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通过规范流程、标准化操作和持续改进,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第一章质量、环境检查制度
为了高效、优质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根据项目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质量、环境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工作原
1、项目部质量、环境职能科室必须按照职责要求,在所范围内开展日常、不定期或专业的质量、环境检查。
2、定期检查都必须组成由项目总工负责,有关科室参加的检查组。
3、检查工作必须有计划,明确检查的要求和目的,按照公司管理体系和本项目质量环境管理规定进行。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定出纠正或防止整改措施、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和验证闭合。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1、日常检查:
1)质量方面:进场材料是否合格、配合比是否准确、地基应力是否满足要求、锚杆锚索拉拔、T梁张拉及灌浆、砂浆、砼试块强度等由试验室检查;施工工序,施工流程是否规范,文明施工情况,质量事故、质量隐患排查,质量保证的资料收集整理等由质检科现场质检员与现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查落实;检查时间根据工程发生情况随时检查。
2)环保方面:以项目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环境管理方案》为主,由项目部环境管理员每月月底检查落实。
2、专项检查:
以项目部《重要质量控制点》《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为主,由质检
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检查,每月月底检查落实。
3、综合检查:
由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合同管理科、质检科、试验室、技安科、机料科等根据现场施工生产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每季度检查落实,检查分为外业检查与内业检查;
4、重要工序、关键控制点施工、隐蔽工程检查
凡要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施工、隐蔽工程,质检科应先行自检合格后并填写有关资料,送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签认,否则不得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三、检查参加人员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2、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由质检科长组织,质检员、试验员参加;
3、工区的日常检查由工区长组织,技术员参加
四、质量检查记录及报告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部质量小组成员记录,质检科收集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由质检员、试验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质检科长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发布;
3、工区的质量检查:由技术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工区长批准后发布,并报一份交质检科备案。
五、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
1、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由检查部门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并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劳务队)定人、定
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检查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正。
2、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检查部门有权勒令违规施工工程立即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依据《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第一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奖、惩规定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项目部
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据《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资料档案是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技术方案、合同文本(含工程总包及工程分包合同)、深化设计方案、工程会议记要、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竣工资料等。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网络管理体系,由项目工程行政人员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工程行政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所有工程合同及档案。
3、分别建立建全档案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体系。
三、合同文档的移交
1、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合同管理组及财务部存档。
2、工程项目应由项目经理将全套合同资料档案向合同管理组移交。
3、合同项目终止后各项目部须将该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汇总成册,经公司领导审阅后,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向合同管理人员移交。
4、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合同管理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项目部和个人可在档案管理人员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资料管理员处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资料档案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资料分类及编目管理
1)、资料及文件主要分主分为管理体系文件和工程质检、试验等资料
a)、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i、管理手册(包括形成文件的管理方针、管理目标);
ii、程序文件;
iii、为确保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操作性作业文件,可分为:
(1)、管理类文件: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行政性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有关体系运行、过程控制中的管理规定,如施工组
织设计/质量计划、应急计划或预案、培训计划等;
(2)、技术类文件:技术标准、检验规范、验收准则、施工工艺性文件(技术方案、工法)、作业指导书等;
(3)、外来文件:与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服务、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公文、顾客及监理或相关方提供的图纸、通知函件、工程联系单等有关文件;
(4)、标准和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要求所产生的记录、表格等。
b、工程质检、试验资料包括:
i、工程质检资料;
ii、工程试验资料。
2)、资料编号
a)、管理体系文件:按公司《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编号;
b)、工程质检、试验资料:按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项目总监办下发的漳州海沿海大通道高速公路管理表格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编号;
六、文件受控管理
受控文件包括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管理制度以及采购及劳务合同等。受控文件清单由各科室编制后交体系管理员汇总,项目总工复核后交总公司体系办,管理都代表审批后实行。外发文件及内发文件由主办科室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如果是几个科室联合发文,还需相
关科室会签),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后,项目经理签发。
七、质检资料管理
现场检测资料由现场技术人员填写,填写完毕报质检科审核。
质检科负责审核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符合性和准确性,审核的依据为设计文件、图纸及现行施工、检测、评定规范。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资料由各工区质检员签认并附上相关的试验检测资料返还现场技术员,由现场技术员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由质检科提出完善意见并退回现场技术员更正后再报。
