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管理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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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制度》(侧重项目管理)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服务项目费用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所有以项目形式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文化活动项目、社区环境整治项目、社区助老服务项目、社区青少年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 项目费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1. 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项目资金必须与社区其他资金分开管理,独立核算,不得挪用。

2. 预算控制,跟踪管理。项目实施前必须编制详细的费用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费用支出不超预算。

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等信息应向居民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章 项目预算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详细的项目费用预算。

第五条 项目费用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人员费用: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

2. 物资费用:项目所需的物资采购费用。

3. 服务费用:项目所需的服务采购费用。

4. 场地费用:项目所需的场地租赁费用。

5. 宣传费用:项目宣传所需的费用。

6. 其他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项目费用预算应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审核,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项目费用支出审批

第七条 项目费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费用支出进行初审。

第九条 社区财务负责人对项目费用支出进行复审。

第十条 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对项目费用支出进行终审。

第十一条 较大额度的项目费用支出,应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项目费用报销

第十二条 项目费用报销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十三条 项目费用报销单应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第十四条 项目费用报销应遵循“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报告项目费用支出情况。

第五章 项目费用决算

第十六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编制项目费用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 项目费用决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2. 项目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3. 项目效益分析

4.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 项目费用决算报告应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审核,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应定期对项目费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社区财务监督小组应加强对项目费用支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社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费用管理制度》(全面基础版)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社区各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所有费用支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活动费、项目费、采购费、维修费等。

第三条 费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对社区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各自负责的费用支出进行管理。

2. 预算管理,量入为出。各项费用支出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3. 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等信息应向居民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社区每年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预算草案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讨论通过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条 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预算应涵盖社区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

2. 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应以社区实际情况为基础,不得虚报、瞒报。

3.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4. 可行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预算切实可行。

第六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 费用支出审批

第七条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第八条 社区设立费用支出审批小组,负责审批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小组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第九条 费用支出审批权限:

1. 一般性费用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居委会主任审批。

2. 较大额度的费用支出(如活动费、项目费等),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报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共同审批。

3. 重大费用支出(如大额采购、重大维修等),由费用支出审批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费用支出审批程序:

1.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相关凭证(如发票、合同等)。

2. 部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

3. 财务负责人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复核。

4. 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

5. 审批通过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一条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十二条 费用报销单应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第十三条 费用报销应遵循“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费用报销单及相关凭证,确保报销手续完备、合规。

第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应定期对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社区应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社区财务工作进行监督。财务监督小组由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十八条 财务监督小组有权查阅社区财务账目、凭证等资料,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社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费用管理制度》(强化报销细节)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管理,明确费用报销流程,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所有费用支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活动费、项目费、采购费、维修费等。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原则。报销的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不得虚报、冒领。

2.合法性原则。报销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相关规定。

3.完整性原则。报销的凭证必须完整、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4.及时性原则。费用发生后应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第二章 报销范围

第四条 社区费用报销范围包括:

1.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

2.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印刷、邮电、通讯、书报杂志等费用。

3.水电费:包括水费、电费。

4.物业费:包括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

5.活动费:包括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费用。

6.项目费:包括社区实施的各项服务项目费用。

7.采购费: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服务、工程等采购费用。

8.维修费:包括社区设施设备维修费用。

9.差旅费:包括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10. 其他经批准的费用。

第三章 报销标准

第五条 社区各项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社区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

1.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凭票报销。

2. 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

3. 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七条 会议费报销标准:

1.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2. 会议费报销应提供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费预算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 培训费报销标准:

1. 培训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2. 培训费报销应提供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费预算等相关材料。

第四章 报销流程

第九条 费用报销流程:

1.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相关凭证(如发票、合同、收据等)。

2. 部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

3. 财务负责人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复核,确认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

4. 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

5. 审批通过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 报销凭证要求

第十条 报销凭证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第十一条 发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发票应由税务机关监制。

2. 发票应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3. 发票应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 发票应注明购买方名称(社区全称)、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第十二条 收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收据应由收款单位开具。

2. 收据应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3. 收据应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

4. 收据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收款事由、金额等信息。

第十三条 对于无法取得发票或收据的特殊情况,应由经办人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应定期对费用报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社区财务监督小组应加强对费用报销的监督。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社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费用管理制度》(精简实用版) 篇4

一、 总则

1. 为规范社区财务,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所有费用支出。

3. 费用管理原则: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公开透明。

二、 预算管理

1. 社区每年编制年度预算,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讨论通过。

2.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3. 预算调整需按程序报批。

三、 支出审批

1. 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2. 审批权限:

一般费用:财务负责人审核,居委会主任审批。

较大额度费用:财务负责人审核,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共同审批。

重大费用:费用支出审批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 审批流程:经办人填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领导审批。

四、 报销要求

1. 报销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2. 报销单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3. 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

4. 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

五、 监督检查

1.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定期监督检查。

2. 财务监督小组加强监督。

3. 违反制度,按规定处理。

六、 附则

1. 本制度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费用管理制度》(侧重采购管理)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等。

第三条 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享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2. 竞争择优。采购应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供应商,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

3. 效益优先。采购应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采购的物品或服务符合社区需求,并具有合理的性价比。

4. 规范透明。采购过程应规范透明,采购信息应及时公开。

第二章 采购方式

第四条 社区采购方式主要包括:

1. 公开招标:采购金额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邀请招标:采购金额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但供应商数量有限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 竞争性谈判:采购金额较小或技术简单的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4. 询价采购:采购金额较小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通用类商品,可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5. 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五条 社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三章 采购流程

第六条 社区采购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出采购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

2. 编制采购计划:社区根据各部门的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3. 确定采购方式:社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4. 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函: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函。

5. 组织供应商报名:接受供应商报名,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6. 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

7. 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评标结果或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8. 签订采购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 组织验收:对采购的物品或服务进行验收。

10. 办理付款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章 采购监督

第七条 社区应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条 社区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采购监督小组由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九条 采购监督小组有权查阅采购文件、合同等资料,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社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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