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度优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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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应明确职责分工、经费使用、进度控制及成果评估,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与成果转化,如何落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1.确立“科研先导、科研兴园”的思想,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密切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开展教育科研,推动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

2.密切教育科研同幼儿园教育发展决策的关系、教育科研与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的关系,发挥教育科研对幼儿园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3.结合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使广大教师了解和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有意识的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二、科研机构与职责

幼儿园成立科研小组,由园长直接领导,科研组长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科研小组成员产生的标准:

1. 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参与过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 能撰写科研论文,善于收集、整理科研资料;

三、科研小组工作职责

1. 组织本园的的教育科研活动。普及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育科研专题讲座;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参与市区的教育科研培训、学习。

2. 规划和管理本园的教育科研项目。负责本院教育科研项目的立项评选、项目研究过程管理、成果鉴定;组织市级及区级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配合市、区级立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研究指导。

3. 组织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选择本园或市区其他研究成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

4. 做好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和课题研究的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做到资料、档案分类建档、有人负责。

5. 开展幼儿园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组织市、区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6. 发挥幼儿园与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提供本园教育科研活动、课题研究情况的相关信息,反馈教育科研工作开展中的问题,按时完成和递交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所布置的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相关材料。

7. 及时收集、传递教育科研和相关课题的有关情报资料,为本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提供服务。

四、科研课题管理

课题组成立:

1. 课题组长:

(1)为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否则须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书面推荐;

(2)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协调研究力量的主要策划者,是课题研究的主持者,课题主要的研究人员。

(3)课题组长同一时间内不得申报两项研究项目;未完成已承担的区级(重点、一般)项目任务者,不得承担新的研究项目。

2. 课题组成员:

对课题研究内容有兴趣,意愿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承担课题的实践研究工作。

3. 课题顾问:

课题组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聘请课题顾问或专家、指导者。

课题申报:

1.课题申请人须在做好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好课题申报表,并一式三份(一份原稿、两份复印件);

2. 在每年三月份向园科研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和课题研究方案;

3. 课题申报前须进行开题论证。论证组由三名以上同专业中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研究水平、熟悉有关情况的专家组成,以确保论证意见的权威性。论证报告必须对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分析国内外的`同类课题研究状况一级方案设计、研究力量配备、完成研究的其他基本条件等方面作出明确的分析和结论。

4. 经园科研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上级科研部门评审。

5. 经评审通过的课题为相应级别的课题,未通过的为“园级课题”。

6. 课题评审标准:

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1.由课题组长主要负责课题的实施,按照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全体课题组成员开展各项研究活动;

2.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收集、整理和保存好各种资料;

3.科研小组每学年定期检查课题的实施进展情况、原始资料、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用书面形式报告幼儿园行政人员。

4.课题组要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经验,研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处理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5.课题中期由课题组长代表课题组作中期汇报。

6.课题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改课题名称、研究内容、起止时间、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如有必要,须提前写报告,经科研小组或行政人员签署意见后予以批准。

课题结题:

1.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组长要提出结题申请报告,提交科研小组,科研小组根据报告和课题有关材料确定验收方式。

(1)园级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组织鉴定与验收;

(2)区级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和区教科室共同组织鉴定与验收;

(3)市级课题(同属区重点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区教科室以及市教科院共同组织鉴定与验收;

2.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课题的开题报告,研究方案及论证报告;

(2)课题立项通知书和协议书;

(3)课题分年度实施计划(细则)和执行情况小结;

(4)课题研究阶段成果、最终成果及《成果鉴定意见》;

(5)课题经费的预算使用和决算情况报告;

(6)课题研究中活动记录与课题相关的各种情报资料及其他资料;

课题档案管理:

1.档案收集:

(1)选题立项:前期调查报告,方案论证,开题报告,立项申请,审批手续,工作计划等;

(2)研究实施:原始记录,音响材料,工作日记,会议记录,进展报告,研究方案及修改记录,经验总结,阶段报告等;

(3)结题鉴定:课题进展报告,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论文,结题验收有关材料等;

(4)推广评奖:获奖材料等;

2.档案管理:

(1)课题档案由课题组长建立,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 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课题组同时向科研小组成交档案材料一套,包括立项申请、开题报告;阶段研究工作小结;方案修订情况;成果报告、研究报告、鉴定结论、证书;获奖情况;研究经费决算报告。

(3)在课题成果正式公布前,加强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五、科研经费管理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课题经费。

科研管理制度 篇2

一、本学期课题组实行“联合作战”的工作方针,定周四为“课题活动日”,组内一起进行初中六册英语课本词汇的筛选和汇总工作。课题组教师全部参加。

二、词汇整理工作集体筛选,分工记录,每位教师负责记录一至两个板块的内容,原则上不得代笔。如确有偶不能记录的时候,事先找好代笔人员。

三、日常教学中,深入进行实验,继续探讨多媒体支持下的“爱迪英语”词汇立体教学模式,争取研究出成品。

四、本学期的听课、评课主要围绕“爱迪英语”词汇立体学习多媒体教学模式的探讨进行活动。每个实验教师至少推出两节课,课题组内进行听评课。

五、实验班的教师要定期举行班级“爱迪英语”词汇立体游戏活动。本学期将举办八年级大型多媒体词汇立体活动一次。

六、学期末,每位实验教师上交两个多媒体词汇教学课例,附多媒体课件。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篇3

一、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可以在科研课题的立项、实验、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应在学校教学处备案,提供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

二、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

(一)立项

立项时间:单数年的3、4月份(每两年申报一次)

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教学研究室集中评议,对意义重大的课题可以召开立项答辩会。通过立项评议或答辩的课题即正式成为校级立项课题,并同时在教研室备案。

立项申请表中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课题论证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课题研究的意义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4.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校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的目标、实施办法、检测手段和研究成果(要求具体到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5.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暂不考虑课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课题类别:课题分为两级: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教科研室评定。

(二)中期检查

立项课题要进行中期检查,一年的课题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要求课题组提交课题活动记录表、中期报告和相关附件。课题中期报告要反映课题的进展状况,回答以下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有哪些改进措施等。

中期检查主要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初期拟聘请一些校外教育专家参与。中期检查报告及其附件交教学研究室备案。

(三)结题评审

一般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重大课题可以成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

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课题成果及其分析等做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著、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说明: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被终止。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凡此类情况,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凡需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论文、数据等),均要求同时提供计算机文档。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1. 为规范医院科研工作的管理,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有序发展,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科研活动,包括科研项目申请、实施、验收、成果鉴定、奖励及经费管理等。

二、科研项目申请与管理

1. 科研项目申请: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

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填写项目申请书,并经科室主任审核后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门。

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科研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需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报告研究进展,并接受科研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如遇项目研究内容、目标、期限等变更,需提前向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科研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合同书或任务书的要求,整理项目研究成果,编制项目验收报告。

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

三、科研成果鉴定与奖励

1. 科研成果鉴定:

医院对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等。

科研成果鉴定需按照相关规定,由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 科研成果奖励:

医院对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科研成果奖励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提高医院整体科研水平。

四、科研经费管理

1. 科研经费来源:

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企业合作、社会捐赠等。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通过多渠道筹集科研经费,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 科研经费使用:

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使用。

项目负责人需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报告。

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所有。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篇5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 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家长学校管理常规、教学规范、评价考核等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保障家长学校工作规范运行。

(二)办学条件

1. 队伍建设。 要具有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不同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可抽调骨干教师担任家长学校的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聘请专家或退休教师、干部作为家长学校的客座教师。

