持普惠托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政、医。企、校”四方联动的人才支撑模式,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指导评价等制度,切实提升备案率。落实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加强托育机构综合监管,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卫生自查,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到2030年,创建成“全省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区”。

第二节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和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民营妇幼健康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两纲”,确保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大力发展妇幼中医药服务,积极创建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支持市妇幼保健院不断发挥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龙头优势,引领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创等达标,完

成区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复评。支持实施“区域一体化”改革,组建区域妇幼专科联盟。

二、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依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多学科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为0、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

三、持续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妇幼疾病检测项目,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创建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全区至少设置1个产前诊断机构、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1个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具备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的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

四、持续健全“两癌”防治服务网络

深化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扩面试点。落实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职能职责,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两癌”初筛机构、诊治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宫颈癌疫苗供给体系,逐步健全“两癌”救助体系,促进“两癌”早诊早治。

五、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各级各类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2030年每千名儿

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0.87名、床位增至2.5张。夯实儿童保健服务,到2030年开展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创建,至少建成1家市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创建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逐步建成以省、市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区级医疗机构为核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第三节夯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一、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

引导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或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30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区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老年医疗床位。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30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深化医养服务

建立以老年医院、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支撑,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为网底的医养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

构建设分区合规、流程合理、院感可控的医养服务中心。推进建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治疗住院、康复护理、稳定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服务模式。完善医养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完善医养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护理院、床位富余的医疗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每年按省市下达任务数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免费健康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

第四节完善职业健康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救治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区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提升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能力。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鼓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能力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构建区级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网络。在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依托现有机构和资源,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及相关装备的应用和推广。

三、提高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作用,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职业病预防、救治技术支撑网络。推动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职业病康复治疗网络,完善职业病救治保障,加强临床治疗康复技术。

第五节强化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以区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综合性医院精神科设置,鼓励“三甲”医院开设精神心理专科,引导各级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就医。支持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逐步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到2030年,全区至少有1个精神病专科医院。

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在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逐步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心理咨询

室),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建立全面心理健康筛查监测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全民预防保健和日常体检项目,完善城乡居民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开通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充分发挥区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作用,开展心理咨询、治疗、危机干预和援助服务。建立转介服务机制,对筛查出的心理问题人员进行评估疏导、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治疗。

第六节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科学统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合理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及其床位供给。引导辖区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100张床位以上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康复中心。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区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100%设置康复医学科,并按医院床位总数2-5%的比例设置康复床位。建立康复治疗师岗位培训制度,

对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规范培训,探索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全科医学科、骨科、神经内科等专业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增加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医师、治疗师、护士供给,到2030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依托重点医院、康养基地,融合中医药特色,开展运动康复治疗、运动健身指导、运动损伤防治、健康测定与评估、运动保健与营养指导等服务。完善中医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广中医优势病种康复方案和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鼓励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建立中医医院、社区康复机构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

三、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康复医疗能力建设。提升区级医院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依托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工作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专科或康复门诊建设,按照社区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推广适宜康复医疗技术,规范家庭医生康复医疗服务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开设康复专科门诊或诊所,开展日间康复,鼓励康复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

(二)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强化康复医疗与临床学科协同发展,探索建立康复与临床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人群的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和康复随访等服务。以患者为中心,强化康复早期介入,将

康复理念与技术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提高医疗效果,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

第七节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机构建设

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健康教育机构和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争取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险行为干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等相关监测及干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措施。

第八节构建优质采供血服务体系

配合市中心血站血库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在主城区、各镇(街道)至少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构建半小时献血圈。对流动采血车、送血车出行和停放提供支持,配合改造区献血屋。

专栏4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程建设

1.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力争创建1个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

2.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兴办托育服务机构,至少建有一个具有示范和指导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3.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区10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科,100%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科和治未病科;护理型床位占全区养老床位数40%;培育3个安宁疗护

