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管理制度【热选5篇】
宣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宣传活动,确保信息传播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利益,如何更有效落实?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宣传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宣传管理制度》 篇1
引言
为加强和规范[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本机构”)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内容准确、及时、有效,树立良好的机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宣传工作,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公众传播本机构信息、展示形象、提升影响力的活动。
第三条 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二) 真实准确: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准确,不得夸大、虚构或误导公众。
(三) 及时有效:宣传信息应及时发布,确保受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四) 服务大局:宣传工作应围绕本机构中心工作,服务于机构发展大局。
(五)统一管理:宣传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本机构设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机构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或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六条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 审定本机构宣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宣传活动方案。
(二)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三) 协调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 审批重要宣传稿件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七条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指定具体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宣传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二) 组织实施宣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宣传活动。
(三) 负责本机构对外宣传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四) 负责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
(五) 负责宣传稿件的审核和发布。
(六) 负责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七) 负责宣传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八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工作,配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指定具体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 宣传内容管理
第九条 宣传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宣传内容应围绕本机构的中心工作,突出机构特色和亮点,展现机构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 宣传内容应注重创新,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十二条 宣传内容实行分级审核制度:
(一) 一般性宣传稿件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指定具体部门)审核。
(二) 重要宣传稿件和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 涉及重大事项或敏感问题的宣传稿件,需报请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 宣传渠道管理
第十三条 本机构宣传渠道包括:
(一) 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二) 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
(三) 内部刊物、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
(四) 各类会议、活动、展览等。
第十四条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各宣传渠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各渠道畅通、有效。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 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渠道对外发布本机构信息。
第五章 宣传纪律与责任
第十七条 所有参与宣传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不得泄露本机构内部信息和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进行不正当宣传。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指定具体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宣传工作,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所有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广告宣传、网络宣传、内部刊物、社交媒体运营等。
第三条 宣传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设立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公司宣传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宣传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事实、虚假宣传或误导公众。
(三)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宣传工作应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 遵守法律、保守秘密:宣传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重大宣传方案、重要宣传稿件,协调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公司宣传主管部门(如:品牌部、公关部、企业文化部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是公司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 制定和完善公司宣传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制定公司年度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活动方案。
(三) 负责公司新闻发布、媒体关系管理、舆情监测与应对。
(四) 负责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
(五) 负责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六) 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宣传工作。
(七) 组织开展宣传业务培训,提高宣传队伍素质。
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宣传事务。各单位宣传员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 贯彻执行公司宣传管理制度和宣传工作要求。
(二) 制定本单位年度宣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三) 负责本单位新闻稿件的撰写、报送和发布。
(四) 协助公司宣传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五) 收集、整理和反馈本单位宣传工作情况。
第三章 宣传内容管理
第七条 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内容。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宣传内容应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公司发展成就、经营业绩、技术创新、社会责任等方面,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九条 宣传内容涉及重大事项、敏感问题或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的,必须经公司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条 对外发布的宣传稿件,必须经公司宣传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经营活动等内容的,还需报公司主要领导审定。
第十一条 各单位在开展宣传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报公司宣传主管部门审批;宣传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公司宣传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总结报告。
第四章 宣传渠道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一) 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
(二) 网络媒体:公司网站、新闻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
(三) 内部刊物:公司内部报刊、简报等。
(四) 宣传栏:公司内部及公共场所设置的宣传栏。
(五) 其他渠道:展览会、研讨会、公益活动等。
第十三条 公司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与新闻媒体的良好关系,定期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等活动,主动向媒体提供公司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是公司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由公司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运营,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扩大公司影响力。
