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制度(优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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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制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如何实现有效落实?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物业服务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物业服务制度

物业服务制度 篇1

品质保证部工作目标

1、外部审核严重不符合项为0,一般不符合项3个

说明:

a、指标阐释:外部审核时,公司管理体系出现的严重不符合及一般不符合项的判定由认证机构进行;

b、数据来源:认证机构的审核结果;

c、未达标处理:每增加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0元,扣除部门绩效200元。

2、公共知识培训合格率90%

说明:

a、指标阐释:由品保部组织的实施的培训,在每次(或每系列)的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并统计合格率。培训合格的人数与参加培训的总人数之比大于等于9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b、数据来源:每次公共知识培训考核后的成绩统计结果;

c、未达标处理:低于指标扣除部门负责人100元,扣除部门绩效200元。

3、各项工作差错数2次/月

说明:

a、指标阐释:工作差错指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中按时指按本部门工作流程及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工作交办者(公司领导)的要求时间完成工作;按质指按相应的工作标准或工作交办者(公司领导)的'要求完成工作;按量指按交办的数量完成工作。

b、数据来源:考评小组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并经核实的数据;

c、未达标处理:每增加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0元,扣除部门绩效200元。

4、

说明:

a、指标阐释:部门计划可控费用金额,由各部门成本计划员编制出当月费用计划清单报至成本控制中心,成本控制中心汇总、归类后,编制出各部门月计划指标,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

b、数据来源:财务部成本控制中心核算结果。

c、处理办法:奖罚金额=(各部门实际可控费用金额-各部门计划可控费用金额)×20%(正数时为惩罚金额,负数时为奖励金额),其直接加、减至本部门当月的绩效工资,如惩罚金额超过当月绩效工资,则当月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特别说明:上述每项指标累计处罚金额超过绩效工资时,则当月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物业服务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品质的管理,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物业服务提供方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 物业服务品质的管理原则包括服务规范、客户满意度、持续改进、员工培训等。

第四条 物业服务品质管理的目标是提升物业服务的品质,确保居民生活的.舒适和愉快。

第五条 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二章 服务规范

第六条 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制定服务具体标准和程序,并明确居民享有的权益。

第七条 服务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物业维修、环境清洁、安全管控、设备维护等。

第八条 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服务准时到达,对各项服务进行全面覆盖。

第九条 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服务监督制度,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对服务进行反馈和改进。

第十条 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需求和反馈,以便进行个性化服务。

第三章 客户满意度

第十一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进行调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客户满意度调查应包括以下项目: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

第十三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与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及时作出调整。

第十四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及时对服务进行改进和提升。

第十五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客户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第四章 持续改进

第十六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对服务缺陷和不足进行识别和改进。

第十七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定期召开服务质量改进会议,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评估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十九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第五章 员工培训

第二十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员工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员工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服务礼仪、技术操作、安全培训等。

第二十二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更新员工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三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鼓励员工参加行业培训和专业认证,提升服务能力。

第六章 资源管理

第二十四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合理的资源分配和调配机制,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五条资源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力资源、物资储备、财务资金等。

第二十六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十七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定期进行资源评估和优化,增强服务供应能力。

第七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九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以及时高效的服务态度。

第三十条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对违反本制度行为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所有。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由我公司物业服务提供方制定和完善。

物业服务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业主和租户的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物业服务大厅是为业主和租户提供信息咨询、报修维修、投诉处理、业务办理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 物业服务大厅应有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各业务环节的顺畅进行。

第五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二章 办公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 物业服务大厅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设备,包括:

(一)接待台:提供接待和咨询服务的.工作台,配备电话、电脑等设备。

(二)会客区:提供业主和租户会客的场所,配备舒适的座椅和茶水服务。

(三)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打印、缴费等服务的设备和相应的操作指引。

(四)报修维修中心:安装监控设备,配备报修维修工具和备品备件。

(五)监控系统: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大厅的安全和秩序。

第七条 物业办公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由专人负责,保持设施和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三章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 物业服务大厅应按照以下流程和规范开展工作:

(一)接待和咨询:工作人员应主动向业主和租户提供问候和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

(二)报修维修:业主和租户提出报修申请后,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派工、跟踪和反馈处理结果,维修完成后及时通知业主和租户。

(三)业务办理:工作人员应根据相关流程和规定,协助业主和租户办理相关业务,如租售合同签订、门禁卡办理等。

(四)投诉处理:业主和租户提出投诉后,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调查、处理和反馈结果,妥善解决纠纷。

(五)其他服务:根据需要,物业服务大厅还可提供其他服务,如快递代收、信息发布等。

第九条 物业服务大厅应具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的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 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待和咨询:热情接待业主和租户,解答相关问题,提供准确信息和指引。

(二)报修维修:及时登记报修需求,派工安排维修人员,跟踪和反馈处理结果。

(三)业务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协助业主和租户办理各类业务,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投诉处理:认真记录投诉内容,及时调查和处理,协调解决纠纷,确保公平公正。

(五)其他服务:提供其他服务并及时反馈,满足业主和租户的需求。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一)具备基本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热情礼貌待人。

(二)熟悉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业务流程,了解小区情况。

(三)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五章 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监督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

(一)定期抽查服务情况,督促改进不足。

(二)接受业主和租户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满意度和改进建议。

(四)建立奖惩机制,激励服务突出和创新工作。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定期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应在物业服务大厅等适当场所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全面落实本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持续提升。

物业服务制度 篇4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对员工上岗进行工作培训。

培训对象

新员工、部门经理以下在职员工。

新员工上岗培训

1.新员工上岗培训期为30天。

2.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知识,物业管理流程,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专业服务技能与技巧,应急工作处理程序,军事化训练等。

在职员工培训

1.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当事人(指在职职工)参加专题培训。

2.每位在职员工每月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巧及与业主沟通的经验。

在职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在实际工作当中,以业主的投诉率和员工违章的行为作为评价员工工作的基础,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淘汰不合格的`员工,吸收优秀的新员工,从而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物业服务制度 篇5

物业巡视管理内容、方法和流程

一、物业巡视管理的必要性

1)防范于未然。通过有效的巡视,将治安、消防等隐患消除。

2)杜绝违章装修。交违章装修施工消除于萌芽状态。

3)加强工作监督,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变员工的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

4)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检查管理处的清洁、绿化、保安工作质量。

6)增加与住户的沟通机会。

7)实施空置房的管理。

二、物业巡视的内容

1)治安隐患的巡视。

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视。

3)清洁了卫生状况的巡视。

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视。

5)装修违章的巡视。

6)消防违章的巡视。

7)空置房的巡视。

8)利用巡视机会与住户沟通。

三、物业巡视的`方法

物业巡视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物业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四、物业巡视的频次

一般情况下,物业状况巡视每日一次。清洁状况巡视每日一次。装修施工巡视每日至少一次。空置房巡视至少每日一次,其他方面巡视每两日一次。

五、房屋本体巡视流程

1.检查水、电表

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视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

2.巡视楼梯间

1)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砖是否完整无损。

3)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消防通道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3.巡视逃生天台

1)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2)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3)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4)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5)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巡视电梯

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5.巡视大堂、门厅、走廊

1)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2)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3)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视装修住户

巡视家庭装修施工住户,预防出现违章装修现象。在巡视中发现楼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7.巡视方法及要求

1)先走到楼房屋顶,从上至下逐户巡视。

2)巡视要求两人成组进行,以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注意刷卡签到或在签到本人签到。

4)发现损坏情况必须当日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5)对装修施工巡视要求每日记《装修施工日记》,详细记录住户的施工状况。

8.紧急情况的处理

发现住户家中有异常情况时,除特别紧迫情况外,严禁进入住户家中,更严禁擅自打开住户门锁进入住户家中。紧急情况需要进入住户家中抢救或避险时,应至少邀请公司员工之外的第三方如业主委员会委员、隔壁邻居等人员作证后,再进入住户家中,但事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留存记录。两人以上并至少有一人是主管干部时方可从事上述入户抢险。