团队,建成3个安宁疗护示范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安宁疗护试点单位按2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补助。

4.职业健康防治体系建设:依托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区疾控中心、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区职业健康培训机构等单位构建职业病防治网。

5.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

6.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在主城区、各镇(街道)至少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配合改造区献血屋。

第八章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到2030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不少于1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健全“首席监督员”制度。支持卫生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开展卫生监督人员3年轮训计划。强化妇幼保健人员、产科、助产士、儿科医师等人员培训。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毕业后教育培养体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能力建设,严格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强化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增加住院医师获得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

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加强医疗卫生管理、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发展和壮大护士和药师队伍。结合服务人口变化情况,在总量内结合实际定期动态调整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用好用活编制资源。

第二节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推动科卫协同、区域协同、军民融合机制,积极融入全省医学研究科研基地布局,积极配合把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等大型公立医院建设成为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基地。推进西南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融入区域地方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依托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平台为地方临床研究、医学科技创新服务;依托西南医科大学成果转化基地,带动地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医学科研协同发展;依托西南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成果评估、成果转化平台等,争创省级创新平台,力争搭建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医学科技创新基地。

第三节推动数字卫生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切实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水平,区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4级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施市远程医疗平台与省“5G+”程应用体系对接工程,实现跨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协同。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拓展医疗服务空间,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心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诊等服务。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推进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

第四节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医疗卫生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公共卫生、医疗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等重点领域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配套制修订,努力构建完备的卫生健康地方制度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协助推进医疗卫生技术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卫生监督执法车按监督执法人员每4-8人配备1辆的标准进行配置,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省级信息化平台,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卫生监督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镇(街道)100%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第五节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制

持续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和省际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序做好到期批次集采药品耗材接续工作。推广运用贷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药械招采平台,推动全区医药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结核病、丙肝等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监测使用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落实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支持医疗机构新增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对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并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按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原则,推行按疗效价值付费,纳入DIP支付。

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完善和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制度。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门诊共济保障,按规定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继续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紧密衔接的具有普惠性、互补性、保障性、可持续性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医联体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六、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分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优化临床评价指标。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大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优化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卫生防疫津贴、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鼓励医务人员在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专栏5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1.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医学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加强以儿科、精神科、产科、病理、麻醉、康复、老年医学、急救等为重点的各类急需紧缺专业骨干医师培训;继续实施全科(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2.科技创新支撑:推进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医学科技专利成果不低于1项。

3.卫生健康数字化建设:探索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应用创新。推进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使用,完善智慧托育、妇幼信息等信息系统,推动医院电子病历、互联互通成熟度、智慧医院建设。

4.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第九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目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区级有关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内容作为健康行动具体任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改、财政、规划自然资源、机构编制、医保、教育、科技、大数据发展等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编制安排、用地保障、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节强化部门协同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动员发改、规划自然资源、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保、医保、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协同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资源配置、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推动规划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标。

第三节完善投入保障

完善职责明晰、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职责,落实好各项投入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

强资金保障。支持社会办医,动员社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形成多元化筹资机制和举办卫生健康机构的格局。

第四节动员社会参与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培训和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科学权威的健康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健康的良好氛围,培育全社会的健康文化,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事业、医务工作者的理解与尊重。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灵活参与机制,广泛开展,促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筑牢开展健康行动的根基,形成一套高效的、覆盖全生命健康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五节开展监测评估

在市卫生健康委统一规划的框架下,建立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和效果评价。组织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论证。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监测,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实施规划年

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价和期末总结评估,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规划执行的问题。

“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宏观调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依据《省“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2030”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结合区实际,制定《市区“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现状

“十四五”期间,区全力推进健康建设,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趋势向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有效处置重大传染病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一、医疗资源供给总量持续增加

截至2025年底,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65个,其中省级医疗机构2家(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市属医疗机构5家(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机构1家、疾

