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文稿整理11篇
深化国企改革旨在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创新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促进社会和谐。改革措施包括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培养等。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深化国企改革文稿整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深化国企改革文稿汇编(11篇)
目录
1.改革创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1
2.高质量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6
3.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战略支撑⋯⋯⋯⋯⋯⋯⋯⋯⋯⋯⋯⋯⋯⋯⋯⋯⋯⋯⋯⋯⋯⋯⋯⋯⋯⋯⋯⋯⋯⋯⋯⋯⋯9
4.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9
5.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23
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9
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根本遵循···············································································37
8.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展现新气象取得新突破··································································46
9.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国企改革任务落实⋯⋯3
10.以国企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阔步新征程⋯⋯⋯⋯⋯⋯56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奋勇争先60
改革创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竞争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推动国有资本和
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纵深推进改革创新,是推动国企更好履行功能使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国企大多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并在吸纳就业、提供公共服务、引领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既有利于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也能使我国更好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贸易投资环境,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在优化布局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活力效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国企仍存在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资产结构不优、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有待深化等问题,需坚持问题导向,从多维度协同发力,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其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助力国企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升。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制度基础。推动国企治理结构和组织形态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能够引导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
管理水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的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例如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清、激励约束机制不匹配、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
解决上述问题,要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国企责任使命,健全治理机制,厘清相关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治理结构。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推进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架构运行有机统一,实现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协调运转、科学决策、形成合力。加快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营机制,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建立快速决策机制,在新兴产业领域探索实施扁平化管理、平台化运作等模式,不断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灵活性。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优化人才激励与容错免责机制,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合理合规的企业薪酬结构,规范容错免责、减责具体情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干事动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不断优化考核体系,加强出资人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序建立智能化穿透式监管系统,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其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国企发展方向的谋划需具备战略性。《决定》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立足主业实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配置国有资本,有助于强化国企核心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有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国有资本“三个集中”,需综合运用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工具,对国企投资总量、结构和方向进行引导。依据国企的类型、资产状况和发展定位,明晰主责主业,优化投资管理制度,防止盲目多元、一拥而上、重复建设等发展倾向,推进国企增加在应急保障、防灾减灾、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深入实施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大力推进国企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在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发力,加速产业结构跃迁升级和产业体系现代化。聚焦数字经济等新动能,推动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布局,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中不断打开新的增长空间,持续提升国企价值创造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其三,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国企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国企特别是央企承担着大量国家重大科研攻关任务,拥有丰富的人才、技术、设施等资源,能够在创新资源整合中发挥枢纽作用,对于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至关重要。不少国企也是科技领军企业,在科技创新链条中位居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其“链主”作用,能够有效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引领产业升级并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此外,进一步发挥国企的资源优势和资本市场影响力,能够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因而,强化国企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于优化我国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激发国企科技创新潜力,需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机制,构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体系,健全常态化产学研成果对接机制,推进高效率创新协同、高水平创新合作,提高研发投入产出效率。突出战略导向、注重长期价值,加强在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提升关键领域国产化替代水平,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及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领军企业组建协同创新平台,联合各类企业开展科技攻关。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大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支持国企与民企开展广泛协作,通过组建产业联盟、实施产业共建等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数据、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流通效率,培育良好创新生态。
高质量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
国资国企改革正在开创全新局面,形成“1+N”政策体系,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由2012年的89.5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371.9万亿元,年均增长13.8%。2024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营业总收入84.7万亿元,利润总额4.35万亿元,应缴
税费5.88万亿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100%、98%、75%。
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要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要求,聚焦其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强大动力。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中国式现代化使命驱动的改革深化提升新阶段,更需要全面推动重要改革发展任务落实落细。
