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优推5篇)

好文 分享 时间: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辆使用、维护与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确保安全与经济,是否符合实际需求?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强调信息化管理)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保障行车安全,推进车辆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 车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节约高效、安全第一、全程信息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财务、安全等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二)负责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重大事项的审批;

(三)负责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 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管理,并录入车辆管理信息系统;

(二)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登记,通过车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批和跟踪;

(三)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建立驾驶员信息档案,并定期更新;

(四)负责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五)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核算和报销,使用财务系统进行管理;

(六)负责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系统生成报表,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车辆购置与报废

第七条 车辆购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节约、适用”的原则。

第八条 车辆购置实行计划管理,由办公室提出购置计划,经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所有信息录入车辆管理信息系统。

第九条 车辆购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性价比高的车辆。相关招标信息和结果录入系统。

第十条 车辆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由办公室提出报废申请,经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报废申请及审批结果录入系统。

第十二条 报废车辆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处置结果录入系统。

第四章 车辆使用管理(信息化)

第十三条 车辆使用实行统一调度,所有用车申请必须通过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严格按照“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

第十四条 需要使用车辆的部门或个人,必须登录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派车单》,详细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里程等,经部门负责人在线审批后,提交办公室审批。

第十五条 办公室根据用车情况,通过系统合理安排车辆,避免出现车辆闲置或重复使用的情况。系统自动生成派车单,并发送给驾驶员。

第十六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系统生成的《派车单》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车,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或延长时间。

第十七条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系统自动记录车辆行驶轨迹,方便监督。

第十八条 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停止使用公务车辆,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第十九条 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通过系统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

第二十条 办公室定期通过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系统自动生成预警信息。

第五章 车辆维护与保养(信息化)

第二十一条 车辆维护保养是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必须高度重视。所有维护保养记录必须录入车辆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所有计划在系统中发布。

第二十三条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四条 车辆维护保养费用由单位承担。所有费用报销信息必须录入财务系统,并与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关联。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系统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第六章 车辆安全管理(信息化)

第二十七条 安全是车辆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上岗,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驶员信息及驾驶证有效期必须在系统中记录。

第三十条 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确保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保险信息必须录入系统。

第三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事故信息及处理结果必须录入系统。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培训记录必须录入系统。

第七章 车辆费用管理(信息化)

第三十三条 车辆运行费用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所有费用必须通过财务系统进行管理,并与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关联。

第三十四条 车辆运行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办公室编制预算,报财务部门审核。预算信息必须录入财务系统。

第三十五条 车辆运行费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报销,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在财务系统中上传。

第三十六条 加强车辆油耗管理,定期通过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系统自动生成油耗分析报表。

第八章 驾驶员管理(信息化)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所有培训记录必须录入系统。

第四十条 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考核结果录入系统。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解聘。违规记录录入系统。

第九章 监督检查(信息化)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

第四十三条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第四十四条 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信息录入系统。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处理结果录入系统。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编在册公务用车。

第三条 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保障公务、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成立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车管会”),由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车管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三)负责审批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更新、报废计划;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五)负责研究处理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办公室是公务用车管理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和安全管理;

(二)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登记和统计分析;

(三)负责公务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

(四)负责公务用车的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五)负责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核算和报销;

(六)负责向车管会报告公务用车管理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三章 公务用车配备管理

第七条 公务用车配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标准,坚持节约实用原则,从严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数量。

第八条 单位确需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的,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车管会审核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公务用车购置应当选择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车型,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

第十条 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第四章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

第十二条 各部门因公务需要使用车辆的,须提前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详细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行驶路线、联系人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批。

第十三条 办公室根据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避免出现车辆闲置或重复使用的情况。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派车单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或延长时间。

第十五条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公务用车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将公务用车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节假日期间,原则上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管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认真填写《公务用车行驶记录》。

第十九条 办公室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五章 公务用车维护管理

第二十条 公务用车维护保养是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必须高度重视。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务用车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务用车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三条 公务用车维修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公务用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严禁驾驶带病公务用车上路行驶。

第六章 公务用车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安全是公务用车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上岗,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确保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第三十条 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七章 公务用车处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第三十三条 公务用车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公务用车报废后,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严禁私自处理。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十六条 车管会定期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七条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接受群众举报。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保障行车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 车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节约高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财务、安全等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二)负责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重大事项的审批;

(三)负责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 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管理;

(二)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登记;

(三)负责驾驶员的管理;

(四)负责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五)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核算和报销;

(六)负责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车辆购置与报废

第七条 车辆购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节约、适用”的原则。

第八条 车辆购置实行计划管理,由办公室提出购置计划,经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九条 车辆购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性价比高的车辆。

第十条 车辆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由办公室提出报废申请,经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报废车辆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车辆使用实行统一调度,严格按照“先请示、后使用”的原则。

第十四条 需要使用车辆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填写《派车单》,详细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里程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批。

第十五条 办公室根据用车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避免出现车辆闲置或重复使用的情况。

第十六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派车单》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车,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或延长时间。

第十七条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 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停止使用公务车辆,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第二十条 办公室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五章 车辆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一条 车辆维护保养是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必须高度重视。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四条 车辆维护保养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第六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安全是车辆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上岗,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第三十条 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确保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第三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七章 车辆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车辆运行费用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第三十四条 车辆运行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办公室编制预算,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三十五条 车辆运行费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报销,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十六条 加强车辆油耗管理,定期对车辆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

第八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十条 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十三条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十四条 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精简版) 篇4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保障公务,节约高效,安全第一。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指导。

第五条 车辆使用

(一)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填写派车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严禁公车私用。

(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封存车辆。

第六条 车辆维护

(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驾驶员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七条 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二)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三)车辆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处理。

第八条 费用管理

(一)车辆运行费用纳入预算管理。

(二)严格报销制度,杜绝浪费。

第九条 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公务活动,节约经费开支,杜绝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公务的车辆。

第三条 车辆管理坚持“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安全保卫负责人等。

第五条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车辆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三) 审批车辆购置、更新、报废计划;

(四) 监督检查车辆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 处理车辆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车辆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车辆的购置、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的办理;

(二) 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管理;

(三) 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登记、统计分析;

(四) 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考核;

(五) 负责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事宜;

(六) 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核算、报销、管理;

(七) 负责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 完成车辆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车辆购置与更新

第八条 车辆购置与更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车辆数量。

第九条 车辆购置与更新实行计划管理,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车辆购置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优先考虑节能环保型车辆。

第十一条 严禁超标准购置车辆,严禁借用、占用、挪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

第四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车辆使用实行集中统一调度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

第十三条 因公务需要使用车辆的,必须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详细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行驶路线、联系人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批。

第十四条 办公室根据派车申请单,综合考虑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避免出现车辆闲置或重复使用的情况。

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派车申请单》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或延长时间。

第十六条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七条 节假日期间,原则上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停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 加强车辆油耗管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定期对车辆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

第十九条 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详细记录行驶里程、油耗、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条 办公室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五章 车辆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一条 车辆维护与保养是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必须高度重视。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四条 车辆维修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第六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安全是车辆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上岗,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第三十条 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确保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第三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七章 车辆报废管理

第三十三条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第三十四条 车辆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车辆报废后,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严禁私自处理。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十七条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八条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接受群众举报。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5 4622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