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例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心得体会研讨发言大全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农村发展,营造良好风气,确保权力行使透明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4例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心得体会研讨发言”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心得体会研讨发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考卷上,清廉是最厚重的底色,也是最亮丽的成色。各级党组织要扎实推动《规定》落地见效,确保基层干部作风清正、权力运行清爽、政治生态清朗,绘就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振兴新图景。
一、扎紧制度铁篱笆,管住小微权力任性空间。
土地流转、惠农补贴、项目招标,这些看似琐碎的“小微权力”,实则是群众眼里的“大民生”,是乡村振兴政策落地的
“最后一公里”。《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开出责任清单、标出纪律红线,但其生命力关键在于执行。要向制度要力量,一方面,要以规范化为核心,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针对村级事务决策、惠民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处置等薄弱环节,需建立“流程图+责任单”机制,明确“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用标准化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要以公开化为基石,让权力使用透明可查。通过村务公开栏、数字化监督平台等渠道,实现惠民政策、项目进展、资金去向“全流程晾晒”,让政策执行始终置于阳光之下,让群众看得明白、干部干得清白。
二、擦亮监督探照灯,照亮农村基层治理盲区。
监督不是束缚,而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更是对群众利益的守护。纪律的“防线”筑得越实,干部干事的底气就越足。乡村
振兴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利益关联复杂,若监督缺位,“微腐败”可能演变为大隐患。只有让监督的“探照灯”照亮每个角落,才能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到田间地头。要强化党内监督的引领性,基层党组织需扛起主责,将廉洁教育与组织生活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筑牢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同时,要激活群众监督的广泛性,通过“线上+线下”
举报平台、村民议事会等载体,赋予群众“随手拍”“当面提”的权利,让监督从“纸上条款”变为“身边参与”。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对惠民补贴发放、项目招投标等关键领域进行智能预警,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变“人盯人”为“云监督”,让违规操作无处遁形。
三、架起问责高压线,树牢廉洁履职鲜明导向。
问责不在于处理多少人,而在于让所有人知敬畏、存戒惧、
守底线。在乡村振兴一线,既需为担当者撑腰,也要向逾矩者亮
剑,才能树起干净干事的清风正气。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对
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零容忍”,以“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
敢闯敢试的干部卸下心理包袱,避免“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强化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将廉洁履职纳入村干部考核指标,与评优评先、待遇保障直接挂钩,让清廉者得实惠、违纪者付代价。此外,要注重将问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政风险通报等形式,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研讨材料及心得体
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从制度层面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明底线”,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念好“学、管、督”三字诀,扎实推动《规定》落地见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廉动力”。
一、以“学”为先,拧紧廉洁履职“思想开关”。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于农村基层干部来说,如果廉洁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就容易在利益诱惑面前迷失自我,最终误入歧途。《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农村基层干部必须遵守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底线,让《规定》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创新廉洁教育方式方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以“管”为要,强化权力运行“刚性约束”。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造福于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规定》围绕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不同层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划出了“红线”、标明了“雷区”。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滋生。此外,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的干部选拔到农村基层领导岗位上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三、以“督”为本,形成正风肃纪“强大震慑”。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有力震慑。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绝不手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
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贯彻执行《规定》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增强
“不敢腐”的威慑力。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划定了行为边界,提供了行动指南。这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做到勤学明纪、镜鉴自省、修身正己,筑牢廉洁履职堤坝。
勤学明纪,夯实信仰坚定的思想根基。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廉洁履职堤坝想要固若金汤,就要日日夯土、时时加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纪律学习不仅是提高个人修养的需要,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忠诚的表现。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政策执行最前沿,倘若不学纪、不懂纪,就会在土地流转、项目审批等具体事务中“踩红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勤学明纪,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规定》当作“案
头书”“枕边卷”,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悟。要深刻领会《规定》要求,理解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底线,自觉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的言行,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使廉洁履职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习惯。
