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理制度3篇
科技管理制度旨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保障科研活动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如何实现更高效的管理呢?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科技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科技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机构(或公司,下同)科技管理工作,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研发效率与成果转化水平,保障科技活动有序、高效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机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涉及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人才培养与管理、科技条件保障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 科技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引领:紧密围绕本机构发展战略和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前瞻布局科技发展方向。
(二)创新驱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营造宽松、开放的创新环境。
(三)规范高效: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四)以人为本:尊重科技人才,激发其创造性,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机制。
(五)开放合作: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整合利用外部资源,提升科技实力。
(六)合规管理:确保科技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及本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权责明确、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科技管理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或类似决策机构),作为本机构科技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本机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审议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变更与结题。
(三)审议科技管理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决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事宜。
(五)指导和监督全机构科技管理工作。
(六)协调解决科技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设立科技管理部门(如:科技部、研发中心管理办公室等),作为本机构科技管理的日常执行与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
(二)负责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申报、立项、过程监督、验收、评价等)。
(三)负责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
(四)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
(五)负责科技统计、信息管理与档案管理。
(六)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过程监督与决算审核。
(八)落实科技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九)提供科技政策咨询与服务。
第七条 各业务部门/研发单元是科技活动的具体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机构规划,提出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项目建议。
(二)具体组织实施承担的科技项目,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三)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设备、经费使用等。
(四)及时总结科研成果,撰写技术报告,申请知识产权。
(五)配合科技管理部门完成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养。
第八条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聘请内外部专家组成专家库,为重大科技决策、项目评审、成果评价等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 科技规划与立项管理
第九条 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科技政策导向和本机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经科技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科技项目立项管理:
(一)项目来源:可包括上级指令性项目、本机构自选项目、横向合作项目等。
(二)立项程序:
1. 项目征集与建议:各单位根据规划和需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 初步审查: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筛选。
3. 可行性论证: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市场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
4. 评审与审批:根据项目类别和重要程度,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或提交科技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
5. 任务书签订: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研究目标、内容、考核指标、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知识产权归属等。
(三)立项原则:符合机构发展方向、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实施可行性、风险可控性、经费预算合理性。
第十一条 对于探索性强、风险高的前沿技术研究,可设立探索性基金或项目,简化立项程序,鼓励自由探索。
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任务书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合理安排进度,规范使用经费,及时记录和保存研究过程中的数据、资料。
第十三条 进度监控:科技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年度报告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存在问题等进行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第十四条 项目调整与变更: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技术路线调整、研究目标变更、负责人变更、承担单位变更、预算调整、延期等情况,项目负责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报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按管理权限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对于无法按计划执行、技术路线证明不可行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失去意义的项目,可按程序申请终止。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后,提出处理意见,按权限报批。已拨付经费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科技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机构自筹、横向合作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等。科技经费应纳入机构统一财务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预算编制:项目立项时需同步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预算科目应符合国家及本机构财务管理规定,预算额度应与研究任务匹配,力求科学、合理、真实。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符合国家和机构的财务报销制度。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 决算与审计:项目完成后,须编制经费决算报告。重大项目或根据要求,需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科技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 结余经费处理:项目结题后产生的结余经费,按照国家及本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成果、知识产权与转化
第二十一条 科技成果管理:
(一)成果登记:所有利用本机构资源产生的科技成果(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新产品、新工艺等)均应及时向科技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成果评价:根据需要,可组织专家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水平、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
(三)成果奖励:对取得优秀科技成果的团队和个人,依据机构相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管理:
(一)归属界定:明确利用本机构资源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其知识产权归属本机构。对外合作项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
