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办法【参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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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标准与流程,确保合理合规使用资源,提升管理效率与透明度吗?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公司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办法”,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公司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办法

公司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办法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公司领导出国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主任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请款审批手续

(一)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任初审签字;

(二)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四条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坐车船的规定:原则上公司领导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及飞机,其余人员出差火车路途时间10小时以内一律乘坐火车硬席、卧铺及轮船三等舱,超过10小时、并且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规定:公司领导及具备享受乘坐软席车的人员,住宿费标准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标准客房,一般人员不应超过200元/日;与高一级领导一同出差,可按高一级领导同星级标准执行;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通知单及相关票据实报实销;

(三)出差住勤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区补助标准为20元(按实际天数计算),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证明报销;

(四)夜间乘火车补助规定:出差期间在夜晚(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未坐卧铺的',发给夜间乘车补助费,其标准为:按夜间乘坐慢车硬座或直快列车硬卧票价的60%发给乘车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硬座票的50%发给乘车补助;乘卧铺者,不予补助;

(五)白天和夜间的划分:早六点至晚八点为白天时间,其余时间为夜间时间。白天行车超过6小时者,按一天计算补助;不足6小时满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补助;不足4小时者,当天不计算住勤天数。白天行车以及夜间行车不超过5小时者,不准购买卧铺,连续乘车的时间超过12小时者除外。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按伙食补助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

(六)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七)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八)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第六条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报销标准

1.交通费报销标准

(1)部门主任、副主任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2)广告部征集人员每月不得超过600元;

(3)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2.通讯费报销标准

(1)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5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报销范围

1.有私车可按上述标准报销油票,但不报出租车票;

2.若无特殊情况,跨月出租车票、通讯费不予报销;

3.节假日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4.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任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报销时间规定

第七条报销时间

(一)每月10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5天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二)周一、三下午财务部进行内部核算,不办理请款报销查账等业务。

第八条报销办法

(一)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交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二)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办法 篇2

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

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

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

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

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

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

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办法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私车公用管理,促进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兴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本部以及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经集团公司前置审批确认的私车公用费用,均实行定额管理;成员企业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的,其费用管理由各企业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必需节俭,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三、费用定额范围

小汽车报销费用包括保险费、修理费、汽油费、停车费、洗车费、年审年检费等六项费用。

因公出差的过路过境费在差旅费中列支,不列入小汽车费用;各种因违反交通法规而产生的罚款不予报销。

四、费用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定额标准为2―万元/年。

2.集团公司本级部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以及私车公用频繁程度确定定额。

3.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的定额标准按照“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经考核,上年或前两年平均年资本收益额[指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考核口径,下同]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下同)以上的成员企业(包括下属分子公司,下同)负责人,年定额标准为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200-3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2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100万元-2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50万元-1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在50万元以下但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定额标准为万元以内;年度出现亏损但确实因企业处于初创阶段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该企业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在1万元/年以内给予报销。

五、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程序和办法

1.报销定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具体由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意见,由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2.私车公用费用由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核,财会部复核。定额内一次性报销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1000元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的费用在定额内由所在企业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未按规定程序或权限审核审批的,财会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3.定额内每次凭发票报销80%,个人承担20%。对确实因公用程度较高而超过年定额费用较多的,凭相关发票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核实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可在超定额50%以内酌情增加定额。

六、享受私车公用费用报销人员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市区出租车费用不再给予报销;省内或距离较近的公务活动,公司原则上不再调派公务用车,特殊情况的需经集团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七、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每年会同企管部、财会部对成员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集团公司对执行本办法情况较好的部门和成员企业给予表扬;对不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成员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将作违规处理。

八、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集团公司以前有关办法或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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