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内容
①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等;②驱动气体储瓶、灭火剂储存装置、干粉输送管道、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外观;③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④紧急启/停按钮、释放指示灯外观。
巡查方法及要求
1.巡查方法
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的工作情况。
2.要求
(1)喷头。①喷头外观无机械损伤,内外表面无污物;②喷头的安装位置和喷孔方向与设计要求一致。
(2)干粉储存容器。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管道。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外观平整光滑,不能有碰撞、腐蚀。
(4)选择阀。①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且便于操作,高度不超过1.7m;②选择阀上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5)集流管。①是否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是否固定牢靠;②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是否朝向操作面。
(6)阀驱动装置。①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②电磁铁心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