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热选3篇】
协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组织运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息透明与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成员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如何提升管理效率?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协会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协会管理制度》(综合基础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与性质】
本协会全称为[填写协会全称],是一个由[说明成员组成,如:特定领域专业人士、爱好者、相关企业等]自愿结成的[说明性质,如:非营利性、地方性、专业性、学术性等]社会组织。
第二条【宗旨与目标】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道德风尚,[阐述协会的核心宗旨,如:团结广大会员,促进XX领域发展,提供交流平台,服务社会等]。
本协会的主要目标是:[列举具体目标,如:开展学术研究、组织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维护会员权益、举办公益活动等]。
第三条【指导思想与原则】
本协会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所有活动均以本管理制度及协会章程为依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业务范围】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与专业知识;
(二)开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调研、咨询、交流、培训等活动;
(三)编辑、出版、发行会刊、资讯或相关资料;
(四)承办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的事项;
(五)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及社会公益的活动;
(七)[根据协会具体情况补充其他业务范围]。
第二章 会员管理
第五条【入会资格】
凡承认本协会管理制度及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一)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或研究的专业人士;
(三)热心支持本协会工作的相关单位或组织;
(四)[根据协会性质补充其他资格条件]。
第六条【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核批准;
(三)缴纳当年会费;
(四)由秘书处登记注册,颁发会员证或确认函。
第七条【会员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或优惠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管理制度及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与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根据协会需要补充其他义务]。
第九条【会籍管理】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如有)。
(二)会员如果连续[时间,如: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秘书处将在适当方式公示后注销其会籍。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及章程,或有损害协会声誉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最高权力机构】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等重大事宜;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若由理事会选举);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细则;
(十)[根据协会情况补充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负责人】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一)会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三)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监督机构】
本协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督协会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督协会财务收支情况;
(三)对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等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提出质询和建议;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日常办事机构】
本协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行政、人事、外联、档案、信息等工作。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社会捐赠或资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管理制度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主要用于:
(一)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支出;
(二)办公费用及人员薪酬福利支出;
(三)必要的固定资产购置与维护支出;
(四)会刊、网站等宣传平台建设维护支出;
(五)其他与协会宗旨相关的合理支出。
第十七条【财务制度】
(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三)实行预算管理,年度预算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重大开支(如:单笔金额超过[具体数额]元)须经会长或理事会集体审批。
(五)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事会(或监事)和会员的监督。
(六)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时间,如: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
理事会原则上每[时间,如: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会议纪律】
(一)按时参加会议,无故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确需请假,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或秘书处说明。
(二)遵守会场秩序,认真听取发言,围绕议题讨论。
(三)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必须遵照执行。
