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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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处置、信息发布和后续评估等环节,确保迅速有效应对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如何完善这些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

成员:各村(社区)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向镇食安办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协调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送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

(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一口径,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第九条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范文大全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三、县局应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和县局报告,在乡镇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为切实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7月28日晚,我们开发区工商分局按照省、市工商局的要求和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程序、内容,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行动,现将这次行动的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演习背景:

这次演习演练以位于我区红旗街13号的某建筑工地为背景,虚拟了昌盛公司建筑工地承包者盖某为一退伍军人,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为了表达对军营生活的怀念,在几个战友的撺掇下,特安排工地事务长购买了啤酒,猪肉、疏菜等为工人晚上改善生活,但好心却办了坏事,吃饭喝酒后,大约有20多名工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呕吐、头晕等症状,其中7名严重者还被送进医院进行治疗,接到举报后,开发区工商分局立即进行情况核实,根据事件情况,迅速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iv级应急响应机制,进行应急处理。

二、演习过程:

7月28日下午6时30分,我局大部分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只有12315工作人员在值班,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值班室暂时的宁静:“是工商局12315吗?我们是昌盛装饰公司的建筑工人,我们这里有大约20多人吃完晚饭后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现象,有7名较严重的已住进了市人民医院,你们12315能否赶快过来一下……”。值班人员迅速将电话记录交给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感到问题严重,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分别进行了汇报,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立即指令管辖该片的江淮工商所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并对现场初步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召集领导组成员进行会议研究,在会议研究中,江淮工商所电话将现场核实的情况进行了口头汇报,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领导组立即决定:

1、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工商局、上报开发区管委会。

2、告知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

3、启动我局iv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立即集结全体应急队员,进行应急响应。

接到应急领导组的集结命令后,仅用了24分钟,分局应急队员全体着装,带着必要的执法证件、执法文书、食品检测箱等执法工具就集结完毕,并在开发区大楼前与执法专用车一起列队听候指挥中心领导的训示。

市场科副科长李文焕带第一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对有关物品进行现场封存、抽样取证,询问有关当事人,准确掌握啤酒的进货渠道。

工商所副所长鲁正田带第二小组对啤酒的供货商(太平烟酒批发部)进行源头追溯和控制。

当第二小组到达太平烟酒批发部后,经仔细查对供货商的进销货台帐和发票等手续,该批货即没有质检报告(合格证),也没有进货发票,在事实面前供货商不得不承认,本月18日晚,一河南工具车拉了400件甲马田啤酒来晋城试销,如果愿意当代理商,每件可按元的价格给他,当事人见有利可图,就全收下了,并从枕头下取出一个笔记本,上面记着新市东街个体户张三20件、李四30件、红星街个体户王五30件、太行路高六20件,库房现在还存有240件,执法人员立即电话请求应急领导组指挥部支援。

第三、第四小组应急队员迅速赶往张三、李四、王五、高六门店对甲马田问题啤酒依法查封。至晚上8时25分,整个演习演练行动顺利结束。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这次演习演练,使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在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逐步提高对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确保尤其是奥运会期间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局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在演习演练中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举报记录不够详细。主要表现为当天值班人员没有记录接警的具体时间,只记录了当天的日期,没有具体到几时几分;没有记录值班人员对举报的处置情况;举报人举报内容,值班人在整理记录时过于简单,没有对举报人进一步核实事件发生的。

分析:一是演习演练对于我们工商系统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关准备工作不足;二是经验不足,平时没有养成简要明了、准确记录的习惯;三是由于演习演练值班人员比较紧张,第一时间内只想将举报情况尽快向上一级汇报,没来得及详细询问。

(二)现场勘查和调查有待进一步细化。比如我们设计“甲马田”啤酒是导致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但在工地现场检查取证的过程中却缺乏对“甲马田”啤酒的有关商品特征描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没有记录;对司务长询问,却没有问他本人为什么没有中毒;在太平烟酒批发部检查,财物清单空白处没有划掉,没有编号,没有送达通知书,现场封条没有写日期,立案审批表当事人一栏也存在一定的瑕疵。

分析:细节决定成败。尽管我们每天都在同经营着和商品打交道,但对待工作要更多一些职业上的眼光,在执法程序、收集证据、填写文书等细节上沉着应对、不急不躁,尽量做到万无一失。

(三)在集合队伍出发过程中紧凑感或军事化稍感欠缺。队伍列队集合,有部分队员立正还背着手,上车不紧凑,检测箱放在地上没人拎。

分析:演习演练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具有表演的性质,用整齐的队形、高昂的士气、快速的行动来显示出应急队员的外在素质,比如出发上车的过程中全部小跑步就更好了。