9.巡视记录

巡视完毕,应将物业巡视的相关状况逐项记录在《巡楼日志》中,不允许只填写“正常”两字,要求有两名同事共同签字。

物业服务制度 篇6

一、 检查:

1. 班检:班长依据检查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填写"班检表"。

2. 巡视检查(包括夜间查岗):当职人员应配备有保安队长或是值班队长组成的保安队伍,根据标准对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查岗),主要由保安队长或是值班队长。

3. 周检、月检:物业公司经理分别对保安工作进行例行周检、月检,并分别填写周检表、月检表。

4. 训练季度考核:物业公司每季度对保安队进行一次训练考核或会操比武,填写"训练考核表"。

二、 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1. 轻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班检、日检、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行纠正,关闭处理,处理结果在检查表中注明,不需另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周检、月检分别由管理办分管员和物业公司人员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如果轻微不合格集中在某一服务区域或超出控制标准,要填写"纠正措施报告"。

2. 严重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月检由物业公司经理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班检、日检、周检、巡视检查由管理办主任制定纠正措施,督促实施,进行验证。

3. 预防措施: 在检查中发现潜在不合格原因,要逐级汇报,调查分析隐患原因,由管理员代表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物业服务制度 篇7

(一)综合服务

服务场所要求

1应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有办公桌、椅、接待台、空调、饮水机、电话、打印机、电脑等,服务中心通讯条件良好,应有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2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2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电话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客户服务中心每日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小时,其他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配置值班人员。

服务人员要求

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人员应经过系统性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

2高低压电工、电梯安全管理员、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供水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3应设置楼宇专属客户服务人员,宜具备现场办公条件及入户服务能力。

4服务人员应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服务规范,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言语得体。

5宜积极吸纳新区回迁居民、征迁地区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

制度、信息管理要求

1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2宜制订物业服务手册。

3应制定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保、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培训、考核体系。

4应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应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案管理要求

1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

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

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2应设置档案资料室,配置档案资料柜,有禁烟标识、防鼠措施和灭火器。

3应设有档案管理员,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应对档案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

新、补充档案信息。

客户服务要求

1应有专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居民和物业使用人的报修、建议、咨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受业主方委托,按约定的时间办理租户入驻手续,迁岀手续,回复率宜达到100%,有效投诉处理率宜达到100%。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单元楼内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每年应至少公开进行1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应根据住户合理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重要节日应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氛围营造。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应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维修记录与服务承诺相符。

7各类维修工作应流程清晰、操作程序规范、人员技术过硬、管理规范。

8急修、小修及时率宜达到100%,返修率不应高于1%;维修回访率宜达到100%,宜有回访记录。

9出入口可配置便民服务推车。

10应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无偿便民服务。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应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专项委托服务要求

1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宜有监督及评价机制,宜有监督评价记录。

(二)共用部位管理与维护

标识系统管理要求

1重点部位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指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及道路交通标识。

2应有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识。

3应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

4标识应安装规范、清晰明显,材质和设计风格应符合本项目的品质定位。

装饰装修管理要求

1应有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2应按规定办理装饰装修手续,宜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受理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应与居民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宜书面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装修现场消防及安全防护措施应得当,施工人员出入登记。

5在公共区域宜设有指定的装修垃圾存放点,有围挡遮盖等措施,严禁装修垃圾裸露存放,宜及时清运。

共用部位管理要求

1应根据房屋使用时间、设计年限和责任范围,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按计划对共用部位实施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宜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区域日常巡视责任制,做好记录。

3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

(1)门、窗、玻璃等建筑部件。

(2)大门、围墙、道路、无障碍通道、场地、阶梯、扶手、座椅、亭台、雕塑、景观小品、路缘石、管井、沟渠等附属构筑物。

4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

(1)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建筑部件。

(2)屋面泄水沟、屋顶防水层及隔热材料、楼内外雨落管等附属构筑物。

5对共用部位的屋外贴面、屋檐、阳台、

雨罩,应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

6汛前和每次强降雨(雪)后,应检查清理屋面泄水沟、雨落管、雨水井。

7对巡检中发现的共用部位表面缺陷和零星破损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共用部位的使用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严禁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违章搭建行为。