(四)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应形成纪要并存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制度解释】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制度修订】
本管理制度的修订,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侧重活动与项目管理) 篇2
第一部分:总纲
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填写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各项活动与项目的策划、执行、评估与管理,确保活动有效达成目标,提升协会影响力与服务水平,依据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本协会主办、承办或协办的所有会议、培训、展览、竞赛、考察、公益服务、课题研究等各类活动与项目。
基本原则:活动与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目标明确、计划周详、责任到人、预算合理、过程可控、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部分:活动与项目的立项管理
项目来源:
a) 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内的常规活动;
b) 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提议的专项活动;
c) 会员或下设机构提议并经审核的活动;
d) 政府部门、合作单位委托或合作开展的项目。
立项申请:
a) 除常规小型活动外,所有新活动或项目均需提交《活动/项目立项申请书》。
b) 申请书应包含:活动/项目名称、背景与目的、主要内容与形式、预期目标与成果、时间地点、参与对象与规模、实施方案(含人员分工)、经费预算明细、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立项审批流程:
a) 申请部门/发起人提交申请书至秘书处;
b) 秘书处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检查;
c) 根据活动/项目的规模、预算和重要性,提交至相应层级审批:
– 小型常规活动(预算低于[数额]元):由秘书长审批;
– 中型活动/项目(预算在[数额]元至[数额]元之间):由会长或分管副会长审批;
– 大型活动/项目(预算高于[数额]元或涉及重大合作、重要影响):提交会长办公会或理事会审议批准。
d) 审批结果由秘书处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申请部门/发起人。
立项文件归档:所有获得批准的立项申请书及相关审批意见需由秘书处统一归档管理。
第三部分:活动与项目的执行管理
成立项目组(如需要):对于较大型或复杂的活动/项目,应根据需要成立临时项目组,明确组长及成员职责分工。项目组对项目负责人负责。
制定详细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需在立项批准后,根据立项申请书制定更为详细的实施计划(工作分解结构WBS),包括具体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所需资源、检查点等。
过程监控与协调:
a)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应定期(如每周/每半月)召开内部会议,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
b) 秘书处或指定监督人员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必要时提供支持或进行督导。
c) 若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更(如时间、地点、内容、预算等调整),需按原审批流程重新报批。
资源调配:项目执行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秘书处或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协调调配。
宣传与推广:根据活动/项目性质,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通过协会网站、公众号、会员邮件、合作媒体等渠道进行发布,扩大影响。宣传口径需统一,重要信息发布需经审核。
风险管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应密切关注项目执行中的潜在风险(如安全风险、财务风险、声誉风险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秘书处和协会领导报告。
第四部分:活动与项目的财务管理
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经费。各项支出需符合协会财务管理规定,履行报销审批手续。
收支管理:
a) 如涉及收费(如会议费、培训费),需明确收费标准、方式,开具合法票据,收入统一纳入协会账户管理。
b) 如涉及对外支付(如场地费、讲师费、物料费),需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按合同约定及财务流程支付。
决算与审计:活动/项目结束后[时间,如:15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需完成经费决算报告,提交秘书处和财务部门审核。重大项目或根据要求需进行专项审计。
第五部分:活动与项目的评估与总结
信息收集:活动/项目进行中及结束后,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访谈等方式收集参与者反馈、合作方意见、媒体报道等信息。
成果整理:系统整理活动/项目形成的各类成果,如:会议纪要、研究报告、培训教材、活动照片/视频、媒体剪报、数据统计等。
撰写总结报告:项目负责人需在活动/项目结束后[时间,如:一个月内]撰写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活动/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达成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问题与不足、改进建议、财务决算情况、附件(相关成果材料)等。
评估与反馈:秘书处或理事会组织对总结报告进行审阅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未来活动策划和负责人绩效评价的参考。评估结论及优秀经验应在适当范围内分享。
资料归档:活动/项目的全套资料,包括立项、审批、计划、执行记录、宣传材料、财务凭证(复印件或清单)、总结报告、成果等,需按协会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第六部分:合作与外联管理
合作方选择:选择活动/项目合作方时,应注重其资质、信誉、专业能力及与协会宗旨的契合度。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
合作协议:与合作方开展活动/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内容、资源投入、成果归属、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协议需经协会法律顾问或指定人员审核,按权限签署。
关系维护: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沟通,尊重合作方,共同推进项目。项目结束后,视情况进行答谢,维护长期合作关系。
第七部分:附则
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协会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协会管理制度》(侧重会员服务与权益保障) 篇3
引言