现场检测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完毕后,交质检科,由质检科完善检验申请批复令、中间交工证书,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
资料签认完毕后,交合同计量科进行计量准备,合同计量科计量完毕后,将质检资料交质检科归档。
质检资料严格按合同及总监办的相关要求签认:
水准、放样测量资料由测量工程师签字,现场技术负责人由工区长,质检工程师由质检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总工签字,承包人由项目经理签字。
工地试验报告必须由持证人员签字,复核由有持检测工程师证人员签字,由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签发试验报告。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标志、标牌设置
标志、标牌按黔烽、永烽项目公司要求进行设置,门牌、岗位职
责、管理制度设置于办公室,操作规程设置于试验室。配合比、原材标识设置于施工现场,原材标识同时设置于库房及各类加工房。
2、材料堆放要求
1)、钢材进入现场必须分规格放在钢筋棚内指定地点,并在每种规格钢筋上挂上材料标识牌。堆放钢筋的场地要求硬化,并在上面垫上枕木。钢材堆放处要搭设防雨棚,并要求有运输道路直通钢筋棚。
2)、料仓必需以混凝土或浆砌片石的形式将砂或碎石隔开,砂石料的堆放不宜太高避免混合,并在旁边挂上材料标识牌并填写好。在料仓边上设置排水沟。
3)、入库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产日期分别堆放,并树立标志,作到先到先用,并防止混渗使用。为了防止水泥受潮,现场仓库应尽量密闭。包装水泥存放时,应垫起离地约30cm,离墙也应在30cm以上。堆放高度一般不要超过10包,临时露天暂存水泥也应用防雨蓬盖严,底版要垫高,并采取防潮措施,一般可用油毡,油纸或油布铺垫。水泥储存时间不宜过长,以免结块降低强度。
3、现场及生活环境卫生要求
1)、固体废物。
项目部办公区域的固体废物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施工区域的固体废物由环境管理员监督施工班组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a、购置垃圾箱/桶实施垃圾分类,在项目部办公/施工区域的显著部位设置,并予以明显标识;
b、对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垃圾,其箱/桶加盖,防止因风、雨、热等原因引起的再次污染;
c、装卸清运时,禁止抛投和遗洒,必要时遮盖;
d、分区域确定责任部门及人员进行管理。
2)、扬尘。
在开挖方、爆破、石料加工、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有密集居民的段落,采取洒水措施,避免灰尘对大气的污染。
4、施工场地:
a)、所有混凝土拌制点地材堆放场地都进行硬化,周围用浆砌片石砌筑围墙,墙高80cm以上,厚30cm,在围墙上用红砖砌筑标识牌,高60cm、宽80cm,两侧用砂浆精致抹面,刷白油漆用红油漆喷标识内容,硬化由技术员组织完成,刷、喷漆由质检科完成。
b)、技术员根据施工顺序和工序要求合理组织材料进场,做到堆放有序,保持场地清洁。由于施工场地凌乱被业主、监理、总公司批评一次对责任人(技术员、材料员)罚款50~200元。
5、现场标识:
a)、地材的标识由技术员砌标牌由质检科进行刷漆和填写内容。
b)、水泥、钢筋(原材、半成品)的标识由质检科统一格式和填写内容,由技术员管理,使用中标识牌内容的改动由技术员负责填写(比如对日期、水泥批号、半成品钢筋规格等),技术员应督促施工班组爱护标识牌,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偿。永久性成品标识由质检科负责完成,内容包括:涵洞、桥梁、大型挡墙等。标识牌实行领用制度,技术员根据使用数量开领料单给施工班组到库房领取,损坏或丢失时由施工组负责赔偿,正常损坏时须有技术员书面证明材料。未按时标识或标识内容错误被检查发现时每次对质检员罚款3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
c)、库房材料标识:库房范围内的材料和半成品的标识由库管员完成。
第四章工程施工测量放样管理制度
确保工程放样的准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故为达到测量结果满足要求及其可追溯性采取以下措施:
1、项目处大中桥及互通立交设置一名专职测量员,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测量工作。
2、进场后对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对其结果进行平差等数据处理工作,对设计测量资料进行复核。
3、根据施工需要加密导线点、水准点。负责桥梁、涵洞、路基中(边)桩等项目的放样工作。
4、负责填写放样原始记录,确保其真实性并妥善保存,及时为内业人员提供放样资料。
5、放样结果的监控:为防止放样结果失准,必须建立有效的抽检、复核制度。关键工序施工前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平面位置和标高作抽检复核,工序包括:桥梁基础(桩基)、桥墩(台)、帽梁、大型涵洞和挡墙等。
6、测量人员放样造成质量事故,一次罚款3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当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较大(大于5000元)或质量隐患较大时,责任人由项目部另行处理。
第五章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技术交底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工作程序、操作方法、采用的标准规范文件以及适用于本项目的质量、环境要求等。技术交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设计单位、集团总公司向项目总工所作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收集和保存;第二级是项目总工向技术员所作的技术交底,由工程科及项目技术员各存一份;第三级是项目技术员对劳务队伍操作工人所作的技术交底,由工程科及项目技术员、劳务队伍各存一份。交底的形式可以是会议纪要、书面交底,交底与被交底人员均应进行签字认可,必要时要有过程的图像资料。
项目部内部分三级技术交底。
1、项目总工对工区长交底:
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工作会议中把重点工序向各工区长作技术交底,工区长长对技术员作技术交底,技术员对施工班组作技术交底,并保存相关记录。项目部级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向各项目处长在生产调度会上作技术交底)。包括工程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保证质量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文;开、竣工时间、工程进度、施工机械、人工安排和要求;预制件加工、运输、吊装的时间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工程特殊部位的施工技术、处理方案和应注意的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事项;土建施工、安装交叉作业的程序要求;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检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2、工区长在项目生产调度会上对现场技术员作技术交底;
3、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班组作技术交底(要求语言通俗和易于理解)。结合具体的操作部位、落实项目技术交底的各项质量要求;落实上级对工程的关键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和应注意的事项等;指出施工图中必须注意的尺寸、轴线标高及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所用的材料规格、数量和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材料、零部件、设备的加工技术要求、检测试验方法和质量标准;施工程序、操作方法,工种之间和安装与土建之间交叉作业的配合要求;重要的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操作要求;设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规定。
技术交底注意事项:交底必须在工序开工前,务必起到实际效果,要让工人真正理解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技术交底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格式形成文字记录,交工程科统一保存,总工定期对交底记录作检查,确保交底内容的正确和完整。
第六章图纸等主要受控文件资料印发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使用范围
为了更好的规范施工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业主仅提供两套图纸的实际情况,本着施工图纸服务施工的第一原则,合理利用有限的图纸资源,将《管理制度汇编》中的图纸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制定本细则。
二、职责
1、质检科负责图纸管理的监督指导
2、工程科负责本项目的图纸管理
3、各工区负责专业图纸的二级管理
三、管理内容
1、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
1)项目部工程科资料员按合同规定接收业主分发的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编制到目录。
2)资料员将到目录及图纸报总工审核,由总工核实是否为本标段施工图纸,并确定图纸应分发的施工队,再由资料员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电脑。
3)分类、编号后工程科随即保存两套,一套存档、一套供借用。
4)质检科随时检查登记、统计情况的准确程度,防止漏登情况的发生。
2、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
1)按总工确定的施工图纸所属专业,工程科通知工区和有关部门领取。