对于学校选拔出的教师要通过组织培训、集体备课、经验交流、征求家长意见等方式,不断提高其教学水平。同时建立县级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家长学校骨干教师。

2. 硬、软件建设。

(1)有固定的。家长学校开展工作和培训场所,并配备多媒体等必需的教学设备。场地可利用现有的活动室、教室等。

(2)有统一制作的“家长学校”标牌,并悬挂于活动室或教室门口。

(3)有家长学校教材。除统一配发的辅导教材及音像资料外,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创编家长学校校本教材,并订阅、采购家教专业书刊。

(4)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创办网上家长学校,进行跨时空的家教培训。

3、档案建设。家长学校档案建设由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档案可分为六类:一是文件,包括上级文件、上报的文件和交流的文件等;二是管理制度;三是教学资料,包括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工作总结、教学论文(包括经验总结、案例分析等)、教材样本、会议记录和活动记载等;四是教师档案;五是学员档案,包括上课登记(考勤)、课堂练习、课外实践材料和学业成绩等;六是工作成果。

4.资金投入。要把家长学校办学经费纳入学校办学经费的预算之中,以保证家长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过程管理

1.计划、总结。每学期、每学年除家长学校的工作专题计划、总结之外,还应把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作为学校工作和政教处(德育处)工作计划、总结的重要内容。计划包括活动计划、教学计划、教师培训计划和家教研究计划。

2.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对家长实施培训是家长学校办学的主要形式。

(1)培训范围与时间安排。家长学校应该对所有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与培训。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向周边社区、村社延伸家庭教育活动,做好社区、村社0―3岁和未入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工作。培训活动原则上应安排在业余时间,每学期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培训考勤。对参训的家长学员进行出勤登记,有考勤记录。

(3)培训形式。培训可采取讲授、问答、讨论、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例教学为主,以研究、解决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培训组织形式要做到大小课相结合(全校、年级或班级可分别为单位)、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对文化层次不同类型的家长或学生类型不同的家长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4)教学要求。培训前,教师应根据工作计划和家长需求,精心选取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式和方法,应充分考虑成年人教育的特点,体现家长的主体性;要持案上课,教案应提前一周完成,且在政教处(德育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施教,其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外实践活动等。教学语言要文明规范,教学态度要认真严谨,教学内容要生动形象,教学方式要活泼精当。

(5)培训考核。每次培训结束后都要对学员进行考核,有试卷和成绩册,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

(6)树立典型。通过培训提高,凸现教育效果,及时发现和树立进步家长和学生典型。

3.家校沟通。

要积极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搭建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各种家校联系途径,增强家校信息沟通,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协调并进。

(1)组织家长代表座谈会,每学期至少1次。

(2)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建立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制度,有联系记录。

(3)定期召开家长会,交流家教经验,每学期至少1次。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实践和亲子互动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帮助家长引导学生掌握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做好职业指导,为学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

(5)组织开展家长问卷调查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同时设立家长意见、建议信箱,及时回复、解决家长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6)建立“家长开放周(日)”。开展家长助教活动,邀请家长参与学校规划,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动员家长为学校发展投入情感、智慧和财力;开展家校联谊活动,邀请参加学校联欢会,观看师生演出,增进家校情感、家长和师生情感;开展家长走进课堂活动,让家长了解教育、理解教育。

4.家教研究。要研究新时期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家长学校工作的新规律,不断创新家长学校工作机制,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科学化的步伐,提高家长学校办学的实效性。积极申报家教课题。课题的确定,既要考虑社会背景,又要结合本校实际,关注家教的焦点、热点、冰点、盲点和难点问题;要以真实、朴实、实用为特色,着力解决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研究成果。

(四)办学效果

通过各种活动,使家长的家教观念得到更新,家教理论知识不断丰富,家教方法得以改进,家教能力不断提高,家长愿意参加家长学校活动,家校关系密切,家长对家长学校满意度高,学校在社会影响良好,各种指标达到预期要求。

1.家长学校开办率城区、乡镇达到100%,村级达到60%。

2.家长受教育率城区不低于80%,乡镇不低于60%。

家长受教育率=(学生家庭受教育数÷学生家庭数)×100%

3.家长培训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

4.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家长率达到20%以上。

5.家长对家长学校满意度不低于80%。

6.在校学生违纪率不超过1%。

四、家长学校工作的检查评估与表彰

按照本规范要求,结合“十有”标准,每年对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家长学校的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办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情况;家长受教育率、考核合格率;孩子对家长教育态度的变化和家庭氛围改善的评价;家长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质量及家长教子经验的推广情况;家长学校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根据考核结果,教育局和县妇联等单位对示范家长学校、优秀家教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科研管理制度 篇6

第一节 科研规划管理

第1条 科研规划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由科研处负责与各教研部协商拟定,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后由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处室制定本处室科研计划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学校年度科研计划,送分管校领导和校长批准后于12月30日前印发各处室组织实施。

第二节 科研课题管理

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度(24篇)

第3条 科研课题选题的主要来源

(一)市及其以上各级社科规划课题和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社科规划课题。

(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三)学校拟推出的无教材的新教学专题。

(四)教研人员在各自专业领域内的选题。

第4条 科研课题选题审批程序

学校科研课题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布选题(课题招标);申报选题(课题投标);选题评审;下达科研课题。

第5条 科研课题下达后,各相关处室对课题承担者应给予积极支持,并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三节 学术活动管理

第6条 学校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理论研讨会,由科研处具体组织,办公室、教研部等有关处室配合。各教研部举行的学术活动,由教研单位自行组织,报科研处备案。各类学术活动必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第7条 鼓励教研人员积极参加全市、全省和全国正规组织的学术活动。原则上要求以文与会,由所在处室申报(附通知或邀请函和论文),科研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差旅费和会务费在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节 社会调研管理

第8条 教师每年为科研进行的社会调查研究不少于10天。调研前应填写《教师社会调查申请表》,附调研提纲,报科研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差旅费在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交调研报告,否则差旅费减半报销。

第五节 科研资助管理

第9条 学校以奖励方式对教研人员予以科研资助。

第10条 为鼓励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学术专著,作者可凭出版通知向学校财务申请借支1000—10000元作为出版费用,一年内偿还。由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学校按书价购买不少于400册作为学员辅助教材;自办发行的学术专著,按书价的75%购买不少于600册作为学员辅助教材。

第11条 为支持和鼓励教研人员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学校对科研课题申报给予一定的资助。凡经处室推荐、科研处核准、分管校领导批准申报的科研课题,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处级分别给予1000、800、600、400元的前期论证费用。

第六节 科研成果管理

第12条 科研成果范围

(一)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

(二)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理论综述或述评。

(三)被市处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四)获社科理论研讨会市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优秀奖以上、国家级入选的论文和调研报告。

(五)获市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和政府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作品。

(六)已结项的各级科研课题成果。

第13条 科研成果分类

(一)著作分类

A类: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B类: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C类: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教材视同编著;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内部教材,按C类编著对待。

(二)论文分类

A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共 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

3. 对于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应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科研管理部门所有,如有修改,将提前通知全体科研人员。

科研管理制度 篇7

一、根据《规程》精神及本园实际制定教科研专题,并本着“普遍问题集体讨论,重点问题小组讨论,个别问题及时研讨”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二、年级教研组根据本年龄班幼儿特点和实际水平,每年确定一个科研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年底要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

三、课题教研组根据本课题实施情况,每年确定阶段计划,并积极开展实践研究,年底要写出阶段性总结。

四、教务处、各教研组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教育理论专题讲座,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并保证充足的教科研活动时间。

