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室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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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室管理制度应确保环境安全、卫生,提供必要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障母婴舒适与隐私,是否符合实际需求?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母婴室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母婴室管理制度

《母婴室管理制度》(企业版) 篇1

第一条 目的

为给公司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哺乳环境,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母婴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开放时间

母婴室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第五条 使用对象

仅限公司内部哺乳期女职工使用。

第六条 使用规定

1. 使用前需向人力资源部登记。

2.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使用后清理个人物品。

3. 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及时报告。

4. 不得在室内吸烟、饮食、喧哗。

5. 使用时间原则上每次不超过30分钟,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 设施配备

1. 舒适的座椅。

2. 可调节高度的哺乳台。

3. 消毒湿巾。

4. 洗手液。

5. 纸巾。

6. 垃圾桶。

7. 电源插座。

8. 储物柜(用于存放个人物品)。

9. 空气净化器(可选)。

第八条 卫生管理

1. 每日清洁:由清洁人员进行日常清洁,包括地面清扫、桌面擦拭、垃圾清理等。

2. 定期消毒: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包括地面、墙面、哺乳台等。

3. 通风换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每日至少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 耗材补充: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补充消毒湿巾、洗手液、纸巾等耗材。

第九条 安全管理

1. 安装监控:母婴室入口处安装监控摄像头,保障使用者安全。

2. 消防安全: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

3. 用电安全:电源插座应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防止漏电。

4. 紧急联系:张贴紧急联系电话,方便使用者在紧急情况下求助。

第十条 监督检查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对母婴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者可对母婴室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奖惩

1. 对爱护母婴室设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母婴室设施损坏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 附则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母婴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的权益,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舒适的母婴服务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母婴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母婴室的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为使用者提供温馨、舒适、私密的空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社区居委会负责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母婴室的日常巡查、清洁消毒、设施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母婴室管理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 社区居委会应设立意见箱或公布联系方式,接受使用者对母婴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 开放时间及使用规定

第八条 母婴室开放时间应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原则上应覆盖社区服务的主要时间段。

第九条 母婴室仅供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其照护者使用。

第十条 使用者应自觉遵守母婴室的使用规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使用者在使用母婴室期间,应注意自身及婴幼儿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第十二条 使用者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并将使用过的物品放回原位。

第十三条 如发现母婴室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使用者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禁止在母婴室内吸烟、饮食、喧哗等影响他人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母婴室。

第四章 设施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 母婴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一)舒适的座椅;

(二)可折叠或固定的婴儿护理台;

(三)电源插座(带安全保护);

(四)洗手池(配备热水);

(五)纸巾、湿巾、消毒液等清洁用品;

(六)垃圾桶(分类投放);

(七)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

(八)私密性良好的隔断或帘子;

(九)紧急呼叫装置(方便使用者求助);

(十)母婴健康知识宣传资料。

第十七条 母婴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完好。

第十八条 易耗品应及时补充,确保使用者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 母婴室内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母婴室应安装监控设备,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监控录像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第二十一条 母婴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母婴室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应制定母婴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四条 如发生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母婴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新鲜。

第二十六条 母婴室地面、墙面、桌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第二十七条 婴儿护理台应在使用前后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二十八条 垃圾桶应及时清理,防止异味产生。

第二十九条 洗手池应保持清洁,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

第三十条 母婴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鼠,防止病媒传播。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对母婴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 社区居民有权对母婴室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社区居委会有权进行劝阻和纠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母婴室管理制度》(图书馆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图书馆服务品质,营造温馨友好的阅读环境,更好地服务母婴读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图书馆内母婴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母婴室的管理应坚持安全、卫生、安静、舒适的原则,为使用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负责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 读者服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母婴室的日常巡查、清洁消毒、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读者服务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母婴室管理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针对母婴群体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第七条 读者服务部应设立意见簿或公布联系方式,接受读者对母婴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 开放时间及使用规定