科学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相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的战略功能,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深化分类改革,完善分类核算、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弘扬企业家精神,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提升企业现代治理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企业产品品牌价值创造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高质量协同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3项任务。第一项是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这是在完成“三年行动方案”背景下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承上启下的战略意义。2024年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已完成70%以上的主体任务,中央企业在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等领域的布局比重超过70%,98%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建立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需要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为“十五五”期间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项是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和主攻方向。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需要有相应的动态指引。今年,要以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为指导,深入实施央企产业焕新行动、未来产业
启航行动和“AI+”专项行动,加快以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进一步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第三项是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这需要将战略使命评价与分类改革相结合,在进行使命导向的国有企业分类前提下,进一步具体到每家国有企业,探索明确“因业制宜”的企业功能定位、“因企制宜”的企业使命要求,建立战略使命评价模型,从战略使命界定、战略使命规划、组织架构支持、要素资源保障等方面设置战略使命评价指标体系。尤其需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向“新”发力,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使命。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
提供坚实战略支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坚决扛起推动改革落实的重大责
任,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定位,创造性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扎实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一、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持续巩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在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方式深刻转变,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71.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7.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2年的2.0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万亿元,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新征程上,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始终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重大成就,最重要的就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导,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完善党领导国资国企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更好发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胜势,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始终坚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目标要求。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事关党的执政地位,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靠改革不断破除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既坚定不移做大、更意志坚定做强做优,促进各类企业协同发展,共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经济支撑。
始终锚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中心任务。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内国际形势新变化,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出发对国资国企工作思路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紧紧扭住
这个中心任务,聚焦提升增加值、功能价值、经济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品牌价值“五个价值”,内强质地、外塑功能,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战略支撑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始终坚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鲜明导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技术创新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新质生产力成为影响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动能转换的重要变量。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打破思维定势、破除路径依赖,不断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引领性,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二、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在钢铁、船舶、海运、能源、轨道交通等领域重组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中央企业在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等领域的布局比重超过70%,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2.1%,收入规模突破10万亿元。但目前看,“大而不强”、“全而不精”等问题仍然存在,产
业基础不牢、高端供给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决定》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作出重大部署。必须立足新使命新定位,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资国企布局再聚焦、资源再集中、工作再协同,推动新旧动能平稳接续转换,当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排头兵。
加快国有资本“三个集中”。这是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和主攻方向。要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立足比较优势,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牢固树立战略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加快产业结构跃迁升级。推动产业升级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作
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骨干中坚,必须在产业升级中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要坚持两端发力,深入实施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一方面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基础支撑作用大、正向外溢效应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孵化未来产业,深耕细作重点领域,引领新赛道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两重”、“两新”,加快以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体推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艺升级,深入实施“AI+”专项行动,加快生产、管理、营销模式变革和流程再造,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加快打造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产业大厦不能建立在别人的地基之上,发展主动权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国有企业在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必须切实扛起维护产业安全责任,紧紧围绕解决我国产业体系中的卡点、堵点、断点问题,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要深入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航空航天、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生物技术等领域迫切需求,扎实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强化行业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从源头和底层解决我国产业体系“缺基少核”问题。加大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投入,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点矿种投产扩
能,扩大我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纵深,更好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全面强化创新能力体系建设,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近年来国有企业科研投入持续加大,在载人航天、深海深地探测、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但基础前沿研究偏弱、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决定》对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提出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要自觉担负起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使命,坚持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生态构建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更多国之重器,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提升原创技术供给能力。基础研究、原始创新一旦取得突破,很可能重塑产业和市场竞争格局,对生产力质态带来根本性影响。国有企业作为科技强国建设的骨干中坚,必须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要坚持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资源统筹,更加积极参与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努力产出一批原创性、颠覆性成果。加强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强化技术预见、多线布局,突破和掌握更