五、及时推广和交流教研试点观摩活动中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园的教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对于在省、地、市、交流的具有一定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论文或教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六、教师必须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对于勇于承担教研试点及观摩活动并且效果显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主管领导在教研活动前必须熟悉、了解、研究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教研活动的目的性和有效性。

科研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素质教育和区、校关于科研兴校、科研立校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 学教科处应遵循“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团结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科处由1—2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

第五条 学校教科处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组织并管理本校科技教育活动。

7、管理本校图书室。

8、与教务处协调,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组织教师学习课改理论,提高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深化课程改革。

9、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市、区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一年一度的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处应根据市、区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科研室参照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成立科研课题组

1、课题组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2—9人,其中“主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课题组组长必须是主研人员之一。

2、主研人员必备条件:①研究指导思想与研究方案或重要创新点的提出者、研制者;②重要科学现象,规律或改革方案的发现、阐明或制定者;③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实验、技术难点的主要解决者。

3、主研者与参与者的身份,可在课题结题时根据各研究者的实际贡献最后确定。

4、课题组组长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5、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应是主研者之一。

6、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第十条 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处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科研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在学校开题会上颁发课题聘请书。

2、区级及以上课题立项:

①由学校教科处向区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等相关资料。

②审查通过并开出立项通知书的�

第十一条 课题开题:

1、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学校教科处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①课题开题通知; 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③课题方案; ④课题研究工作计划;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①宣读立项通知;②课题背景介绍;③介绍课题方案;④宣布课题研究工作计划;⑤前期研究小结;⑥课题咨询与论证;⑦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一式两份,由教科处和课题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教育科研课题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

一、教育科研资料的分类

(一)组织管理资料

1.学校教育科研机构资料:(1)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年龄、性别、职称、职务等)及分工(学校填写);(2)教科处人员构成情况(学校填写);(3)教育科研机构工作章程(职责)(见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2.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教科处制定)。

3.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年度总结(教科处制定)。

4.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办法):(1)校级课题的申报评审制度(办法);(2)课题研究工作的过程管理制度(办法);(3)学校教育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4)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审及奖励制度(办法);(5)课题研究资料的管理办法(学校制定)。

5.课题登记表:(1)课题申报一览表;(2)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3)课题成果获奖情况一览表

(二)教改科研(课题)资料。(以下资料由课题组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1.课题申报立项资料:(1)课题研究方案;(2)课题立项申报表(申请书);(3)课题立项的审批文件。

2.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1)实施计划(工作阶段计划);(2)研究工作的阶段小结;(3)阶段性成果(调查报告、教案、专题论文、经验文章等);(4)研究工作的原始资料(研究工作记录、文献资料摘录、学生作品、研究活动的音像记录等)

3.结题资料:(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3)课题研究的测查报告;(4)课题结题评审申请书;(5)课题结题评审意见。

4.课题成果评奖资料:(1)课题成果评奖推荐书;(2)课题成果获奖证书。

(三)重大研究成果资料

在全国、市及区级获奖的课题研究成果

二、教育科研资料的管理

1.分类建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资料按组织管理,科研课题和重大研究成果三类,分别建档,其中教改科研(课题)资料按课题资料目录单独整理存放。

2.各项资料应及时收集并分类归档。

3.各类资料应定期整理、编目。课题研究资料在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整理编目时应将成果资料放在最前面。

4.除不重要的、繁琐的原始资料外,其余资料按年度上交学校教科处,由学校教科处统一保管。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课题组理论学习与交流

一、现代科学理论是教育科研的先导,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的理论学习和理论经验交流是教育科研工作的起点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理论学习与交流工作应当依靠理论水平较高、同时有一定理论学习能力,并能主持理论交流工作的干部和教师共同进行。

三、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不得忽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每学期至少开设1次以上的理论专题讲座,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理论研讨和课题研究的交流活动。

四、区校级骨干教师应走在理论学习与交流的前列,每学年应有一定的理论学习与交流成果(体会),应将其理论水平纳入骨干示范作用考核评比中。

五、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四有四用”,“四有”是指有计划、有主题、有主讲人、有形式;“四用”是指用于教研、用于教学、用于发展、用于创新。

六、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准备充分、资料充足。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理论素养的提高,要及时提供教师理论学习的资料,力争做到教师人人皆有,随时可阅读。

教师的优秀论文、发表文章等来自于身边的、可学习借鉴的素材,应做到有目录、有复印件、有个人档案,应广泛宣传学习。

第六章 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阶段性总结评比

一、教育科研工作应坚持有始有终、注重过程管理的原则,各项教育科研工作均应有计划地实施;在学期或研究工作阶段结束时,组织总结评比活动。

二、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的宗旨是肯定前期(或前阶段)的工作成绩,分析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总结并继续发扬有益的经验;同时对照计划中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寻找存在不足或失败原因,便于及时改进。

三、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召开会议、测查、个别分析等均可,但应该做到有资料、有事实证据、有标准,有奖惩意见。

四、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和不断完善评价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标准,不断规范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工作。

五、学校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工作原则上由课题组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学校教科室对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并推广,促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果。与此同时,学校教科室帮助责任人员提炼成果、提升理论水准,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第七章 科研课题的结题评审

1、课题研究完成后,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结题,并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

资料包括: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立项通知书、阶段性研究计划、阶段性研究总结、学年度研究过程记录手册、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报告、效果检测报告、相关的问卷调查及调查报告、论文及叙事文章复印件、相关的获奖成果材料等。

2、结题验收由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学校及相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协调,并作出妥善安排。

3、结题验收合格的课题,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合格课题有权参加各级组织的评审,参加竞赛等。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研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减少损失,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科研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

(三)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四)其他项目包括智力引进、课题咨询等。

第二条科研项目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公司立项项目是指公司立项的项目或各业务单元(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2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各业务单元负责本单位立项项目的管理,即各业务单元2万元以下项目的管理。

(三)各业务单元应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同技术开发中心进行项目管理的接口工作。

第四条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第五条管理内容

(一) 《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的下达

研制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开发部总监,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求或公司的指令性计划,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二)可行性研究

研制单位任务承接人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研制任务书》的编写

研制单位编写《研制任务书》。

(四)项目可行性评审

研制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研制任务书》的内容组织评审。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立项申请单位负责人、技术开发咳嗽焙拖喙鼐办人组成。若评审通过,则评审小组完成《项目立项评审报告》。技术开发部参加项目的'可行性评审,并审查立项文档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同其它项目的冲突,在《研制任务书》的“技术开发部意见栏”中签字。

(五)立项的批准

1.公司立项的项目

研制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制任务书》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送到本单位负责人及技术开发部总监审核,经主管副总裁签署意见后,再由技术开发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立项。总投入低于人民币2万元的项目和公司指令性项目(指时间要求紧迫,并经技术开发部确认)可不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

2.各业务单元内部立项的项目

由各业务单元负责人批准立项。

(六)立项结束

公司立项的项目由技术开发部将立项文档归档;各业务单元内部立项的项目由各业务单元归档,技术开发部备案,至此,立项过程结束。

第三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份公司批准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须由总经理批准。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篇10

为加强和完善我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确保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的作用,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学期每师学习一本理论专著,撰写1篇论文。

2、每周每师自学不少于两课时理论学习,做好读书笔记,积累学习资料。

二、会议制度

1、每月举行一次课题组员会议。每学期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教科研活动和各类培训活动。

