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管理制度优秀15篇
不合格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确保质量控制,减少损失,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是否能有效落实并持续改进?以下小编整理的不合格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对服务过程与采购物资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过程及采购物资的不合格项控制。
3、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服务项的识别、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4、程序
日常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项时,按公司规定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情节严重时,报部门负责人评审和处置。处置方式为:返工或纠正(对不可能进行复检的)。
维修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标识:业主在《维修任务单》上签署的不满意见或物业服务中心回访后签署的不合格标识。
处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再次回访业主。
采购物资的.不合格品控制
当仓库管理员检测到采购物品不合格时,直接通知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换货。
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仓库专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填写《仓库盘点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仓库专员将《仓库盘点表》交管理部,对在盘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案:经处理后使用、降级使用、报废。
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应在《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上记录并退回仓库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换为合格品。
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后应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
返工返修后的产品/服务应经复验合格或回访业主取得满意。
本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只允许退换,服务过程的不合格只允许返工、纠正,均不允许让步接收或放行。
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服务过程检验单》jw/
《业主投诉处置单》jw/
《仓库盘点表》jw/
《客户投诉记录表》jw/
《客户投诉汇总及处理情况表》jw/
《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jw/
《品质部抽检单》jw/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2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以达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控制性管理的目的。
(二)、范围:适合本企业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业务部、配送中心、质管部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本SOP负责。
(四)、程序
1、购进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质管部鉴定后明确拒收意见的.医疗器械入退货库(区),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原发货单位;或入不合格品库报废处理。
2、(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查报告单”报质管部。
(2)、质管部立即进行电脑停售,并填写“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门。
(3)、质管部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则办理电脑解除停售手续,并填写“解除停售通知单”送业务、仓储部门摘去黄牌继续销售;确认不合格的,则由业务员办理“不合格品移库单”,商品移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已配送出库的,由业务部门发出“产品收回通知单”进行回收。
3、配送退回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
4、经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质管部根据《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鉴定处理意见,即:由供货方负责的按退货处理,由业务部门填写“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退货;超出供方负责范围期限的按报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报业务、质管、财会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5、已办理报损审批手续的报废医疗器械,定期由保管员列出清单,质管部写出“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分管业务经理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质管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质管部应做记录,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药监部门监毁。
6、各级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和文件通知,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质管部建立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损、报告、销毁记录等内容的质量问题档案
8、每半年质管部应会同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情况分别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写出汇总分析报告,报分管质量、业务和储运的副经理,作为进行医疗器械质量分析和质量责任划分的依据,并由责任部门制定预防措施。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3
为了严格控制与管理不合格医疗器械,严格把关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在进货、入库、出库等各个环节,确保使用者在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规格、名称、用途及说明书与法定质量标准或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医疗器械;
二、进货检查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必须报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相关领导确认,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事宜;
三、医疗器械入库存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时:
1、应立即存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
2、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果是生产环节或运输环节的质量隐患而导致的,及时向供货单位联系,商洽退货或销毁等处理办法;
3、上报医疗器械管理部备案,通知财务部拒付或者暂缓支付相关货款;
4、与供货商进行质量查询,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供货商提供更加优质医疗器械;
四、医院仓库储存保管或养护不当而导致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必须认真排查此类型及其它类型医疗器械有无受到影响,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报请院领导处理;
五、在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发货;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
六、上级医疗器械监管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时,或监管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时,应立即停止出库;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等待进一步处理;
七、对不合格医疗器械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时,由仓库保管员定期列出清单,填写“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分管院长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医疗器械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做记录;特殊管理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告药监、卫生部门,办理销毁审批手续进行监毁。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公司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时行再加工或销毁等处理。
2、销售商或用户发现的问题,由营销业务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销售商或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研究机构来协助;