四、预案要完善素质要提高

这次演习演练,使我们对应急预案有了一定的认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打下了基础。分析总结这次演习演练行动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认为“沉着、快速、全面、细致、果断”是应急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的前提。

一要沉着。突发事件重点是一个“急”字,最忌讳的是一个“慌”字,突发事件是在我们没有预知预感的情况下发生的。一旦发生,是手忙脚乱还是胸有成竹,是束手无策还是沉着应对,体现出我们工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这次演习演练,我们是在多方运筹,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最近要演习的情况下开始的,心理上有一定的准备,尚没有真正考验出我们的应对水平。

二要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是要突出一个“快”字,最忌讳的是一个“慢”字。从举报到报告、从指令到集结、从出发到现场、从核实到反馈,步步紧逼,环环相扣,不能有丝毫怠慢。

三要全面。证据收集是要突出一个“全”字,最忌讳的是一个“偏”字。即人证、物证、书证要全面收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危害程度、未中毒、一般中毒、严重中毒或中毒死亡人数要详细记录;法律文书、检测设备、照相器材要全部携带,宁可带着无用,不可用时没有。

四要细致。查办案件是要突出一个“细”字,最忌讳的是一个“粗”字。细节决定成败。一个案件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看我们的证据是不是能经得起考验,证据与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因此,对现场的有关人证、物证、书证尽量收集,有关现场特征要尽量详细描述记录,有关当事人的每个细节都尽量询问到。

五要果断。处理案件是要突出一个“敢”字。最忌讳的是一个“怕”字。尽管演习演练是模拟现场,但我们要假戏真做。指挥要果断、行动要果断、定性要果断、处理要果断。要表现出我们开发区执法人员队伍整齐,态度认真,工作严谨,执法规范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

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特制订《台山市中小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力度落实学校食堂 “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一)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各学校要根据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二)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负责。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并主动接受联系镇校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快速反应。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小卖部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教职工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镇街以上学校(幼儿园)的,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10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镇街以上学校(幼儿园)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1个镇街内2个以上学校(幼儿园)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1个学校(幼儿园)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一)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小卖部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4)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市疾控中心(电话:)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台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体卫艺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责组成应急处置组,组织开展工作。

1.现场处置指导组

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2.综合组

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3.稳定安抚指导组

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一)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一)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三)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四)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__〕431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它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

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境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快速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份或国外,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商量后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一、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同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快速高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镇政府及时做出反应,上报县政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2、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3、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组织领导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依据职责,及时向县政府及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并做好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组长、副组长职责:

1、应急组长应确保参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个单位和组织,熟悉他们的职责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2、和村委制定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部门密切配合,保持联系,充分了解食品事故发生的情况,编制出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应急总指挥应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控制情况。

发生事故的单位、业主职责:

1、单位负责人或业主及时提供食品事故发生的可能情况,对单位、群众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情况和其它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向组织汇报;

2、单位或业主应向参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提供技术咨询,以使这些组织做好事故应急;

3、确保让所有在事故应急预案中需发挥作用的人员和组织知道他们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并指定事故应急协调主任,具体责任与组长的联络。

卫生院职责:

医务人员负责食品事故中毒人员的抢救,卫生院应熟悉在重大食品事故一旦发生以后的应急抢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长期对人们造成的危害。

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

1、向县镇府提供食品事故的详细情况;

2、重大事故结束以后,决定需要妥善保护的现场部分,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地区可否人员进入等问题,向应急协调组长心得体会范文锦集建议;

3、事故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

六、事故应急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镇政府及事故发生的单位和村委会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各有关单位和村委会,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5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部门协调、各方联动;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尊重科学,有效应对。

适用范围

临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依据本预案执行。

响应级别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校长。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和相应工作组。

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现场处置组由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救治协调组,由基础教育科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范文集锦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指导相关学校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后勤保障组,由计划基建财务科牵头负责,由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育处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新闻信息组,由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市府办、食安办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和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学校的职责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之内向当地政府、教育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

3 监测、预警、报告

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报告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应急响应原则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响应。

分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应采取以下措施:

(1)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进入相应的应急值班状态,相关人员赴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学校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

(3)学校应全力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4)学校及时开展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Ⅲ级应急响应,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应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联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建议市政府启动《临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必要时采取学校停课、封锁等防控措施。

响应级别确定及调整和终止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意见确定响应级别,并根据事态的变化及时建议相关部门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 保障措施

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医疗保障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资金保障

学校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教育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演习演练

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宣教培训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奖惩

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利,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 后期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教育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7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发布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学校在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以及省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8 附则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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