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乡村振兴特别是村干部监督管理领域不正之风
县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聚焦乡村振兴,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整治不正之风,提升治理水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乡村振兴特别是村干部监督管理领域不正之风”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县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乡村振兴特别是村干部监督管理领域不正之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纠治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本次整治行动聚焦我县在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责任落实、政策执行、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以作风攻坚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向上向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
1.村务监督委员会紧盯监督重点事项,对发现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涉及反映问题重大的,由县纪委区监委提级办理。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场)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2.乡镇党委、纪委每月听取1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向党员、村民代表报告财务收支明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事项及监督情况,乡镇包村领导干部和乡镇纪委派员参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3.县委组织部会同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乡镇党委汇报,会商解决村务监督工作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二)实现县级对村巡察审计全覆盖。
1.县委巡察机构在县委一届任期内对全县村党组织至少巡察1次,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运用"巡乡带村、直接巡"等方式强化监督。
牵头单位:县委巡察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2.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审计、民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采取交叉审计、聘请第三方机构审计等方式,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届中至少进行1次任期审计。对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由县级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束后,逐人形成审计报告,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3.对群众实名举报村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和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4.对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违法占用耕地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严肃处置,对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分类提出提级办理、重点督办和一般转办的分办意见,及时分流。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核查、优先处置。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5.聚焦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套取资金违规吃喝送礼,上级单位到基层违规吃喝,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对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向有关地方和单位制发工作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通报曝光一批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件。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三)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1.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及正常增长机制,适当提高"一肩挑"人员报酬,按规定落实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2.乡镇定期组织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帮助。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定期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
4.每年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长期
5.精准科学实施函询、诚勉和问责,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处理处分的村干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村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四)建立健全常态化指导乡村工作制度
1.每年上半年,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县委书记任期内走遍所有行政村,其他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走遍所联系乡镇的行政村,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到乡村蹲点调研1次,了解村级班子运行和村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2.乡镇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包村干部要经常沉到村里、深入农户,加强对村级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村干部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乡镇党委书记每季度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谈心谈话,其他包村乡镇领导干部每季度与村干部集体谈心谈话1次,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工作情况,既提要求,又教方法。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定期梳理村级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沉到村里抓督促指导、抓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乡促村,把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责任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站位,研究管用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推动整体优化提升。
2.精准选人用人。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要切实担负直接管理责任,严格村干部人选把关,抓实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县委组织部要把村干部管理监督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及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3.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在村"两委"换届后,每年对廉政风险高、治理难度大、容易出现矛盾问题的村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一批重点村,建立村情台账,加强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持续盯紧抓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加强调研指导,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4.严明纪律要求。对村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约谈下级党组织有关负责人;后果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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