(二)申请与维护: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申请、维护、管理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和发明人有义务配合。
(三)保护:加强对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保护。对外交流、论文发表、成果宣传等应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三条 成果转化:
(一)鼓励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使用、作价入股、自行实施等多种方式进行转化。
(二)建立成果转化决策机制和流程,明确转化方式、定价原则、收益分配等。
(三)科技管理部门、成果完成人(团队)、相关业务部门应积极参与和推动成果转化工作。
(四)转化收益按照国家及本机构规定,对成果完成人(团队)给予奖励和报酬。
第七章 科技合作与交流
第二十四条 鼓励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包括联合研发、技术引进、共建研发平台等。
第二十五条 对外合作项目应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协议须经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按权限报批。
第二十六条 支持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技术交流、专业培训等活动,拓展视野,提升能力。相关活动需按机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八章 科技人才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
第二十八条 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支持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科技骨干的成长。
第二十九条 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注重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的评价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
第三十条 落实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收益分配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第九章 科研诚信与伦理
第三十一条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科研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数据等)实行零容忍。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完善调查处理机制。
第三十二条 涉及人类研究、实验动物等的科研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伦理规范,设立或委托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批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变化,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科技管理制度》 篇2
前言
为适应快速变化的技术环境和市场需求,提升本组织(指代公司、研究院、事业单位等)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规范从创意产生到成果应用的科技活动全链条管理,特制定本科技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构建一个灵活、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确保科技资源投入的战略性、过程管理的精细化以及创新成果产出的最大化。
一、 科技战略与规划
(一)战略定位:本组织的科技发展必须紧密围绕总体发展战略,明确技术领先、市场导向或成本效益等不同战略定位下的科技工作重点。定期分析内外部环境(技术趋势、市场需求、竞争态势、自身能力),动态调整科技发展方向。
(二)规划体系:建立滚动式的科技规划体系,包括:
1. 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例如:五年规划):描绘未来技术蓝图,确定重点突破的核心技术领域和前瞻性技术布局。
2. 年度科技计划:落实中长期规划,明确年度研发目标、重点项目、资源预算和预期成果,与年度经营计划紧密衔接。
(三)规划制定流程:
1. 信息收集与分析:广泛收集内外部信息,进行技术预测和需求分析。
2. 草案编制:由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研发、市场等部门共同参与编制规划草案。
3. 专家论证与内部研讨:邀请内外部专家对规划草案进行论证,并在内部进行充分讨论。
4. 审议批准:提交科技决策机构(如:技术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5. 发布实施与动态调整:发布后,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二、 研发项目管理
(一)项目分类管理:根据项目的性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技术支持等)、来源、规模、风险程度等,实施分类管理,采用差异化的立项审批、过程监控和评价标准。
(二)项目生命周期管理:
1.立项阶段:
创意与提案:鼓励各层面员工提出创新想法和项目建议,建立常态化的项目创意收集与筛选机制。
可行性研究:对有潜力的提案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可行性、市场可行性、经济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
评审决策:依据项目分类,履行相应的评审程序(如:部门评审、专家评审、决策机构审批),决定是否立项。
项目任务书/合同签订:明确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进度计划、经费预算、考核方式、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团队等。
2.执行阶段:
项目启动:召开项目启动会,明确分工,细化计划。
过程监控:建立里程碑管理制度,定期(如:月度、季度)检查项目进展、经费使用、风险变化等。项目负责人需按时提交进展报告。
技术评审:在关键节点(如:方案设计完成、样机试制成功)组织技术评审,确保技术方向正确、质量达标。
变更管理:建立规范的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流程,有效控制范围蔓延和目标偏离。
沟通协调:加强项目内外部沟通,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3.收尾阶段: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技术指标达成度、经费使用情况、提交的文档资料(研究报告、技术文件、测试报告等)、形成的成果(专利、软件、样品等)。
成果登记与评价: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成果进行登记,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后评价,总结经验教训。
资料归档: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团队总结:项目团队进行工作总结,分享经验。
(三)项目管理工具与平台:推广使用项目管理软件或建立信息化平台,支持项目计划制定、进度跟踪、资源协调、文档管理、沟通协作等,提升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三、 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
(一)创造与获取:
激励创新:将知识产权产出作为项目考核和人员评价的重要指标,激励发明创造。
专利布局:围绕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进行前瞻性的专利布局规划,构建专利组合。
信息利用:加强专利信息、科技文献的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发,启发创新思路,规避侵权风险。
(二)申请与维护:
及时申请:对于具有潜在价值的发明创造,应及时提交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申请。建立内部提案评估与决策机制。
质量控制:注重提高知识产权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
有效维护:根据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维持、在哪些国家/地区维持,优化维护成本。
(三)保护策略:
内部保密:加强对技术秘密、关键工艺、核心代码等的内部保密管理,签订保密协议,进行权限控制。
风险预警: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监控机制,关注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动态,防范侵权风险。
维权与应对:制定知识产权侵权应对预案,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四)运用与转化:
转化途径:积极探索专利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多种知识产权运用方式。
价值评估: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
收益分配:制定合理的职务发明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政策,保障发明人(团队)的合法权益。
四、 科技资源配置与保障
(一)经费保障:
多元化投入:确保研发投入强度,积极争取国家、地方科技项目支持,拓展横向合作经费来源。
预算管理:实行项目预算制,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探索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等方式。
绩效导向:将经费分配与项目绩效、成果产出挂钩,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二)人才保障:
队伍建设:制定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发展规划,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关注领军人才、青年骨干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发展通道:建立技术序列职业发展通道,为科技人员提供成长空间。
激励机制:实施与科技创新贡献相匹配的薪酬福利、股权期权、项目分红、荣誉表彰等多元化激励措施。
(三)条件保障:
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升研发基础条件。
仪器设备:建立完善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共享、维护、管理机制,提高设备利用率。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信息资源:保障科技文献、数据库、信息网络等信息资源的投入与获取。