2、积极参加教科研组活动,做到不迟到、缺席,有事请假。

3、积极参加每次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好会议记录。

4、积极承担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三、课题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

1、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以课题管理为中心,抓好课题组长队伍,并逐步形成一支教科研骨干教师队伍。

我校现研究课题领导班子:

市级课题《学生课堂良好习惯养成研究》

组长:

市级课题《小班化教学策略研究》

组长:

市级课题《新时期中小学学困生转化策略的研究》

组长:

2、要及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报校长备案。

3、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课题负责人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组织验收评奖、科研方法讲座,提供教科研信息。

(二)课题教师管理制度

1、课题分小组开展研究拟定一份实施方案,结题时有一份实验报告。

2、课题小组每学期初写好课题计划,期末写好课题总结。

3、课题成员做好每学期的“四个一”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上好一节汇报课,教学案例1篇,写好随笔1篇,期末写好1篇专题论文。

4、及时收集各类资料装入教师个人成长记录袋,一学期归档一次(包括教师业务笔记、理论学习资料及学习后记、活动记录、研究课教案或课堂实录、研究课评价等文档、录象、照片资料)。

(三)课题组长管理制度

1、每位课题组长负责写好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中期报告和实验报告。

2、每位课题组长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和中断课题研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课题承担人说明理由。

3、每位课题组长负责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定时间、定主讲人、定讨论题,进行课题研究的论文交流、听讲座、课题研讨课的观摩、理论学习心得的交流、外出学习的汇报、教学反思的切磋等,并督促教师做好研究的原始记录,注意做好课题成果的搜集工作。

4、每位课题组长负责填写好每个季度的季报表、每年的年度检查表。

5、每位课题组长填写好课题结题申报表。

四、考核制度

1、学校对教科研工作实行定期和随机考核,考核方式是:听课,教案评比,教学论文评选,评优课等等。

2、对于踊跃投身于教科研工作,勇于承担课题,在每一阶段有所成效,并将成果在校内推广者,为其创造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

3、对于同一课题中的成绩显著者,如:有关课题的论文获奖、公开发表相关论文或文章,阶段性或终结性的经验或总结得到全校教师认可的,要从经济上给予奖励。

4、定期考核,因教科研的研究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班里学生的成绩、素质均有明显提高者,要就其提高幅度给予奖励。

5、主持市级及其以上课题研究,每年有市级以上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时优先。

6、考核奖励机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作以调整,但其目的只有一个:将学校教科研活动扎实、蓬勃地开展起来,使教师在教科研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及教学水平,让科研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五、奖励制度

课题研究奖励与学校绩效工作挂钩。

获得省、市教育教研论文二等奖以上的分别奖2分、1分。

六、附注

1、所有比赛、活动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或认定。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待完善。

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部的建设,规范研发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进程,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企业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提出的任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立项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等级: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难度大,开发创新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

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技术人员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畅通。

2、研发经费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折旧、研发领料、差旅费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4、为鼓励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项目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改进产品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核审、批准后才能进行样式。

2、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

3、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产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4、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范、产品流程图以

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与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

(3)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3、项目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

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评审验收条件的,由研发部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评审。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发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科研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科技资源,加大对我院科技力量扶持、培养,促进医院整体科研实力的不断提升,扩大医院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规定的科研项目包括:

1、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

3、湖北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

4、院级科研基金专项;

5、横向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三条科学研究以国家及省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指南为重点,着重研究对人民健康危害较大的和临床第一线亟待解决的防病治病的关键问题,适当安排一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医药卫生管理学理论研究。

第四条参加申报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2、旨在解决当前医药卫生工作中的关键、疑难问题,应用前景广泛,或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卫生事业的管理有积极促进作用;

3、水平较高,是国内研究较少或国外正在研究的课题,成果鉴定须有由湖北省科技情报所检索中心提供的项目查新报告;

4、科学性强,勇于创新,具有科学、严谨的课题设计方案、技术思路和可行性;

5、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申报要求:

1、重点(省市级)专科每周期(2年)内申报1项省级以上课题,其它专科申报1项市级以上课题,课题申报与科主任 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具体参照科教部科主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2、博士要求每周期(2年)内至少申报一项省级以上课题,项目申报可获得省医学级领军人才经费支撑,并可作为省医学领军人才后备梯队培养。具体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执行。

三、评审程序

第六条科研计划项目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原则。具体参照《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科研立项评审制度》执行。

第七条医院科研项目的评审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医学技术的发展状况,针对我市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医学关键性问题,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科技项目指南,及本科工作特点,积极参加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2、科研项目的申报实行逐级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科研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随同湖北省科技情报所检索中心出具的科研立项查新报告,于每年的二月底以前,上报院科教部。

3、根据主管部门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医院实际,由院学术委员会与外埠评审专家分别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议、审查、可行性论证和量化优选。评审结果报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确定不同的申报档次,分别为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卫计委科研项目;市局科技计划项目;湖北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本院科研基金专项。

4、对评定为申报市厅级以上落选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确立为院级科研基金专项。

5、凡获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根据管理规定分别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

四、项目管理

第八条医院科教部具体负责科研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包括医院年度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经费资助、结题、鉴定、评奖等工作。

第九条科研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信息反馈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科教部负责对立项的科研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监督。项目小组每年年底向科教部上报年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对研究进展不大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不认真执行或长期没有进展的课题,视情况予以暂停拨款或收回该项目的科研经费。

第十条科研成果的支配、使用权、转让权按合同法和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完成后,由院科教部遵照相关程序报市科技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各专业相关专家进行科研成果鉴定。

第十二条各科室应从人力、物力、经费、时间等方面支持科研课题的开展,确保课题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根据课题的需要,鼓励各种形式的协作,开展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作事宜由单位之间按合同制度管理。

五、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科研经费”是指以咸宁市中心医同济咸宁医院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名义或以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研人员身份承担,由政府、院校或(企)事业单位提供,用来完成所规定的科研项目的经费。上述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的所有权属于医院,均应全额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不论何种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均属于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专项经费必须用于科研课题直接开支,严格按课题经费使用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课题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以及医院划拨的科研经费,“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或湖北省地方财政按一定程序下达到医院的科研项目。 “其它项目”指省市非科技主管部门下达成项目,包括省有关厅(局)市以及医院自筹经费的各类项目等。横向科研经费是指由企业赞助的经费。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原则

1.科学安排,合理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

2.权责明确,规范管理。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实行经费本开支控制。科教部、计财部承担各类项目经费的管理职责。

3.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4.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十七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1、各类科研课题经费必须汇入医院计财部指定的银行账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由科教部统一管理;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部、科教部公章的《科研经费结算本》办理开支手续。

2、《科研经费结算本》由科教部保管,课题负责人使用。科教部和计财部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专项管理的规定,负责科研经费的核算和检查工作,并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

3、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的课题,其课题经费95%下达到课题负责人,按课题计划掌握使用,5%作为医院管理经费,院、校内科研立项(配套)经费不收取管理费。

4、计财部原则上每年度对各科室科研经费的开支情况审核一次,各科室应在每年年底之前及时将经费结算本交计财部核帐。

第十八条科研经费匹配与奖励

1、为鼓励医务人员争取院外科研经费,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的经费到位后,医院酌情按实到经费1:1的比例进行匹配;市级按1:的比例进行匹配 ;横向课题按1:的比例进行匹配;省级指导性项目给予10000元资助经费,市级指导性项目给予5000元资助经费。

2、医院拿出20万元资助院级科研项目,其中院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院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

