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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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激励机制,旨在提升教育质量与教师专业发展,如何更有效实施?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侧重专业发展与绩效考核) 篇1

一、 引言:追求卓越,驱动成长

本幼儿园坚信,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现优质学前教育的核心。为激发教师潜能,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并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发展路径、完善培训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将教师的个人成长与幼儿园的整体发展紧密结合,营造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专业氛围。

二、 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与支持

1.个性化发展导航:

每位教师在新学年(或入职初)需在园长/教研组长指导下,结合自身基础、兴趣特长及幼儿园发展需求,制定《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年度/三年)。

规划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如教学技能提升、教研能力增强、特定领域专长培养等)、主要措施(拟参加的培训、阅读书目、实践项目、研究方向等)、预期成果和时间节点。

幼儿园定期审阅教师发展规划,提供反馈与指导,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多元化培训体系:

园本培训常态化:每周/每两周组织一次园本教研或业务学习,内容涵盖教育理念更新、教学策略分享、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班级管理技巧、安全卫生知识、信息技术应用等。形式包括讲座、工作坊、案例研讨、教学观摩、技能竞赛等。

外出培训精准化:根据教师发展规划和幼儿园需求,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优质园所观摩学习、专家讲座、学术会议等。建立外出学习汇报与分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自主学习激励化:鼓励教师进行学历提升、专业阅读、线上课程学习。对于取得相关证书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获奖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或奖励。

师徒结对传帮带:实施新老教师结对、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制度,通过指导备课、听课评课、共同研究等方式,加速青年教师成长,发挥骨干教师辐射作用。

3.教研科研平台搭建:

教研组建设:完善教研组(如按年龄段或领域)的组织与活动机制,定期开展集体备课、主题研讨、课题研究活动。

课题研究支持:鼓励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幼儿园在选题、方案设计、过程指导、经费、成果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

成果展示与交流:定期举办园内教学成果展、优秀论文/案例评选、经验交流会等,为教师提供展示与分享的平台。

三、 绩效考核体系:衡量价值,激励进步

1.考核原则:

发展性原则:考核不仅是评价,更是促进教师反思与成长的手段。

客观公正原则:考核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力求准确反映教师实际工作表现。

全面性原则:兼顾职业道德、保教能力、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团队协作等多方面。

差异性原则:考虑到不同岗位(主班、配班、保育员)、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特点,设置差异化的考核侧重。

2.考核内容与权重(示例):

职业道德与师德师风(基础性,一票否决项):遵守法规园纪,关爱幼儿,廉洁从教等。(定性评价为主)

保教工作实绩(核心权重,如40%):

教学活动组织与效果(观察记录、幼儿发展评估、教学计划质量)

班级管理与常规培养(幼儿行为习惯、班级氛围)

保育工作质量(卫生消毒、生活环节组织、幼儿健康安全)

家长工作(沟通频率与效果、家长满意度)

专业发展与教研(激励权重,如30%):

参与园本培训及活动情况

外出学习与分享效果

教研活动参与度与贡献(发言、主持、课题研究)

论文、案例、获奖情况

个人发展规划完成度

工作态度与协作(基础权重,如20%):

出勤情况、工作主动性、责任心

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幼儿园公共事务参与度

其他(如10%):安全责任、创新性工作等。

3.考核方法与周期:

过程性考核(日常记录):领导巡查记录、教研组活动记录、家长反馈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阶段性考核(月度/学期):

自我评价:教师对照标准进行自评总结。

观察评估:领导/教研组长随堂听课、活动观察、环境创设检查。

资料查阅:检查备课本、教学反思、观察记录、班务计划总结、家园联系册等。

同事互评/小组评价:教研组内或班组成员间进行评价。

家长问卷/访谈:定期收集家长对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及建议。

终结性考核(年度):综合学期考核结果,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专业发展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定。

4.考核结果应用:

反馈与改进:考核结果及时、具体地反馈给教师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共同制定改进计划。

与薪酬挂钩:考核结果直接影响绩效工资、奖金的发放额度。

与评优评先挂钩:作为评选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与岗位晋升/续聘挂钩: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合同续签的重要参考。

与培训发展挂钩:根据考核反映出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或指导。

四、 持续改进与保障

1. 幼儿园定期(如每学年)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听取教师意见,进行修订与完善。

2. 设立考核申诉机制,保障教师对考核结果的知情权和异议权。

3. 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

4. 园务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最终解释与执行监督。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侧重教师权益、人文关怀与沟通机制) 篇2

前言:营造温馨家园,共筑幸福团队

本幼儿园深知,教师是幼儿园最宝贵的财富。为充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营造相互尊重、彼此关怀、沟通顺畅的工作氛围,激发教师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从而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致力于构建一个充满人文关怀、支持教师发展、保障教师权益的和谐工作环境。

(一) 教师基本权利保障

1.人格尊严权:幼儿园尊重每一位教师的人格,保障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专业自主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或不公正对待。

2.参与管理权:保障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园务公开、座谈会等形式,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对幼儿园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福利待遇、评优考核等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获得报酬权:教师享有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幼儿园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并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休息休假权:教师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寒暑假及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等权利。幼儿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教师休息权。

5.专业发展权:教师享有参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专业发展的权利。幼儿园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

6.获得公正评价权:教师有权了解自身的考核评价标准、过程和结果,并对评价结果持有异议时提出申诉。

7.安全保障权:幼儿园有责任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8.隐私保护权:尊重和保护教师的个人隐私,非因法定事由或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收集、传播教师个人信息。

(二) 教师主要义务

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教师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和园规园纪,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保教任务,促进幼儿发展。

