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管理制度【5篇】

好文 分享 时间:

村级管理制度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增强民主参与,提升了基层治理效率与服务质量,如何更好地适应新时代需求?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村级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篇1

(本篇侧重于村务公开、民主决策和财务管理,采用总分结构)

总则

为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村务公开

第一条 村务公开是村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必须向村民公开。

第二条 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1.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

2. 村级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建设和验收情况;

3. 宅基地的审批和分配情况;

4.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5. 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6. 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7.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8. 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 村务公开的形式:

1. 设立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2. 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方式发布信息;

3.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情况;

4. 印发资料,送达村民手中;

5. 其他便于村民知晓的方式。

第四条 村务公开的时限:

1. 定期公开的事项,应当按季度或年度公开;

2. 临时性的事项,应当及时公开;

3. 村民对公开内容有疑问的,村委会应当及时解释说明。

第二章 民主决策

第五条 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未经民主决策程序,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决定。

第六条 民主决策的形式:

1. 村民会议: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 村民小组会议:涉及村民小组范围内的事项,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民主决策的程序:

1. 提出议题:村委会或村民代表提出议题;

2. 调查研究: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3. 征求意见:将初步方案向村民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4. 修改完善:根据村民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 会议讨论: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

6. 表决通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7. 组织实施:村委会组织实施决议;

8. 监督检查:村民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八条 村级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包括:

1. 土地发包、租赁收入;

2. 集体企业经营收入;

3. 集体资产处置收入;

4. 上级补助资金;

5. 社会捐赠;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包括:

1. 村级公共事业支出;

2. 村干部报酬;

3. 集体经济发展支出;

4. 村民福利支出;

5. 其他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 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账,所有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 村级财务实行民主理财。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每年由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民有权对村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村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

1. 向村委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问题;

2. 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3.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六条 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村级管理制度》 篇2

(本篇侧重于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和矛盾纠纷调解,采用递进式结构)

第一部分:村民自治基础

一、 村民委员会的产生与职责

1.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2.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3.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组织村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二、 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

1. 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2.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3. 村民会议有权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4.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行使村民会议授权的职权。

5.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相抵触。

第二部分:村规民约的制定与实施

一、 村规民约的制定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村规民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2. 民主性原则:村规民约的制定应当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3. 公平性原则:村规民约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4. 可行性原则:村规民约应当结合本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二、 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

1. 村民的行为规范:包括爱国守法、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要求。

2. 村容村貌管理:包括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3. 社会治安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防范措施。

4. 婚姻家庭管理:包括计划生育、婚姻自由、家庭暴力预防等方面的规定。

5. 土地管理:包括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土地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6. 集体资产管理:包括集体资产的保护、使用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规定。

7. 奖惩措施: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对遵守村规民约、表现突出的村民,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 村规民约的实施与监督

1. 村委会负责村规民约的宣传和实施。

2. 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3. 设立村规民约监督小组,负责对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部分:矛盾纠纷调解

一、 矛盾纠纷调解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

2. 自愿性原则: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3. 平等性原则:调解应当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

4. 及时性原则:调解应当及时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二、 矛盾纠纷调解的组织

1.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村委会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 调解委员会由村民选举产生,一般由3至9人组成。

3. 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的村民担任。

三、 矛盾纠纷调解的程序

1. 申请: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受理:调解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受理。

3. 调查:调解员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4. 调解:调解员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5. 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6. 履行: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四、 司法确认

1.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2.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村级管理制度》 篇3

(本篇侧重于村级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村民服务,采用并列式结构)

第一部分:村级组织建设

一、加强村党组织建设

1. 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

2. 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3.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素质。

4. 建立健全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5. 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的领导。

二、健全村级自治组织

1. 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 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完善村级监督组织

1. 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事项进行监督。

2.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村民负责。

3. 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第二部分:村干部管理

一、村干部选拔任用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干部。

2. 拓宽村干部选拔渠道,可以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村干部。

3. 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

二、村干部教育培训

1. 加强对村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 加强对村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增强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村干部考核奖惩

1. 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制度,对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3.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干部,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四、村干部待遇保障

1. 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制度,保障村干部的基本生活。

2. 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水平,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