3、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按实到经费30%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经费不占用院内配套经费。

第十九条科研经费追加立项课题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预计发生经费严重超出预算,课题组应认真进行原因分析,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详细说明。若提出经费追加申请,需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追加申请课题经费的详细理由、原课题余额经费和申请追加经费的详细使用计划。科教部和计财部对该课题已使用的经费和经费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核批复。追加课题经费的额度一般不得超出原课题经费额度的20%。

第二十条科研经费核拨

1.科研项目经费(包括下拨经费与医院配套经费),按以下原则拨付:

对于一次性全额下拨的项目经费,科教部、计财部将经费分次核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结算本》,项目开题时拨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40%;也可于结项时一次性支取所有项目经费。

对于分批下拨的项目经费,按当年实际到账金额,全数核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结算本》。

2.横向科研经费到账后,科研部、计财部将经费核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结算本》,项目开题时拨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40%;也可于结项时一次性支取所有项目经费。

项目负责人凭《科研经费结算本》使用科研经费。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审核与执行

1.科研项目均要在项目任务书中编制与科研活动、科研成果相对应的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经项目主管部门或科教部审核后执行。预算科目若有调整,需向科教部报批,经批准后执行。

2.项目经费的预算,各个科目的经费预算上限为: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75%;仪器设备费15%;调研差旅费30%;会议费、合作与交流费25%,专家咨询费8%;数据采集、印刷出版费30%;劳务费20%;人员费10%;协作研究费50%;其他费用10%(招待费用不得超过5%,市内交通费不得超过5%);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科目费用开支可以浮动10%(其他费用除外)。特殊类型科研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3、横向项目经费支出在不违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由课题组根据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合同合理支配。

4、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可购置课题研究所必需的固定资产(单个价值1000元以上),且其合计金额不能超过课题总体经费的15%。由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部审核签字,由设备科按照医院设备购置有关程序实施。凡课题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须在医院计财部登记,课题结项时交回医院。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印刷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护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2)数据采集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3)差旅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市内交通费用等,具体按照计财部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议费:项目研究过程中组织开展研讨、咨询、协调、论证、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房租费、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5)专家咨询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和结项鉴定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

(6)合作与交流费:用于与课题有直接关系的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培训及有关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

(7)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

以上费用标准按医院制度规定统一标准执行。

2、实验材料费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试剂、药品等低值消耗品的采购及运输等费用,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横向课题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3、测试化验加工费: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维修费用、实验室改装费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费用。

5、科研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横向课题科研协作费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6、劳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编外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及项目承担单位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劳务性费用。横向课题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7、人员费:为直接参加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横向课题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8、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支出。

9、科研管理经费的开支范围,5%作为医院管理经费:

(1)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题及寄送资料等工作;

(2)院学术委员会活动;

(3)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补贴;

(4)科研奖项申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课题费中的合作部分如需转给协作单位,需提供原合同以及与协作单位的科研合作协议。

第二十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须按科研项目申报时确定的预算范围开支。对于不按规定开支,弄虚作假,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由纪律检查部门处理。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四条 经费报销审批

1、根据财务有关规定,科研经费使用的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符合财务规定的原始凭证、票据明细(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项目任务书的任务进度报告,持《科研经费结算本》,办理报销手续。

2、科研经费报销流程 经手人签字→项目主持人签字→科教部登记、取经费本→科教部科长及科教分管院长签字→计财部及财务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销→科教部登记、归还经费本。

3、各科研项目经费到位后,在科研项目预算的范围内,经费支出按以下权限分级审批:5000元以内由科教部审批;5000-10000元以内由分管科研院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则需报院长审批。

第二十五条结余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课题结题后,办理经费本销户手续,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有上级经费资助的课题可提取科研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酬金。

第二十六条科教部责对各类科研课题进展情况的跟踪、科研结题的决算和审计评价;检查评议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听取和审查科研经费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十七条科教部每年对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院核心人力资源评定、名医工程等科研工作考核的依据,具体参照《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科研工作量考评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24日起实施,由医院科教部负责解释,已有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篇13

为充分调动全院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医、教、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医院要有鼓励全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与办法,有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制度和激励措施,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设施和人员支持”的条款要求,结合我院现阶段科研工作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主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负责科研项目、成果及平台等申报和全过程管理。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科研项目、成果及平台申请、实施和建设等进行审查和论证。

第二条在保证我院学科全面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强势学科、优势学科、疑难病症项目以及公共研究平台的发展和建设,科研项目范围:有利于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技术关键的研究,有重要应用前途及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消化、开发和创新性研究,能直接指导防病治病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第三条原则上同一年度内申请者申请� 每个科室可申请两项,重点学科(含扶持学科)最多可申报三项。在研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的,需在该项目完成后方可再申请新项目。

第四条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本年度申请。上级部门基金资助项目受理起止时间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以内。

第二章项目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申请

1、申请人必须认真和实事求是的填写申请书,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具体,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研究方案科学合理,有基本的研究条件,经费预算合理,必须附有查新证明,涉及实验动物需注明动物来源及其实验环境、合格证情况。

2、科室主任组织人员就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资助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能否保证其基本工作条件和研究工作时间等进行评议、筛选,提出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

第七条评审

1、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对受理的项目申请书先进行形式审查,然后根据项目内容报送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最后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选,根据投票结果择优支持,同等条件下重点专科(含扶持专科)学科带头人、重点专科技术骨干和曾经出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课题优先上报。

2、评审专家应以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进行公正的评审投票,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切实保护申请人和评审专家的权益。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为保证科研计划的严肃性,科研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签订科研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明确职责,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每年定期向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填报项目、跟踪调查表,并建立研究档案。

第九条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承担科室和联合学科需协同。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研究进展情况予以检查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比较好的、意义重大的项目,可经会议研究加大配套经费支持比例,对不执行项目研究计划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项目完成期限一年以上者,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对其给予撤销处理。

第十条立项项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对研究计划、研究内容进行重大修改。如确需修改或涉及有关主要成员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承担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调离等,该项目时间过长或其他原因需变更项目负责人时,须经所在科室同意,再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

第十一条项目组需在计划内完成原定研究计划,如确不能完成,需向管理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对不能如期完成计划者,视其情况限期完成,直至取消项目计划。对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计划者,从做出撤项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科研项目。对连续两度不能完成计划者,取消其今后申报课题的资格。

第四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1、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2、各科室或个人经医院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经费。

4、与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内设立的相应科研经费等,每年医院科研资金经费预算不少于医院上一年度总收入的1‰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研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新产品研制开发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十三条经费的管理统一由财务科负责,设立专户,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为了确保项目研究计划顺利完成,项目组应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使用经费。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和可以利用的协作条件,开展课题研究。

第十四条项目资助经费必须用于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1、仪器设备费:必须的专用小型仪器设备,万元以下购置及仪器配件购置费,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器械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采购、领用程序实施,购买的仪器设备均须列入医院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财产归医院所有,由项目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使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试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统计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费等。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科研人员外出调研和参加学术会议等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差旅费报销办法和补助标准按医院差旅费规定执行。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5、实验室改装费。

6、其它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相关经费。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下达后2周内,项目负责人应作出使用预算,经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上报学术道德监察委员会审核后,按计划合理使用。需使用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登记,报请主管院长批复后,由财务科核准支出。

第十六条项目进行期间经费报销不能超过总经费的一半,余下经费在项目验收后再予以报销。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如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项目结题后

若项目资助经费有结余,对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剩余经费,项目负责人可继续用于开辟新项目,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再开辟新项目,剩余经费转入院科研基金。

