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市委组织部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价值观,增强纪律意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营造良好氛围,维护党的形象和公信力。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2025年市委组织部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在2025年市委组织部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在这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特殊时刻,我们组织召开部机关集体廉政谈话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节日既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关口,也是廉政风险的高发期。作为组织部门的干部,我们肩负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廉洁自律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此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纪律规定要求,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引导全体组工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牢纪律底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节日氛围,以自身清、自身正、自身硬的良好形象,维护组织部门的公信力和战斗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节日期间加强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节日期间的作风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事大德。越是佳节时分,越要绷紧纪律之弦;越是人情往来,越要守住原则底线。组织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在恪守清廉本色上走在前、作表率,深刻把握节日“考点”的政治属性,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与加强节日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廉洁。
(一)深刻把握节日“考点”的政治属性,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节日风气是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中秋、国庆期间,人情往来较为频繁,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往往利用这个时机,以“礼节”为名行“围猎”之实,考验着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和纪律观念。对于组工干部而言,这种考验更为直接和严峻。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审视节日期间的廉洁风险,深刻认识到一顿饭、一杯酒、一份礼背后可能隐藏的政治危害,清醒看到“糖衣炮弹”对党的肌体健康的侵蚀,对党群干群关系的损害。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自觉将节日期间的行为规范与对党忠诚紧密联系起来,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通过深化学习,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增强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的免疫力,确保在任何“糖衣炮弹”面前都能保持清醒头脑,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二)充分认清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战略定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之以恒落实纪律规定精神,要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这深刻揭示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更容易穿上“隐身衣”、钻进“青纱帐”,呈现出隐形变异、潜滋暗长的新特点。例如,收送礼品礼金可能更加隐蔽,通过电子支付、快递邮寄等方式进行;吃喝宴请可能转入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公款消费可能套上项目经费、会议培训的“马甲”。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永远吹冲锋号”的执着,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善于从政治上看待作风问题,准确把握新阶段反“四风”的规律特点,不断提高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能力,做到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三)坚决扛起组织部门的特殊责任,切实发挥示范引领的表率作用。市委组织部是市委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其一言一行具有鲜明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我们的作风形象,不仅关乎部门声誉,更直接影响着全市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因此,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在清正廉洁上为全市党员干部立起标杆、作出示范。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带头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歪风邪气,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带头纯洁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要通过我们的模范行为,带动和促进全市形成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履行好组织部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应尽之责。
二、坚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违反纪律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沉痛教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故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深入剖析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这些案例警示我们,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我们必须以案为镜、反躬自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检视、查摆不足,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例警示
2023年9月,某省辖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原处长张某某,在中秋节前,多次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某科技企业负责人王某以节日问候为名赠送的高档白酒、香烟及购物卡,累计价值人民币2.5万元。此外,张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经该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关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规定,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关于“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精神。其行为性质属于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不仅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更在实质上构成了权钱交易的潜在风险。这种行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扭曲了正常的人才工作秩序,损害了组织部门“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的公正形象,离间了党与人才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危害深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此案警示我们,小节不守,大节难保。组工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更容易成为别有用心者“围猎”的对象。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划清公私界限,做到“送礼不收、请吃不到”。要深刻认识到,管理服务对象的任何馈赠都可能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关联,绝不能以“人情往来”为借口麻痹自我。要严格落实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对无法拒收的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并作出说明,切莫因小利而失大节,最终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二)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案例警示
2024年1月,某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李某某,在国庆假期期间,接受其曾帮助调动工作的某乡镇干部刘某某安排的私人宴请,地点位于一家隐蔽的私人会所,消费金额较高。宴请结束后,李某某还接受了刘某某安排的周边景区自驾游活动,相关费用均由刘某某支付。此事后被群众举报查实。2024年5月,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责令退赔。
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关于“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明确规定。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本质上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行为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严重破坏了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使得正常的干部工作蒙上“私人感情”的阴影,让干部群众对组织部门的公信力产生质疑,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严格落实纪律规定精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组工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工作关联方的宴请和活动安排,绝非简单的“人情往来”,而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我们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感情投资”和“围猎”行为。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参加的活动坚决不参加,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维护组织部门干部“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良好形象。
(三)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案例警示
