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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综合能力》考点知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时间:2019-05-23 12:48:3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消防工作基本原则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消防法》总则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1)《消防法》总则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2)《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③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3)《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重点单位需要履行的特殊安全职责: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4)《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5)《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6)《消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7)《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8)《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9)《消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10)《消防法》第七十条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公民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1.规定一般公民保护消防安全的义务《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2.鼓励公民的科学技术创新《消防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3.明确规定公民的公共消防安全义务《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COL阿拉题库(alatiku.com)|我的题库|免费题库

4.规定公民的报警义务《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技术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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