2)工区等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技术员、专工或部门负责人。
3)图纸发放由工程科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工区领取的两套图纸,具体使用权由施工队自行负责,但必须作好图纸的二级管理工作。原则上施工队自存一套(必须保证自始至终的完整性),另一套可借阅给外协队,以供现场施工用,所有借阅必须由借阅登记。外协队单册图纸施工结束后由施工队及时收回相
应图纸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整个工程结束后统一将两套图纸按编号交回工程科。
5)对于已领取本专业两套图纸的施工队,不得再向工程科借阅该部分图纸。
6)对于需跨专业借阅的图纸,原则上主张在各工区之间借阅,做好登记工作。如在工程科借阅,则只能在工程科内使用,工程科图纸不得流入现场。
7)由于图纸套数较少,总工、计划科均不再分配图纸,如需使用图纸,均在工程科进行登记借阅。
8)对于各科室需在资料室借用的图纸,借用人在工程科进行借阅登记,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借阅时间超过七天者,必须由总工签字批准。
9)工程科存档的一套图纸一律不予借出。
3、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施工中由于变版等原因而作废的图纸,工程科将新版图纸报总工审查,由总工发布变版通知,工程科通知各使用部门将旧版图纸交回工程科后,按领用程序重新领用新版图纸。回收的作废图纸,按与项目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4、施工人员以及用图人应爱护图纸防止丢失和损坏;
5、施工图纸的存档、移交
工程竣工后,根据公司档案室及业主移交的要求,由工程科对图纸进行整理、移交。
四、相关记录表式
1)图纸目录和图纸发放记录
2)作废图纸回收记录表。
第七章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工程材料按质、按量、按时的供应是保证质量的前提。进场前必须对地材、主材、构(配)件、半成品等材料,建立健全的检查验收和取样送验制度,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进场材料(特别是不合格品)应有明确标识。
1、水泥、钢材及其它成品、半成品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由试验室按照批次做好材质性能试验,水泥应确保足够的储存时间并在有效期内用完。
2、地材应先调查料源,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料使用。
3、现场设专人收料,不合格的材料拒收。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出场。不合格品的标识由材料人员和质检员协作完成,并通知管段技术员(堆放在现场时)或通知使用人员,未标识而使用于工程中造成质量隐患,每次对责任材料员和质检员分别罚款200元,情况严重时由项目部追究其责任。
4、材料的抽样:材料进场后由库房管理员在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实验室抽样;实验室接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抽取试样并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试验报告,特殊材料须立即取样(工地急用)时,试验室必须立即取样,能立即提供试验数据的应在2小时内提供。(如果试验需要较长的时间,不能在上述时间内提供实验数据的除外)
材料管理人员在材料进场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试验室取样
试验,按材料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试验室在接通知后没有按时取样并提交试验结果,每次罚款100元,试验结果不准确导致材料使用后发生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时,由项目部追究责任
第八章监视、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施工使用的监视、测量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标定,以后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效检,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试验仪器设备由试验室维护、保养和送检、送修、标定。质检人员在施工中随时收集和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情况信息。质检科建立全部测量仪器(设备)的台帐,定期把测量仪器送修、送检。
3、仪器使用实行领用制度,由质检科保存和发放,施工完毕收回,交回后统一存放,避免监测仪器丢失及保管维护不当造成失准。仪器使用损坏原因的追溯由质检科负责。仪器丢失后质检科无法说明原因(找出责任人)时,由质检科负责赔偿。
4、监视、测量仪器(设备)由质检科建立使用台帐,随时掌握其性能状态,确保全部受控。
5、仪器存放在质检科办公室,由质检科内业人员管理,技术员每天使用后交回,使用时间超过一天应有文字记录和签字手续。仪器必须由使用人亲自领用,杜绝施工班组代领、代搬,由民工搬运的每次罚款100元。
6、由于使用人不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坏的承担修理费用,仪器丢失的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7、水平仪尽量做到专人专用。
第九章计量、变更管理制度
一、计量支付
1、计量支付在合同条款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是整个合同管理的核心,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准确性,各项目处内业人员对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必须熟悉掌握。
2、计量支付重在平时的收集、整理,因此必须做好各类资料的分类存档管理。为便于查找,减少翻阅时的工作量,最好按路基土石方、边沟、排水沟及每段挡土墙、每座桥、每道涵洞进行分类归档。
3、内业人员在填写资料时,应注意资料的前后对应,即质检资料与试验资料的时间要前后吻合,如某构造物的基底检验单填写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指一次性验收),而基础混凝土浇筑日期为2012年5月20日,则该资料只能是无效资料,因为混凝土浇筑时间不可能在基底验收以前。另外各相应资料的起讫桩号、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工程数量均应一一对应。
4、中间计量表应根据工程台帐逐项填写,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起讫桩号、计量单位、工程部位均与工程台帐一致,并根据设计图纸准确无误地写明计量工程量的来源。
5、合同管理科计量员在办理计量时,必须了解现场情况,
做到工程台帐与实际进度相结合,严禁“闭门造车”。各期计量完成后,应及时填写工程台帐,并认真核对。
6、每期所报计量资料、质检资料、试验资料应为当期要求计量内容,且应相互对应。
二、变更追加
1、各工区内业、质检人员均应亲自参与各构造物的基底验收,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并将资料当场签认。
2、凡是构造物基底有超深,边坡有坍塌,原始地面线与设计有出入等等与原设计不符的地方均应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勘测,并将原始资料和照片送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存档以作为变更资料的原始数据。
3、对于新增设的工程项目,各工区内业人员应与现场主管技术员、监理工程师一起现场勘测,将各项原始资料(原始地面线,测量记录,工程照片等等)签认存档以作为今后变更依据。
4、变更资料的格式由总监办下发,附件资料应包含变更设计图,原设计图,基底检验资料,测量资料,变更工程量计算书,工程照片。工地会议纪要(如是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
5、内业人员应在熟悉规范、合同文件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潜力,为工程变更提供更为合理有效的依据。
6、由于管理的日趋完善,对变更资料的附件做如下要求:
①变更设计图严禁手工制作,必须采用AUTOCAD制图,图上应详细列明各部尺寸、标高、流水方向(如有)、边坡坡比、桩号、名称、大样图(如有必要)、工程数量表、制图比例、说明
工程数量表中应详细列出各部数量,如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变更设计图中,工程数量表内应分别列出基础、墙身、帽石、盖板钢筋、墙身补强钢筋(如有),基坑挖土方、基坑挖石方等部位的工程量,而不应将基础、墙身列为一栏,这就分不出基础与墙身的数量分别是多少,钢筋应按规格进行统计,另外,工程数量表中还应注明单位。
②变更设计图中如涉及到混凝土,圬工砌体均应在图上或说明中注明其标号。
③变更设计图统一采用三号图纸(A3)。图标栏从左到右依次为承包单位,项目名称(所承建路线全称),变更设计项目名称,制图,复核,监理,图号。除监理一栏外其余均应签字完善,图号由工程科统一填写。
④变更设计图中说明一项除参照原设计图外,还应注明基底承载力的大小(图中如涉及基底变更,均应对基底承载力大小作出说明)。
⑤基底检验资料应与所附测量资料完全符合,即基底检验单上高程误差大小应与测量资料完全一致,且在基底检验单上应说明基底岩层情况,承载力大小等,并附上草图(平面及剖面图,标明尺寸及部位)。
⑥变更工程量计算书应根据变更设计图中各部尺寸准确无误地写明各部工程量来源并注明单位,对工程项目相同的部分(即同一清单编号)还应列出汇总量,即计算书每一小项的合计量应与工程变更令中本次变更数量相同,如为新增项目即为计算数量,如原设计中有该项目存在,则本次变更数量为变更设计后数量与原设计数量差值。
⑦工程照片应附远景(平面),近景(剖面)各一张(最低限度),且照片中应有各分项工程桩号及名称,并能如实反映变更情况。
三、其他方面
1、各工区所填报资料应按照规范及总监办要求填写,各项资料样表均由项目经理部质检科统一下发。
2、开工报告由工程科统一汇总上报,各工区内业人员应将开工报告所需附件(测量放样资料,人员机械设备表,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于工程开工前7天送至工程科,报,必须强调的是:所报各项附件资料签字栏除监理一栏外,其余各项均应签字完善。