为体现[填写协会全称](下称“本协会”)以会员为本的服务宗旨,切实保障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规范会员服务内容与流程,增强协会凝聚力与向心力,特制定本会员服务与权益保障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透明、公正、高效的会员互动与服务体系。
第一章 会员基本权利与义务之细化
第一条知情权保障
协会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员邮件列表、会刊等多种渠道,定期向会员公布协会章程、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负责人名单、年度工作计划与报告、财务收支报告(摘要或详细版,经理事会决定)、重大会议决议、即将举办的活动预告等。
会员有权查询本人的会籍信息、缴费记录、参与活动记录等。协会秘书处应设立专门渠道(如会员系统、指定邮箱或电话)响应会员查询请求,并在[时间,如: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于涉及会员重大利益的事项(如章程修改、会费标准调整、重大合作项目等),在提交决策机构审议前,应通过适当方式(如问卷、征求意见稿)征求会员意见。
第二条参与权保障
保障会员依据章程规定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技术交流、培训讲座、行业调研、文体活动、公益项目等。活动信息应至少提前[时间,如:一周]通知全体会员。
建立会员提案机制。会员可就协会发展、行业问题、活动策划等向协会提交书面提案。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提案,并提交理事会或相关工作委员会研究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提案人。
协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等,应优先吸纳有热情、有专长的会员参与。
第三条监督权保障
会员有权对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协会应设立畅通的意见反馈渠道(如专用邮箱、在线表单、负责人接待日等)。
对于会员的实名批评和建议,秘书处或相关负责人应在[时间,如: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或说明处理进展。
保障监事会(或监事)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其工作报告应向全体会员公开。会员如发现协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监事会(或监事)举报。
第四条服务获取权保障
会员有权优先或优惠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及优惠政策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例如:
– 优先参加名额有限的活动;
– 享受会议、培训费用的会员折扣;
– 免费或优惠获取协会出版物、研究报告、数据信息等;
– 获得协会提供的咨询、指导、资源对接等支持。
协会应不断拓展和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会员多样化需求。
第五条会员义务履行之规范
明确会费缴纳标准、时间和方式。对于未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秘书处应进行提醒催缴。催缴[次数,如:两次]无效后,按章程规定处理其会籍。
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对长期不参与活动且不履行其他义务的会员,协会可进行沟通了解,必要时按章程处理。
会员在以协会名义对外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规定,维护协会声誉,不得从事与协会宗旨相悖的活动。
第二章 会员服务体系建设
第六条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和维护好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定期编发电子会刊或简报,汇总协会动态、行业资讯、政策解读、会员风采等内容,发送至全体会员。
建立会员数据库,进行分类管理(如按专业领域、地域、单位性质等),以便提供更精准的信息推送和个性化服务。
第七条交流互动平台
定期组织线上或线下会员交流会、主题沙龙、项目对接会等,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学习与合作。
鼓励建立基于兴趣、专业或地域的会员微信群或线上社群,由协会引导和管理,营造活跃的交流氛围。
组织会员走访、企业参访、国内外考察等活动,拓宽会员视野,增进相互了解。
第八条专业支持服务
针对会员需求,组织专业培训、讲座、研讨会,提升会员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整合协会专家资源,建立专家库,为会员提供咨询、诊断、指导等服务。
收集整理行业发展报告、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资源,供会员参考使用。
第九条关怀与激励
建立会员生日祝福、节日问候等关怀机制。
对于为协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活动、热心服务会员的个人或单位会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评选优秀会员、颁发荣誉证书、公开宣传等)。
探索为会员提供其他福利,如争取合作商家的优惠、组织集体福利活动等。
第三章 会员权益争议处理机制
第十条投诉与建议渠道
公布专门负责处理会员投诉与建议的联系人、电话、邮箱地址。
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对收到的每一个投诉或建议进行登记、编号。
第十一条处理流程
受理:负责部门在收到投诉/建议后[时间,如:2个工作日内]确认收悉,并告知预计处理时限。
调查核实:指派专人对投诉/建议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要求投诉人补充材料或进行面谈。调查过程应客观公正。
处理与反馈: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协会章程和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如:解释说明、纠正错误、道歉、改进工作、提交纪律处理等)。处理结果需在[时间,如:1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子形式)反馈给投诉/建议人。若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需告知原因。
记录存档:所有投诉/建议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均需详细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申诉机制
会员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反馈后[时间,如: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监事会(或监事)或上一级管理机构(如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受理机构应重新进行审查,并在[时间,如:一个月内]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该决定为协会内部最终决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是协会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秘书处负责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修订需听取会员意见。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