第五章科技成果鉴定、转化与激励

第十九条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在一个月内做好申请项目验收工作,并向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提交完整的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资料。由医院学术道德监察委员会审查经费预决算后,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对符合科研成果申报条件的项目,按具体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鉴定、上报。

第二十条科研项目除按以上要求结题外,项目组还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直至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医院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课题、获奖级别和等级、成果转化等情况予以不同比例的项目绩效兑现。对同时获不同级别、不同等级的奖项类别,按不同级别给予项目绩效兑现,但不重复兑现。

1、申报类:以本院为第一申请单位申报,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报送课题发布单位的各级科研项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奖励课题负责人每项5000元。申报省部级的科研项目奖励,课题负责人每项1000元。申报市级的科研项目奖励,课题负责人每项500元。申报院级科研项目,奖励课题负责人每项100元。

2、立项类:项目申报成功者,按照医院当年匹配经费的10 %兑现给课题负责人。

3、结题类:课题顺利通过验收结题。经医院申报,成功者按项目在研期间医院匹配经费的10%兑现给课题负责人。

4、成果完成:以第七人民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各级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项目,根据获奖级别给予获奖项目,完成团队按以下标准奖励: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的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500%兑现。

(2)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级科技进步奖、省医药、省中医药科研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300%兑现。

(3)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相关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100%兑现。

第二十二条在科研项目申请、组织实施、成果申请等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单位和专职科技管理人员,医院另行给予科研项目绩效兑现。

第二十三条经费来源从医院科研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每年底兑现实施与审批,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根据本年度的科研工作成绩就以上各项兑现提出方案,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学术道德监察委员会审核,报党委会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学术论文发表管理

第二十五条相关要求

1、科研课题以论文结题所投的期刊杂志社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社会知名度。医务、医技人员投稿前需由医务科审核,护理人员需由护理部审核,行政后勤人员由学科办审核。

2、科研课题以论文结题的论文署名应为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第一作者。

3、科研课题以论文结题的论文报销时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复印件、文章电子版(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等网站查询证明)。

4、期刊的认定以最新版本为准,报销时需自行提供期刊所属层次的证明。

第七章科研诚信建设

第二十六条按照中共 �,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人资科、财务科负责解释。

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14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评估及验收、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细则。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三条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波斯猴研究人员、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筛选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

《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可行性分析宝宝、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每阶段研发成本预算和使用进度、风险性分析及控制、文件管理以及项目终止条件等。

第四条《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提交到本公式品牌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理最总签字审定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实施

第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备案、由其担任项目经营的监控只能,分别从人、财、物、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与监控,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小组,明确职责要求,任务及奖罚细则(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并告知项目组成员相应的实施计划书内容,统一协调项目开展及实施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对这个项目负责,须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与项目组成员讨论确定工作计划。无特殊情况前提下,工作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半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三种。

第八条博士手研究人员须在述职或例会上,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研发动态、项目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计划进行陈述和汇报。

第九条除公司常规考核外,本站与合作流动站每半年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进入博士后人员档案并与奖金挂钩。进站满一年时,流动站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内容参见《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第十条科研项目一旦开始经营,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却因客观原因须退出者,必须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及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退出。

第四章项目可研条件及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于国家规定一般标准的科研项目研发经费。研发经费由财务部单项例支,博士后研究人员负责费用计划和支付,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负责预算、开支和报销的审批。

第十二条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项目研发工作必须的办公、设备、实验等条件。因研发工作需要使用流动站仪器设备的费用、应支付给专家的指导费用及应付给流动站的管理费用等,按本站与合作流动站订立的协议处理。第十三条国家各级行政部门对本站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各种形式资助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并全面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进度汇报、工作总结、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项目评估及验收

第十四条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分为阶段性验收和总体验收。阶段性验收及评估考核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每阶段的目标;总体验收即在项目完成后,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学小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及经费使用决算表等有关资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组织专家针对相聚取得的成果及其学术论文等进行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性意见。

第十五条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评估和验收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实施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项目研究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按照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确定归属,一般在进站前由各方签订协议。本站的原则是:

1、博士后研究热源在本站完成的研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本站所有;2、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出资完成的科研成果,或流动站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由双方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3、博士后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阶段性研发成果进站,由本站同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

4、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应有的奖励;

5、博士后研究人员以论文形式发表在本站的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小组的同意,作者的单位书名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6、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参加学术会议、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交流(发布)研究成果,必须执行公司关于保密、宣传等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违规泄露、转移、转让研发成果,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XXX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1月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篇15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内评选的优质课、论文等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县级、市级、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论文分别奖励100、150、300元。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 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瑞吉通讯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 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 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 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 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 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 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 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 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 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 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 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 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 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 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 (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 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 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 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 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 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 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 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 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 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管理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 其中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篇17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课题研究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1、学校教科研中心,每五年根据全国、重庆市、开县教育科学规划和本校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我校在这期间教育科学研究的主攻方向、重点项目和主要内容。

2学校教科研中心依据《课题指南》,在五年的头一年,发动、组织全校教师申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从次年起的三年内,每年组织申报若干滚动立项课题。

3、学校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负责人,一名负责人同一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课题。所负责的立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4、凡申报规划立基课题,均应依据《课题指南》,写出具体的实验方案,申报到学校教科研中心。

5、学校教科研中心统一受理课题申报后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议,学术委员会在评议的基础上对每项课题签署评议意见,进行同意立项与否的表否,然后在教科室备案。

6、评审立项课题的基本标准是:课题对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或理论指导作用;立论依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步骤切实可行;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具有相应的知识基础和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该课题的条件。对优秀中青年骨干申报的课题给予积极鼓励,并适当优先考虑立项。

7、课题的评议和审定以会议方式进行。在评审中按照《课题指南》,遵循基本标准,坚持客观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以赞成票超过与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

8、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批准的立项课题,均专门建档,其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可优先得到科研咨询指导和培训,并拔一定的科研经费,发给成果奖励。

二、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

1、我校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由学校教科研中心主持。

2、学校教科研中心应对立项课题和主要参加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3、立项课题研究进程中,学校教科研中心应帮助解决课题研究遇到的疑难问题。

4、学校教科研中心对立项课题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条件许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实行课题管理的`信息化。

5、加强立项课题研究的阶段报告和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十月底前提出本年度研究工作报告和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研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对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并于次年初向全校通报。

6、立项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教科研中心提出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提交研究成果以及成果的自我评价。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与推广

1、凡学校立项课题,都必须在完成后对成果组织鉴定并由学校教科研中心组织验收。

2、立项课题成果的鉴定,一般采取学术委员会集体评议方式当场作出结论。

3、评审委员会应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方法,深入审查课题研究的论文报告和实情实效,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研究的论告和实情实效,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目标,对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议,由评审委员会形成集体意见。

4、评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原件)各一份送交学校教科研中心验收、备案,并发给《开县陈家中学立项课题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5、验收合格后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立项课题成果,学校教科研中心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6、学术定期举行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汇编教育科研成果集,推广教育科研课题的优秀成果。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篇18

一.本学期课题组实行“三线并进,齐头并举”的工作方针,除了英语活动日外,平时的课题活动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同年级组同头教师一起教研。

二.课题组每星期活动一次,定于周四为“英语活动日”,除了研讨学校规定的教研任务之外,主要进行“爱迪英语”的课题研究。课题组一线教师必须参加。地点:二楼多媒体备课室。

