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 学院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精编汇集
学院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和活动,建立支持体系,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 学院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学院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意见》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学生心理素质,努力把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对象、时间、目的
活动主题:心健康新梦想
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2025年3-12月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丰富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引导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2022级新生心理普查(3月份)
2022级每个学生通过手机端或者电脑端进行测试。普查内容、
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开展“美丽心情”百人笑脸墙活动(3月份)
“美丽心情”百人笑脸墙活动,微笑墙让同学们看到不同人在不同地点的微笑,在校园里营造了拉进心理距离、关注阳光心理的积极氛围。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活动的同时,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引导同学们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关爱自己与他人。
(三)开展心理委员培训(4月份)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委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委员工作中的重要性。此次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培训环节,由心理中心的专兼职教师和省心协专家围绕“心理健康知多少”、“如何成为更好的助人者”、“心理委员工作职能和个人成长”、“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四个主题开展专题培训。
(四)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5-6月)
1.“心的旅程邀你同行”游园会
活动分为心理知识竞答、减压游戏、心语心愿,心领神绘四个板块,参加游园的同学分别完成2个以上的活动即可获得通关口令,收获活动积分。
知识竞答环节,为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参加竞答的同学会随机得到一张测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交由工作人员评分,达到指定分数即可获得小礼物一份;减压游戏环节,学生两人一组,将参赛者分成多支队伍,分散在规定的区域内。发令后,队员在保护好自己的气球不被踩破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地踩破其他队员的气球,直至其中一支队伍获胜;心语心愿环节,同学们将自己的心愿装入提前准备好的信箱或者贴在心愿墙上,可以选择匿名或者不匿名,也可以选择是否被读取;心领神绘环节,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进行绘画,游园会当天进行现场投票。
2.“如影随心心随影动”心理电影赏析
组织全院各班级同学观看经典励志题材的心理影片《风雨哈佛路》鼓舞大家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努力奋斗,在追梦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要勇敢坚持不放弃;《奇迹男孩》告诉
大家拥有自信心,积极面对生活,每个孩子都能创造奇迹。
3.开展“中国好室友”专题讲座
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氛围,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主讲人:心理咨询师协会专家
时间:待定
参与对象:2021、2022级各班班长、心理委员
4.心理咨询服务进校园
为了贯彻落实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指示,让我校广大学生都有一个愉快健康的心态和优良的学习环境去投入学习中去,现联合省心协举办心理咨询服务进校园活动。
(五)组织召开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座谈交流会(6月底)
为加强学校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召开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座谈交流会。
(六)2022级新生心理普查(10月份)
2022级每个学生通过手机端或者电脑端进行测试。普查内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系列讲座(11月)
主题一: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
1.主讲人:心理咨询师协会专家
2.地点:第一学术报告厅
3.讲座对象:学工处全体成员、思政课部老师、各系学管人员、后勤财务处、保卫处相关人员以及各系学生代表
主题二:2022级新生团体辅导
1.主讲人:心理咨询师协会专家
2.地点:心理咨询室(东区210)
3.团辅对象:2022级各班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
(八)开展以“微笑向阳,年华未央”为主题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12月份)
为了提高同学们对自我的关注度,学习人际沟通、合作竞争的技能,增强班级凝聚力,帮助同学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培养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机构建设和心理危机干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把整个教育活动列入到整体工作计划之中,根据本方案的安排结合学生实际认真部署,精心设计并组织学生参与。
(二)营造氛围,丰富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各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进行多形式心理调控,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橱窗、广播站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育理性和平、积极健康心态。
(三)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理念。通过学院、各系心理健康普及及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心理品质,提升生活幸福感。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通过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的营造积极心态,学会调适情绪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
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渡过难关,
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导致的损失,避免因危机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即处于危机状态下的个体给予关怀、支持及使用一定的心理方法予以干预,使之恢复心理平衡,使其情绪、认知、行为重新回到危机前水平或者高于危机前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成立心理危机应急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校园管理部保卫办、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学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学院心理危机应急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对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四条学院成立以心理中心为主的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
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工作组由心理中心老师及相关精神卫生学专家组成。
第五条各学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学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各学系全体学生干部,尤其是班级心理委员,应积极协助学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抓好本学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六条各学系应积极组建、大力扶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咨询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干预对象
第七条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经历有重大影响的负性生活事件,表现为认知、情绪、行为或躯体状况等方面有较大改变,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正常的生活模式。
第八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且深感自卑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或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学习压力过大出现学习困难、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感到自己无能,看不到“出路”的学生;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第九条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计划和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网络、图画或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四章预防教育
第十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心理中心应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加强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加强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通常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危机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十一条各学系应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
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团体和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系内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举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五章早期预警
第十二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心理危机发生概率。
第十三条建立班级、各学系、学院三级预警防护系统
1.一级预警:班级
充分发挥学生班干部、学生党团员和心理委员等学生骨干作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各班心理委员要了解全班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要随时掌握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发现学生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学系和心理中心汇报。班级心理委员需根据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月按时上交《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信息反馈表》。
2.二级预警:各学系
各学系应根据本学系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学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措施,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应对失恋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的
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各学系辅导员要主动深入学生之中,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团学干部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各学系应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心理问题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危机干预联络人,遇有危机事件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由工作组对危机事件进行评估,并由该联络人负责后续信息的及时报告。各学系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记录和证据等。
3.三级预警:学院
心理中心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学院心理咨询专兼职人员都要牢牢树立心理危机干预及安全监护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遇有高度自杀倾向或他杀倾向的事件,咨询师应及时报告心理中心负责人,由心理中心负责人与学生工作部、危机事件当事人所在系辅导员老师联系,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商讨对策,实施危机干预。