3、每月进度完成情况应根据工地现场情况如实填报,下月生产计划应根据所配置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多少,施工条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编制。
所报各项资料应前后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每延期一天将对该项目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十章工程质量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我合同段的工程质量,实现总公司的质量目标,达到交通部公路建设的各种技术规范要求及漳州沿海大通道项目办的质量要求,提高各技术员的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本实施细则对象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施工班组。各工区技术负责人在所负责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对各施工班组及相关人员
层层作技术交底,并要求形成文字依据报送项目部。在以后施工中如果该分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若无技术交底,将按总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罚款额的100%。
二、质检科质量管理
1、项目部质检科在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对本合同段的工程实施质量管理。负责制定本合同段质量计划、质量检测台帐,执行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对外的工程检测联系。组织质检员对质检资料的收集、清理及存档。建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台帐。组织各工区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2、工区各主管技术员(内业人员)即为工区兼职质检员,所负责质检工作如下:
①分项工程质检资料的填写。工区各管段主管技术员应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或下一工序开工前进行自检、并将相关质检资料填写完成联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测,同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相关质检资料。含工序交工、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测量记录、检验批复等。
②分项工程质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工区质检资料签认完成后,由工区质检员进行收集、整理报送到质检科,质检科组织各内业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评定,经监理签认后整理归档。
3、工程科应在每期计量前一个星期将本期计量项目、部位、工程数量等以书面形式通知质检科,以便质检科组织各工区作计量质检资料的收集、汇编。
三、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惩罚措施以各条规定的要求为依据,罚款额度是经过项目部开会讨论而确定对于在当月中被连续处罚过多次的人员视为无法胜任当前工作,报项目经理劝离其工作岗位,以不影响正常的施
工。
第一条各工区主管技术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自身素质。施工必须按程序办事,未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照相、原始地貌抄平等),不允许动工。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注意现场文明施工;不同种类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分区堆放,且要求堆放整齐,用标识牌标识清楚,堆料场要求场地硬化。否则,将扣除当月效益的5%。
第二条各工区主管技术员要加强与工地试验室的联系,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运进现场;已运进施工现场的必须在24小时内清出场外,才能进行施工;如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除要求限期返工外,将扣除当月效益的5%。;如造成质量事故,将追究其责任;已运进的不合格材料超过24小时仍未清出的,将扣除当月效益中的5%。
各工区主管技术员要强化工序管理,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以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严格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办事。否则除对已做工程进行返工外,同时将扣除当月效益的5%。
各工区在每期计量时,应按时提供相应的质检资料,如因主观原因影响计量的,将扣除当月效益的10%。
第三条各工区处所属班组,如出现质量事故,相应管段技术员承担班组罚款额度的20%;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相应管段的技术员人员除应按班组罚款额度的20%罚款外,将按总公司相关规定报总公司处理。
第四条如因管段技术员施工放样或技术交底不清,造成的质量事故。
①5000元以下的损失,由相关施测人员和交底人员承担返工损失的罚款;
③5000元以上的将经经理部开会讨论处理意见,但不得低于第一条规定的处理量度。
第五条如出现质量事故不上报,扣出当月效益奖金。
第六条质检资料的收集,由各工区质检员进行收集整理。(含原地貌处理、照片,施工过程中的声像资料)
第九条砌筑工程(针对施工班组)
各工点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砌筑,对于不按规范施工的,违反以下其中一条时,处以罚款,并按要求及时返工。
1、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经试验室标定的量具、砂浆拌合机拌合,有配合比标识牌、坡度板,否则,将处以300.00元/处的罚款。
2、砂浆拌制必须严格按配合比配料,按规范拌制;拌合好的砂浆要及时使用,超过初凝时间后必须废除,200.00元/处。
3、砼块预制场要严格把关,不符合尺寸和强度要求的产品不得运出预制场,500.00元/车次。
4、浆砌时要采用挤浆座浆法施工,不得采用灌浆法;砂浆必须饱满,不得有空洞现象。砌筑石料厚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最小不得小于20厘米;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发现一处,除按规定返工外,并处300.00元/处的罚款。
5、砌体前后采用坡度板挂线施工;沉降缝要求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挤紧现象;泄水孔布置要求彼此等距、间错,出水口尺寸统一,流水面做成光滑流畅的外倾斜坡,坡度不得小于3%,不得有阻塞现象,300.00元/处。
6、排水沟的进出口通畅,沟底无杂物,线形顺适,200.00元/处。
7、不准在已砌好的砌体上加工石料。
第五条钢筋砼工程(针对施工班组)
各分项工程必须按砼及钢筋的施工规范施工,对于不按规范施工的,违反下列其中一条时,处以罚款,并按要求及时返工。
1、砼施工现场必须有施工配合比标识牌,各种原材料标识牌,堆料现场必须硬化,并且要求分区堆放,搭棚遮盖,200.00元/处。
2、拌合要按配合比精确配料(电子秤称量);施工前要测定砂及碎石的天然含水量,严格控制水灰比(每台搅拌机均要有抽水机的单位时间内的抽水量),用滚筒式或强制式搅拌机拌合均匀,对拌合质量差的砼不准使用,1000.00元/处。
3、运输及振捣等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以确保砼的工程质量,500.00元/处。
4、用于砼工程的粗、细骨料,其加工级配必须满足规范及总
监办相关指令的设计要求;所用钢筋或钢绞线的加工制作、焊接等必须满足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的要求并有批量抽检报告。预埋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500.00元/处。
5、砼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不得有超过规定面积的蜂窝、麻面;不得有超过规定的裂缝;更不得有露筋和空洞现象。砼施工所用模板的刚度、规格等必须满足规范及总监办相关工作指令的要求,500.00元/处。
6、砼结构的尺寸、平面位置、标高必须满足要求,严禁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而擅自粉刷及修补,砼的养护应满足要求的时间,500.00元/处。
7、桩孔垂直度:由质检员检查,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值,造成下道工序不能施工时,对技术员扣当月效益的5%,对施工组罚款500元,如果偏差是由施工组自身原因产生的,由施工组负责整改合格,费用由施工组承担。
8、水下砼的浇筑要求严格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不许有断桩或桩长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现象,浇筑水下砼时,要通知监理进行旁站。桩基检测如II类桩超过该桥的15%,则对相关技术人员扣除一个月效益奖金。
9、桩基钢筋笼的安放应保持垂直,严禁孔内绑扎钢筋。吊装就位后,钢筋笼应能转动,如不按规定施作,将处以500.00元/处的罚款。
10、梁翼板砼浇筑时必须采用梳形模板,严禁采用编织袋、水
泥纸等堵塞,1000.00元/处。
第六条预应力钢筋及钢绞线的切割必须是物理性切割,严禁采用氧割及电焊切割,否则处以1000.00元/处的罚款。
第七条砼的配合比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严格执行。泵送砼必须专门设计,其外掺剂的使用应得到批准,否则,不允许施工,如私自做主进行施工,将处以2000.00元/处的罚款。
第八条砼材料及钢材的现场堆放、存放应满足规范要求,砼的取样及试件养生必须满足要求,200.00元/处.次。
第九条在施工中,应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行检验的安全通道200.00元/处。
第十条路基填方工程(针对施工班组)
