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要点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消防设施,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2025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要点”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2025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推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和防灾减灾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办公室牵头、人教股、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2.将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导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局办公室牵头、人教股,机关党委、安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督导通报问题整改,按照县安委会、县委督查办部署要求,配合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导和明查暗访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强化隐患问题闭环整改。(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落实"四不放过"要求,强化行业领域事故剖析和责任追究,推动事故原因分析到位、问题查摆到位、警示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局安全办牵头,局规划运输股、建设工程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导检查、精准执法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压力逐级传导至基层一线、岗位末梢,指导帮扶交通运输企业健全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带头落实法定职责要求。(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安全办,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调度。
6.细化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安全科技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内容作为行政检查必查事项,持续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和实际运用力度。(局政策法规股牵头,局安全办、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对企业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局安全办牵头,局规划运输股、建设工程股、政策法规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加强工作调度、提示、通报,按照市、县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对于工作进度迟缓、任务超期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零上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提醒通报警示。(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10.按照县安委会和市局部署要求,印发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工作方案,并组织抓好贯彻落实。(局安全办牵头、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源头安全管控,印发撤并渡工作方案,有序推动撤渡并渡工作,认真落实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57座以上营运客车及卧铺客车逐步退出运输市场。(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安全办、建设工程股、政策法规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结合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8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车,增加10年以上老旧车辆更新奖励,鼓励引导从事内河运输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运管中心、海事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智慧监管,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推动桥梁、跨河建筑物主动预警等防范船舶碰撞桥梁技术设备应用,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推动一、二类渡口视频监控全面覆盖。(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建设工程股,县运管中心、公路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2025年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3条,危旧桥梁5座、农村公路33条(段),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持续加大撤并渡、渡改桥和渡口安全设施提升力度。(局建设工程股牵头、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5.联合公安部门持续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从源头上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素质和能力,(局规划运输股牵头、政策法规股、县运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到年底前安全考核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局安全办牵头、规划运输股、建设工程股、县运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推进行业各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实现水上客渡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全覆盖,并逐步延伸覆盖至普货运输企业。从严组织上年度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局安全办牵头、规划运输股、建设工程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六)抓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8.扎实开展春运及春节假期、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四查一指导"工作机制,着力排查整治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航段、人员密集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进一步压实企业自查和直接监管部门排查责任,分级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清单,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闭环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要求。(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20.严格执行春节、五一、国庆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强化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极端灾害天气防范。
21.会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建立极端天气、自然灾害会商研判工作机制,遇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工作调度,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局安全办牵头、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研究高风险路段分级监测预警措施,提前做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预置等工作。(局建设工程股牵头、县公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九)加强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安全治理。
23.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建成运用"两客一危"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持续开展车辆动态监控月调度和网上巡查工作。(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运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做好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推进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公安部门加强安全带规范使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运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持续深化客运打非治违,加强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至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跨城市运营线索筛查,及时通报各地核查处理。(局规划运输股牵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毗邻公交、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安全监管,逐步规范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使用。(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运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
27.加强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桥区水域通航秩序监管、船舶机电设备检查、船员实操能力检查和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治理,治理人员密闭空间违规作业等问题。(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行动,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压实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涉客船舶专项检查行动,突出抓好客渡运安全监管。(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县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
(十一)加强公路运营安全治理。
31.开展"百吨王"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依托治超系统纠治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32.开展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抵御各类灾害风险能力的冗余度。(县公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开展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勘察过程管理,提升复杂边坡、排水系统及涉水结构设计质量。(县公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强化公路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通勤安全管理,规范设置养护路段交通安全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严密防范事故发生。(县公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治理。
35.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加强施工驻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建设项目有效落实防灾避险执行条件。(局建设工程股牵头、县公路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推动平安工地规范化管理,扎实开展2025年度在建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评估。(局建设工程股牵头、县公路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加大《〔...〕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细则》宣贯力度,组织从严打击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局建设工程股牵头,县公路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持续发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狠抓"两个责任清单"闭环管理,推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重心向基层网格单元下移。(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建设工程股、县公路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深入推进公路铁路并行交汇路段安全防护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分级分类开展公路上跨铁路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指导农村公路与铁路并行路段交安设施提档升级。(局建设工程股牵头,县公路中心落实)
40.加大涉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管,杜绝野蛮施工、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局建设工程股牵头,县公路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消防安全和动火作业治理。
41.指导督促客运场站、办公大楼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突出隐患问题。(局安全办牵头、规划运输股、建设工程股、局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42.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局安全办牵头、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十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
43.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专项预案演练,推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公路抢通和运输保障、水上搜救,危化品运输等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局安全办牵头,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44.加快综合交通运输调度指挥、维护抢修、物资储备、运输投送"四个体系"建设,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动态监测、预警研判、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安全办、建设工程股,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投送保障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加快构建"1+5+11"三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公路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县公路中心牵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强化水上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局规划运输股牵头、安全办,县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十六)突出精准监管执法。
48.举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训班,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知识竞赛、执法技能"大练兵"等方式,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局安全办牵头,局规划运输股、建设工程股、县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9.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规定要求,加大精准严格执法力度,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积极推广"互联网+执法"等监管执法手段运用,每季度至少公开曝光1次典型执法案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健全共建共治机制。
50.加大《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宣贯力度,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局安全办牵头,局建设工程股、规划运输股、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1.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局安全办、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5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月等工作,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局安全办牵头、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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