三.小组成员进一步学习黎学智教授的“逻辑英语”理论,并利用书刊、网络等各种形式,学习有关词汇教学方法的文章,关注前沿领域的研究情况。

四.日常课堂词汇教学中,注意探寻每课单词所适应的“爱迪英语”学习方式,并及时总结,随时交流。

五.本学期将举办两轮的听评课活动。第一轮年级组内进行,同级组教师参加,每个年级推选出一节优质课,参加第二轮的学校公开课。

六.实验班的教师要定期举行班级“爱迪英语”词汇立体游戏活动,一学期不少于两次。

七.每个年级组于学期中后期举办学校规模的词汇活动一次。

八.及时总结课题研究的经验和体会,坚持写实验反思。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省部、地方政府下达的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学校自立科研项目和我校科技人员自选科研项目。

1、国家科研项目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等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2、省部科研项目指除第1款所列部门之外的国务院其他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广州市科研主管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3、地方政府科研项目是指除第2款所列省市以外的各地级行政市、自治州政府科研主管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4、其他科研项目指省部和地方政府中非科研主管部门或地级行政市、自治州政府以下各级行政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5、横向科研项目指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

6、学校自立科研项目指 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划管理。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济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申请和立项

第七条纵向项目的申报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协调组织并制定申报方案,各学院按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的申报方案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

第八条纵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南要求,认真作好申报项目的选题工作,并按相应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凡要求进行科技查新或专利检索的,要委托具有科技查新或专利检索资质的单位进行查新或检索。

第九条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纵向项目组织申报和3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技术合同的审核,以及对由学院审核的30万元以下(含)的横向项目技术合同进行复核;负责所有立项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校跨学院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30万元以下(含)横向项目技术合同的审核,并为已立项项目的实施提供条件,协调、督促项目的实施。协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第十条纵向项目申请材料由各学院进行形式初审,需要学院签署意见的,学院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所有项目申请书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科技主管部门,经学校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报出。

第十一条纵向项目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科技处(社科处)、学院(国家级科研机构)协助负责人进行各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学院(国家级科研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专家对科研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确保业务的相关性、真实性,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分工及研究目标、权利和义务,并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权益分享办法,经学院(国家级科研机构)审核合作单位资质,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审查批准后方可申报。

第十三条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纵向科研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后,由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合同。

第十四条承担横向项目,要严格执行《华南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技术合同签订生效并在经费到校后,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予以立项。

第十五条所有新立项目,经费到校后均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按项目类别统一编号立项,到财务处办理经费卡,同时建立项目科技档案。

第十六条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我校已离退休的科技人员、在读研究生、外单位在我校兼职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但不能作为我校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第三章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纵向项目获批或横向技术合同生效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的条件应给予支持并督促项目组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确保研究计划的完成。

第十八条校内各学院共同承担的项目,由主要承担学院负责组织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要与其他学院的参加人员明确分工及要求,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各承担学院之间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第十九条在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批文或计划任务(合同)书中,明确我校为合作单位的纵向项目,应列入纵向项目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纵向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批文或计划任务(合同)书中明确说明需设立子(分)项目的,在签订技术合同后可设立子(分)项目。子(分)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子(分)项目进行管理,并应对主项目负责人负责。未经学校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得设立子(分)项目。

第二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对完成项目任务承担主要责任。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各类科研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求,遵守各类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计划任务。

第二十二条凡已立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学校或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按技术合同的规定提交年度或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结题报告必须具体、真实。

第二十三条为确保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应会同各相关学院对在研重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学校对执行好的项目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或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四条纵向项目在研究计划实施中,对预期目标、研究内容有重大变动的,以及终止计划实施等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办理报批手续,经下达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改变或终止。

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项目终止报告,经学院、学校同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或与项目委托单位协商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非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的纵向项目,学校可以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终止,撤销该项目,并退回剩余科研经费。

第四章项目结题和验收

第二十七条科研项目应按计划任务(合同)书的要求按时完成,并办理结题手续。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的研究时间,经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

第二十八条根据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的要求,结题可以采取提交结题报告、验收、评议或鉴定等方式。

第二十九条科研项目的验收、鉴定和评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材料,经学校同意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条项目结题后,项目组需按项目或专题立卷归档。科研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下列书面、电子和图片资料:

1、科研任务的开题报告、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书、合作合同书、主管部门的批准通知书等。

2、在研究过程中,有关研究进展的技术资料(实验记录、分析记录、测试记录、数据、图片等,研究、分析、测试、质检、技术报告,科研论文、专著、专有技术、专利、鉴定、软件、图纸等,年度执行报告、验收或鉴定申请书、研制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结题跟踪报告等)。

3、项目结题后,科技档案移交档案馆统一留存管理。

第五章科研项目的保密

第三十一条所有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都应加强保密意识,项目参与者和其他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保护技术秘密承诺书。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进行保密的,项目组应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学校科技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凡是具有密级的科研项目,按《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泄露学校技术秘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本办法且情节较为严重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申报各类科技项目。违法违规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国家相关法规及《华南理工大学科技人员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科研项目的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按《华南理工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和《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科研项目经费按《华南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自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华南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解释,自2013年11月2日起实施,原《华南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实现对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医药、护理、医技及其他专业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在院长的领导下,科教部具体负责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计划实施、成果鉴定及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医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科研课题,指导计划实施,初评科研成果等。各临床、医技科室由科主任管理科研工作,并根据各科的专业特长组织开展科学研究。

第二章申报科研课题

第四条申报条件:凡我院从事医药技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能认真执行科研课题计划者,均可申报科研课题或科研任务,积极鼓励学科带头人申报各类课题。

科研课题要求:

1、研究目的要明确具体:课题的研究内容要有一定专业特色和代表性。

2、具有先进性:力求研究的。内容新、起点高,有创新性,预计水平可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

3、具有科学性:课题有足够的信息资料和充分的理论依据,设计要严密,技术方法先进合理,实验手段符合标准,样本量要符合统计学要求,分析判断推理合乎逻辑。

4、具有实用性:所选课题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后能产生较为显著的社会、技术、经济效益,对医学进步有一定推动作用。

5、具有可行性:课题承担科室或个人技术力量能胜利研究工作,应具备基本的实验条件,研究所需经费预算合理。

第五条申报时间

申报者应在以下各类项目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7天前,向科教部递交项目申请书,以便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评审和推荐上报。

1、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按规定时间申报。

2、院内科研,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前上报次年院内科研项目,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科教部申报。

第六条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者结合本专业特点,提出科研项目,做好查新工作和科研设计,按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科教部,科教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院科学技术教育委员会对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进行性进行评审,由业务院长审批后由科教部上报有关部门。

第七条项目实施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主研人负责制,项目组成人员采取自愿组合形式,主研人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研究设计、项目进度及完成周期、经费开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科教部对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课题组创造条件,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3、科研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应及时整理好研究资料报科教部申请评审和鉴定。

第三章科研成果管理

第八条按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经同行专家确认在理论或实践上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三个特点的新理论、新发明、新技术、新药物、新产品等。

第九条凡本院职工开展的纳入医院管理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医院设备、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其知识产权(包括成果权、转让权)归医院所有,个人享有发表权和署名权。

第十条鉴定申报程序

1、课题组在课题鉴定前30天,将有关资料报送科教部审查合格后,由科教部向主持成果鉴定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2、我院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由我院负责办理成果鉴定工作,我院为协研单位的课题由对方办理,但需要在我院科教部备案。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验收鉴定

国家级、部委级、市计划内项目(包括科技局、市教委项目)等由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价。