控机构1家,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62家,民营医院及诊所377家。

二、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不断优化

2015年至2025年,每千人口(指常住人口,下同)床位从12.74张增长至15.52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从5.37人增长至5.8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从6.25人增长至8.02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从1.2人增长至3.34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从2.9人增长至4.7人。

三、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全面优化医疗服务供给,积极推进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新建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滩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分水岭镇卫生院、丹林镇卫生院业务大楼,持续改进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实现达标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覆盖,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达到基本标准。

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抢抓国家强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机遇,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街镇、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同时积极推进疾控等级建设,已完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队伍不断壮大,基本建成架构完整、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五、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

全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截至2025年,覆盖全区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全区执业(助理)医师5558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077人,占比达19.38%,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1.58人。黄般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中医医院)通过二级乙等医院评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实现中医馆全覆盖,均能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行政村卫生室均能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维持在35%以上。通滩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

六、卫生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

坚持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为主线,以加强区域、医院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区域信息化方面基本形成以依托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的“一网、一云、一平台、多应用”的智慧医疗框架体系,建成了卫生健康专网、卫生健康专属云、远程医疗平台、医疗“三监管”平台等一系列区域性基础设施及应用。

七、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健康建设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加速振兴发展,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提升1.91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5年的4.65‰下降到2025

年的4.08‰,孕产妇死亡率由2015年的20.23/10万下降到2025年的0/10万,主要健康指标均在目标任务控制范围内。

第二节问题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快、群众受益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卫生健康投入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随着城市规划发展,万象汇和城西新建片区人口集聚效应凸显,华阳、况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地理位置限制,出现服务空白地带。

二是医疗卫生体系不够健全。因历史原因,区无区级综合医院,导致医疗人才招引晋升难、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突能力弱,基层卫生机构在专科建设、医护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控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提升,医院高质量发展难。

三是医疗卫生人才总体配备不足。编制资源用好用活不够,受招考条件偏高、医疗阵地小旧、工资收入偏低等因素影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招引困难,空编多,而正快速发展的卫生院又存在编制不足的情况。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困难,行业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稀缺,严重制约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争创等级和特色专科创建。

四是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升级。卫生信息化建设尚缺乏统一规划和设计,信息技术标准与规范应用滞后,导致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与上级医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不足,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建设

有待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信息的安全体系建设仍显薄弱。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区委“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全国百强、幸福”发展战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主题,以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健康建设,加快实施健康行动,创新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显著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牢牢把握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需求。

坚持统筹资源,优化配置。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整体规划。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均衡布局,根据人口分布、地

理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制订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资源配置标准。

坚持关口前移,医防协同。强化预防为主,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建立医防协同机制,把重大疾病防控在早期阶段。以基层为重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密切上下联动,着力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坚持提质扩能,优质均衡。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重点人群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坚持区域协同,共建共享。以卫生健康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川渝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增强川渝医疗管理协同性、联动性,共同提升川渝医疗管理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两地卫生健康领域深度合作和区域卫生一体化协同发展,担当新时期卫生使命,为川渝两地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支撑。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三医联动”和系统创新,推进区域专科联盟、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提升就诊满意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支付、人事薪酬等配套政策,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建设高效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惠及全体居民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构建“1+2+N”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龙头,通滩、黄般两大片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作为补充支撑,其余街镇点位齐全、功能完备的1+2+N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妇幼保健院以“打造川南一流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目标,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接洽合作模式,做大儿科、做细妇科、做强产科、做精儿童保健科。

表1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主要指标

20

25年

际值

2030年

标值

指标性质

疾病预

控制体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0.

21

0.2

8

预期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覆盖

预期

应急医

救治体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约束

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比例(%)

100

约束

床位和人力

配置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张)

15

.52

17.

7

预期

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

9.

6

10.

8

预期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

39

1.5

预期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1.

27

1.5

预期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5.

6.3

预期

类别

主要指标

20

25年

际值

2030年

标值

指标性质

8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8.

