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管理制度【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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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住宿行为,确保安全与秩序,促进和谐环境,是否能有效提升居住体验?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住宿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住宿管理制度

《住宿管理制度》(酒店式公寓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酒店式公寓的住宿管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入住本酒店式公寓的所有住户。

第三条 公寓管理部门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监督。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

第四条 入住资格:

1.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的合法公民;

2. 与公寓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个人或单位。

第五条 入住流程:

1. 住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与公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缴纳租金、押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 领取房间钥匙及相关物品。

第六条 退房流程:

1. 住户需提前通知物业管理公司退房时间;

2. 退房时,住户应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将房间恢复原状;

3. 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房间,确认无物品损坏或丢失后,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押金(如有)。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七条 住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寓管理规定,维护公寓秩序。

第八条 住户应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公寓内严禁进行以下行为:

1. 转租、转借房间;

2. 擅自改变房间结构和用途;

3.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明火;

5. 饲养宠物(特殊情况需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

6. 进行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7. 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8.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公共卫生;

9. 损坏、盗窃公寓公共设施和他人财物。

第十条 住户应保持房间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

1. 定期清洁房间,保持地面、桌面、家具整洁;

2. 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桶;

3. 保持公共区域(如走廊、电梯、楼梯等)的清洁。

第十一条 住户应爱护公寓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住户应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三条 住户应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如安全检查、设备维修等。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住户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五条 公寓内严禁吸烟。

第十六条 住户离开房间时,应锁好门窗,关闭电源,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

第十七条 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

第十八条 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采取自救措施。

第五章 访客管理

第二十条 来访人员需在前台进行登记,并说明来访事由。

第二十一条 来访人员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寓内留宿。

第二十二条 住户应将来访人员带领至前台进行登记,并对来访人员的行为负责。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要求赔偿损失;

4. 解除租赁合同,取消住宿资格;

5. 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宿管理制度》(员工宿舍版)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维护宿舍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宿舍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四条 员工入住资格:

1. 公司正式员工;

2. 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及行政部批准的临时住宿人员。

第五条 入住流程:

1. 符合入住条件的员工,需向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行政部审核通过后,为员工办理入住手续,分配床位,发放宿舍钥匙;

3. 员工入住前需仔细阅读并签署《员工宿舍入住协议》。

第六条 退宿流程:

1. 员工因离职、调动或其他原因需退宿的,应提前向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请;

2. 退宿时,员工应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将床位、柜子等恢复原状,并交还宿舍钥匙;

3. 行政部验收合格后,办理退宿手续。如有物品损坏或丢失,员工需照价赔偿。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七条 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和宿舍秩序。

第八条 宿舍内严禁进行以下行为:

1. 私自调换、转租、转借床位;

2. 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3.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

5. 饲养宠物;

6. 进行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

7. 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8.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公共卫生;

9. 损坏、盗窃宿舍公共设施和他人财物。

第九条 住宿人员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

1. 每天清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桌面、床铺整洁;

2. 定期清洗床上用品;

3. 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桶;

4. 不乱涂乱画,不乱贴乱挂。

第十条 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龙头关紧。

第十二条 宿舍实行统一作息时间,住宿人员应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四条 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

第十六条 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

第十七条 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采取自救措施。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 口头警告;

2. 书面检讨;

3. 通报批评;

4. 经济处罚;

5. 取消住宿资格;

6. 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宿管理制度》(学校宿舍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创造安全、文明、整洁、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校住宿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为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四条 入住资格:

1. 已被学校正式录取的在校学生;

2. 经学校批准的其他需要住宿的人员。

第五条 入住流程:

1.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2. 在校生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下学年住宿手续;

3. 入住学生需认真阅读并签署《学生宿舍入住协议》。

第六条 退宿流程:

1. 学生因毕业、休学、退学、转学等原因需退宿的,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 退宿时,学生应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将床位、书桌、柜子等恢复原状,并交还宿舍钥匙;

3. 宿舍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退宿手续。如有物品损坏或丢失,学生需照价赔偿。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七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维护宿舍秩序。

第八条 宿舍内严禁进行以下行为:

1. 私自调换、转租、转借床位;

2. 留宿外来人员;

3.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和明火;

5. 私拉乱接电线,擅自改动宿舍电路;

6. 饲养宠物;

7. 进行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

8. 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进行体育活动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9.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公共卫生;

10. 损坏、盗窃宿舍公共设施和他人财物;

11. 在墙壁、门窗、家具等处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

1. 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桌面、床铺整洁;

2. 定期清洗、晾晒床上用品;

3. 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桶;

4. 保持公共区域(如走廊、卫生间、盥洗室等)的清洁。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龙头关紧。

第十二条 宿舍实行统一作息时间,住宿学生应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三条 宿舍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五条 宿舍内严禁吸烟。

第十六条 住宿学生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关闭电源,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

第十七条 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八条 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或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采取自救措施。

第五章 访客管理

第二十条 来访人员需在宿舍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并说明来访事由。

第二十一条 来访人员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第二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将来访人员带领至宿舍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并对来访人员的行为负责。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 批评教育;

2. 书面检查;

3. 通报批评;

4.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5. 取消住宿资格;

6. 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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