第八条 母婴室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同步。

第九条 母婴室仅供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其照护者使用。

第十条 使用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及母婴室的使用规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图书馆安静的阅读环境。

第十一条 使用者在使用母婴室期间,应注意自身及婴幼儿的安全,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第十二条 使用者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并将使用过的物品放回原位。

第十三条 如发现母婴室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使用者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禁止在母婴室内吸烟、饮食(婴儿食品除外)、喧哗等影响他人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母婴室。

第十六条 请勿长时间占用母婴室,以便其他需要者使用。

第四章 设施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母婴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一)舒适的座椅(带靠背,软垫);

(二)可折叠或固定的婴儿护理台(配备安全带和软垫);

(三)电源插座(带安全保护);

(四)洗手池(配备冷热水和洗手液);

(五)纸巾、湿巾、消毒液等清洁用品;

(六)垃圾桶(分类投放,带盖);

(七)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如有条件可配备空气净化器);

(八)私密性良好的隔断或帘子;

(九)紧急呼叫装置(方便使用者求助);

(十)儿童安全座椅或摇篮(方便照护者临时放置婴儿);

(十一)母婴健康知识和图书馆宣传资料;

(十二)小型书架(放置适合婴幼儿阅读的图书,定期更换);

(十三)地垫(铺设柔软的地垫,方便婴幼儿爬行)。

第十八条 母婴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完好、可用。特别是婴儿护理台的安全带和地垫的清洁。

第十九条 易耗品应及时补充,确保使用者能够正常使用。特别是纸巾、湿巾和消毒液。

第二十条 母婴室内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尤其是婴儿护理台和地垫。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母婴室应安装监控设备,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监控录像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第二十二条 母婴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母婴室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例如,检查电源插座是否松动,地面是否潮湿等。

第二十四条 图书馆应制定母婴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五条 如发生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 母婴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新鲜。如有条件,可配备空气净化器。

第二十七条 母婴室地面、墙面、桌面等应每日清洁,定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第二十八条 婴儿护理台应在使用前后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提供一次性消毒垫。

第二十九条 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每日至少清理两次,防止异味产生。

第三十条 洗手池应保持清洁,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

第三十一条 母婴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鼠,防止病媒传播。

第七章 服务规范

第三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热情友善地对待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第三十三条 管理人员应熟悉母婴室的各项设施设备,并能熟练操作。

第三十四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母婴室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垃圾,补充耗材。

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母婴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六条 管理人员应保持安静,避免在母婴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使用者。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图书馆管理层应定期对母婴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八条 图书馆员工和读者有权对母婴室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图书馆管理层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母婴室管理制度》(公共交通枢纽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共交通枢纽服务水平,满足旅客哺乳需求,保障母婴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交通枢纽内所有母婴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母婴室的管理应遵循安全、卫生、便捷、舒适的原则,为使用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枢纽管理部门负责母婴室的整体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 枢纽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第六条 负责日常管理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服务技能。

第七条 枢纽管理部门应设立意见簿或公布服务热线,接受旅客对母婴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 开放时间及使用规定

第八条 母婴室开放时间与交通枢纽运营时间同步。

第九条 母婴室仅供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其照护者使用。

第十条 使用者应自觉遵守母婴室的使用规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使用者在使用母婴室期间,应注意自身及婴幼儿的安全,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第十二条 使用者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并将使用过的物品放回原位。

第十三条 如发现母婴室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使用者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禁止在母婴室内吸烟、饮食、喧哗等影响他人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母婴室。

第四章 设施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 母婴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一)舒适的座椅(软座);

(二)可折叠或固定的婴儿护理台(配备安全带和软垫);

(三)电源插座(带安全保护,配备USB接口);

(四)洗手池(配备冷热水和感应水龙头);

(五)纸巾、湿巾、免洗消毒液等清洁用品;

(六)垃圾桶(分类投放,脚踏式);

(七)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配备空气净化器);

(八)私密性良好的隔断或帘子;

(九)紧急呼叫装置(方便使用者求助,直通服务台);