多“根技术”,推动企业创新从跟踪模仿式向开创引领型转变。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在国家和产业急需但其他企业缺乏意愿或能力的领域坚定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长期稳定支持,提高投入产出效率。
提升成果转化带动能力。科技成果敲不开“市场的大门”,大量成果被“束之高阁”,是当前制约科技实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痛点。国有企业处在国家创新链条的枢纽位置,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要切实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着眼推动技术从发明到走向产业化,着力推进高效率创新协同、高水平创新合作,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批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强化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可靠性验证等能力,使真正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新技术脱颖而出。健全常态化产学研成果对接机制,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力度,着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提升创新生态塑造能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创新生态对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潜能具有重要意义。要优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各个环节,加大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力度,
深入实施中央企业人才高地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科研规律,对创新活动给予足够的包容支持,持续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保障科研人员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潜心攻关。
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同新征程国资国企战略使命更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改革,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科技和产业“硬实力”的竞争,一定程度也是制度“软实力”的比拼。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接续推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力破除,但还有不少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活力动力的顽瘴痼疾尚未完全解决,支撑国有企业履行新征程新使命的体制机制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决定》对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专门作出部署。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治理结构、监管体制、管理机制等改革,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从整体上提升制度竞争力引领力。
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必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完善和发展。要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健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建设科学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形神兼备”。健全更加精准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动企业薪酬结构更加合理合规。深入推进企业组织形态变革,着力去行政化、机关化,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健全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不做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打造专责专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进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完善出资人监督约束机制,用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在“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强化实时监测,增强监督刚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相统一,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战略协同,该管的坚决管住、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构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有效机制。企业家是企业发展的决策主体,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发展活力动力的重要源泉。要树立崇尚实干、实绩、实效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完善领导人员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任用制度,把敢抓改革、善抓改革的高素质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尽职合规免责机制,着力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强化正向激励,支持企业各级领导人员争做优秀企业家,以企业领导人员敢为带动企业敢干、员工敢首创。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确立了国资国企分类改革的原则。第一个分类改革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国有经济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其中商业类又分为一类和二类。原则上,公益类企业由政府经营,商业二类企业主要处在自然垄断行业,国有资本要占据控制地位,而商业一类企业处于竞争领域,应进行市场化改造。按照这种分类,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有各自的功能定位,要明确主业和主责。
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资本重点投资的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重点布局领域大多属于非竞争性领域。在这些重要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而在竞争性领域,应全面推行市场化改革,坚持公平竞争和透明化管理,特别是取消财政补贴,使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公平竞争。
按照我的理解,国有资本有所为、有进的就是主业,即上述提到的三个重点领域;有所不为、有退的则是这三个领域之外的竞争性领域。通过分类改革原则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就能够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发挥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之间将不再是“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简单对立,而是可以实现“国民共进”,即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个分类改革涉及产业内部。我们一般将产业分为竞争性和非竞争性,在非竞争性领域又分为公共产品部门和自然垄断性产业。一般认为自然垄断行业通常会存在市场失灵现象,同时需要实现国家的特定目标,国有资本在此类行业中需保持控制地位。根据此次三中全会的决定,自然垄断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投入部门,国有资本应占据主
导地位,但自然垄断行业可分为两部分: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根据分类改革原则,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垄断环节应独立运营,国有资本保持支配地位,这是主业中的核心部分。而在垄断行业的产业链中,下游应为竞争性环节,需进行市场化改革,应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改革实践证明加快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可以大幅提高经营效率与供给效率。例如,电力行业可分为电网、配电和发电三部分,其中电网属于垄断环节,国有资本独立运营,配电侧既有垄断环节,也有竞争性环节,过去配电侧的市场化改革有所推进,发电侧属于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和公共事业等行业的自然垄断环节的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这样的改革不仅会提高自然垄断行业的运营效率,也为民营资本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空间。
第三个分类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既然国有企业类型不同,其功能也各不相同,就不能用同一个标准来考核所有企业。国有企业有多种功能和多元目标,包括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承载主体、弥补市场失灵、为经济发展提供基
础性条件、在国际竞争中体现国家意志、追求市场效率实现利润最大化等。以上目标尽管都是重要的,但事实上单一企业难以同时实现和承担以上所有功能,需要有不同类型的企业相互配合来实现以上众多目标。如果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不同的考核标准,就可以在不同的企业中分别承担相关功能,从而在整体上实现以上多元目标。
国有企业有多种类型,如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这些企业不能按照同一个考核标准来评价,而应根据其所处行业的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及所承担的功能不同实施不同的考核标准。由于股权结构不同,这类企业的治理框架和治理逻辑也各不相同,考核指标也应有所区别。
即使是国有独资公司,其集团下企业也呈现不同的类型。如中石油和中石化,集团层面是国有独资,集团控制了许多子公司、孙公司甚至曾孙公司。这些子公司和孙公司不仅股权结构不同,有的是国有独资子公司,但许多是产权多元化的子公司,同时这些子公司有的分布在主业中,属于垄断环节,但也有许多子公司分布在辅业中,属于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或者直接进入了竞争性领域,直接与民营企业竞争。因此,针对这样的央企,集团总部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考核指标应有所不同。例如,母公司中石油控制的主业子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
有资本应占据主要地位,考核应参照集团公司的考核指标;如果控制的是竞争性环节的子公司,在混改中民营资本应更多参与;如果控制的是纯粹的竞争性领域的子公司,那么国有资本可以控股、参股甚至可以退出,考核指标就应该更多体现市场化要求。
