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在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强调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制度建设,提升执纪执法水平,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纪委监委在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市纪委监委在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三位一体建设目标,动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增强推进“三化”建设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特殊使命。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仍较突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任务更加艰巨。
从实践看,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有的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随意性较大,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程序不够规范;有的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基础工作不扎实;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松散,审查调查安全、保密纪律、档案管理等存在风险隐患。这些问题,本质是“三化”建设不到位,根源在于对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认识不深、对权力运行规律把握不准、对新时代新要求适应不够。
推进“三化”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省委、市委明确要求“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我们必须把“三化”建设作为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作为提升工作质效、防范风险隐患、锤炼过硬队伍的关键抓手,以“三化”建设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制度固本和流程再造,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
规范化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虽制定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制度,但在执行中仍存在“弹性空间”,如线索处置标准不一、措施使用尺度不同、文书模板五花八门。有的基层纪委“重办案轻基础”,审查调查结束后卷宗材料混乱,有的甚至丢失关键证据;有的派驻机构“三转”不到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混淆监督与业务边界。
必须以“三个强化”深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对照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纪检监察证据审查规则》等,修订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全流程操作规范,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审查调查安全手册》,细化“走读式”谈话、留置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标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流程管控。推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四步工作法”(制定方案、开展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审查调查“五环节控制”(初核审批、立案审查、措施使用、证据固定、移送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移交等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级处置”,杜绝线索积压、随意处置。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机制,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每季度对县(区)纪委监委办结案件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抽查证据链完整性、程序合规性、定性准确性。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倒查审批把关人责任,推动“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坚守法治原则和法律底线,提升执纪执法法治化水平
法治化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仍存在“重结果轻程序”“重效率轻规范”倾向,如谈话取证未全程录音录像、措施使用未严格审批、涉案财物未双人管理等,这些问题极易引发安全风险、舆论风险。
必须以“三个严格”深化法治化建设:
一是严格法治思维。将《宪法》《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纳入干部培训必学内容,开展“法治教育月”活动,组织“模拟法庭”“证据审查实战演练”,引导干部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二是严格程序正义。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使用“12+3”种调查措施,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立案和采取留置措施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向上级纪委和省委巡视办备案)。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走读式”谈话,实行“双安全员”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坚决防止安全事故。
三是严格证据标准。推行“证据审查前置”机制,在移送审理前由案件审理室对证据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进行预审,对“瑕疵证据”退回补证。建立“电子卷宗+区块链存证”系统,对文书、笔录、物证等材料实行数字化管理,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对照《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与司法机关建立“提前介入、会商研判”机制,提升案件诉讼质量。
四、锤炼过硬队伍和塑造铁军形象,实现自身建设正规化
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队伍建设的正规化程度,直接影响监督执纪执法公信力。近年来,我们通过“能力作风建设年”“全员培训”等行动提升了队伍素质,但仍有干部存在“本领恐慌”,如政治监督不会“督”、日常监督不会“抓”、专项监督不会“挖”;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松散,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缺位,个别干部甚至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干预执纪执法。
必须以“三个聚焦”深化正规化建设:
一是聚焦政治立身。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党章强党性、学讲话促担当”专题教育,实施“青蓝工程”,组织年轻干部参与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监督能力。建立“政治生态分析+廉政风险研判”机制,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画像式”监督,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
二是聚焦能力筑基。实施“铁军锻造计划”,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大提升”行动,分批次组织干部到上级纪委跟班轮训、到高校研修、到基层锻炼。建立“案件质量评比+业务技能竞赛”机制,每季度评选“优质案件”“优秀文书”,开展“模拟谈话”“电子数据取证”等技能比武,提升实战能力。
三是聚焦作风护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对“灯下黑”问题“零容忍”。建立“干部廉洁档案+家庭助廉”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审查调查安全、保密纪律、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程”建设,实行“案件主办人终身负责制”,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执纪者违纪、执法者违法”。
同志们,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自身建设必须过硬。让我们以“三化”建设为契机,以“规范化”夯实根基,以“法治化”守护初心,以“正规化”锻造铁军,在攻坚克难中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新作为,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清廉城市、护航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