1、填前处理应满足填方路堤施工一般规定的要求,否则,将处以1000.00元/处次的罚金。
2、路基填筑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检测;每层检测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填筑下一层,否则,将处以1000.00元/处次的罚金,并将该层进行返工处理。
3、为控制填方松铺厚度及平整度,要求插杆挂线施工。填挖结合部及填填结合部应按有关规定挖台阶处理,否则,将处以500.00元/处次的罚金。
4、填方路堤的压实度、平整度、横坡及宽度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填方边坡应密实、顺适、无亏坡现象。否则,将处以500.00元/处次的罚金。
5、桥涵及其它构造物的回填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构物及桥涵回填应及时,其填料应满足设计要求,采用砂土或渗水性材料,若设计没规定时,应用渗水性材料,填料粒径不得大于10cm、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否则,将处以500.00元/处次的罚金。
6、路堑墙的墙背必须回填至挡墙顶高度且必须夯实,桥台台背、涵背的填土范围应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将进行返工处理,并处以500.00元/次的罚款。
7、特殊路基段的填筑,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否则,每违返一次处以500.00元/次的罚款,并进行返工处理。
第十一条路堑开挖
1、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需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工。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审批,严禁采用洞室爆破。若爆破设计未经批准,擅自爆破造成对边坡损害,引起边坡滑坡或留下边坡不稳
2、定的后患,除要求自费采取工程措施稳定边坡外,同时处以5000.00元/处次的罚金。
3、土石方的开挖应采取从上到下,循序渐进的方法施工,严禁挖神仙土,边坡上的险石,危石应及时清理干净,挖方边坡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将处以1万元/处的罚金。
第十二条涵洞及其它构造物的挖基土方等不适宜做填料及清淤换填的必须运至弃土场堆放,不得弃于路基两侧;不得随意抬高或降低原地表标高以免影响排水;否则,除要求自行恢复处理外,将处以2000.00元/处的罚金。
第十三条资料管理
质检资料是对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质量的体现,质检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关系到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工程质量的好坏。因此,必须按照总监办和驻监办的要求如实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及质检资料,并认真收集、整理。如违反以下条款按罚款处理。
1、每天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请监理签字,并每天作好施工日志,否则,将扣除当月效益的5%。
2、每道工序完工后,认真填写检验资料(24小时内),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将扣除当月效益的3%。
3、需抽检的项目,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确定抽检频率;按规定频率抽检,并收集有关资料,不能因为抽检频率不够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或影响计量,否则,将扣除当月效益的5%。
第十四条孔桩下钢筋笼前,现场技术人员要认真复核桩基轴线偏差。如不上报技术人员复核就下方钢筋笼,因轴线偏差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该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如上报现场技术人员了,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现场技术人员负全责。
第十五条发现质量事故,要及时通知项目部质检科,由质检科
协助项目总工及项目经理处理,并行成文字处理意见,不能处理的,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对在24小时内不上报的项目负责人将处以5000.00元/次的罚款。外观质量要求美观、顺畅,不合格时,严重的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
施工班组由于生产、生活原因破坏生态环境,施工中随意丢弃土石方,造成严重污染,除责令自行恢复外,并处以施工班组5000.00元/处的罚金。屡教不改者,处以2万元罚金。
文明施工,避免生活垃圾污染,应建垃圾池,否则每处处予500.00元的罚款。
四、工程质量奖励办法
第一条本细则以月为一个评定单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工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兑现。
第二条奖励条款:
1、在监理及总监办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因一个或几个项目工程质量而获得了奖励,奖金全部奖励给该工区的相应负责人等,施工班组可获得该项目奖金的25%。
2、在每月的质量检查中,由项目部综合评定第一名的工区给予1500.00元/月的奖励(对于在本月中有被处罚过的项目1次以上的即使评定为第一名也将取消本月奖励奖金,如在下一月的评定中连续被评为第一名者,评比条件同前),将可领取本月及上月的奖励奖
金。
3、如连续在月评中都为第一名(符合评比及领取奖金条件者)则从第三次开始每连续1次将在当月奖金基础上累加本月以前奖金总和为当月奖金(如连续第三月的奖金应为:第1次奖金1500.00元+第2次奖金3000.00元+本月奖金1500.00元=6000.00元)
4、项目部给予奖金的分配为:由工区长分配。
第十一章工序检查验收制度
以下工序必须由质检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以施工图及规范要求为准。
1、桥梁、涵洞大型挡墙在地质情况复杂地段的基坑,基底承载力不够的基坑。
2、桩基桩孔。
3、支架、模板检查工序:桥梁立柱、帽梁、梁板、肋板,涵洞涵墙、盖板等。
4、钢筋检查工序包括:桥梁立柱、桩基、肋板、帽梁、空心板、T梁、涵洞盖板等。
5、隧道检查工序包括:支护、钢筋安装、模板尺寸及加固。
6、标高检查工序:桥梁墩、台的帽梁顶标高,无帽梁的立柱顶标高。检查时采取抽检或要求技术员提出实测标高两重方式。
技术员在本道工序施工完毕后通知质检科做检查验收。质检科发现问题时当场指正,技术员安排施工组整改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技术员应在检查前3小时通知质检科,未通知检查而进行施工造成质量
缺陷或质量事故由技术员承担责任。质检科接通知后3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检查验收,无故不按时到现场的每次对质检科罚款100元。
第十二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现场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采取妥善措施,使不合格产品得到有效地纠正,防止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以保证工程质量。
二、定义
经过现场对成品、半成品检查,发现有不符合施工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要求,视为不合格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1--6工区范围内各个工程部位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四、控制程序
1、不合格控制程序流程:待检标识→报试验室检验→出现不合格→通知现场→隔离处置→清场处理→监督记录处理结果→处理结果的确认。
2、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和分析原因,研究更好地有效的控制成品、半成品,以免同样的事情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并就此考虑制订相关措施进行预防。
3、不合格的标识处理及报告
对不合格品,由试验室及时标识,以防止转序,并报告项目总工。
第十三章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使工程成品及移交的物资设备在移交前得到有效保护和防护,使工程验收和交接能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方案工程项目质量策划文件时,应根据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交付期限等对工程成品防护提出明确要求。
2、工程验交前,项目经理所属各工区应确保工程成品处于被保护状态,防止人的不正当行为及自然因素损(破)坏成品。
3、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在进行后续施工时,应采取防污染和防损坏措施。需防冻保温的工程项目采取覆盖或保温措施。
4工程完工或达到停工点后,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包装防护工作要求进行工后整理,设立防护标志警示,对移交的物资进行必要的包装。
5、现场防护人员负责对已完工工程的看守和日常巡逻,发现问题或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6、值班看守人员对所防护的工程、设备应做详细值班检查记录,发现丢失、损坏及时呈报项目经理部,值班人员应填写《工程及设备防护值班检查记录》
第十四章不合格品分析处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适用于对接受、过程、最终和交付后不合格品的控制。
2、职责
1).质检科是不合格品控制的归档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示和措施的验证;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2).试验室负责参与对不合格的评审和处置工作。