成果验收的必备条件:

1、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或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取得可靠的数据和结果,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目标并经过实践验证的已推广应用或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项目。

2、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提供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同时要求提供的格式符合档案管理部门归挡要求。

3、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研究者须在名次排列上达成一致意见,无名序排列异议和权属争议,并由参加单位加盖公章。

4、科技成果加密按有关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办理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科研成果的登记

凡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在鉴定后一月内将鉴定成果登记材料上报科教部,未经登记的成果不得推荐申请各级各类科技奖励。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来源:

1、医院按有关规定计提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科研工作。

2、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配套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为了鼓励科研工作,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对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科研经费结余部分按80%奖励课题组。

第十六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专项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查新费、印刷费、观察费、申报费、评审费、鉴定费、邮寄费、实验费、材料费、检测费、出差费、仪器使用费、协作费等。

第十七条科研项目开支,均由课题组的经办人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科教部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八条对无故终止课题的,医院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科研经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科研项目者酌情扣减科研经费,并责令课题组限期完成。为了充分调动本院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表彰和鼓励科技人员,医院对结题并通过鉴定的成果实施奖励,每年评奖一次。

第五章科研奖励

第十九条参照《山东医专附属眼科医院科技奖励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医院科学技术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山东医专附属眼科医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21

第一条科研奖励包括基地建设奖、科研项目奖、论文(论著)奖、获奖科研成果奖、专利奖和艺术类成果奖等(详见附件:科研奖励类别与奖励标准)。

第二条以学校名义申报、或与外单位联合申报、或在项目合同书的参加单位中列有盐城工学院的厅级重大(重点)及其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给予项目奖励,项目奖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到账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奖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到账经费的50%。

我校排名第一的国家级项目,给予全额奖励;我校排名第二及以后的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在排名第一奖励金额的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名次乘一次系数给予奖励;我校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在排名第一奖励金额的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名次乘一次系数给予奖励;我校教师作为子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项目,按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奖励金额全额奖励,我校教师参与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项目,按排名每降低一位乘一次系数给予奖励;我校排名第二的其它国家级项目,按奖励金额的30%给予奖励,之后名次不予奖励。我校排名第一的省部级级项目及市厅级重大(重点)项目,给予全额奖励,其余名次不予奖励。

项目下达(任务)书或批文中未明确注明盐城工学院为合作(参加)单位的国家级项目中,如我校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项目申报书中明确我校为支撑单位的,视同第二单位给予奖励,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横向项目处理,凡以个人名义参加或经费未能到账者,不在奖励范围。

第四条科研成果获奖奖励中,“盐城工学院”必须是奖励文件或奖状中的署名完成单位之一。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级奖励的,奖励金额按就高原则封顶。

成果获奖奖励中,我校排名第一的成果,给予全额奖励。我校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国家级获奖成果,在排名第一奖励金额的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名次乘一次系数给予奖励;我校排名第二及以后的省部级获奖成果,在排名第一奖励金额的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名次乘一次系数给予奖励;我校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市厅级获奖成果则不计。获奖成果为特等奖的,按一等奖的120%奖励。

第五条各类奖金分配按下列公式计算或按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经科技处审核的方案执行:

其中——指参与项目研究排列第k名人员奖金数;

——指项目获奖金总额;

——排名位次;

——参与项目研究总人数。

第六条获得奖励的成果一经发现有剽窃、抄袭或弄虚作假,将全额追回所获奖金,同时按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

第七条所需科研奖励经费,由科技产业处和人事处编制计划,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不在本办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的突出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经科技产业处审核后,提请学校会办研究确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科技产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篇22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的精神,落实省有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要求,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提高师资水平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现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一、课题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1、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课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各职能结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组长组成。

2、教�

3、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和优秀成果推广等的全过程管理。

4、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科研课题专项活动,教研室负责建设和管理课题科研队伍(聘请兼职研究员),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课题指向和课题分类

5、学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主要研究:在学校教育发展中具有重要现实和指导意义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教学实践领域内,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问题;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

6、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主要指向经学校教研室和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的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

国家级课题:指国家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省级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市区级课题:市区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校级课题: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含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7、关于校级立项课题:

(1)学校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应用价值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科研项目。一般课题是指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科研项目。

(2)校级立项的重点课题每年通过专项鉴定评选出1/3,学校在经费拨给以及政策措施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支持。校级立项的一般课题数量不限。

(3)校级立项的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或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或指导者,并在实际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限报1名,如确实需要可设副负责人1名。

8、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参照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的要求分为:A专业开发类、B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类、C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类、D职业培训类、E综合类。

三、课题规划与申报

9、学校教育科研规划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同步,一般以5年为一规划期。由学校教研室根据市教科室要求和学校实际定期颁布《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

10、学校教职员均可申报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市级以上课题的申请人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申报课题须填写《科研课题申报书》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课题研究的期限一般为1—3年(一般教改�

11、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的研究课题,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亟待研究的课题,由学校组织课题组进行专门研究。

12、为按时优质的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申请人每次申请课题只限一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开展研究。

四、课题立项

13、课题立项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课题组组成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14、申报课题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分类评审。课题通过评审,主持人根据评审意见尽快撰写《科研课题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方案,并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由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定并书面公布,确立为校级课题,并择优向市、省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推荐,参加市、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评审。

15、学校重大课题的立项须邀请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

16、被批准为市级以上课题的,校级课题立项取消,但仍然归学校统一管理。未结题前均按校级课题级别管理。

五、过程管理

17、学校教研室负责课题研究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成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18、教研室建立课题档案资料,公布每学年立项课题实施情况。

19、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教科室在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在报告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勒令中止研究,并撤消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20、课题主持人负责研究过程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合理调配人员、经费和信息等资源,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主持人应定期向教研室提交阶段性研究报告。

21、课题组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抓好计划的实施、反馈调节和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

2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主持人,或对课题组成员进行调整,或延长研究期限,或改变课题名称,或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的,课题主持人应书面报告学校教研室,经同意后方为有效。

六、课题结题与成果鉴定

23、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均应进行鉴定验收。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和《课题鉴定申请书》,向教研室提出鉴定申请。

24、课题鉴定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是否完成预定任务、课题研究的结果及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作出结论和评定。鉴定结果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5、立项课题的中期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终期评估(或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优秀、通过、不通过。

26、课题结题材料的形式一般包括:《结题报告》和《课题鉴定申请书》、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七、成果奖励与成果推广

27、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作为课题组成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参加优秀成果评选的依据。

28、学校重大课题结题后,其研究成果须报请上级研究机构同意,邀请有关专家,采用通讯或会议形式,组织课题鉴定。

29、学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由教科室编印优秀成果集和组织会议交流加以推广。重要优秀成果采取指令形式予以全面或局部推广。由教科室组织成果获得者在全校或局部范围内,对接受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推动科研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得到应用。

30、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广根据接受者在推广过程中对原型的不同应用方式和理解接受程度,一般分为“直接应用型”、“迁移应用型”、“发展应用型”三种类型。

八、经费管理

31、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由自筹资金、学校核拨,实报实销等形式执行。

32、教科室对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九、课题档案

33、课题组要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反映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形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档案。教科室要加强档案管理,发挥课题档案的作用。

34、课题档案应包括:科研课题立项审定表、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方案、过程性材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阶段研究计划、中期调查表、阶段性研究报告;学生跟踪观察记录、对比情况,学生个案分析积累;实验班、对比班情况分析;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课题组活动记录、教学案例、课件、心得体会、电脑作品等)、中期报告、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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