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精彩3篇】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生产流程,提高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安全生产,提升整体竞争力,如何更好地实施?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流程导向型) 篇1
引言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活动高效、顺畅地运行,明确各环节操作标准与衔接要求,特制定本流程导向型生产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从接收订单到成品入库的完整生产流程,实现精细化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全体生产相关人员均需遵照执行。
一、 生产指令接收与计划排程流程
订单信息确认:生产管理部接收销售部门传递的已确认生产订单,核对产品型号、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等关键信息。
生产可行性评估:结合当前物料库存、设备状况、人员负荷、工艺能力等因素,评估订单的可行性与潜在风险。
生产计划编制:根据评估结果,将订单纳入生产计划系统,编制详细的生产批次计划,明确各批次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所需资源等。
生产指令下达:将审批通过的生产计划转化为具体的生产作业指令单,下发至相关生产车间/班组。指令单需包含产品信息、生产数量、工艺路线、关键控制点、特殊要求、计划工时等内容。
计划沟通与确认:车间/班组接收指令后,需确认理解无误,如有疑问或执行困难,应及时反馈至生产管理部协调。
二、 生产准备流程
物料准备:
车间/班组根据生产指令单和物料清单(BOM),通过系统或领料单向仓库申请所需物料。
仓库根据申请,核对信息后进行备料、拣配,确保物料型号、规格、数量准确无误。
物料配送至指定工位或暂存区,车间进行接收确认与核对。来料需符合质量要求,必要时配合质检进行抽查。
设备准备:
操作人员根据生产任务,检查所用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进行必要的设备预热、参数设定、模具/工装安装与调试,确保设备处于待产状态。
执行设备开机点检表,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开始生产。
人员准备:
班组长根据生产任务,合理安排具备相应技能的操作人员到岗。
确保操作人员已了解当班生产任务、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检查个人防护用品(PPE)是否按规定佩戴齐全。
技术文件准备:
确保生产现场备有最新有效版本的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图纸、检验标准等技术文件。
操作人员在生产前需熟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三、 生产执行与过程控制流程
首件确认流程:
每个批次或更换模具/重要参数后,必须进行首件生产。
操作人员对首件进行自检,合格后提交给班组长或检验员进行复核确认。
首件检验合格并记录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首件样品需按规定标识、保存。
批量生产操作流程:
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和工艺参数。
生产过程中按规定频次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及时、准确填写生产过程记录,包括产量、工时、设备状态、异常情况等。
物料流转与标识流程:
生产过程中,物料、在制品、半成品需放置在指定区域,并附有清晰的状态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待返工等)。
工序间流转需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数量准确、状态明确。
严格执行先进先出(FIFO)原则管理在制品。
过程检验与监控流程:
检验人员按检验计划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参数进行巡检或抽检。
发现质量异常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暂停生产,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监控生产进度,与计划进行对比,出现偏差时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
生产异常处理流程:
发现设备故障、物料短缺、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任何生产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或停止相关操作,并报告班组长或车间管理人员。
相关负责人迅速到场确认情况,判断异常等级,启动相应处理预案。
组织分析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问题解决后,经确认方可恢复生产。
四、 完工入库流程
成品检验流程:
生产完成的成品,由生产班组整理、计数,并报请质量部门进行最终检验。
检验员依据成品检验标准进行抽样或全检,出具检验报告。
合格品入库流程:
检验合格的成品,由生产班组按要求进行包装、标识(包含产品信息、生产批号、检验状态等)。
办理入库手续,填写成品入库单,连同合格成品一并交接给仓库。
仓库人员核对实物与单据信息一致后,签收并在系统中确认入库,安排上架存储。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经判定为不合格的成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隔离、标识,并由相关部门决定处理方式(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处理过程需有记录,处理后的产品需重新检验。
五、 生产收尾与现场恢复流程
生产记录汇总:当班生产结束后,班组长负责收集、整理、核对本班次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异常处理记录等,按规定上交。
设备关停与保养:按设备操作规程关闭设备电源,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日常保养工作。
现场清洁与整理:清理工作区域,将工具、量具、余料、废料等归位或按规定处理,保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5S要求。
工作交接:如涉及跨班次生产,需与下一班组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包括生产进度、设备状况、质量情况、注意事项等。
六、 制度执行与监督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流程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执行与监督。
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审计。
对违反本流程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本流程将定期评审与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侧重质量与安全)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预防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聚焦于生产活动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要求,是公司整体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安全是保障”的意识,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中的运行
第四条质量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职责。实施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操作工对本人操作的工序质量负责,班组长对班组质量负责,车间主任对车间整体质量负责。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体系的监督、检验与最终判定。
第五条工艺纪律:
1.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标准,不得擅自更改工艺参数、操作方法或省略工序。
2. 工艺文件的更改必须履行正式审批程序,并及时更新到生产现场。
3. 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其特定的控制要求和操作规范。
第六条来料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在领用物料时,有责任核对物料标识与质量状态,对状态不明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物料,有权拒绝使用并报告。
第七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QCP)管理:
1. 依据产品特性和工艺要求,设定关键质量控制点。
2. 明确各控制点的控制项目、标准、方法、频次及记录要求。
3.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对控制点进行监控和检验,确保过程受控。
第八条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
1. 操作工完成每道工序后必须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方可流转。
2. 相关工序间或班组内应进行互检,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3. 专职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首检、巡检和完工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
第九条不合格品控制:
1.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立即进行有效隔离、清晰标识,防止混用或误放行。
2. 严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评审、处置(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并做好记录。
3. 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
4. 定期统计分析不合格品数据,查找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第十条质量记录管理: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质量记录(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设备校准记录、工艺参数监控记录等)必须及时、准确、清晰填写,并按规定保存,确保质量信息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质量改进:鼓励员工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潜在风险,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如QC小组活动、根本原因分析等)进行持续改进。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生产中的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员工对其岗位操作安全负责。
3.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1. 定期组织开展生产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
2.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自查、互查、专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实行闭环管理。
3.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 针对各项生产操作、设备使用、化学品处置等,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2. 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3.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