3. 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部分:村民服务

一、完善村级公共服务

1. 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2. 发展村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3. 建立健全村级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

二、优化村级便民服务

1. 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2. 推行村务代办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3. 加强村级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为村民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村级社会管理

1.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2.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村级管理制度汇编》 篇4

(本篇侧重于综合性,涵盖村级事务的各个方面,采用目录式结构,各项制度以具体条文形式呈现)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

第四章 村务公开制度

第五章 民主决策制度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 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八章 土地管理制度

第九章 宅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章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村容村貌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第十四章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村民服务制度

第十六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七章 附则

具体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级管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村范围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村级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第二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四条 村民会议是本村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五条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第六条 村民会议有权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决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行使村民会议授权的职权。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村民会议决定。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x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四章 村务公开制度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有义务向村民公开村务,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第十三条 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经营情况、土地征用补偿费使用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

第十四条 村务公开的形式:设立村务公开栏、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

第五章 民主决策制度

第十五条 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

第十六条 民主决策的形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

第十七条 民主决策的程序:提出议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村级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九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村级账目管理。

第二十条 村级财务实行民主理财,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

第二十一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第七章 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村集体资产归全体村民所有。

第二十三条 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以及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农业机械、交通工具、水利设施等。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八章 土地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期为三十年。

第二十七条 禁止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九章 宅基地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第三十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十章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第三十二条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一章 村容村貌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村民应当自觉维护村容村貌整洁。

第三十五条 禁止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垃圾。

第三十六条 鼓励村民开展绿化美化活动。

第十二章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第三十八条 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九条 开展群防群治,加强巡逻防范。

第十三章 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第四十条 设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第四十一条 调解应当坚持合法、自愿、平等、及时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十四章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村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

第四十四条 村干部应当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村民有权依法罢免。

第十五章 村民服务制度

第四十六条 建立健全村级公共服务体系,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十七条 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四十八条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村民互助互爱。

第十六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十九条 村民有权对村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十一条 上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村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汇编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汇编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级管理制度(实用手册版)》 篇5

(本篇侧重实用性,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和分条列项的方式,提供可直接操作的指南,采用问答和条款结合的形式)

前言

本手册旨在为村民和村干部提供一份简明实用的村级管理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村级事务。

第一部分:常见问题解答

Q1:什么是村务公开?

答:村务公开是指村委会将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如财务收支、惠农政策、宅基地审批等,向村民公开,让村民了解情况,参与监督。

Q2:村民如何参与村级事务?

答:村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

选举和监督村委会成员;

对村务公开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向村委会或上级部门反映问题。

Q3: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

土地发包、租赁收入;

集体企业经营收入;

集体资产处置收入;

上级补助资金;

社会捐赠等。

Q4:村规民约有什么作用?

答: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制定的行为规范,用于维护村庄秩序,促进乡风文明。

Q5:遇到矛盾纠纷怎么办?

答:可以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第二部分:重要制度条款

一、村务公开

1.公开内容:财务收支、惠农政策、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工程项目等。

2.公开方式:村务公开栏、会议、广播、微信群等。

3.公开时间:定期公开(季度/年度)和临时公开。

二、民主决策

1.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决策程序:提出议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三、财务管理

1.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必须入账,支出必须按预算执行。

2.民主理财: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监督财务收支。

3.定期审计:每年接受乡镇(街道)审计。

四、村规民约

1.制定原则:合法、民主、公平、可行。

2.主要内容:村民行为规范、村容村貌、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土地管理、集体资产、奖惩措施等。

五、矛盾纠纷调解

1.调解原则:合法、自愿、平等、及时。

2.调解组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3.调解程序: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协议→履行。

六、村干部管理

1.村干部职责: 带领村民发展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村干部行为准则:严禁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欺压村民。

3.村民对村干部的权利:监督村干部的工作,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有权依法罢免。

七、土地和宅基地管理

1.土地承包: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

2.宅基地审批:符合条件、程序合规。

3.禁止行为:严禁非法买卖土地、宅基地。

八、村民服务

1.村内公共设施维护:村民有义务爱护村内公共财务,共同维护村内公共设施。

2.及时反映问题:村内公共设施如遇损坏,请及时联系村委会。

结语

希望本手册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

45 4628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