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宣传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公司信息。
第五章 宣传纪律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所有参与宣传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确保宣传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对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宣传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管理制度》 篇3
(精简版 适用于小型企业或团队)
一、目的
规范公司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促进业务发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宣传原则
1. 真实准确: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2.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3. 积极向上:宣传内容应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
4. 统一管理:公司宣传工作由 [部门/负责人] 统一管理。
四、宣传内容
1. 公司新闻、活动报道、产品介绍、服务推广等。
2. 公司文化、价值观、社会责任等。
3. 员工风采、团队建设等。
五、宣传渠道
1. 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2. 行业媒体、社交平台等。
3. 内部沟通平台、宣传栏等。
六、宣传流程
1.拟稿:各部门根据宣传需求,撰写宣传稿件。
2.审核:宣传稿件提交 [部门/负责人] 审核。
3.发布:审核通过后,通过相应渠道发布。
4.反馈:收集宣传效果反馈,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七、宣传纪律
1. 未经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2.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进行不正当宣传。
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八、责任追究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由 [部门/负责人] 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管理制度》 篇4
(适用于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等)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为规范本组织宣传工作,提升组织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全体成员及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 宣传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 服务宗旨:紧密围绕本组织宗旨和使命开展宣传工作。
(二) 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三) 真实客观: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四) 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公德,倡导良好风尚。
(五) 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本组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宣传组织架构
第四条 本组织设立宣传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全组织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 宣传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宣传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分支机构应设立宣传负责人,负责本分支机构的宣传工作。
第三章 宣传内容规范
第八条 宣传内容应主要包括:
(一) 本组织宗旨、使命、价值观的宣传。
(二) 本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项目及成果的宣传。
(三) 本组织会员风采、先进事迹的宣传。
(四) 本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
(五) 与本组织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的宣传。
第九条 宣传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二)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三)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四)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五)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六)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七) 损害社会公德,违背公序良俗。
(八)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宣传内容审核流程:
(一) 各分支机构宣传负责人对本分支机构的宣传内容进行初审。
(二) 宣传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分支机构提交的宣传内容进行复审。
(三) 重要宣传内容及重大活动宣传,需报宣传委员会审批。
(四) 涉及法律、财务等专业内容的,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四章 宣传渠道建设
第十一条 本组织宣传渠道包括:
(一) 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
(二) 合作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
(三) 内部刊物、宣传册、宣传栏等。
(四) 各类会议、论坛、展览、公益活动等。
第十二条 宣传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各分支机构应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章 宣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维护本组织形象。
第十六条 不得泄露本组织内部信息和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进行不正当宣传。
第十八条 未经授权,不得以本组织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宣传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管理制度》 篇5
序言
为确保本机构宣传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此宣传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宣传行为,明确宣传职责,提升宣传效果,维护机构形象。
一、 宣传总则
1.宣传宗旨:服务机构发展,传播核心价值,塑造良好形象,增进公众了解。
2.宣传原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合规性。
3.宣传范围:机构新闻、活动报道、成果展示、政策解读、形象推广等。
4.适用对象:本机构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
二、 宣传组织机构
1.宣传领导小组:由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指导。
2.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执行、内容审核、渠道维护、效果评估等。
3.各部门宣传员: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负责本部门宣传素材的收集、整理、报送及宣传活动的协助执行。
三、 宣传内容管理
1.内容准则: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机构发展战略和核心价值观。
真实、客观、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其词。
积极向上、健康有益,不得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维护机构声誉,不得损害机构形象。
2.内容审核:
所有宣传内容均需经过严格审核。
一般性宣传内容由宣传主管部门审核。
重要宣传内容、敏感信息及重大活动宣传需报宣传领导小组审批。
涉及法律、财务、技术等专业内容的,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内容发布:
宣传内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发布渠道应根据宣传内容和受众特点进行选择。
发布时间应根据宣传需要和时效性要求确定。
4.内容存档:
所有宣传内容均需建立档案,妥善保存。
档案内容包括:宣传稿件、图片、视频、发布记录、效果评估等。
四、 宣传渠道管理
1.主要渠道:
机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
内部刊物、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
各类会议、活动、展览等。
2.渠道维护:
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各宣传渠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定期更新内容,保持渠道活跃度。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建立良好关系。
及时处理渠道故障,确保信息畅通。
3.渠道拓展:
根据宣传需要,积极拓展新的宣传渠道。
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宣传效果。
五、 宣传纪律与责任
1.宣传纪律:
严格遵守宣传制度,服从宣传管理。
保守机构秘密,不得泄露未经公开的信息。
不得利用宣传渠道谋取私利。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
未经授权,不得以机构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2.责任追究:
违反宣传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等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 宣传效果评估
1.评估目的:了解宣传效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评估内容:宣传覆盖面、受众反馈、传播效果、影响力等。
3.评估方法: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访谈、专家评估等。
4.评估周期:定期评估与不定期评估相结合。
七、 附则
1. 本制度由宣传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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