1.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工员工进行“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PPE)管理:
1. 根据岗位风险,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建立PPE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检查、报废管理制度。
3.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 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如防护罩、急停按钮、安全联锁装置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
2. 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管理。
3.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定期检查,严禁私拉乱接。
第十八条作业环境安全:
1. 保持生产现场通道畅通,物料堆放整齐稳固,符合安全要求。
2. 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温湿度、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等应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规定储存和使用,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消防安全管理:
1. 遵守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2. 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3. 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第二十条应急管理:
1. 制定针对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泄漏等常见事故的应急预案。
2. 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与处理: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 对严格遵守制度,在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依据公司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综合规范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生产活动,确保生产过程有序、高效、安全进行,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相关的部门、车间、班组及员工。
第三条 生产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至上、计划指导、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或生产中心),全面负责公司生产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考核。
第五条 生产管理部主要职责:
1. 组织编制和下达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
2. 依据销售订单和库存情况,制定并下达生产作业指令。
3. 调度、平衡生产资源(人员、设备、物料、场地等),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4. 监控生产过程,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异常,确保生产稳定运行。
5. 负责生产统计与分析工作,定期汇报生产完成情况、效率、成本等指标。
6. 组织协调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技术、质量、采购、仓储、设备等)的工作。
7. 参与新产品试制、工艺改进和生产技术准备工作。
8. 负责生产现场管理(如5S管理)的推行与监督。
9. 协助建立和完善生产相关的各项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
10. 负责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的生产相关技能培训和绩效考核。
第六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职责:
1. 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作业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2. 负责本车间/部门范围内的生产过程控制、质量自检与互检。
3. 负责本单位生产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5. 负责本单位物料的领用、消耗控制及在制品管理。
6. 负责本单位生产现场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5S)工作。
7. 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8. 及时、准确上报生产数据和异常情况。
9. 积极参与和推行公司各项管理改进活动。
第七条 相关部门职责(如技术、质量、采购、仓储、设备等)应按照其职能,积极配合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体系顺畅运行。
第三章 生产计划管理
第八条 生产计划由生产管理部依据市场预测、销售订单、库存情况、生产能力等因素统一编制。
第九条 生产计划分为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和周(日)生产作业计划。
第十条 年度生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明确全年生产目标和方向。月度生产计划为执行性计划,明确当月产品品种、数量、产值、交货期等。周(日)生产作业计划是根据月度计划分解,具体安排到车间、班组、机台和个人的具体生产任务。
第十一条 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和考核应遵循相应流程规定。计划调整需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因故无法完成计划时,需及时向生产管理部书面报告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四章 生产过程控制
第十三条 各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产品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生产。
第十四条 加强生产过程监控,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设立控制点,实行重点管理。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自检、互检工作。
第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应实行标识管理,确保状态清晰、可追溯。
第十六条 建立生产异常处理机制。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质量问题、物料短缺、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问题扩大。处理过程和结果应有记录。
第十七条 生产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应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章 物料管理
第十八条 生产所需物料由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负责采购,仓库负责收、发、存管理。
第十九条 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按规定的程序和数量领用物料。严禁超领、滥用物料。
第二十条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消耗控制和定额管理,努力降低物耗成本。
第二十一条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料、废料、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和处理。
第六章 设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产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生产车间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三条 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实行设备定人、定岗、定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并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 坚持设备日常点检、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理。维修记录应完整保存。
第七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严格按检验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第二十九条 生产过程中实行首检、巡检、完工检相结合的检验方式。操作工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产品质量负责,车间主任对本车间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十条 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对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八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三条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 生产现场应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第三十五条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六条 制定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上报。
第九章 生产现场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全面推行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管理,保持生产现场整洁、有序、文明。
第三十八条 生产区域、通道、物料堆放区、设备区等应合理规划、明确标识。
第三十九条 员工应按规定着装,遵守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规定。
第十章 生产统计与分析
第四十条 建立完善的生产统计体系,确保生产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十一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汇总、整理、分析各项生产数据(产量、质量、消耗、效率、设备利用率、计划完成率等),编制生产报表。
第四十二条 定期召开生产例会,通报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三条 公司将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产品质量、物料消耗、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纳入对生产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十四条 对在生产管理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生产秩序混乱、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损坏、物料浪费等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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