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学校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通过积分制对党员的表现进行量化评估,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升组织凝聚力和党员素质。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学校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学校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规范党员日常行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制度。通过积分量化考核,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工作业绩,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党员。
(三)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积分管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积分结果真实、准确、公平、公正。
2.注重实绩原则:积分管理注重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鼓励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
3.动态管理原则:积分管理实行动态更新,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及时增减积分,使积分能够反映党员的现实表现。
4.激励导向原则:积分结果与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等挂钩,充分发挥积分管理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积分内容及标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和奖励积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积分(40分)
基础积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素质(10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活动,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得810分。
学习态度不认真,未按时参加学习活动或未完成学习任务,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组织纪律(10分)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自觉交纳党费,得810分。
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
3.廉洁自律(10分)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无违规违纪行为,得810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扣510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道德品质(10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得810分。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二)履职积分(60分)
履职积分主要考核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根据党员工作岗位特点,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三类进
行考核。
1.教学岗位(60分)
教学工作(30分)
认真备课、授课,教学质量高,学生评价好,得2030分。
教学态度不认真,教学质量一般,学生评价较差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教研科研(15分)
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等,根据成果质量和数量得分,得1015分。
未参与教研科研活动的,不得分。
指导学生(15分)
认真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实践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得1015分。
指导学生工作不认真,未取得明显成效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管理岗位(60分)
岗位职责履行(30分)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2030分。
工作敷衍塞责,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管理创新(15分)
积极探索管理创新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根据效果得分,得1015分。
未提出管理创新建议或建议未被采纳的,不得分。
服务师生(15分)
主动为师生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师生满意度高,得1015分。
服务态度不好,师生满意度低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服务岗位(60分)
服务质量(30分)
服务热情周到,工作细致认真,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得2030分。
服务态度冷漠,工作出现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工作效率(15分)
按时完成服务工作任务,效率高,得1015分。
工作效率低下,未按时完成服务工作任务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业务技能(15分)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得1015分。
业务技能不熟练,不能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三)奖励积分
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上级党组织或学校表彰奖励,以及在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给予相应的奖励积分。
1.受到上级党组织表彰奖励
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0分。
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0分。
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0分。
2.受到学校表彰奖励
获得学校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每次加8分。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每次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每次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每次加2分。
3.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每次加35分。
三、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记录
1.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员积分记录工作,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积分记录要及时、准确、详实,做到一事一记,定期汇总。积分记录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积分审核
1.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审核结果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通报。
2.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在积分审核结果反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党支部提出申诉。党支部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党员本人。
(三)积分公示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党员姓名、积分情况、积分增减原因等。
2.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如有异议,可以向党支部提出。党支部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四)积分运用
1.党员积分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要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整改提高。
2.对积分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重点帮扶教育;对经帮扶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党员,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
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积分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
学校党委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积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积分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积分管理制度,确保党员熟悉积分内容、积分标准和积分管理办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
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各党支
部积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积
分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党委名称]
[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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