2、立即通报公司;
3、营销业务部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必须在24小时内查到问题产品的销售点;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反复阅读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5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
(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1.目的: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进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7条
3.适用范围:本店进货验收、陈列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检查人员、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不合格药品指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对于不合格药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某某药品检验所检验。
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拒收。
在养护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
对于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有关记录保存三年。
一般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负责人监督销毁;假劣药品应就地封存,并报送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备案。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控制不合格药品,禁止和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流通领域。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等范围:药品经营的各个环节。
职责:储运部和质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内容: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质量(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药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
应标明有效期却未标明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污染的药品。
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企业质管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药品。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
向证照不全的单位或超越经营范围的单位购进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
仓库要加强不合格品的管理,设立不合格品存放区,与合格品分别存放,并悬挂红色标志,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拒绝验收入库,将不合格品暂时封存于不合格品区悬挂红色标志,并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反馈到质管部和采购部,质管部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退、换货。
养护员发现在库药品可能有质量问题时,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管部,质管部一般在规定检测期内复检完毕,如不合格应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交储运、销售等部门。仓库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区存放,并挂上红色不合格品标志。已停售的药品经鉴定确认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时,根据《药品解除停售通知单》,将药品从不合格品区移至合格品区,并挂绿色合格标志。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入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国家关于不合格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2、药房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1、不合格药品指购入过程中出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
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还包括:
药房库存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破损的药品。
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现的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
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
3、发现与第一条相符的不合格药品,不得购入和销售。
4、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相应药品检验所检验。
5、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药房进行复核,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拒收。
6、药房工作人员(含中药)每月30日对储存的药品质量进行一次质量的养护与检查,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红色标志)。该批号药品不得继续调配和销售。同时应建立以下制度:
、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登记本。
7、对于假劣药品、质量可疑药品、出现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停止购入和销售,就地封存,不得退换货,并向朝阳区药监局报告。
8、对于过期、失效、虫蛀、变质等一般不合格药品,由药房填写不合格品报损报废申请单,经药房主任核验,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销毁。
9、药品的销毁,应在药房主任的监督下进行,应有销毁工作记录,销毁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特殊管理药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可采取深埋,燃烧等方式。
10、抢救室的急救备药,病房的急救备药,科室备药,应按本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报药房主任核查,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后,遵从本制度进行销毁。
11、药房主任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和归档。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7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是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有效监控的重要机制,旨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预防和控制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它通过严格的流程规范,确保不合格药品能及时发现、隔离、处理,防止其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是对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内容概述:
1.药品质量标准设定:明确药品的质量标准,包括成分、含量、纯度、有效期等关键指标。
2. 质量检测与评估: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测部门,定期对药品进行抽样检查,评估其是否符合既定标准。
3.不合格品管理:建立不合格药品的报告、记录、隔离、处置等流程,确保不合格品得到有效控制。
4.质量追溯系统:实施全程质量追溯,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每个环节都可追踪,便于问题定位。
5.员工培训:定期进行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6.内部审计与改进: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计,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不合格品的.分类严重不合格
a)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a)对一般不合格品中拣用时,由质检人员在“不合格”标签上加注“拣用”标识,由检验员依据质检人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a)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不能用办理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主管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
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规范药品的退货操作,加强对退货药品的质量控制,保证退货环节药
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2、范围
适用于销后退回与购进退出的药品管理。
3、职责
质管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实施
4、退货药品的涵义