3).各工区负责对不合格品的隔离。
4).机料科负责组织实施产品出厂后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置。
3、工作程序
1).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和隔离。
a.不合格品由公司授权持证的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验收规范等进行判定、标识和记录。
b.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根据产品类型、形状特点,对不合格品的标识可采用标牌、标签、符号、区域、印章、涂色等方法。
c.各工区根据不合格品的标识,可行时应对不合格品隔离,对无法隔离的不合格品,应做出明显的标识,以防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a.质量检验员判定为报废的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员填写产品《报废单》,通知生产部门和人员,质量检验员监督废品的处置。
b.质量检验员判定为返工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进行返工,按规定要求返工完成后,由质量检验员再次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检
验员签署质量检验单,不合格的产品组织进行评审。
c.不能进行返工处理的不合格品,质量检验员组织试验室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审,明确原因,确定处置方式,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验证单》,参与评审人员签字。
3).不合格品的处置
a.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
①返工;②返修;③直接让步接收;④降级使用;⑤报废
b.直接让步接收——经评审直接让步接收的产品,由参与评审的人员签署后,做好记录可进行工序的转运。
c.返修——经评审需进行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技术部门提出返修方案,操作者按返修方案返修完成后,质量检验员再次进行检验,符合返修方案的产品,做好记录可进行工序的转运,不符合的产品再次进行评审。
d.产品交付后出现不合格品,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章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量,实现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各项在建工程质量要求,为工程竣工提供满意工程。根据国家交通不发布的各项技术规范;项目办下发的项目建设管理手册以及有关质量方面的文件;总监办、驻地办下发的关于质量方面的文件;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特制定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2、项目部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全员学习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验标及质量管理办法。
2)全员了解每月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现况。
3)及时通报质量事故案例、警示全体员工。
4)定期、不定期对管理干部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3、质量教育形式
1)成立QC小组,组织并开展QC活动。
2)利用多媒体进行“质量重于泰山”宣传教育。
3)现场观摩学习。
4)开展质量管理交流会、专题会。
5)组织参加质量事故案例专题会议。
6)开展质量知识竞赛。
4、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管理培训,工区每周进行一次质量培训
1)各工区对新员工(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实习工)必须重新进行技术交底并讲解清楚。
2)各工区必须坚持‘三工’教育:施工前的质量要求。施工中,检查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整改。施工后,对其进行综合讲评,表扬遵章守纪、批评违章乱纪,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3)工区每月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周,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事故案例分析等教育活动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
5、资料管理
1)对于所有质量教育活动,项目部、各工区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2)项目部、各工区在每月25日将当月的质量教育活动记录报送项目部质检科存档。
6、项目部质检科每月对各工区质量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本制度适应于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1-6工区,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章质量问题(事故)上报、统计、调查、分析、管理制度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第一类: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
用)在20万元以下。质量问题人为三级:
一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20万元;
二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不足10万元;
三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
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在20万元—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300万元之间;
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50万元之间。
第三类: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
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二、质量事故上报
1、质量问题报告的流程为:事故当事人(或现场检查发现人员)——工区长(或质检科长)——项目总工(或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总公司质量保证部(时间要求:发现质量问题2天内)。
2、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报告的流程为:事故当事人(或
现场检查发现人员)——工区长(或质检科长)——项目总工(或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总公司质量保证部(时间要求:发现一般质量事故2天内,发现重大质量事故质量问题1小时内,)。
3、报告的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三、质量事故收集与统计
每个月、季度、年末,由质检科收集项目部、质检科、工区的质量检查记录、上报或下发的各项质量类回复或通知,上报的质量事故,并按《数据分析管理程序》进行统计和处理,提供月、季度、年《质量事故统计表》;
四、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管理
1、二级及以下质量问题
工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工区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报项目部质检科备案。
质检科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质检科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报项目总工备案。
项目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
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报项目经理备案。
由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根据各级质量管理部门的调查、分析结果,按《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第一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分公司、总公司质保部汇报。
2、二级质量问题及以上质量事故按总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章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确保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环保政策和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工区、各施工队。
二、方针、目标和保证体系
1、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2、目标: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江河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保型客运专线。
“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
3、保证体系: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环保管理体
系的有效运行。