02

9.0

5

预期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

61

0.6

5

预期

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

34

4.0

预期

1

医护比

1:

1.31

1:1.33

预期

2

床人(卫生人员)比

1:

1.22

1:1.30

预期

中医药服务

体系

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

58

1.2

预期

4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10

0

100

约束

5

设置中医馆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比例(%)

10

0

100

约束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

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

12

4.5

预期

7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10

0

100

预期

健康水

8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

.67

81

预期

9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比例提

预期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第三章整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优化布局

一、布局要求

全面统筹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设置。

二、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五大体系构成,主要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老年医养结合、婴幼儿托育等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形成覆盖城乡、功能互补、协同有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体系机构主要包括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

(一)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性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区级政府举办的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部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综合监督等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分为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

(四)其他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规范和发展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健康体检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机构。

第二节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合理适配床位增量。到2030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17.7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11.7张左右,公立专科医院床位数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数的15%设置。优化床位结构,床位增量向传染病、重症、肿瘤、精神卫生、中医、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到2030年,每千人口康复床位数达到0.35张、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8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1.5张、重症床位数达到0.1张。

二、人力资源

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快提高医生和护士配置水平,增加基层卫生和短缺人才供给。到203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3人(其中中医类别1.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9.05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6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0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2人,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合理增加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30年,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28人,镇卫生院

至少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加强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

三、医疗技术

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和类别,分级分类配置医疗技术。推动区级医院以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为主线,注重基础专科能力建设,聚焦心脑血管科、内分泌科、呼吸科、妇产科、口腔、儿科、感染性疾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等,争取建设成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鼓励医疗高质量发展,努力提高病例综合指数(CMI)、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创新发展中医药技术,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

四、设备资源

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定位,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分类配置和布局,坚持分级适宜配置和资源共享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监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进一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救护车、应急指挥车、专业救援车、队员运输车和卫星通讯等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配置,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到2030年,每3万人口救护车数量达到1辆,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配置数量。

五、信息资源

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大力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应用的基础建设。建立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推动医疗、公共卫生、健康体检、可穿戴设备等数据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授权调阅及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第四章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优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设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整体搬迁,启动三级乙等疾控机构创建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疾控机构长期人才引进机制,增加专业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

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

预防控制职责,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持续提升防控能力。强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标准化P2负压实验室6个,其中P2+实验室2个,仪器设备自动化水平达到80%以上,在病毒核酸检测、细菌鉴定、理化检验等领域检测项目参数达到300个。充分发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全民预防保健工作指导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监督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疫苗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动医防融合发展。持续做好防治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不断夯实疾病预防控制专业力量。

第二节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加快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着力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以及强化两个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推进智慧疾控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建设专业化、多场景的医疗卫生演训基地。开展不同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演练,缩短从常态到应急处置的转换时间。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

一、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发热哨点诊室,鼓励中心卫生院和有条件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二、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中毒等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提升卫生应急救治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打造可以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作战单元”。加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装备、科学化培训、场景化演练,确保队伍可持续发展,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综合医院建立1支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背囊化快速反应分队),拥有依托救护车的中短途快速反应能力和不依赖机动车的短途突击能力,拥有一定程度的独立野外自我保障能力,满足各

类较大及以下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需求。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提升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覆盖率应达75%以上。充分利用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储备,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广泛动员和有效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

第四节探索构建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完善中医药应急指挥机制。全面加强中医药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调度机制和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全程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治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发挥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应对重大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作用。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抓好重大传染病中医诊疗方案、技术指南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推广中医药群体防治方案和防治技术,健全中西医结合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科室和专家队伍。黄般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中医医院)设置传染病科,开展重点传染病中医药证候学信息监测,丰富重大传染性疾病预警途径。完善中医药应急保障机制和中西医救治同等救助保障机制。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专栏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区疾控救治能力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型生物安全防护二级(P2+)实验室建设。