五、 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
(一)教育与宣传: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提升科技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二)制度规范:明确界定科研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审议处理的工作机制和流程。
(三)监督与惩戒: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与项目管理、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建立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和信用记录。
六、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归属本组织科技管理主管部门。各下属单位可依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科技管理制度》 篇3
引言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了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本单位的科技创新活动,确保科技工作紧密服务于发展目标,提高科技投入效益,激发全体人员的创新热情,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科技管理制度。本制度着重于构建一个从战略规划到成果应用的闭环管理体系,强调风险控制、绩效评价与持续改进。
第一部分:科技管理体系架构
1.管理原则:
战略导向:科技活动必须符合单位总体发展战略。
创新为核:鼓励并支持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过程受控:科技项目从立项到结题的全过程需规范管理。
注重实效:强调科技成果的产出、转化与应用。
协同共享:促进内部资源整合与外部合作。
合规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科研道德规范。
2.组织保障:
决策层:设立“科技发展指导委员会”(或类似名称),由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内外部专家组成。负责审定科技战略规划、重大项目立项、重要管理制度、重大成果处置等事项。
管理层:指定专门的“科技管理办公室”(或类似名称)作为日常管理执行机构。负责组织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申报、评审、检查、验收)、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技统计与信息服务、对外合作联络、科研经费过程监督、科研诚信建设等工作。
执行层:各研究部门、业务单元或项目组是科技活动的具体承担者。负责项目建议提出、具体研发实施、经费合规使用、技术文档撰写、成果初步总结等。
支撑体系: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管理与核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科技人才政策落实;法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合同审核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信息中心负责科研信息化支撑等。各部门需协同配合。
第二部分:科技项目全周期管理细则
3.项目策划与来源:
主动策划:围绕单位战略重点和市场需求,科技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策划生成重点科技项目。
需求驱动:鼓励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
自由探索:设立小额、程序简化的探索性基金,支持员工基于兴趣和前瞻判断开展的创新研究。
外部合作:积极承接国家、地方或其他机构委托的科技项目。
4.立项评审流程:
申请提交: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包含项目背景、目标、内容、方法、团队、预算、风险分析、预期成果等。
形式审查:科技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查。
专家评审:根据项目类型和金额,组织内部或外部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重点包括:创新性、可行性、必要性、经济/社会效益、团队能力、预算合理性。可采用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等方式。
综合评议:科技管理办公室汇总专家意见,提出立项建议。
审批决策:按管理权限提交相应层级(如:部门负责人、科技管理办公室主任、科技发展指导委员会)审批。
任务下达:批准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作为项目执行和验收的依据。
5.实施过程监控与管理:
责任主体: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度、质量、经费使用、团队管理负首要责任。
进度跟踪:建立项目进展报告制度(如:月报/季报/年报)。科技管理办公室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中期评估等方式掌握项目动态。
风险管理:项目组应识别潜在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制定应对预案。重大风险需及时上报。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项目预算,遵守财经纪律。科技管理办公室与财务部门联合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文档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数据、图纸、实验记录、会议纪要、技术报告等需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归档。
变更控制:对项目目标、内容、负责人、预算、期限等重大变更,需履行严格的变更审批程序。
6.结题验收与后评价:
验收申请: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及全套验收材料(总结报告、技术报告、成果证明、经费决算报告等)。
验收组织:科技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评审。可采用会议验收、材料验收等方式。验收专家组依据任务合同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成果登记:通过验收的项目成果,需在科技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项目后评价:对部分重要项目,可在完成后一段时间(如1-3年)进行后评价,评估其长期效益、影响及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为未来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部分: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
7.成果界定与归属:明确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经费或在岗位职责范围内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论文、标准、新产品/工艺原型等)属于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单位所有。合作研发成果的权属依协议约定。
8.知识产权管理流程:
挖掘与评估:鼓励员工及时报告潜在的可保护成果。科技管理办公室(或联合知识产权部门)组织对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申请策略: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采取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如申请专利、登记软件著作权、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等)以及地域范围。
申请与维护:委托合格代理机构或由内部专员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答辩、缴费、维持等事务。
信息管理:建立知识产权台账,动态管理知识产权状态。
9.成果转化与应用:
转化激励:制定清晰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
转化途径:支持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自行产业化等多种方式实施转化。
转化服务:科技管理办公室可提供市场对接、谈判支持、合同审核等转化服务。
内部应用:鼓励将研发成果应用于本单位的产品、服务或管理改进中。
第四部分:科技绩效评价与激励
10.评价体系: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覆盖项目、团队和个人。
项目评价:结合验收结果和后评价,从技术突破、经济效益、社会影响、人才培养等多维度评价项目成效。
团队/部门评价:考核其在承担项目、产出成果、促进转化、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整体表现。
个人评价:将科技创新贡献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体系,注重评价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
11.激励机制:
荣誉激励:设立单位科技奖项,表彰优秀项目、团队和个人。
物质奖励:依据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给予现金奖励;对优秀项目和人才给予专项奖金。
发展激励:提供更多的项目支持、晋升机会、培训深造、学术交流机会等。
容错机制:对于探索性强、风险高的项目,即使失败,只要过程规范、勤勉尽责,也应予以理解和客观评价,保护科研人员的探索热情。
第五部分:科研诚信与伦理规范
12.诚信建设:开展常态化科研诚信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建立调查处理程序和惩戒措施。
13.伦理审查:涉及人的研究、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环境影响等的科研项目,必须在立项前通过伦理委员会(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的审查批准。
第六部分:制度执行与修订
14. 本制度由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15.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和单位发展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完善,修订程序参照制度制定程序执行。
1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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