三、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工区长为组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定期布置安排、检查总结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赵欣
副组长:纪波
组员:芩中强李建凯杨小波刘光平
四、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
(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漳州沿海大通道漳浦段总监办、总公司环境保护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合同文件要求设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置满足管理需要的各种资源,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
(2)、组织制定、完善项目部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文件、设计、合同要求。
(3)、落实总公司环境管理方针,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环境体系有效运行,确保环境检测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4)、对工程的施工环境状况及重要环境因素,定期进行检查、评议、评定,及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5)、项目经理是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环境管理及项目
的信用评价等级负直接按理责任。
2、项目总工
(1)、工程项目的环境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环境管理计划》,并对其复核和报批。
(2)、组织本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管理措施进行审核。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和上级环境管理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环境进行控制、管理与监督,主持项目部对工程环境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指导、实施。
(4)、执行有关部颁标准、规范、规程,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指导、监督施工现场各级人员做好环境检查记录。
(5)、负责配合、跟踪及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对本项目的信用评价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内部的培训工作;
(7)、组织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工作;
(8)、对项目环境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副经理
(1)、负责监控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
(2)、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安全、环境的关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负责组织实施对环境不合格的处置。
(4)、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
(5)、对项目环境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4、质检科长
(1)、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总工程师主持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保证体系的日常工作。
(3)、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项目处相关管理人员按计划开展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交底,负责编制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
(5)、组织各职能部门识别、评价项目部的环境因素。
(6)、配合业主、监理工程师进行有关的工程环境检查,对监理工程师指出的有关工程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7)、对工程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并进行处理,定期收集环境信息,预测环境事故,提出预防措施。
(8)、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环境测量和监测工作;
(9)、组织项目部每月定期进行的全线环境大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做通报,要求相关人员对环境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0)、对项目的环境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5、工程科长
(1)、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度和上级颁发的标准、规范、规
程。
(2)、经常深入工地,对项目处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各项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办理有关与监理往来的环境管理文件,负责把上级工作指令和工程环境保护的有关信息及时传达至各项目处。
(4)、组织对环境不符合项的纠正和预防工作;
(5)、对环境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6、机料科长
(1)、向供方提出环境保护的要求,施加影响以控制环境因素;
(2)、负责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等过程的控制。
(3)、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7、试验室主任
(1)、组织建立试验室卫生值日制度,安排试验人员每天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每季度彻底清洗一次,保证试验工作环境满足要求。
(2)、组织建立工地试验环境管理制度,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安静、整齐。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恒温恒湿室内喝水,禁止用湿布擦地,禁止开启门窗。
(3)、对试验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
(4)、组织人员对于废弃的样品分类集中堆放,对于水泥、砂浆混凝土试件、土等物品通知行办统一运至弃土场废弃,对于钢筋等可回收的物品进行废品回收利用。
(5)、对试验室环境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8、工区长
(1)、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方针,对所辖段落内的工程施工过程作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以实现环境管理的目标。
(2)、配合各级管理部门的环境检查工作。
(3)、对施工过程中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与项目部相关科室进行交流、反馈并向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进行汇报。
(4)、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段落内的工程环境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安排人员限期整改。
(5)、对所辖工区的环境保护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9、环境管理员
(1)、在质检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环境检测工作;
(2)、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协助技术员或自行对各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环境检查监督;
(3)、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环境检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4)、负责收集各种环境保证资料,环境保证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齐全;
(5)、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环境检测资料随意外传。
(6)、对所辖管段的环境管理负直接责任。
五、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水污染的防治
隧道内溶蚀性废水,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不受污染。
(1)施工现场修建沉淀池和气浮池,先将污水排入沉淀池,除砂的进入气浮池内,除去悬浮物、油类物质并进行中和处理,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流。
(2)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受到污染。
(3)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4)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5)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6)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2、大气污染的防治