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乙等疾控机构创建。

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第五章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实施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协作提升区级医院等级。黄般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中医医院)争创二级甲等医院。推进区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实诊疗规范。加快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在区级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

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行动,依托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思路,加快推进通滩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人民医院)、黄般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中医医院)等医院学科建设,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优势临床专科,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稳定发展,到2030年,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区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

第二节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街镇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品质、规模、信誉、稀缺性等为特征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挥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和社会办医机构合作积极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办医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第三节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构建以区域医院为核心,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补充,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一、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2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二、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政府在每个镇办好1所达标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2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根据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达标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地区,可

通过加强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外科服务能力,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常规手术。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等布局和建设7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30年,100%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35%达到推荐标准,20%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第四节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强化防治结合。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坚持平急结合。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应急培训、演练、征用机制和医务人员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的“平急”转化能力。健全应急状态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机制,保证急危重症患者、定期治疗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深化分级诊疗。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畅通绿色转诊通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加强学科协作。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推进医联体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支持区属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由省、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共同

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建立专科联盟。根据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1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

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有效沟通。

深化卫生健康一体化合作。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背景下,创新区域卫生健康发展合作新模式,充分利用地方倾斜优惠政策、资源优势、科学技术优势和人才聚集优势,以医疗卫生单位为主体,以项目为纽带,促进资本、资源、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在两地之间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开创区域合作新局面。

打造“就医体验感最佳医院”品牌。大力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利用“互联网+医疗”重塑医疗服务流程,让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路,创新“智慧医疗”服务新模式,推进便民利民医疗体系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从业者服务意识,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打造“有温度的医疗”,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开展医疗服务品牌建设。

专栏2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继续巩固江北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成果,以黄般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中医医院)为支点建设江南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100%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35%达到推荐标准,20%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第六章建设特色优质中医服务体系

第一节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打造区级高水平龙头中医医院。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做优做强优势专科,补齐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短板,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办优做强黄般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中医医院),到2030年,医院等级达二级甲等水平,医院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第二节夯实基层中医服务阵地

打造高水平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五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完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加强中医馆标准化和服务内涵建设,建成5家示范中医馆和1个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重点加强中医诊疗环境改善、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基本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主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辅助的10分钟中医药服务可及圈。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

药服务,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示范中医角(中医阁)”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到2030年,示范中医馆和示范中医角(中医阁)比例分别达15%、1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稳定在50%以上。

全面扩充中医药服务机构。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提升社会办中医质量,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广泛使用传统诊疗技术,提供融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全面推进中医类诊所备案制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加入现有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三节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完善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加强通滩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国家标准。到2030年,通滩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设置标准化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床位数达5%以上。

提升中西医结合诊治能力。加强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医疗团队,支持通滩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人民医院)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允许中医类别医师在非中医临床科室按照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诊疗科目开展诊疗工作。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建立科室间、院间和

医联体内部的中西医协作关系,鼓励中医类别医师加入多学科诊疗团队。针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共同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

建立中西医结合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激励考核机制,把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实践和效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绩效考核,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日常管理制度或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联合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西医攻关,完善重大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中西医协同应急机制,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中西医结合质量管理,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专栏3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

区县:黄般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中医医院)规范设置相关科室,

做优做强优势专科,补齐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短板,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街镇:完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加强中医馆标准化和服务内涵建设,建成5个示范中医馆和1个县域中医

医疗次中心。

社区(村):推进“示范中医角(中医阁)”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第七章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以普惠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多形式普惠托育服务,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减免租金、专项用地保障、税收优惠等举措,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措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现有设施、空置场地等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以普惠性为重点,加强项目储备,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加强区级资金保证,办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到2030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稳步提升。

二、发展多形式普惠托育服务

依托社区、园区、幼儿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大力发展社区托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支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园区提供托育服务,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不断深化拓展“1573”普惠托育服务模式。加快区级优生优育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指导带动辖区托育机构健康发展。

