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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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招标流程,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项目质量,是否符合实际需求?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综合规范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公司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等)进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 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采购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设计、监理、物业管理、保险、运输、技术支持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作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招委会主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招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

(二)审批年度招标采购计划;

(三)审定达到规定金额标准的招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四)审批重大、特殊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

(五)协调解决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监督检查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七条 公司指定采购管理部门(或设置招标办公室)作为招标采购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二)拟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三)编制公司年度招标采购计划草案;

(四)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开标、评标等;

(五)管理评标专家库,负责评标专家的抽取;

(六)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和质疑;

(七)管理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备案;

(八)建立和管理招标采购档案。

第八条 项目需求部门(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一)提出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要求等;

(二)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

(三)派员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四)参与合同谈判和签订;

(五)负责合同履行的验收工作。

第九条 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一)审核采购预算和资金来源;

(二)参与招标文件的评审,重点审核商务条款和支付方式;

(三)按合同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条 审计监察部门主要职责:

(一)对招标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受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标范围与方式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公司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批量采购总价达到公司规定标准的货物采购项目;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公司规定标准的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金额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十二条 招标主要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对于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适用于以下情况: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涉及专利,只能从有限范围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的;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3. 法律法规规定或招委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至少向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三条 对于未达到规定招标标准,但达到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公司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具体适用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四章 招标流程

第十四条 招标工作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立项与计划: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需求,经审批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

(二)确定采购方式: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金额等,提出建议采购方式,报招委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三)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项目需要,由采购管理部门牵头,联合需求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招标工作小组。

(四)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规格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格式等。

(五)发布招标信息: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在公司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向选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公告或邀请书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日。

(六)发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根据项目需要,可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预审在投标前进行,资格后审在开标后进行。

(八)踏勘与答疑: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答疑会。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应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接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审计监察部门应派员监督。

(十一)评标:

1.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原则上从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评标方法:根据项目特点,可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

4. 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不超过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

(十二)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三)合同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四)资料归档:招标采购活动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将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第十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审计监察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十八条 对于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歧视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规干预评标结果等,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可能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招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篇2

第一章 总则:风险防范与合规导向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最大限度规避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廉政风险、经济风险和操作风险,确保招标过程的合规性、透明度与效率,维护公司核心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风险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核心原则:招标活动必须恪守“阳光操作、全程留痕、风险可控、合规第一”的核心原则,并将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贯穿始终。

第三条适用范围与风险提示:本制度覆盖公司所有达到规定标准的招标采购项目。各环节参与人员须充分认识招标活动潜在风险,严格履行本制度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章 组织保障:权责清晰与制衡监督

第四条多层级风险防控体系

(一)决策层(招标委员会):负责审定招标策略、重大风险事项决策、批准关键环节(如采购方式变更、废标、重大合同条款偏离等),承担战略风险把控责任。

(二)管理层(采购管理部):承担招标流程合规性管理、供应商风险评估、招标文件风险审核、过程风险监控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三)执行层(需求部门、评标专家):需求部门负责需求描述准确性、避免指向性描述风险;评标专家负责独立、公正评审,防范评审风险。

(四)监督层(审计监察部、法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全程独立监督、违规行为查处、廉政风险防控;法务部负责招标法律文件审核、合同风险把关、争议解决支持。各层级间建立有效制衡机制。

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对采购管理部、评标专家库成员、重要项目招标小组成员进行背景审查、定期培训(法律法规、风险识别、职业道德),建立利益冲突申报与回避制度。

第三章 关键环节风险控制

第六条招标前期风险控制

(一)需求确定:需求部门提交的需求描述应清晰、完整、无歧视性,避免“量身定做”。采购管理部需审核需求的合规性与合理性。重大或复杂项目需求需组织专家论证。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后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建立详细的供应商尽职调查机制,重点审查其资质、业绩、财务状况、诉讼记录、商业信誉及关联关系,防范不合格或高风险供应商入围。

(三)招标文件编制:法务部须介入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条款合法合规、权责清晰、无歧义、无陷阱条款。明确风险分担、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科学、细化、量化,减少主观裁量空间。

第七条招标过程风险控制

(一)信息发布与澄清: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合规、覆盖面适当,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信息平等。澄清、修改文件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确保留痕。

(二)投标与开标:严格遵守投标截止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密封性。开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记录规范,审计监察人员现场监督,防范围标、串标、泄密风险。

(三)评标过程:

1. 评标专家抽取:严格执行随机抽取原则,并遵守回避制度。

2. 独立评审:确保评委独立评审,禁止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互串通。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3. 评审记录:详细记录每位评委的打分和评审意见,确保评审过程可追溯。

4. 异常情况处理: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偏离、疑似串标等异常情况,评委会应按规定程序处理并记录。