混凝土拌合站、土石方开挖、隧道施工及料场施工期间的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均是大功率的设备,车辆设备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会扬起尘土,以及放炮产生的炮烟与灰尘,这些均会破坏施工环境,影响空气质量。为避免对施工人员及当地人员和房屋、树木、农作物等造成损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
(1)选择低污染的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达标活动,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2)在运输、储存水泥和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3)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运输,防止沿途撒漏。
(4)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
(5)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因防水、防腐等工程的需要使用具有挥发性的有毒有害物质时,如油漆、稀释料等,应对此类物品设置专门的地方贮存,并作好密封、防渗漏措施,本着随用随开、用完盖好的原则,减少挥发,杜绝泄漏,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遗洒地面造成污染。
(6)采用乳化炸药或水胶炸药,以降低放炮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烟尘。
(7)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定期清理排烟系统,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
3、噪声污染的防治
(1)、应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改造设备器械声源及传递装置的工艺,控制声源振幅。同时设备操作人员应注意保养机械设备,合理操作,尽量使机械运转震动维护在最低噪声级水平下,上场前机械设备改型、改造或购买新设备时,充分考虑噪音污染和尾气排放达标问题,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上场要安装消音器或进行设备的改造。我单位已与设备改造、制造厂家合作,对方承诺环保达标。
(2)、拉大与噪声源的距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在人员密集区附近施工,噪音应严格控制频率。合理安排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坚持不扰民,如确需施工,应创造条件,隔离或屏蔽噪音。
(3)、对于在高噪音环境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戴耳罩、防声头盔、耳塞、塞耳棉等。安排间隔替换施工的方法,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4)、在施工中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防噪音教育,无特殊紧急情况,车辆按照常规标准鸣笛,减少噪音对人群和野生动物干扰。根据环保单位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要求,对遇有成群迁移的野生动物群,宁可间断施工,也坚持不惊扰的原则,达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的习性问题。
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
(1)、施工弃土、弃碴按设计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修建弃土场排水设施,弃土场施工完成后,填表层土植草绿化,并按设计及时修建防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等质量、同时施工。
(2)、对弃碴回收利用。从本标段边坡开挖、隧道的弃碴中挑选可利用的块石用于弃碴场的挡墙挡护工程的砌料,实现经济和环保的双赢。
(3)、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处理。垃圾存放处要远离营区、远离水源,生活用一次性器具均采用可降解材料制品,集中存放,定期掩埋;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等废物集中存放包装后,定期运至内地指定地点处理;避免产生白色污染,废品收购站可回收的运至废品收购站处理。
(4)、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六、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管理措施
1、水土保持措施
(1)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水土保持员,建立健全水保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3)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废弃的砂、石、
土必须运至指定的弃碴土场堆放,做好挡护和绿化。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生产生活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野生植物的保护措施
自觉执行和接受国家、当地政府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精心保护原有植被;对本标段界内的有价值植物作到尽力维护,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恢复。
请有关专家介绍被保护珍稀植物的种类,复制图片张贴在便道通过地段和临时场地,如发现有珍稀植物时,立即进行移栽保护并上报有关部门。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按规定线路行驶,在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施工人员随意采挖野生植物。
(2)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不追赶或惊吓野生动物,充分关心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伤残、猎杀野生动物,对违章者追究法律责任;在动物产羔、孵卵、交配季节,尽可能减少人为的惊扰,如机械轰鸣声、爆破声等;如野生动物发生意外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并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保护机构;污水、霉变食物、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按防止污染及卫生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对动物造成伤害;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建造临时工程和设置取土
场。
七、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扎实的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立由项目经理亲自挂帅、工区长、施工队长分级管理的三级环保管理体系。施工队、工班设专职环保员,协助施工队长、工班长做好施工环保工作。
1、强化本项目施工生态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增强全体职工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采取月教育、周教育,针对性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对全体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教育。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工区的环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和总结。根据总结情况,下达学习教育内容并建立考核制度,使每位职工掌握本工区环保工作内容,熟知环保工作重点和保护措施。每周对本工地的环保工作总结并有针对性开展即时性教育,对考试不及格的个人进行强化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制度。开工前,领导小组对本标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类列表,同地方环保监理部门共同制定出各项环保工作的标准和达标管理办法,并同上级机关签定责任状,同地方环保监理部门立责任状,然后层层下达环保指标,并签定责任状,将环保管理措施同奖金工资挂钩。
3、项目经理部每月召集一次由项目经理、工区队长、专职环保员参加的月环保讲评会,对所属工区的环保工作进行讲评。对不重视环保
工作的工区和个人要及时批评,经教育不改的免除负责人职务,对环保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工区和个人给予奖励。
4、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立专项环保奖励基金,对环保工作做得好的工区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达标的工区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追究责任。
5、建立环保工作台帐,每月向总公司质保部报表一次,做到环保工作项项有台帐,条条有记录,月月有总结,确保本标段施工环保工作的落实。
八、环保与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制度
做好环保与水土保持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坚决克服和杜绝出现因施工破坏了自然环境、制造了环境污染和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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