总的来看,此次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分类改革的三个方向:一是以分类改革为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二是产业内部的分类改革;三是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这种分类改革的原则能够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它不仅落实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还解决了民营经济当前发展中的困难,同时坚持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
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这表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是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只有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才能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
用、引领带动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为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和更好条件。
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创新引领功能
科技创新既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变量,更是增强企业核心功能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肩负国家创新使命,在自主创新和锻造大国重器方面不断努力,不仅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更打造出中国“智”造的世界新名片,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等领域取得一批世界领先的标志性成果。国有企业投资了若干民营企业难以承担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技术研发;作为开放式创新组织者,利用其资源和网络平台优势,充分联合各创新主体打造开放式创新平台,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和要素,孵化和培育了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的主要提供者,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前瞻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世界各国都在加快新技术研发,一系列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正在涌现,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前所未有,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大幅缩短。我国必须把握住“机
会窗口”,依靠自主创新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有经济在此过程中尽管拥有一定优势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但仍存在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创新引领功能。一是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与之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国有经济应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功能,坚持在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两端发力”,以体制创新推进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等综合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和活力,突破一批颠覆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数实融合。二是突出战略导向和问题导向,健全推进原始创新、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国资国企应加强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原创技术研究,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三是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国有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主动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民营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度合作、打造创新联合体。积极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构建协同、共享、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四是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积极参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和人才平台建
设,发挥聚才、引才、育才作用。国有企业应加强自身创新文化与环境建设,培育和吸引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五是完善产业链链长制和产业协调机制,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自主权与引领作用,与同类民营企业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国有经济要加强与民营经济的创新合作,共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安全维护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行重点布局,确保在重要资源能源领域的控制力,为维护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粮食安全,以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抵御各种风险挑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当前国际环境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安全挑战明显增多。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安全维护功能,有助于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稳定。为此,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安全意识,通过深化改革提升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一是持续强化国有经济在国防军工和能源、粮食等领域的保障地位和供给水平。强化国有企业对关键原材料及元器件、重要设备、软件、战略物资等的
备份与托底能力,推进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和增储上产,扩大优质煤炭产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种子自主可控和海外粮源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底气和能力。二是统筹推进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除铁路、公路、航空等传统基础设施外,国有经济还要加强包括金融、网络、数据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备高效安全智能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国家竞争力和总体安全水平。三是持续加大国有资本在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江河主干水网、信息通信网等领域投入力度,加强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算力网络、卫星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维护国家骨干网络安全。四是优化资本投向布局,注重提升经济增加值,使投资能更好为国民经济产生增量贡献,同时优化风险防控手段,在债务、境外投资、金融、安全生产等高风险领域加大防控力度。五是协同民营经济积极维护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安全节点,发挥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各自优势,进行强链、补链、延链、固链。
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民生保障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国有经济在健康养老、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发挥增进民生
福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兜底作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主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5万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2万亿元,在脱贫攻坚中累计投入和引进各类资金超过千亿元,定点帮扶的24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但当前我国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仍面临不少难题,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使国有经济在民生领域继续加强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就业服务平台,促进跨地区、跨行业人才资源整合,更好促进高质量就业。二是改革创新传统办医模式,推动医、研、产融合发展,建立符合产业特点和市场规律的医、研、产资源联动发展长效机制,鼓励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合作,组建新型国有医疗集团,提供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三是积极布局普惠养老,推动大型养老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普惠型养老服务品牌,积极培育养老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以分类精准考核促进国有企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在公共服务的质量、成本控制、资源配置效率和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对从事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进行精准考核。五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
收益用于保障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的比例,借助国有资本提升养老、医疗、教育等的保障水平,释放内需活力,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意义,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全力落实好各项关键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把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更好地履行国资国企的新责任新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深刻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意义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对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更好履行国有企业功能使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