房屋外观管理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应建议相关居民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确需安装封闭阳台的,应提示相关居民阳台外观与房屋外观保持一致。

3确需安装空调的,应提示相关居民安装在指定位置并确保牢固,冷凝水集中收集。

4经批准设置的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应提示相关使用人安装牢固、规范。

(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设备机房管理要求

1设备机房门前应设置明显标识并注明设备机房的名称、管理责任人信息,对有可能造成危害的设备设施必须在机房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或警示标志。

2机房内显著位置应张贴或悬挂设备系统图、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应急预案流程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设备设施标识、运行状态标识及各类提示、警示标识应齐全。

4应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5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测。

6在明显易取位置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7应每月清洁1次设备机房,确保室内无杂物、整洁有序、无渗漏、无积水,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

8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防鼠板、防鼠网、防鼠药物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9雷暴、强降水、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前后应有专项检查和防范措施。

10设备噪音应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要求的设备机房,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11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等完善,应每月归档。

供配电及公共照明管理要求

1楼内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楼道灯完好率不宜低于90%。

2楼外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1周内修复;每月应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路灯完好率不得低于90%。

3应急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发现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断电后应维持照明时间达标,指示灯表面亮度和应急照明照度达标。

4低压柜:每3日应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检查1次电气安全;每2年应校验1次仪表。

5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半月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切换1次双路互投开关。

6控制柜:每2周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2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每半年应校正1次各种电器元件或控制设备的设定值;每年应检查1次远控装置和节能装置。

7发电机:每半月应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应1次带负荷运行;每年应活化1次蓄电池;每周应巡视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

8配电室、楼层配电间:有门、孔、洞、窗等处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穿墙线槽周边应封堵严密;锁具应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识应准确。

9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电梯底坑不得有积水。应每2年组织对高低压母线、配电盘、变压器、电缆进行1次例行试验,根据试验记录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

10每2年应检验1次内部核算电能表。

安全防范设施管理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

(1)应按设计要求配置足够的监控设备,保证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控制,画面齐全、清晰,图像视频储存不低于45天。

(2)应按使用说明书对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2门禁系统管理:

2门禁对讲

(1)每月应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2)门禁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应每季度1次。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应在5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

3周界防范系统管理:

(1)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应每年1次。

(2)报警系统有效测试应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

4电子巡更系统调试保养应每季度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供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

2合同约定二次供水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2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前3日告知居民停水时间、清洗消毒后注意事项,并经具备水质

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生活用水消毒设备运行正常,紫外线消毒灯管定期更换。

(2)每年应委托具备水质检测资质的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2次检测;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4)水箱盖应上锁并设有密封条、防蚊网,通风良好,水箱周边无污染源。

(5)水箱应有水位计,有总容积标识,水位计刻度应有高、低水位标志。

(6)二次供水管网、供水设备设施应24小时运行,保证供水压力正常。

3每日应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解决。

4每日应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5不具备自动切换功能的,每季度应手动切换1次备用水泵。

6每年应检查2次水泵润滑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2年应养护1次水泵。

7每2年应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

8对供水管道应进行保温包覆,避免夏、秋季产生冷凝水。

9供水故障通知、处理应及时,记录完整。

排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应配备有防汛物资(沙袋、挡水板、雨具、照明工具、发电机、抽水泵等)。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应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确保畅通。

4污水泵:汛期应每日巡视1次,平时应每2周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2周应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半年应

养护1次。

5化粪池:每半年应清掏1次,每月应巡视1次,汛期应每周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消防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应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3消防设施设备功能应完好、无缺失,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应通畅,疏散标识应规范醒目。

4应有消防应急预案,宜成立志愿消防队或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6应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应对员工至少进行2次消防安全培训。

7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机构报告。

8发生火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9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日进行1次检查:

(1)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

(2)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0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进行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闷盖是否齐全。

(3)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水位是否正常。

(4)消防泵房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5)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生锈、是否正常启用。

(6)室内消火栓内的设备及报警按钮、指示灯、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故障、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消火栓箱门是否完好无缺,是否能正常开启。

11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显示、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有效、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转换试验。

(2)进行消防电梯强制停于首层试验。

(3)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水流指示器应动作,消防控制室应有信号显示,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声,并应启动消防水泵;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4)喷头外观,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清除。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5)室外阀门井中进水阀、屋顶水箱阀门和管道中的阀门,核实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与火灾报警系统有联动功能的防火门(包括防火卷帘)能否联动,设施、设备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7)防排烟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2对安装的探测器及全部报警控制装置应每年进行1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1次,不合格的应调换。

电梯系统管理要求

1电梯的使用管理应按《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有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应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人负责管理的电梯不得超过50部。

3在电梯轿厢内或者主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应标明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相关信息。

4应实行一梯一档,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内容包含购买合同、安装调试合同、保修合同、安装施工验收报告、使用说明和随机技术资料、电梯登记证、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巡检记录、修理记录、年检报告等。

5电梯每年应进行1次定期检验。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6确保电梯轿厢内可视监控装置、语音提示广播、无线通讯装置等设施正常使用。

7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乘客被困报警后应在5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物业服务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每日应至少检查1次电梯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排除;电梯停运超过24小时的,应当公告电梯停运原因和恢复运行时间。

9电梯应按维保计划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排除,记录完整。

10每年应至少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11机房内专用工具配置齐全、使用方便,平层标识图、平层标识线清晰;通风、照明情况良好。

12应有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每半年演练1次。

13应急救援装置应完整无损、标识齐全、功能有效;应急照明、紧急迫降及双电源供电装置功能正常。

14应在小区公示栏公布小区电梯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信息,信息应当包括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人员姓名、维护保养时间和内容等。

室外管井

1雨水管、污水管、空调冷凝管等管线不应有破损、渗漏。

2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完好。

3路面井盖标识应清晰,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水系景观及游乐设

1启用前应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2水系景观泵使用期间应每日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应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

3每日应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4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四)公共秩序维护

秩序维护管理要求

1应制定符合项目定位及实际情况的秩序维护方案。

2主要出入口24小时双岗执勤,立岗应不少于8小时,站姿规范,有完善的执勤、出入登记、交接班等记录。

3应设置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小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配备对讲装置及必要的防护器械并定期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4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每2小时应巡查1次,重点区域应增加巡逻频率,并做好巡逻记录。

5应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和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进出问询、登记。

6中央监控室应有24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应低于30天。

7应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常识。

车辆管理要求

1道闸系统应运行良好,维保养护及时。

2主要道路交通标志齐全,宜实行人车分流。

3临时车辆进出登记及时,记录完整。

4停车场(库)标识应规范、清晰,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车辆停放有序。

5停车场车位平面图、停车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紧急联系电话等应公示于显著位置。

6固定停放车辆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消防通道禁止停放车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应进行劝阻、纠正。

7管理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配合居民及相关部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8停车场(库)应定时巡检,记录完整。

9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应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10非机动车管理规范、摆放整齐,不应有乱停乱放、私拉、乱扯充电现象。

11宜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

(五)环境卫生维护

楼内公共区域管理要求

1地面应每日清扫1次,无垃圾、杂物及

污渍,每日巡回保洁不少于1次;根据地面材质,宜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2楼道应每周清扫3次、每周清拖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应每周擦拭1次。

3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2次电梯轿厢。不锈钢或其它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宜每月护理1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季度宜养护1次。

外围公共区域管理

1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应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每月应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应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雨雪天气,道路不宜有积水积雪,清理及时,保持道路通行。

2天台、屋面:每月应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每半年应清扫1次天台、屋面。

3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净化处理,使用期间应每日清洁1次水面。

4车库、车棚:地面宜每周清洁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垃圾收集及清运要求

1垃圾应实行分类管理,执行国家统一政策。

2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有清运记录。

3垃圾桶、果皮箱应保持清洁,垃圾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异味;夏季应每周消杀1次。

