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破解县级财政运行困境的对策建议
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加强财政管理、推动产业发展和完善转移支付机制,提升县级财政运行效率,缓解财政困境。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调研报告——破解县级财政运行困境的对策建议”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调研报告--破解县级财政运行困境的对策建议
针对县级财政运行面临的困境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应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我省县级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一)抓住政策窗口期,培育壮大县域经济
1.抓住政策机遇,谋划项目落实。壮大县域经济需把握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机遇,积极落实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行动方案》,策划实施重大项目,省级新兴产业,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县域要有效整合预算、债券、社会资本及金融资本,提高专项债比例,解决建设融资难题。同时,县域需强化招商引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实现县域企业在规模数量和运营收入的扩增,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
2.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坚持远近结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联动,建立财政部门、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聚焦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方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以精准施策助力实体经济的稳健发展。
3.培育壮大县域财源。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市场保供稳价等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培育县域市场主体、扩大税基、壮大财源。要坚持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把产业结构优化的着力点真正放在加速工业化进程上,促进县域工业快速增长。做好留抵退税政策持续跟踪评估工作,分行业、分类型精准分析政策在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稳固税源以及促进收入增长方面的实际成效,以政策的精准施策助力县域经济的稳健发展。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构建精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深度定制指标,确保公共价值与经济效益并重,为各预算单位量身打造绩效指标,不仅仅考量经济效益,更强调服务质量和公共福祉,确保指标体系的全面性与适用性。建立标准化评价体系,提升评价的客观性与可靠性。发展多维度、量化的评价工具,涵盖成本效益、产出效果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采用国际通行标准与本地特色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二是注重运行监控与成果运用。全程跟踪评估,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实施周期内的绩效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偏差,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达成。建立成果导向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优秀项目优先保障,低效项目则适时调整甚至退出,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约束体系。
2.强化预算支出的执行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事前预算审查。各县(市、区)要把紧预算编制"源头关口",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对照"三保"范围,完整、准确、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精简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确保有限的财政资源集中投向最迫切的需求领域。二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要求部门和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必须按照进度完成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三保"资金用于偿债和其他支出。
3.加速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与信息化建设。一是优化系统架构,不断迭代预算管理一体化软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计等环节的无缝链接,提升管理效率。二是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形成高效的决策支持网络,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构建县级财政稳健发展新生态
1.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构建省市县级均衡分担机制。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收支变化,定期开展评估,适时调整财政事权划分与分担比例,确保财政体制能够灵活应对新挑战,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二是适当减少县级政府的部分财政事权。三是在共同财政事权领域,综合考虑公共服务收益范围及不同事权性质,进一步细化并实施分区域、分档的分担比例。
2.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健全财力下沉与县级激励机制。一是深化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财力尽量下沉县级。二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均衡区域间财力配置,强化正向激励导向,调动县级政府积极性。三是有序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加大上级转移支付直接测算到县、国库资金直接调度到县、项目申报直接布置到县的实施力度,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占比,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增加中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规模,增加地方可统筹财力。
(四)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1.全力防范债务风险。做好隐性债务化存控增。
2.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原则,强化金融监管,充分利用监察部门和银行大数据信息,依法继续动态高风险排查与监控。
3.推进投融资平台改革。加快县域投融资平台实体化运作,继续引进金融机构,出台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考核办法,加大政银企对接合作力度,同时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撬动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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