镜鉴自省,涵养遵规守纪的敬畏之心。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廉洁履职堤坝一旦破溃,贪婪私欲就会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历史与现实反复印证,腐败往往始于防线一丝一毫的松动。《规定》强调“坚定以人民为中心”,这正是对“权为民所用”的再重申,落实到农村基层,就是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当作心头大事。近年来多地通报的基层腐败案例中,部分干部因放松自我要求,从接受一包烟、一顿饭开始,逐步滑向违纪违法深渊,这样的教训发人深省。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镜鉴自省,充分汲取前车之鉴,做好自我审视、自我剖析,通过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从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查找思想上的“灰尘”、行为上的“污垢”。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与谨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让敬畏心成为抵御腐败侵蚀的“防火墙”。
修身正己,锤炼光明磊落的政治品格。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建设廉洁履职的防线不会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持续不懈的毅力,能够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清贫。《规定》指出:
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清正廉洁、规范履职。对于农村基层干部而言,修身正己既是政治要求,更是抵御腐败的“内功心法”。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修身正己,把“公”字放在
首位,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慕奢华、不贪享受,并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习惯于在“聚光灯”“显微镜”下工作和生活,做到心有所畏、
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
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廉
洁履职量身定制行为指南,为乡村振兴事业筑牢防腐堤坝。这一
制度成果既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施工图”,更是激活乡
村治理效能的“金钥匙”。各级党组织需从“铸魂、立规、强责”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规定》落地生根,让清廉之风成为新
时代乡村最亮丽的底色。
一、以“铸魂”为先,夯实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总开关”,理论是信仰的“定盘星”。《规定》开宗明义强调“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为农村基层干部划定了思想“高线”。各级党组织要把《规定》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构建“沉浸式”学习体系,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班等载体,组织基层干部原原本本研读条文,深刻理解“为何要廉”“如何守廉”的核心要义;依托本地红色资源打造“行走的廉政课堂”,让基层干
部在革命先辈事迹中感悟初心使命,在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警示,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要注重分层分类施教,对乡镇干部突出“掌权为民”教育,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实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村干部强化“小微权力”约束教育,通过“板凳课堂”“院坝恳谈”等接地气形式,将《规定》要点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土政策”,推动廉洁履职要求融入日常、见于行动。同时,将廉洁元素融入乡村文化建设,挖掘乡土文化中的清廉基因,创作戏曲、民谣、
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让清廉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浸润人心。
二、以“立规”为要,织密权力运行制度网络。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硬约束”。《规定》紧扣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特点,从乡镇领导班子到村“两委”成员,从集体
“三资”管理到工程项目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各级党组织要以《规定》为蓝本,构建“清单化+流程化+数字化”的权力监管体系:一方面,编制“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级事务决策、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收补偿等具体事项的操作流程和责任边界,配套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基层干部行权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深化“三务公开”提档升级,运用大数据技术搭建村级事务监督平台,实现集体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关键信息实时公开、全程留痕,让群众通过手机端即可查询监督,真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在制度执行层面,要建立“责任闭环”机制。县级党委统筹制定《规定》落实细则,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党委建立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将廉洁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村级组织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对低保评定、危
房改造等民生事项实行“一事一议一公示”,确保制度刚性约束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同时,针对农村“三资”管理等廉政风险高发领域,探索推行“村账乡管”“资产数字化监管”等创新举措,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以“强责”为本,构建立体监督问责体系。
监督是制度落地的“助推器”,问责是纪律执行的“紧箍咒”。《规定》明确提出“构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
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为基层监督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牢监督专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护航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对惠农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同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行“提级监督+交叉检查”,
对集体经济强村、信访问题突出村进行重点监督,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在压实责任方面,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将《规定》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组织部门将廉洁履职表现作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此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各村设立“廉情意见箱”、公布监督二维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对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依规依纪给予容错纠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