业。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任务艰巨繁重。企业兴则国家兴,企业强则国家强。国有企业大多处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的重要力量。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把提升国有企业战略功能价值放在优先位置,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以发展的确定性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有力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效率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力破除,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71.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7.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2年的2.0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万亿元,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一些影响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的顽瘴痼疾尚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价值创造能力不强等问题,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不适应。国有企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锻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
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深刻重塑生产力基本要素,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近年来,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但同时面临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多、传统生产力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等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对可能产生颠覆性影响的未来技术、未来产业布局还相对滞后。经济长期增长取决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要靠创新驱动。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不断强化创新策源,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基础上的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原则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把好方向、守正创新,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发挥高质量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
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总目标。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国有企业既坚定不移做大、更意志坚定做强做优,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发挥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坚持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改革重点。站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国有企业强化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加快向高质
量、高效率、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塑造能够持续创造效益的独特竞争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功能价值,高水平实现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
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的辩证统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尊重和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把该放的放到位,使国有企业充满生机活力,创新创造的潜能充分激活;坚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底线,把该管的坚决管住,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健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国资国企治理现代化。
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在落实。要自觉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重大责任,与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衔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实效。
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制定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构建依法履职、分类监管、动态调整、灵活授权的管理机制。健全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负面清单,建
立投资后评价制度,坚决遏制部分国有企业盲目多元、“铺摊子”倾向。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统筹国有经济重大生产力布局,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统筹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加强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领域的投入布局,增加医疗卫生、健康养老、防灾减灾、应急保障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增强重要能源资源托底作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打造国有资本投资布局、整合运作和进退流转的专业化平台,有效发挥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功能和运营公司资本运作功能,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着力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充分
体现国家战略导向、战略要求,充分体现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差异性的精准把握。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对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夯实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决策基础。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支持国有企业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原创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提升原创技术研发投入占比,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从跟踪型向开创型、引领型转变。发挥国有企业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作机制,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
用的全链条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优化创新生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灵活开展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对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足够包容支持。
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完善党领导国资国企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国有经济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国有经济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干预,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打造专责专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深入推进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健全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机制,创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
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健全更加精准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协调,健全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擘画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行系统部署安排,为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改革开放以来,国资国企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先后进行了“放权让利”、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等内容的改革,取得显
著成效,极大提高了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使国有企业逐渐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实现有机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明确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国有经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什么样的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如何发展国有经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调整,质量效益明显提升,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力破除。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6.6万亿元,是2012年底的2.8倍,增加值、收入、利润与2012年相比均翻了一番。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71.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7.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2年的2.0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万亿元,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同时要看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内生动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一些企业
还存在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价值创造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原则。