4宜有完善的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

(六)绿化养护

1应制定绿化养护方案,养护设备、工具台账完善。人员配置合理,责任区域明确。

2应根据植物种类、生长情况合理安排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工作。

3乔木应每年修剪1~2次;灌木修剪及时,全年应至少修剪2次;草坪适时修剪。绿植不应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每年应全面除草4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补栽补种应及时。

6草坪以及绿化带整洁,无杂物、粪便、垃圾、杂草以及枯叶树枝;绿化产生的垃圾,重点区域应随产随清、其他区域日产日清。

7爱护绿化标识位置合理、醒目。

8有噪音的绿化作业应安排在8:00之后,减少对居民的影响,作业时有提醒标识,工完场清。

物业服务制度 篇8

一、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服务也成为了城市生活中不或缺的一部分。物业案场作为物业服务的前沿,承担着为购房者提供咨询、展示、销售服务的重要职责。然而,由于行业监管不够严格,部分物业案场存在管理混乱、服务不规范问题,购房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扰。为了提高物业案场的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秩序,物业案场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内容

1.物业案场应当设立明显的标识,标明物业公司的称、联系方式信息,以便购房者进行咨询和投诉。

2.物业案场应当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3.物业案场应当配备专业的销售人,他们应当熟悉物业项目的情况,能够回答购房者的问题,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4.物业案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购房者的基本信息、咨询情况、购房意向,以便进行后续的跟踪服务。

5.物业案场应当建立投诉理机制,及时理购房者的投诉和意见,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物业案场应当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销售人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7.物业案场应当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物业服务与销售服务的衔接顺畅,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三、实施效果

实施物业案场管理制度,以有效规范行业秩序,提高服务质量,购房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具体来说,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

1.提高服务质量:制度明确了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确保了服务质量的控和测。

2.提升销售效率:建立客户档案和投诉理机制,以帮助销售人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提高销售效率。

3.增强信任度:规范行业秩序,加强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以增强购房者对物业服务的信任度和度。

4.低风险:制度明确了责任和义务,对于物业案场和购房者都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低了双方的风险。

四、结论

物业案场管理制度是规范行业、提升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的服务标准和流程,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以提高物业案场的服务质量,增强购房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推动的健康发展。因此,物业公司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物业服务制度 篇9

1、上门维修必须穿工装、带工牌,使用礼貌语言;必须轻敲门或按门铃,入室维修必须先征得业主同意;入室维修前必须先套上鞋套。

2、服务及时性:从接到维修要求起至到达目的地的时间不超过25分钟,或按约定时间到达维修现场。修复时间视工艺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性维修不超过2小时;对于特别困难的.,不超过72小时(工艺要求特殊的除外);不能当天完成的,应向业主解释原因。

3、服务质量:功能性维修,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准;外观性维修,表面应无色差、高低不平现象,与原有部位相比较,应无突兀感。

4、服务态度:谦虚礼貌,不主动与业主搭话,对业主的问询作合理解答,尽量满足业主的要求。

5、维修前应先垫上垫布;维修完工清洁现场,以免弄脏业主家地板。

6、维修全过程均不得食用业主的饮料、食品、香烟等,不得收受业主的礼物、钱款和小费。

7、服务中心对维修业主作定期回访,确保提供的维修服务使业主满意。

物业服务制度 篇10

1、为规范本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3、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六)《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4、本小区采用包干制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即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具体收费标准经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谈判,由合同约定。

5、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每半年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收支账目有异议的,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6、电梯及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由享受的业主按实分摊。无电梯、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设备的多层住宅,业主享受公共性服务除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外,不再分摊其它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

8、在本小区内,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上述企业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委托方或业主收取规定的代办服务费。

9、已购置房屋,但未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业主,其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按市住宅小区综合服务费收取办法收取。