(十)儿童安全座椅或摇篮(方便照护者临时放置婴儿);

(十一)母婴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图文并茂);

(十二)温奶器(可选,提供不同型号);

(十三)冰箱(用于存放母乳,可选,配备温度显示器);

(十四)消毒柜(用于消毒奶瓶等物品,可选)。

第十七条 母婴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完好、可用。关键设备应有备用。

第十八条 易耗品应及时补充,确保使用者能够正常使用。配备专人负责巡查和补充。

第十九条 母婴室内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使用环保型消毒剂。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母婴室应安装监控设备,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监控录像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第二十一条 母婴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配备烟雾报警器和自动喷淋系统。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母婴室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记录巡查结果。

第二十三条 交通枢纽应制定母婴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预案应明确疏散路线和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 如发生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母婴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新鲜。必要时开启空气净化器。

第二十六条 母婴室地面、墙面、桌面等应每日清洁,定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采用易清洁、防滑材质。

第二十七条 婴儿护理台应在使用前后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提供一次性消毒垫。

第二十八条 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每日至少清理三次,防止异味产生。使用密封性良好的垃圾桶。

第二十九条 洗手池应保持清洁,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提供婴儿专用洗手液。

第三十条 母婴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鼠,防止病媒传播。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消杀。

第七章 服务规范

第三十一条 管理人员应热情友善地对待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使用文明用语。

第三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熟悉母婴室的各项设施设备,并能熟练操作。提供使用指导。

第三十三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母婴室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垃圾,补充耗材。建立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母婴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员应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能够处理突发情况。定期进行急救培训。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枢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母婴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 交通枢纽员工和旅客有权对母婴室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公布投诉渠道。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枢纽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建立奖惩机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枢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母婴室管理制度》(商场版)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商场服务品质,关爱母婴群体,规范母婴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场内所有母婴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母婴室的管理应坚持安全、卫生、便捷、舒适的原则,为使用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母婴室的巡查、清洁、消毒、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母婴室管理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立意见簿或公布联系方式,接受使用者对母婴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 开放时间及使用规定

第八条 母婴室开放时间与商场营业时间同步。

第九条 母婴室仅供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其照护者使用。

第十条 使用者应自觉遵守母婴室的使用规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使用者在使用母婴室期间,应注意自身及婴幼儿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第十二条 使用者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并将使用过的物品放回原位。

第十三条 如发现母婴室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使用者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禁止在母婴室内吸烟、饮食、喧哗等影响他人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母婴室。

第四章 设施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 母婴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一)舒适的座椅(带靠背);

(二)可折叠或固定的婴儿护理台(配备安全带);

(三)电源插座(带安全保护);

(四)洗手池(配备冷热水);

(五)纸巾、湿巾、消毒液等清洁用品;

(六)垃圾桶(分类投放,加盖);

(七)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

(八)私密性良好的隔断或帘子;

(九)紧急呼叫装置(方便使用者求助);

(十)儿童安全座椅(方便照护者临时放置婴儿);

(十一)母婴健康知识宣传资料;

(十二)温奶器(可选);

(十三)冰箱(用于存放母乳,可选)。

第十七条 母婴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完好、可用。

第十八条 易耗品应及时补充,确保使用者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 母婴室内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母婴室应安装监控设备,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监控录像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第二十一条 母婴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母婴室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商场应制定母婴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四条 如发生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母婴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新鲜。

第二十六条 母婴室地面、墙面、桌面等应每日清洁,定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第二十七条 婴儿护理台应在使用前后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二十八条 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每日至少清理两次,防止异味产生。

第二十九条 洗手池应保持清洁,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

第三十条 母婴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鼠,防止病媒传播。

第七章 服务规范

第三十一条 管理人员应热情友善地对待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熟悉母婴室的各项设施设备,并能熟练操作。

第三十三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母婴室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垃圾,补充耗材。

第三十四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母婴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商场管理层应定期对母婴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 商场员工和顾客有权对母婴室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商场管理层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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