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节中秋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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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庆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强调廉洁自律,严守纪律,抵制腐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共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国庆节中秋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议上的讲话”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在国庆节中秋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我们召开这次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固纪律规定精神堤坝,确保全市党员干部风清气正、祥和安定过节。下面,我围绕五个方面,与大家作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一、保持政治清醒,在“知敬畏”中把好思想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有的看起来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考验。越是临近节日,越需要我们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强化底线思维,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免疫力。

(一)敬畏组织,不忘“来时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精心培养和同志们的信任支持。对组织常怀敬畏之心,就是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经常回望走过的路,想想当初为什么出发,始终保持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决不做任何有损组织形象和利益的事情。这种敬畏,体现在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组织的各项决议决定,体现在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体权威,体现在任何时候都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近期,市纪委通报的违反纪律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我们个别干部正是因为淡忘了对组织的敬畏,才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因此,我们必须把对组织的敬畏化为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的内在动力,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培养和信任。

(二)敬畏权力,走好“脚下路”。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绝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资本。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就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造福百姓,用不好则会害人害己。当前,我们正在推进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繁重,面临的考验复杂严峻,走好脚下的路,关键在于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权力运行规则,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避免权力任性。要警惕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风险,坚决抵制利用职权影响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真正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三)敬畏法纪,守住“警戒线”。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对法纪常怀敬畏之心,就是要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时刻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要深刻认识到“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许多违纪违法行为往往都是从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小节”开始,如“一顿便饭”、“一条香烟”、“一盒月饼”等,逐步放松要求,最终突破纪律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牢牢守住法纪“警戒线”。

二、强化责任担当,在“严落实”中把好履职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么抓下去,总会见效的”,并指出要抓住中秋、国庆、新年、春节等节点,持续纠正“四风”。这要求我们不仅自身要廉洁过硬,更要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履行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双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扎实安排,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切实把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落到基层、落到人头。不能仅仅满足于开会发文,更要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监督检查,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安排好在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工作,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履行监督责任,当好“啄木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老问题、新变种,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学习借鉴一些地方采取“八个一”措施等有效做法,通过制发廉洁过节通知、发送廉洁短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打好廉洁过节“组合拳”。要聚焦关键岗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好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家门”。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引导大家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责任。要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要认识到,履行“一岗双责”不是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而是必须扛起的“硬责任”,要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敢于较真碰硬,切实把分管领域的廉洁过节要求落实落细。

三、严守纪律规矩,在“知边界”中把好廉洁关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节假日期间,人情往来频繁,纪律规矩更容易被模糊、被突破。我们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让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节日期间,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组织活动,决不允许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站稳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严守组织纪律,做组织上的“老实人”。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要牢固树立组织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外出要按规定提前请示报告,值班值守要坚守岗位,决不允许遥控指挥、脱岗离岗、擅离职守。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坚决反对搞非组织活动,反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维护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上的“干净人”。廉洁纪律是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的行为规范。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等纪律要求。要深刻汲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通报的违反纪律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及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教训,坚决抵制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要注重小事小节,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决抵制“毛毛雨”式的小恩小惠,警惕那些假借节日之名的“人情往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坚持以身作则,在“作表率”中把好作风关

“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遵规守纪,形成‘头雁效应’。”领导干部的言行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只有自身过得硬,才能要求别人,才能带出好队伍、形成好风气。

(一)带头廉洁自律,当好“领头雁”。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在廉洁自律上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自身的模范行动,引领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

(二)带头勤俭节约,当好“践行者”。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传家宝。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节日期间,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纠树并举,把弘扬新风正气与建设廉洁过节文化贯通起来。无论是公务活动还是个人消费,都要坚持简约、俭朴的原则,杜绝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以党政机关的勤俭节约带动社会风气的向好向上。

(三)带头接受监督,当好“示范者”。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觉悟和境界。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自觉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对于监督指出的问题,要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带头接受监督,营造一种敢于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坚守初心使命,在“办实事”中把好服务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这不仅是对家风建设的要求,更是对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深刻提醒。过节更要不忘宗旨、不忘民生,要把廉洁过节与为民服务结合起来。

(一)增强宗旨意识,想群众之所想。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双节期间,要更加关注民生福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急难愁盼问题,多思考、多研究,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决反对那种对群众困难漠不关心、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的态度和行为,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二)提升服务能力,解群众之所忧。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本领,不断提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水平。节日期间,要安排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水、电、气、暖供应安全稳定,交通出行顺畅有序,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要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生活,组织开展好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努力让群众在节日期间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强化担当作为,干群众之所盼。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把节日期间的良好作风体现到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中,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对于年初确定的各项民生实事项目,要抓紧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切实感受到风清气正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同志们,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让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务实的作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新的挑战,为推动我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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