“两个毫不动摇”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作出重要论述和部署,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都是错
误的。公有制经济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仅要着眼于国有经济自身的高质量发展,还要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进而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创造良好体制环境。要健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强互利合作搭建平台、创造良好条件。要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使国有企业积极主动带动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协同创新,围绕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打造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多层次、多要素、多链条的全方位合作体系。近年来,相关部门在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扎实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
促进、协同发展,在资本、产业链、供应链、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了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门对国资国企改革进行系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供了行动指南。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这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统筹国有经济重大生产力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作用的重要途径。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前瞻性布局,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配置国有资本,有力推动国有资本的“三个集中”,即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同时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布局。一方面要统筹推进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
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另一方面要深入实施产业焕新和未来产业启航“两个行动”,健全新兴产业培育机制,加大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这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也是增强国有经济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必然要求。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发力,大力推进功能性改革,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鲜明取向。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是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价值,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与方向。分层分类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使国有经济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引导、安全支撑等作用,更好服务国家与区域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和保障国计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国资国企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国有企业相对于其同行业企业的效率、盈利能力、创新能力、品牌竞争力、产品和服务竞争力、组织竞争力等独特优势,是国有企业素质和能力的体现。通过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使更多国有企业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
一流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引领示范作用。
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这是强化国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创新功能、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无论是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还是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都需要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为此,要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一是强化高质量的科技供给。积极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战略价值高、应用前景广、自身有优势的领域全力攻坚,努力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和源头底层技术。二是建设高能级的研发平台。深度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新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共建区域创新中心,打造高水平创新联合体,深化同上中下游各类企业科技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取得更多科技成果。三是推进高效率的产业融合。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开放市场和应用场景,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推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演变成产品、从产品延伸为产业。四是要持续营造优质的创新生态。健全
支持原始创新的出资人政策,完善研发投入效益加回机制,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建立健全灵活多样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以及合规免责容错机制。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这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使国有企业更好支撑我国产业发展,落实国有企业产业引领功能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重点发展方向有三点:一是着力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布局、整合运作和进退流转的专业化平台,要有效发挥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功能和运营公司资本运作功能,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作为“三个资本”的重要供给方,通过资金赋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好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二是着力当好要素对接平台。实现产业要素高效对接是“两类公司”服务产业发展,加速产业孵化的关键手段。如《决定》提出“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升要素对接能力提供指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按照技术经理人的要求,优化企业内部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体系,提升具有技术经理人相
关素质人才的比重,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发挥要素对接平台作用提供人才支持。三是着力赋能被投企业高质量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被投企业的赋能主要发生在投后管理和投后服务上。投后管理重点提升企业经营发展规范性,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投后服务重点实现资源链接,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这是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的必然要求,是使国有企业更好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为此,要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要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对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举措。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上中下游各环节呈现出不同的经济特性和发展规律,行业中游的网络型基础
设施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性,需要集中建设运营才能更好发挥效益,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属自然垄断环节;行业上下游生产、销售、运输服务、设备制造等环节可以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属竞争性环节。要依据竞争条件采取拆分、重组等不同方式,剥离竞争性环节业务,引入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对下游行业降低生产成本和提升竞争力将产生积极作用。
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展现新气象取得新突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上当好排头兵。国务院国资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打造创新领先、功能突出、治理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新国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履行战略使命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任务艰巨繁重。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树立更加宏观的全局视野,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依靠改革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利用经营手段和市场力量履行国家战略使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国家战略导向、战略要求,充分体现对共性量化目标与个体差异性
的精准把握。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夯实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决策基础。
