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浩渺 分享 时间:

市教育局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促进全面发展。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教育局“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市教育局“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科学编制我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总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立足我市教育发展基础和未来需求,对标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及省内外先进地区发展水平,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高质量发展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着力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系统谋划和科学编制,形成一份能够有效引领我市未来五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公平普惠、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教育改革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服务能力提升等核心目标的高质量规划,为我市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跨越式

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流程,我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起草《基本思路》、形成《纲要框架》《纲要草案》编制和审议四个阶段,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安排

1.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5年7月——8月)。印发《市教育局“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预总结评估。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服务地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关键领域,设立并完成一批前期研究课题,8月底前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

2.《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5年8月——9月)。成立市教育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启动《基本思路》起草工作。聘请高水平教育研究机构或专家团队参与。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高校、职

业院校、直属学校(单位)及相关市直部门召开系列座谈会、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方对我市“十五五”教育发展基本思路的意见建议。经充分吸纳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基本思路(送审稿)》,按程序报局党组会审议,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3.《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5年9月——10月)。深化对教育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论证,明确未来五年我市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核心任务、重大政策取向和关键举措。形成《“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框架(送审稿)》。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高校、职业院校、直属学校(单位)及相关市直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三级“十五五”规划的重大教育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政策举措清单。通过市教育局官网、官微等平台,组织开展“我为‘十五五’教育发展建言献策”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师生家长等征集意见建议。

4.《纲要草案》编制和审议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初)。根据市委关于“十五五”规划的建议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在《纲要框架》基础上,组织起草《“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高校、职业院校、直属学校(单位)、相关市直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教育专家、

校长教师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组织高层次专家咨询论证会,对《纲要草案》进行评审。做好与省教育厅“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向市教育局党组、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汇报《纲要草案》编制情况,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纲要草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市人代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

(二)市级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市级教育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两类。

1.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规划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研究确定“十五五”期间需编制的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发展、教育对外开放等市级教育重点专项规划清单,报局党组会审定。各重点专项规划由牵头处室(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各牵头处室(单位)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区县(市)教育局、学校、专家及社会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组织专家评审,确保与市级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紧密

衔接,形成送审稿,按程序报局党组会或市政府审定批准。

2.一般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单位)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本领域发展实际需要提出,并自行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报市教育局规划部门备案。编制工作进度原则上应与全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编制进度保持同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市教育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局规划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技术指导和进度督导。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组建精干高效的编制团队。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密切协同配合,将规划编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编制任务。

(二)深入调研,提升编制质量。坚持“开门编规划、科学编规划”。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研讨、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深入学校、师生、家长、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全面掌握教育发展真实状况、突出矛盾和群众期盼。扎实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比对分析和趋势研判。充

分利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规划编制进展、核心议题和阶段性成果,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一线工作者的真知灼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汇集民智的过程。确保规划目标设定科学合理、任务举措切实可行、保障措施精准有力。

(三)强化衔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循规划编制规范。纵向衔接:主动加强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的对接,确保我市规划在指导思想、重大政策、改革方向、项目布局等方面与上级规划保持一致,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做好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及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横向协同:加强市教育局内部各处室(单位)之间、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市级教育总规目标同向、任务协同、政策配套、项目互补,避免交叉重叠和相互矛盾。程序规范:严格执行规划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衔接协调、审议批准、发布备案等法定程序和环节。确保《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批发布。未经充分衔接和审核的规划,不得发布实施。

(四)项目支撑,保障编制条件。牢固树立“项目跟着

规划走”的理念。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处室(单位)要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核心目标和战略任务,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短板和未来需求,聚焦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薄弱环节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教育信息化平台打造、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构建等领域,科学谋划、论证储备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综合效益和要素保障研究,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动态更新的“十五五”教育重大项目库,为规划落地实施提供坚实支撑。市教育局将在工作经费、人员配备、专家咨询等方面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市级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市教育局部门预算,相关专题研究和一般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由牵头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38 5182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