三、推进普惠托育健康发展

健全完善支持普惠托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政、医、企、校”四方联动的人才支撑模式,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指导评价等制度,切实提升备案率。加强托育机构综合监管,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卫生自查,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

第二节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技术支撑、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建设现代化区级妇幼保健院。以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契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医院转型升级,建设成为全市一流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增加产科、儿科优质资源供给,推动公共卫生和临床业务深度融合,筑牢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底。建成区域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全力打造区妇幼健康区域检验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

二、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多学科救治、会诊、转诊网络,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

动实现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设置1个标准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三、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妇幼疾病检测项目,至少设置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具备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的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

四、持续健全“两癌”防治服务网络

深化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扩面试点。设置1个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两癌”初筛机构、诊治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宫颈癌疫苗供给体系,逐步健全“两癌”救助体系,促进“两癌”早诊早治。

五、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儿童保健服务,到2030年至少建成1家市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和1家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逐步建成以省、市级医疗机构为核心,区级医疗机构为支撑,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第三节夯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一、优化老年人看病就医

加快推进老年康复医院建设,引导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或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老年医疗床位。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为100%。

二、深化医养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分区合规、流程合理、院感可控的医养服务中心。推进建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治疗住院、康复护理、稳定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服务模式。进一步深化医养融合,传帮带教、优势互通,推进区域医养结合网格化、友好型发展。完善医养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机制,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试点机构。

三、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每年按规定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免费健康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医养结合质控中心和安宁疗护质控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框架,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管等措施,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四节完善职业健康支撑体系

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能力、职业健康检查保护水平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能力

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测设备配置,配备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建立职业健康质控小组,开展辖区内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落实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分级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能力。

二、提高职业健康保护水平

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管理,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及职业健康检查,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第五节强化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以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健全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到2030年,建成区精神卫生中心,推动区

属二级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卫生门诊,指导街镇、社区(村)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社区康复等工作。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逐步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区域社会治理体系,作为平安、健康建设重要内容,在街镇、社区(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逐步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健全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建立全面心理健康筛查监测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全民预防保健和日常体检项目,完善城乡居民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充分发挥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作用,开展心理咨询、治疗、危机干预和援助服务。建立转介服务机制,对筛查出的心理问题人员进行评估疏导、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治疗。

第六节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科学统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合理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及其床位供给。引导辖区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区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0%设置康复医学科,并按医院床位总数2%—5%的比例设置康复床位。建立康复治疗

师岗位培训制度,对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规范培训,探索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全科医学科、骨科、神经内科等专业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增加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医师、治疗师、护士供给,到2030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依托重点医院、康养基地,融合中医药特色,开展运动康复治疗、运动健身指导、运动损伤防治、健康测定与评估、运动保健与营养指导等服务。配合完善中医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支持推广中医优势病种康复方案和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鼓励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建立中医医院、社区康复机构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

三、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康复医疗能力建设。提升区级医院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依托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工作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专科或康复门诊建设,制订社区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推广适宜康复医疗技术,规范家庭医生康复医疗服务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开设康复专科门诊或诊所,开展日间康复,鼓励康复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

(二)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强化康复医疗与临床学科协同发展,探索建立康复与临床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人群的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积极推动骨科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以患者为中心,强化康复早期介入,将康复理念与技术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提高医疗效果,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

第七节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加强区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设置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的机构1个。强化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齐人员队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接受区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单位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险行为干预。区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等相关监测及干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措施。

第八节构建优质采供血服务体系

在主城区、各街镇至少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构建半小时献血圈。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对流动采血车、送血车出行和停放提供支持,改造献血屋。继续推进血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血液管理从“血管到血管”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融入国家、省、血站、医疗机构四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推进血站与临床用血医院血液联网管理,实现采供血与临床用血互联互通。

专栏4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程建设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力争创建1家市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和1家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兴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至少建一个具有示范和指导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到2030年建成3个安宁疗护试点示范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争创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单位。