3. 关爱幼儿,保护幼儿安全与合法权益。

4. 尊重家长,加强家园沟通与合作。

5. 团结同事,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

6. 积极参与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三) 薪酬福利与关怀体系

1.薪酬结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水平力求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并参考当地同行业水平。

2.福利保障:

按国家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提供年度健康体检。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寒暑假。

根据幼儿园效益和规定,发放节日慰问金/品、年终奖等。

设立教职工困难补助基金,对遭遇特殊困难(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的教职工给予关怀和帮助。

提供工作餐或餐费补贴。

为符合条件的教师子女入园提供便利或优惠。

3.人文关怀:

生日关怀:为教职工庆祝生日,送上祝福与小礼物。

节日活动:组织教师节庆祝、新年联欢、春秋游、团队建设等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增进情感交流。

心理关怀: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必要时可引入心理咨询服务或组织心理健康讲座。

环境营造:努力创造整洁、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如设置教师休息室、提供茶水咖啡等。

荣誉激励:对长期服务、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特别表彰和感谢。

(四) 沟通渠道与申诉机制

1.多样化沟通平台:

定期会议:召开全园教职工大会、年级组/教研组会议、班组会议,通报信息,讨论工作,听取意见。

园长/管理层接待日/信箱:设立固定时间或渠道,方便教师与管理层直接沟通、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

非正式交流:鼓励管理层深入一线,与教师进行日常交流,了解工作生活情况。

网络平台:利用微信群、QQ群、内部网站等进行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

教代会/工会: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申诉与调解程序:

教师如对考核结果、奖惩决定、权益保障等方面有异议,可首先向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诉。

相关部门/主管应在规定时间内(如5个工作日)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如教师对答复不满意,可向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或工会设立的调解委员会(如有)提出书面申诉。

调解委员会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调解,并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申诉人。

整个申诉处理过程应尊重事实,保护申诉人权利,避免打击报复。

教师仍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五) 保障措施

1. 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纳入幼儿园整体管理体系,确保有效执行。

2. 幼儿园管理层应率先垂范,尊重教师,关爱教师,营造良好氛围。

3. 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收集教师反馈,持续改进。

4.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园务委员会。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设与实施,本幼儿园致力于打造一个让教师感受到尊重、支持与温暖的“家”,使每位教师都能在此安心工作、快乐生活、持续成长,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童年。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所有在职教师,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及其他承担教育教学辅助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幼儿园教师管理应遵循依法治教、以德治园、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幼儿园致力于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教师基本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3. 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科学制定并实施教育教学计划,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5. 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促进幼儿发展。

6. 保管好班级财产,维护幼儿园环境整洁。

7. 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预防并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六条 班主任(主班教师)职责:

1. 全面负责本班的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及家长工作。

2. 组织、协调本班教师(含配班教师、保育员)的工作,共同完成班级各项任务。

3. 深入了解本班幼儿情况,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关注个体差异。

4. 定期组织召开班务会,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5. 做好班级幼儿档案、家园联系册等资料的记录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配班教师职责:

1. 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各项工作。

2. 参与班级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实施。

3. 负责部分幼儿的观察记录和个别指导。

4. 与班主任、保育员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好班级。

第八条 保育员职责:

1. 负责本班幼儿的生活护理、卫生保健工作。

2.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保持班级环境、物品的清洁卫生。

3. 配合教师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管理好幼儿的午睡、进餐等生活环节。

4. 观察幼儿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三章 聘用与管理

第九条 教师聘用基本条件:

1. 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要求。

3.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适宜从事幼教工作的行为。

第十条 聘用程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新入职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教师享有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 教师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十四条 幼儿园建立完善的教师人事档案,记录教师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

第四章 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五条 教师必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幼儿园制定的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第十七条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第十八条 关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任何形式的侮辱、歧视幼儿的行为。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

第十九条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幼儿良好品行、激发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条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不在幼儿面前吸烟、说粗话,不穿戴不适宜的服饰。

第二十一条 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集体荣誉。

第二十二条 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家长索要或收受财物。

第二十三条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 专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鼓励并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修、学历提升及教研活动。

第二十五条 建立园本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技能培训、教学观摩、专题研讨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撰写教育论文、案例,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对取得优秀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实行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制度,引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目标和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二十八条 建立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六章 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考勤管理:严格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条 课堂教学规范:

1. 提前备课,准备好教具、学具。

2. 教学目标明确,内容适宜,方法得当,注重启发性和趣味性。

3. 组织有序,关注全体幼儿,兼顾个体差异。

4. 语言规范、清晰、富有感染力,教态自然、亲切。

5. 严格遵守教学时间,不随意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第三十一条 班级管理规范:

1. 营造安全、温馨、和谐、富有教育意义的班级环境。

2. 建立良好的班级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3. 细心观察幼儿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做好班级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二条 安全管理规范: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制度。

2. 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幼儿时刻在教师视线范围内。

4. 定期检查班级设施设备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5. 熟悉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能冷静、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家长工作规范:

1. 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主动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情况。

2. 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3. 运用家园联系册、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保持家园联系。

4. 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章 考核与评价

第三十四条 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保育工作质量、教研科研、遵章守纪、家长评价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 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同事互评、领导评价、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 考核周期:一般分为月度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十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存入教师档案。

第八章 奖惩

第三十九条 对在教育教学、保育、教研、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幼儿园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通报表扬、荣誉证书、物质奖励、优先晋升或评优等。

第四十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发绩效工资、调整岗位、待岗、解聘等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对幼儿造成身心伤害的。

2.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 无故旷工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 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声誉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5. 考核不合格,经教育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幼儿园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对教师进行处理,应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原则,并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经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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