2023年10月国庆假期期间,某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驾驶员赵某某,未经批准,多次驾驶单位公务用车(车牌号:**·*****)办理个人事务,包括接送家人、朋友聚餐、前往商场购物等,产生燃油费和路桥费均由单位结算。此外,该单位办公室主任陈某某(中共党员)对公车管理不严,审核报销时未能及时发现赵某某私车公养的行为(使用单位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2024年2月,赵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追缴相关费用;陈某某因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案例涉及两种违纪行为。赵某某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规定。陈某某作为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关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财物被骗、被盗、丢失、损毁、变质或者致使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精神,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相关要求。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本质上是公私不分、滥用公共资源的特权行为,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助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群众反映强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公务用车是为执行公务所需,绝非个人享受的特权。组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强化纪律意识和节约意识。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里程核算、费用报销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要深刻认识到,公姓“公”不姓“私”,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案例警示
2022年12月,某区委组织部以“年终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超标准、超范围向部分干部发放各类津补贴和实物福利,涉及金额共计8万余元。该行为未经正规审批程序,由部分负责人口头商议决定。2023年6月,此事在审计中被发现。该部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部长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被责令全额清退收回。
该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的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看似关心爱护干部,实则是不讲政治、不守规矩的表现,是典型的“擦边球”式违纪行为。它破坏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扰乱了收入分配秩序,容易引发单位之间、干部之间的相互攀比,助长享乐主义风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重要职能部门,更应带头厉行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津补贴发放的各项政策规定,决不允许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或实物。要强化预算约束和财务审核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支出都合规合法、用在刀刃上。要树立正确的福利观,坚持依法依规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绝不能以“关心干部”为名行违纪之实,切实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案例警示
晚(中秋节前),某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科长王某某,在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4年1月,王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随后,市纪委监委依据判决结果,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王某某的行为,首先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关于“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以及第三十四条关于“党员有嫖娼、吸毒、赌博、酒驾、醉驾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的精神。酒驾醉驾行为,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严重的纪律问题、作风问题。其背后往往隐藏着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自我约束不严,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会风气,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给党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组工干部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绝非个人私事,而是事关党纪国法、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公事大事。必须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法治教育,自觉净化“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严守纪律规矩,争做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模范组工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组织部门要努力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为此,我们必须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廉洁自律作为组工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底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严守纪律规矩上坚持最高标准,在保持清正廉洁上自觉走在前列,在担当履职尽责上争当示范标杆,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筑牢思想根基,淬炼坚如磐石的政治品格。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稳理想信念之舵。要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不偏。二是严守政治纪律,恪绝对忠诚之本。组织工作是政治工作,组织部门是政治机关,对党绝对忠诚是对组工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三是提升党性修养,夯实立德修身之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要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反躬自省,检视自身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修枝剪叶、补钙壮骨。要积极参加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红脸出汗”中排毒治病、强身健体。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党性修养,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友,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严守纪律红线,筑牢清正廉洁的坚固防线。一是学纪知纪明底线,让铁规发力生威。要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全面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重点和亮点,深刻理解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重要原则。要通过深入学习,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时刻用党纪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行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遵纪守纪扬清风,使禁令成为自觉。知是基础,行是关键。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将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在节日期间,要特别警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做到廉洁过节、清爽过节。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过紧日子。要规范社会交往,净化朋友圈,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亲属子女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三是执纪违纪零容忍,促生态持续向好。作为组工干部,不仅要自己模范遵守纪律,还要敢于同各种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对于身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提醒、敢于批评。部内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部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三)强化担当作为,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一是坚持原则不动摇,秉公办事用准权。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是组工干部的履职之要。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建设、人才评价引进、党员发展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要出以公心、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对待工作。要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为关系所累,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利益所惑,确保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真正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二是精研业务强本领,履职尽责善作为。组织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要发扬“安专迷”精神,刻苦钻研组织工作业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成为精通政策的“活字典”、熟悉业务的“行家里手”。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情况,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要勇于担当负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三是改进作风求实效,服务基层树形象。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党员干部人才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把组织部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赢得党员干部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四)压实主体责任,凝聚从严治部的强大合力。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部务会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其贯穿于组织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部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抓早抓小抓苗头。要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注重从平时工作表现、群众反映、社会交往等方面了解干部情况。要畅通内部监督渠道,用好谈心谈话、提醒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让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扎紧权力笼子。要针对组织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健全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打造模范部门、过硬队伍提供坚实保障。
同志们,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让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以此次廉政谈话为新的起点,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坚决守住廉洁底线,共同维护好组织部门这块“金字招牌”。希望大家度过一个清风拂面、欢乐祥和、廉洁干净的中秋、国庆佳节!谢谢大家。
上一篇:在2025年新任职乡科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主持讲话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