退货药品包括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的药品
销后退回的药品包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回收的药品和本企业购货单位要求退回的销货。
购进退出的药品包括在库药品中非质量原因退回供货单位的药品和本企业验取时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而拒收的药品。
5、退货药品管理要求
药品退货原则:凡无正当理由或责任不应由本公司承担的.退换货要求,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销后退回药品的管理
药品购货单位有要求退货时,由销售人员负责办理退货药品的相关手续。销售部接到购货单位退货要求时,由销售人员填写《销后退回通知单》,经销售部部长审核同意,如有质量问题须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销售人员凭《销后退回通知单》与购货单位办理退货。
销后退回药品退回后,销售人员凭经相关部门签字后的《销售退货通告单》和销售退货清单随同退货药品交仓储部收货人员。收货人员要依据销售部门确认的退货凭证或通知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对比原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和退回药品实物,确认是本企业销售的药品,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待验场所,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放于对应的待验区,并悬持明显标识。
收货人员将相关凭证传递给质量验收员,并通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员凭相关部门签字后的《销后退回通知单》和销售退货清单,按进货药品验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退回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整件包装完好的,按照制定的抽样原则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须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的,计算机系统应拒绝退货操作。
对销后退回的冷藏、冷冻药品,根据退货方提供的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收货;对于不能提供文件、数据,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给予拒收,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销后退回的药品应建立专门的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退货退货日期、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或产地)、有效期、数量、验收日期、退货原因、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销后退回药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
验收人员在销售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将销售退货清单传递给收货员。
收货员凭验收员签字后的销售退货清单收货入库,并认真核对退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后,在销售退货清单上签名。同时建立药品退回记录。退回记录应保存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经检查退货药品属于不合格药品时
如果不合格原因不是由本企业造成的,质量验收员应先行拒绝收货。由负责办理退货手续的销售人员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经验收判断为不合格的药品,若为仓储部收货后待处理时,由库管人员将不合格药转入不合格药品库,做好不合格品标识,建立不合格药品管理台帐。并报告质量管理部,等待具体的处理意见。
对销后退回的不合格的药品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销售退回药品处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6、药品购进退出的管理要求
非本企业订购的药品,由储运部门联系来货单位后办理退货手续。
所购进的药品经质量验收发现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有破损,文字标识模糊不清,缺少规定内容或文字内容错误等不规范情况,由购进部门与药品供货单位联系后,办理退货手续。
在库药品中非质量原因的药品出现滞销或需要进行批号调剂时,由购进部门与药品的供货单位联系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时按照药品的储存属性对药品进行打包,并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对方确认收到货之后,方能进行财务上的处理,并要专门进行退货记录。
库管人员填写“退货通知单”,经储运部部长审核同意后,交采购部部长签字确认,由采购人员将已审核签字的“退货通知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库管人员凭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的“退货通知单”,办理采购进退出药品出库手续,库管人员做好“药品购进退出台帐”。药品购进退出记录应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管理办法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
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的不合格。
4·3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
4·3·1不合格由技术部评审,以确定不合格性质,对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应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交责任部门执行。对于严重不合格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视情况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并应预以验证。
4·3·2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品的种类:
a)不合格原(辅)料:
糕点和饼干: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起酥油、白砂糖、鸡蛋、绵白糖等。
b)不合格添加剂:色素、食品添加剂;
c)不合格包装物:包括聚乙烯食品包装袋、食品用塑料周转箱;
d)不合格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
e)不合格成品:各种类型成品;
f)市场退回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的处置
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方法通常为:
a)原辅料: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
b)包装物: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
c)半成品:返工、报废;
d)成品:报废。
4·3·3需要让步接收的不合格产品,需返工或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由技术部提出处置意见,报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3·4各生产、贮存部门接到技术部的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标识、隔离。
4·3·5各类不合格品的控制
4·3·5·1原辅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技术部依据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检验员作好记录,报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由市场部处理。
a)拒收的原材料由市场部负责办理退货;
b)降级的原材料,由市场部与供货方交涉,市场部按降级后的等级挂牌标识,入库存放。
c)贮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各相关部门通知技术部复检,确认为不合格品后,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3·5·2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半成品达不到检验要求时,如成型、烘烤、装饰工序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生产中出现卫生不洁等情况,应作不合格处理,应做好标识和记录,作返工或报废处理。如出现不合格品数量较多时,应通知技术部,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一般不合格的半成品的评审意见和处置记录由生产车间予以记录。半成品中发生严重不合格需报告技术部进行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
4·3·5·3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感观、理化、卫生指标与产品标准不符的不合格品,质检员作好记录,通知成品库隔离、标识,同时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送交技术部,评审后进行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其它情况发生的不合格,应按规定作不合格处理。
4·3·6不合格品返工后应重新进行检验。
4·4不合格的记录由各相关部门记录和保存。
5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1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作坊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不同程度的管理不善,小作坊中存在着一些不合格品的问题。为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一个有效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变得十分重要。