加强与有关部门战略协同。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强对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的统筹推动和督促落实,定期开展相关配套政策一致性评估,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完善与之更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客观需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国有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主力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有更加开放的思维观念,敢于打破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经营机制、管理模式等与时俱进,以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构建支持国有企业全面创新的有效机制。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指导企业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提升原创技术研发投入占比,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应用基础研究,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支持国有企业深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国企内部大市场成为科技
创新的孵化器、加速器、放大器,完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发挥市场对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让多条技术路线竞争成长。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建立鼓励全员创新创造的制度机制。
构建推动国有企业产业升级的有效机制。健全支持引导国有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作机制,指导企业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升级,增加高端产品供给,实施“AI+”专项行动,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全方位全过程发展绿色生产力,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战略必争领域投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海工装备、电力装备等优势领域集群式发展,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构建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加快集聚的有效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突出各类激励政策的创新创造导向,做实做细合规免责机制,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加快组织形态变革,大力去行政化、机关化,探索扁平化管理、平台化运作等模式,提升对市场环境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的敏锐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促进人才、技术、数据等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着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健全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度融合的制度保证,必须在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上下更大功夫,加快构建集中统一、专业高效、上下协同、监督有力的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进一步理顺公共管理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推动行政部门逐步剥离专门针对国有企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事项,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地市级国资委应建尽建、明确直属特设机构性质,打造专责专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深入推进专业化、体系化、法
治化、高效化监管,切实维护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强化国资监管的产业思维、科技思维。健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在引导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建立体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精准化、差异化、长周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考核评价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建立更加包容审慎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国资监管体系,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支持国有企业大胆试错,着力当好发展实体经济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
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加快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和实用化水平提升,对于“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强化董事会监督作为出资人监督重要延伸作用,用好企业内部各类监督力量,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持续推动监管向基层企业延伸、向境外企业延伸。加强出资人监督与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大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
着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改革推进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既需要在优化布局结构、完善经营机制、健全监管体制等方面攻坚克难,还面临企业差异、行业差异、区域差异等客观实际,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把牢正确方向、保持战略定力、凝聚强大合力,使国资国企改革行稳致远。
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改革始终。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围绕解决制约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使每一项改革部署在国资国企落地生根,使每一项改革方案论证充分、科学精准,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推动理论武装贯穿改革始终。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起来,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通起来,作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不断增强国资国企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
推动作风建设贯穿改革始终。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着力解决制约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影响企业活力动力的难点问题、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和生
产经营各环节的风险问题,大力纠治改革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切实把社会期盼、职工意见、专家智慧、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在改革穿透基层上狠下功夫,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国务院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国资国企的生动实践,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国企改革任务
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我们要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目标、政治原则、鲜明导向、根本要求、重点任务,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改革始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胜势,为锻造现代新国企、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聚焦铸根魂,引领国有企业夯实“两个基础”,服务“党之大计”。《决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首位,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完善“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加强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评估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健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制度,完善“第一议题”“首要议题”“培训首课”等制度,建立党员基本培训机制,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掌握“看家本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使党的领导与企业组织架构、经营管理、队伍建设、风险防控等贯通衔接,引领企业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聚焦强改革,引领国有企业更好履行功能使命,践行“国之大者”。《决定》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把提升战略功能价值作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工作重点,围绕国之所需深化改革。把好改
革方向,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紧扣改革重点,针对影响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发挥的薄弱环节,加强对主责主业管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原始创新推进等方面的科学决策。保障任务落实,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根据不同功能定位探索“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引导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使国有企业的发展始终围绕国家战略导向、战略要求。
聚焦促发展,引领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干好“企之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要发挥党建优势,调动国资国企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融入生产促发展,聚焦重大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实施等,深化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突击队、服务队等载体建设;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开展党建联建共建,以党建引领破解链上企业“联动难、同步
难、配套难”问题;结合应急处突,动员党员在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当先锋作表率。激发动力强发展,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机制,犒赏“快马”、鞭打“慢牛”,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激发企业家精神;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探索“人才特区”源头政策供给。汇聚合力助发展,健全为基层松绑赋能的体制机制,落实落细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精神,避免层层加码、无效“内卷”,让广大党员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抓改革落实上。
