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学深悟透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监察法实施条例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治理效能,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促进廉洁政治环境的建设。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交流发言学深悟透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交流发言:学深悟透《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市纪委常委,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把握核心要义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条例》明确规定,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是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守的政治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方面,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监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机关党委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监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监察职责权限,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效能。《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细化,为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案件审理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共同推进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此外,还要注重对监察权限的规范使用,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取监察措施,杜绝权力滥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自我监督约束,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条例》专设一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作出规定,体现了对监察权运行的严格制约和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案件审理室要发挥好内部监督作用,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还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提效能,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立足岗位职责,贯彻落实《条例》要求
(一)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以《条例》为依据,严格按照审理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一是严格审核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对每一个事实和证据进行认真分析、甄别,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坚决退回补充调查,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准确适用党纪国法。深入学习研究党纪国法,准确把握违纪违法的定性标准和处理尺度,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加强集体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定性处理的准确性。三是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审理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于违反程序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切实维护程序的严肃性。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干部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开展专题培训。针对《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帮助干部深入理解《条例》精神,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二是加强实践锻炼。通过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方式,让干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选派干部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让他们在实战中锻炼成长。三是建立业务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研讨会,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做法,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审查调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要达到惩治腐败、预防犯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我们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职能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一是深入剖析案件原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和处理,还要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供依据。二是提出纪检监察建议。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对发案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使命。我们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日常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通过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监察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要求和法律适用。二是广泛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拓宽法律知识面,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动态学习,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确保在工作中能够准确适用法律。
(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规范监察行为。在监察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一是严格遵守案件受理、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确保程序合法、规范。二是依法采取监察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用谈话、讯问、询问、留置等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制作监察文书,确保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准确、表述严谨,体现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是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关键。我们要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司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工作衔接顺畅。二是规范移送程序。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确保案件移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证据衔接。注重与司法机关在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确保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有效衔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作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监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法治观念和监督意识。三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监察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展示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站位决定工作格局,理想信念是前进的动力。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三是牢记初心使命,坚守职责定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注重学习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的知识,拓宽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和实践,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自律。纪律规矩是党的生命线,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自律。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二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三是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深入学习《条例》,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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