心理中心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院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心理中心需及时将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名单及其心理诊断结果等信息反馈至相应学系。
第十四条建立社区(院)医院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社区(院)医院应将有心理危机前来求医的学生的相关信息记载清楚,并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送给心理中心。
第六章危机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对于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记录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采取相应措施或转送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危机程度由工作组评估确定。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监护体系。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且能保证正常学习者,各学系应成立以学生干部为负责人及以宿舍同学为主的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系辅导员汇报该生的情况。并由各学系将该生情况以《家长告知书》(见附件1)形式告知家长。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并主动配合接受治疗者,各学系应以《家长告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后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须由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工作组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各学系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及时办理休学手续,由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各学系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各学系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于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各学系应立即派保卫人员协助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者在有监护的情况下及时送入医院治疗。
第十七条建立危机应急处置预案及救助体系。当出现学生因心理危机引发自伤、自杀等突发事件时,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保卫办、医院等部门。上述各部门
在接到通知后应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各学系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现场紧急救助各部门职责如下:
1.学生工作部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
2.保卫部门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各学系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系及医院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3.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
4.工作组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等。
第七章后期跟踪
第十八条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向所在学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除按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需经心理中心对其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并填写《心理康复学生复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第十九条学生复学后,各学系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其他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辅导员应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复学后的三个月每月填写《心理康复学生复学情况跟踪表》(见附件4)报送心理中心。
第二十条心理中心要根据各学系提供的情况,组织工作组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复学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跟踪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学系和学生家长。
第二十一条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
学的学生,各学系还应给予他们特别的关心,应安排辅导员、学生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防止该生心理状况恶化。心理中心组织工作组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第八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建立以下制度:
1.培训制度。心理中心将分层次分批对心理辅导老师、各学系辅导员、学生骨干、心理健康协会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管员、学院保卫部门及学院物业管理有关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
2.心理咨询首问负责制度。在个体心理咨询工作中,接待来访者的首位咨询员即为首问负责人。由首问负责人负责与来访者所在学系老师联系,负责跟踪、转介和危机干预的具体事宜,并负责危机过后的跟踪和联系。
3.信息上报制度。遇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首问负责人应1小时内,向学生工作部和心理中心负责人报送信息。必要时,经心理中心讨论后决定是否跟踪、转介和进行危机干预。
遇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首问负责人在2天内将填写好的《心理危机个案工作记录表》
(见附件5),交至心理中心负责人、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信息报送员。
遇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首问负责人在4天内将填写好的《心理危机个案工作记录续表》
(见附件6),交至心理中心负责人、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信息报送员。
遇到学生发生严重心理问题、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时,主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人在2小时内向学生工作部及心理中心报送信息。主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人在2天内将《学生心理问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表》(见附件7)送至学生工作部及心理中心负责人。心理中心负责人在收到《学生心理问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表》1小时内交至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信息报送员。
遇到学生发生严重心理问题、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在发生上述问题或事件的4天内,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人将
《学生心理问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续表》(见附件8)送至学生工作部及心理中心。心理中心负责人在收到《学生心理问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续表》1小时以内送至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信息报送员。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学系应将其详细书面材料报送心理中心。
4.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全院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受到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全面根据《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基本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疾病发生率下降。
(二)任务
推进知识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开展宣传活动,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强化咨询服务,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加强预防干预,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
三、途径和方法
(一)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
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制度,起草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主办和指导各学院举办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等。
2.学院。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学生科长、团总支书记、兼职心理指导老师、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本学院各班级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各学院指定心理指导老师(辅导员兼任),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班级。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班级设立心理委员,积极
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做好班级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工作。
4.寝室。寝室长积极关注本寝室同学的心理健康,带领寝室同学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营造温馨、和谐的寝室氛围。发现心理异常和需要帮助的同学,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
(二)推进知识教育,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加强教学体系建设。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使学生获取更为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基本技能。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公共必修课程原则上设置2个学分、32个学时。规范教学内容,选用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教材,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三)开展宣传活动,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主动占领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新阵地,建设好融思想性、
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和心理健康微信公众号,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四)强化咨询服务,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服务能力。
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个体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情绪宣泄放松室的建设。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实施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五)加强预防干预,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机制,提高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与干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和紧急救助应急处理方案》,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注重做好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月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不断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专业水平。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稳步发展。
