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
(1)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等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要求。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单元内,采用不同类型灭火器时,其灭火剂应能相容。
(3)灭火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
(1)灭火器相关基本配置。
(2)灭火器的设置应保证配置场所的任一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范围内。通过目测法检查灭火器配置点的环境条件和灭火器放置方式,通过测量法,借助卷尺实地测量灭火器配置点之间以及与配置场所最不利点的距离。
判定标准
1.灭火器基本配置根据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
(1)每个配置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多于5具。
(3)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4)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
(5)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
2.灭火器配置点与保护距离
(1)经目测检查,灭火器设置点附近应无障碍物,取用灭火器方便,且不得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2)灭火器的设置点应通风、干燥、洁净,其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设置在室外和特殊场所的灭火器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