以国企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阔步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全方位的新要求。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和安全支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改革是提升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对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国家长远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发挥重要牵引作用。
完善国有企业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与担当。中国式现代化是党领导全国各
族人民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完善国有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决策机制,提升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水平。
推动国有企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以加强技术创新为路径,国有企业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力争在全球产业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全面提升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未来产业,加快构建集群化发展优势,努力抢占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重组整合,是深化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国企改革聚焦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一方面,通过专业化整合集中相关产业,深入开展企业间同一业务或同质业务的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和同
质化竞争;另一方面,通过战略性重组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产业投资力度。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企业为主体,运用市场化手段,突出主业,聚焦实业,更加注重做强和做专,推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
国有企业积极发挥在科技创新自立自强中的作用,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注入科技动能。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基础前沿领域贡献了一批原创成果,为维护我国科技安全、能源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为人民群众享受最新科技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国有企业在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培育产业创新方面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国有“链长”企业通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突出战略导向,强化内在、长期价值,健全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加强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究。
国有企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主体、重要力量,体现在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经济根基。现代化经济需要现代化的企业支撑,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代表,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及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强化国有企业重点领域布局,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强国有经济在国防军工、能源资源、粮食供应等领域的控制地
位,增加医疗卫生、健康养老、防灾减灾、应急保障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国企改革任重而道远。首先,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党的组织覆盖到企业的各个层级和关键岗位。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塑造发展凝聚力。
其次,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实现更大发展。当前,国有企业正全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以及与市场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各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未来,国企要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最后,国企改革要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挥其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核心在于提高国资机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国有资本配
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
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奋勇争先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竞争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为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奋勇争先。
加强创新驱动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成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只有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才能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中国能建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立足国家所需、产业发展、企业所能,深入实施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
合等专项行动,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揭榜挂帅”“军令状”“赛马”等科技立项机制,健全“总部+所属企业”多元化研发投入长效机制。集聚创新要素、创新资源,依托重大工程建设,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深度融合。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上持续发力,狠抓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坚,高标准推进新型储能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深入实施科技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加强绿色低碳转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生产和生活体系向绿色低碳转型,能够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中国能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动规划设计、产业投资、工程建设、工业制造、项目运营等全链条绿色转型。积极参与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等重大研究,全面服务能源转型发展。深化国际清洁能源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高质量建设希腊天然气电站、乌兹别克斯坦储能电站、沙特阿拉伯光伏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强与国际同行在能源规划、光储电站、燃气电站等清洁低碳能源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
院所和优秀企业的务实合作。积极组织参与行业技术攻关与国家、国际标准制定,在新型低碳燃煤发电、一体化氢能、综合储能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充分发挥产业综合化、一体化优势,孵化开发一大批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光氢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抽水蓄能等示范引领性项目,加快首创300兆瓦压缩空气储能、1000米以上高空风能示范项目成功经验运用。
加强数字化转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以有力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动能转换。中国能建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持续推动管理数字化,全力推进业财一体化、项目管理一体化、供应链管理一体化、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智能化决策体系,有效提升企业管控力与决策力。持续推动产业数字化,以业务场景为驱动,推动数字技术与主营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全链条高效协同、全流程数据贯通、全方位资源共享、全生态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数字产业化,创新迭代智慧电厂、智能电网、智慧能源、智慧工地、智慧园区、智能装备等产品,全力推动“东数西算”标志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并放大全国电力规划实施监测预警、广东省海上风电
大数据等平台作用,依托电力规划、海上风电、新型储能等能源大数据平台,提供数字化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持续挖掘数据价值,构建以企业主数据平台和数据中台为主体的数据共享平台,完善“一张网”“一朵云”,推动数据在经营全过程共享、共通、共融。
加强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改革举措。加强融合发展,可以推动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中国能建充分发挥自身在能源建设领域的优势,推动能源建设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发展,优化利用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土地资源及空间,配套建设风电、光伏储能,叠加“数字赋能、智慧互联”,着力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人—车—路—能—信息”协同互动的绿色交通能源系统。推动能源建设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以“东数西算”为契机,围绕算力网、枢纽节点、数据中心等关键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实现算力网和电力网之间的协同互动及数据中心的绿色供能。加强能源建设与建筑行业融合发展,加强能源网、交通网、数字网、水网、生态网、产业网、文化网的结合,为城市转型升级和未来城市建设提供综合化、一体化解决方案。优化产能融合,拓展新能源发展空间和运用场景,探索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融合发展模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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