将各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中,按年度对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评,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保卫部、教务部、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诊部、学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人员保障
按照德才兼备、专兼聘任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组建原则,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1:4000师生比配备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并纳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序列或心理学专业序列;兼职心理咨询教师主要由各学院心理学专业教师和校内外有心理咨询资质的相关人员担任。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师资保障。
学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
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国家级、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能培训,不断掌握适应工作需要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各学院心理指导老师每年接受不低于16学时的专业培训。支持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开展科学研究。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辅导员老师是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队伍,每年为他们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三)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按规定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咨询、辅导设施建设;心理普测及心理健康档案建设费用;心理咨询、辅导活动劳务酬金;人员培训、学术交流、工作交流学习考察活动费用;讲座酬金、主题教育活动经费等。
(四)制度保障
修订、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学校进一步修订完善
《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和紧急救助应急处理方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办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学院心理咨询师工作职责》、《学院心理指导老师工作职责》、《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学院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咨询转介制度》、《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室值班制度》、《大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等制度。
五、相关说明
本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校)实际,就加强我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重在建设,立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引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和体系。队伍建设实行专、兼、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改善技术能力等软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使之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
素质的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2、任务:根据我院(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
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能够认识自身,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2、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地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传授心理调适的技能,提供维护心理健康和提高心理素质的方法,使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有效消除心理困惑,自觉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
4、解析心理异常现象,使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指导学生认识与识别心理异常现象,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
5、根据大学生活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四、途径和方法
1、在“两课”教学中,科学合理设置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
容。
2、逐步创造条件,开设《大学生心理卫生学》、《大学生心理学》、《成功心理训练》等心理教育选修课程。主要讲授三方面的内容:大学生心理特点和规律,加强大学生对自身心理特点的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对心理的了解和把握,
提高大学生心理疾病防范意识;非智力因素与成功,加强大学生心理训练。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需要,请校内外专家举办“新生心理适应”、“学习压力与考试焦虑”、“走向社会前的心理适应训练”、“人际关系心理”、“性心理”、“情感心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和相关报告。
4、为实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供参考依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运用具有较高信度与效度,
适合我国国情的心理评估工具,进行心理普测和分析,建立心理档案,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5、坚持实行日常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开设“阳光心理咨询热线”,每周一至周五晚安排专人轮流值班答疑、咨询。及时解决学生心理上出现的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6、科学地把握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任务和内容,严格区分心理辅导或咨询中心与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对少数心理问题突出的学生加强重点心理辅导。对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病的学生,要将他们及时转介到卫生机构治疗。
7、建设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积极推进心理咨询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以个别咨询、团体咨询、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
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网络和体系。
8、加强日常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与心理问题,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及时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或咨询,并积极与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作,对有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9、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协会的指导,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学生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主动工作,防患于未然。
10、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园网及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体,通过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提高学生关注心理健康的兴趣,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情操,增强学生相互关怀与支持的意识,促使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11、构建校园心理健康“三级网络”体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特别是学校、系部、班级全方位的参与和协作,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使心理健康工作做到全面有效。
1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的研究,使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队伍建设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实行
主管领导负责,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工作体制。
2.遵照《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训,将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列入我院(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指派专、兼职教师参加、
区教育厅组织的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与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大学生心理现象及其特征,以及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因与对策、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培养等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积极申报职业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
六、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学院(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有关人员及各系部政治辅导员组成。整体规划学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和工作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加强对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丰富专业知识,积累教育经验。
3、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心理咨询中心专用场地、设施和专门网站。
4、经费落实,专款专用。学院(校)每年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队伍建设、学术科研、评估奖励、办公场地和设施的建设以及讲座、咨询、测试等教育活动的组织。
5、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考核。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xx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成就自我”
二、活动时间
2025年**月**日—**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本学院学生广泛参与,力争丰富多彩。各学院要借助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和改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常规宣传渠道,特别是网络渠道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要充分发挥学院学生会心理保健部和班级心理保健员的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心理影片赏析、心理素质室外拓展训练、心理知识培训、参观学校心理教育咨询中心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紧紧围绕“不忘初心,成就自我”这一活动主题,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尤其要加强大一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使教育新生能以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人素质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4、加强督导,促进交流。许昌学院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总体工作责任单位是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具体活动方案由各学院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将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纳入各学院的工作考评体系。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于**月1日前上报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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