首先,小作坊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产品检测。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可追溯,严格把控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以及对成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不合格品的发生率。
其次,小作坊应明确不合格品的定义和分类。不合格品可以分为两类:可修复和不可修复的。对于可修复的不合格品,小作坊应制定具体的处理措施,如重新加工、改进生产工艺等。而对于不可修复的不合格品,应当立即进行销毁或退还供应商。明确了不合格品的定义和分类,有利于快速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最大程度地避免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第三,小作坊还应建立起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当出现不合格品时,小作坊应该追究责任,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可以督促小作坊的经营者和员工保持警惕,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最后,小作坊还应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信息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培训,小作坊经营者和员工可以学习更多关于质量管理和不合格品处理的知识。同时,积极参与信息交流活动,了解其他同行业的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以便借鉴和改进自身的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建立一个完善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建立质量检测体系、明确不合格品的定义和分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积极参与培训和信息交流活动,小作坊可以有效地管理不合格品,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12
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职责
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工作程序
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进行处理。
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相关文件
《质量手册》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13
一、实验室及全体员工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检测获得准确数据,当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二、当样品所检项目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慎重对待。首先应再次检查样品及状态是否正常,其次检查试验方法引用是否正确?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试验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认正确无误后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三、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汇报后,在样品能够满足试验检测的情况下,应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为不符合时,应在不合格项目台帐上登记、出具检测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单位,要求相关单位按不合格品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做好不合格处理的`见证和记录,必要时附上相关的影像资料,相关参与处理和处理见证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四、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不合格项目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名称、不合格项目、报告编号、送检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通知时间、经办人。
五、每年不合格项目台帐应按文件管理程序规定归档保存。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14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不合格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节不合格原材料
第条严格执行公司《原材料初检规定》,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分别处置。
第条材料班(磅房)须逐车核对随车资料和送货单,与约定不符或资料不全者拒绝进场,并上报材料班长。
第条对于目测就不合格且供货商对目测结果无异议的原材料,应坚决退货,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条当供需双方对目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即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
第条当对材料有怀疑、目测无把握时,应及时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退货。
第条材料班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原材料按批量随机取样,将样品送试验室进行检测。如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试验室应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材料班,由材料班进行记录,并报告技术经理,采取措施禁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
第条当巡场发现不合格原材料或料场有混料时,应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不合格程度或混料状况,决定是否清运出场或降级使用。对于降级使用的材料应分开堆放,在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许使用在强度等级不大于C15非结构混凝土中,并双倍留置相应的验证试件。
第二节不合格产品
第条出厂质检发现混凝土和易性不满足出站要求时,应立即阻止该车混凝土出厂,并通知质检班长或试验室主任,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调整,在保证该车混凝土强度和和易性均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再放行出场,并留置相应的调整记录和验证试件。
第条到工地后,因离析或违规加水而被退回的混凝土,应作废品处理(制作地砖或经冲洗后分离提取砂石)。
第条对于因工地多要或准备不充分而导致的退灰,应及时进行处理:出场2h以内,且混凝土和易性良好的,可按照原强度等级使用;出场2-4h内,如通过掺加适量外加剂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得,可降低1-2强度等级使用;出场4h-6h内,只能用于主体以外低强度部等级部位,如垫层等。出厂超过6h或已过初凝,作废品处理。对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在出场4h以内,降低1-2强度等级作普通混凝土使用,并不得用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部位。
第条对退回混凝土的处理及调整应有技术依据,调整人员要经过技术经理授权并填写剩退灰调整记录,调整使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超过原设计强度等级,并应至少留置一组混凝土验证试件。调整人员应根据退回混凝土的实际质量状况采取适宜的调整方案,应确保调整后的混凝土质量。
第条单位工程混凝土出厂检验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由各分公司技术班组参加,提出调查处理报告和技术改进措施,经技术质量部批准后交分公司执行。
第条如甲方工程混凝土试件强度不合格时,应由技术经理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并立即执行公司文件《预拌混凝土技术管理规定》中有关“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第三节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第条发生—般质量事故(预计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10000元)时,由技术质量部会同各公司技术部门处理并报总工程师,事故报告存档备查。
第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时,分公司技术经理必须在三小时内报告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质量事故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并将事故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
第条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b.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c.事故损失及原因分析。
d.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第条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第四节持续改进
每周汇总、按月分析不合格品出现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以确保“进厂原材料100%合格”、“出厂混凝土100%合格”的质量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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