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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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严格落实清查整治措施,确保耕地保护和农村发展相结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副县长在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副县长在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刚才,县自然资源局通报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严峻性和危害性

(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当前,我国人均耕地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但从我县摸排情况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触目惊心:有的村集体违规出让耕地建房,有的企业以设施农业名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厂房,有的村民未经审批私自扩建住宅。这些行为直接导致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必须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破坏法治秩序。耕地保护是法律红线,《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耕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审批作出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和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对违法建设行为视而不见、纵容包庇;一些群众法纪观念缺失,认为法不责众”“占点地没关系,甚至出现跟风抢建现象。这些问题暴露出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思维缺失、规则意识淡薄,必须通过专项整治,在全社会树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鲜明导向,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刻影响乡村振兴大局。乡村振兴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依法用地,但乱占耕地建房导致农村建设布局混乱、土地资源浪费,一些违法建筑挤占乡村道路、公共空间,甚至破坏生态环境。例如,某镇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房,导致汛期行洪受阻;某村企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养殖场,造成土壤污染。这些问题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农村用地秩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攻坚战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前期摸排显示,全县共发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XX宗,涉及耕地面积XX亩,其中住宅类XX宗、产业类XX宗、公共管理服务类XX宗。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摸排数据可能存在遗漏,必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展拉网式排查。要重点核查五类问题:一是202073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三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四是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如以设施农业名义建大棚房);五是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房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宗建立台账,明确位置、面积、用途、责任人等信息,实行一宗一策精准管理。

(二)坚持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区分时间节点、违法情形和用地性质,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202073日以后的新增问题,要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复耕一起;对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原则,对符合规划的依法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规划的逐步退出;对巧立名目违法占地行为,要坚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功能;对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房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在整改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要优先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避免一拆了之引发矛盾。

(三)强化源头管控,构建长效机制。专项整治不能一阵风,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推行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全程监管;要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强化用途管制和现场核查;要建立动态巡查机制,落实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日常巡查责任,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协作,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曝光典型案例,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里已成立由我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将专项整治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县级统筹、乡镇主责、村级落实的责任体系,将整治任务分解到村、到组、到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田长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和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每块耕地都有监护人。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从重追究纪律责任。例如,某镇因巡查不力导致新增违法占地建房,已对分管副镇长给予诫勉谈话,对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必须强化协同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抓总,做好政策指导、数据汇总和执法监督,制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处置技术指南》,明确整改标准;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推行宅基地申请一表制审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震慑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行为严肃查处,对监管失职的实行一案双查;组织部门要将整治成效纳入乡镇领导班子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户开展排查整改,对重点村实行一村一策专项督导。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县里将专项整治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制度,对整改不力的乡镇,要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属实的给予500-2000元奖励,对包庇纵容的严肃处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对整治中形成的村级自治+执法联动”“数字化监管+社会监督等典型做法及时推广,推动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例如,某镇创新耕地保护红黄蓝三色预警,对违法占地行为实现早发现、早制止,相关经验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推广。

同志们,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容不得半点含糊。让我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坚决打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攻坚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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