(四)定标过程:定标严格依据评标报告和推荐顺序。如选择非排名第一候选人,需有充分理由并书面记录,按权限报批。中标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控制

(一)合同谈判与签订: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法务部审核最终合同文本,防范合同风险。对实质性条款变更严格限制并履行审批程序。

(二)履约保证金:根据项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设定履约保证金比例,降低供应商违约风险。

(三)履约监督与验收:需求部门和采购管理部共同监督合同履行,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记录、沟通、处理。

第四章 廉政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

第九条廉洁承诺与申报:所有参与招标活动的公司内部人员、评标专家均需签署廉洁承诺书。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利益冲突申报。

第十条供应商行为约束: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禁止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设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如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列入黑名单、移送司法)。

第十一条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招标信息、评标过程、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措施,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第十二条监督与举报机制:审计监察部设立并公布招标采购专项监督举报渠道(电话、邮箱等),对举报线索认真核查,保护举报人。

第十三条合规审计与检查:审计监察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合规审计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绩效考核。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内部责任: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免职等处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外部责任: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中标人,依法依规采取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索赔损失、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等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是对公司招标活动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可在本制度框架下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监察部会同采购管理部、法务部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侧重不同采购类型流程差异化) 篇3

第一部分:总则与适用范围

目的:为规范公司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采购的招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降低成本与风险,确保公平竞争,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各类资金进行的,达到规定金额标准(标准另行制定)的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及服务类采购的招标活动。

基本原则:所有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科学择优、效益优先的原则。

管理机构:公司设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指导招标工作,日常管理与执行由采购部(或指定部门)负责,需求部门、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等协同配合。

第二部分:通用招标流程与管理

招标方式确定:达到招标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符合特定条件(如技术特殊、供应商有限、公开招标成本过高等)经审批后可采用邀请招标。具体条件参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细则。邀请招标应至少邀请三家合格供应商。

招标信息发布:公开招标须在公司官网或指定招标平台发布公告;邀请招标须向被邀请方发出邀请书。信息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二十日。

招标文件:由采购部牵头,会同需求部门编制。内容须包括:投标人须知、项目需求(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服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评标标准与方法、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如适用)、履约保证金要求(如适用)等。

投标与开标:投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提交。开标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代表可参加,审计部监督。开标过程应记录并存档。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总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者回避。

评标与定标: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方法(综合评估法、最低价法等)独立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报告。招标人依据报告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与管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采购部负责合同备案,需求部门负责履约验收。

质疑与投诉: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采购部提出质疑。对答复不满意或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审计部投诉。

档案管理:采购部负责招标全过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第三部分:货物类采购招标特别规定

需求明确:需求部门须提供详细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国标/行标/企标)、交货期、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要求等。

资格要求:除通用资格外,可根据货物特性要求投标人具备特定的生产许可、经营资质、代理授权、过往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样品要求:对于重要或需直观判断质量的货物,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作为评审参考或验收依据。样品处理方式应在文件中明确。

评标侧重:货物评标除价格因素外,重点关注产品技术性能、质量可靠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信誉及业绩。技术复杂或高价值设备,技术评分权重可适当提高。

验收付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到货验收,包括数量清点、外观检查、规格核对、必要时的性能测试。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第四部分:工程类采购招标特别规定

项目文件:需求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须提供完整的项目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设备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场地条件说明等。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和性质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类似工程经验。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

现场踏勘:原则上应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和周边环境,以便准确报价和制定施工方案。踏勘纪要作为招标文件补充。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合同履行。金额比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侧重:工程评标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技术措施、质量保证、安全保障、工期计划)、企业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能力等。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技术标权重较高。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通用工程。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竣工后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质量保修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部分:服务类采购招标特别规定

需求描述:需求部门须清晰界定服务范围、内容、目标、服务期限、人员要求(资质、经验)、服务质量标准(或SLA服务水平协议)、交付成果、验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

资格要求:根据服务性质,可能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特定认证、专业人员配备、过往成功案例、良好的行业声誉等。

方案评审:服务类招标,尤其是咨询、设计、技术开发等智力密集型服务,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技术方案)是评审重点。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针对性、实施保障措施等是重要评分项。

人员与经验:对于依赖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的项目(如监理、审计、法律服务),投标文件中应详细介绍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的资历、经验和专业能力,并可能作为重要评审因素。

评标侧重:服务评标综合考虑服务方案质量、服务团队能力、投标人资质业绩信誉、服务报价、服务承诺等。价格因素权重根据服务标准化程度和质量要求灵活设置。对于创意设计、高端咨询等,方案和团队权重通常较高。

绩效评估与付款:服务期内或结束后,需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SLA)或验收标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

第六部分:监督与责任

内部监督:审计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预防和查处违规行为。

外部监督:依法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责任追究:对招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及相关供应商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部分: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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