10、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的约定,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两次收取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但依据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出现应当打折收取的情况时,应当按打折的数额收取。具体操作按照《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规定进行。

11、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结清物业服务费。

12、对本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车辆停泊、装修装饰垃圾清运、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等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13、本办法由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服务制度 篇11

为激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

2.考核内容:

(1)员工的考核内容由从事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订,并报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备案。

(2)各部门经理、主任的`考核内容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制订。

3.等级评定:

根据考核得分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4.考核程序:

(1)各部门由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员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报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备案。

(2)考核工作须定期、按时进行,原则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对全体在职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标准同各部门制订的标准。

物业服务制度 篇12

招聘的总原则

1.各部门按需求设置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择优录取。

2.各部门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从内部员工中选拔,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并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鼓励员工依靠自身的'努力和才能,争取晋升的机会。

3.员工选聘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进行考核;对于人员的选聘应坚持德才兼备、公正公开的原则。

4.招聘时要注重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以适合所应聘岗位为原则。

招聘的方式

招聘方式有:网络招聘,参加固定招聘场所,参加大型招聘会及其他方式。

招聘的程序

1.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用人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后报物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物业安全服务部经理审批,并提供招聘建议,获得批准后再行招聘。

2.招聘考核分为初试与复试,对应聘者基本素质与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基本素质测试侧重于对应聘者思想、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对应聘者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学业等专业能力的测试。考核方式以面试、笔试为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招聘部门进行。

3.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应聘资料,如有虚假内容,不予录用;已被录用员工,经核实应聘资料中有虚假内容的,将解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及培训费用等。

4.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和招聘部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证件原件核验,并留存相应的复印件。

物业服务制度 篇13

1、商户提出的有偿服务要求,管理员应热情接待;

2、填写值班记录表,并迅速、准确的填写工程维修单或有偿维修服务计费明细;

3、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为商户做好服务,不得延误时间;

4、解答好商户的疑问,不得将商户置之不理或对之不礼貌;

5、不得对商户提出不合理要求;

6、不得私自抬高服务价格,要明码标价,使商户一目了然;

7、做好服务工作的解决跟进,对每一位提出要求的商户都要在服务结束后进行回访;

8、在整个服务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维护商城形象,维护商城利益,保持和蔼可亲的态度;

9、对于服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设法解决,解决不了要及时上报,严禁私自处理重大问题;

10、对于设备维修服务,要积极配合设备人员,做好与商户的沟通协调,完善处理每一项服务工作。

物业服务制度 篇14

为加强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我物业管理公司的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物业管理人员及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

(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任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费用。

2、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业主会的权利和义务

1、管委会的权利

(1)制定管委会章程,代表住宅小区内的产权人、使用人,维护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3)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年度管理计划和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4)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2、管委会的义务

(1)根据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意见和要求,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3)接受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监督;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及管理

1、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本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提供的服务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经营者定价。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

凡属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标准者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件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物业公司将定期(6个月)向广大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的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管委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四)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的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无违反规划的私搭、乱建现象;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装饰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6、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实行便民统一代收代缴,收缴率达98%以上;

7、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访问记录;

8、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房居住档案,住房所在栋号、门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

(五)设备管理

1、小区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

2、居民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等有严密的管理措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

3、消防系统设备安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4、锅炉供暖、煤气,燃气运行正常。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

(六)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

2、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实施齐全,工作正常;

3、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4、污水排放通畅;

5、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6、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的花坛、树木合理分布;

2、本小区公共绿地人均1平方米以上;

3、绿地管理及养护实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八)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垃圾转运站等保洁设备;

2、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4、房屋的公共楼梯、护栏、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5、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九)秩序维护管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小区实行24小时秩序维护制度;

3、保安人员有明显的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十)社区文化

1、小区订立的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居民能自觉的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小区居民邻里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文明居住、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小区内有娱乐场所和设施,本物业管理公司将定期的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

4、本物业管理公司将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5、小区居民应支持和配合物业公司搞好活动;

6、物业公司将及时对活动进行反馈,做好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

(十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质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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