职业健康防治体系建设:依托西南医科大公共卫生学院、市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泸职业健康培训机构、诊断鉴定机构等单位,构建职业病防治网。

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区精神卫生中心,推动区属二级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卫生门诊。

优质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改造献血屋,在主城区、各街镇至少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

第八章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到2030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2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健全“首席监督员”制度。支持卫生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卫生监督人员3年轮训计划。强化妇科、产科、助产士、儿科医师等人员培训。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上挂轮训”“下沉蹲点”机制,通过选拔技术骨干分批次到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基本公共卫生专业指导机构进行轮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专业相关技术骨干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蹲点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公共卫生业务能力。加快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后备人才库,培养和造就一批年富力强、专业技术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同时,积极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培训学习,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用好用活现有人才。

三、加强医疗卫生人才招引培养

优化基层人才引进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机构编制进行调整。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原则,建立“编制池”,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引难的压力。积极推进“区招镇用”“镇聘村用”等试点,通过公招、考核招聘、选调、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齐医疗卫生系统人才不足的短板。通滩中心卫生院(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二中医医院(黄般中心卫生院)作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根据整体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统筹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倾斜。加强以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病理、麻醉、康复、老年医学、急救等为重点的各类急需紧缺专业骨干培训,遴选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中、高级专业技术骨干。依托省、市医学教育、研究、培训平台,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方式,推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各类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技人员业务能力。

第二节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深化科卫协同、区域协同、军民融合机制,积极融入全市医学研究科研布局,依托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平台为地方临床研究、医学科技创新服务;依托西南医科大学成果转化基地,带动地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医学科研协同发展。聚焦医学前沿技术、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省“十五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

础研究、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增育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第三节推动数字卫生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属医疗机构建设智慧医院,切实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业务协同。支持引导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创新应用。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拓展医疗服务空间,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心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诊等服务。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推进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

第四节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医疗卫生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公共卫生、医疗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等重点领域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配套制修订,努力构建完备的卫生健康地方制度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标准宣传贯彻。持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

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进医院。

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卫生监督执法车按监督执法人员每4-8人配备1辆的标准进行配置,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到2030年,依托省级信息化平台,卫生健康领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按要求全面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街镇100%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第五节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制

持续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和省际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序做好到期

批次集采药品耗材接续工作。推广运用贷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药械招采平台,推动医药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结核病、丙肝等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监测使用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落实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支持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对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并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

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优化家庭医生医保签约基本服务包内容,实行按人头付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按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原则,推行按疗效价值付费,纳入DIP支付。

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完善和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制度。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门诊共济保障,按规定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继续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健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全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医药购销等制度,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

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在充分考虑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发展水平、区域差别等有关要素的基础上,从组织领导、政策实施、工作进度、完成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有效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改进服务质量,努力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服务。

六、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不突破现有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落实公立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自主权。

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分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优化临床评价指标。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大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优化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卫生防疫津贴、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专栏5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医学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加强以儿科、精神科、产科、病理、麻醉、康复、老年医学、急救等为重点的各类急需紧缺专业骨干医师培训;继续实施全科(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第九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卫生健康局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目标列入工作目标,区级有关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内容作为健康行动具体任务。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委编办、区医保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编制安排、用地保障、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节明晰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区卫生健康局要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区委编办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区发展改革局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区财政局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

政策积极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快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依法批准国土空间规划并预留建设用地;区医保局要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动员社会参与

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培训和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科学权威的健康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健康的良好氛围,培育全社会的健康文化,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事业、医务工作者的理解与尊重。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灵活参与机制,广泛开展,促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筑牢开展健康行动的根基,形成一套高效的、覆盖全生命健康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四节开展监测评估

在省、市卫生健康委统一规划的框架下,建立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和效果评价。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论证。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监测,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实施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价和期末总结评估,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规划执行的问题。

90

48 5092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