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实施方案精编8篇
中小学校在党组织领导下,完善校长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确保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2025年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2025年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及各级教育大会的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确立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两组织”职责
1.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工作;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等问题;
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打造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学校行政组织主要职责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管理制度,实施校务公开,维护师生权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注学生发展,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综合质量;负责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校风建设,培育校园文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落实四项工作机制
1.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理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党组织的学校,原则上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按要求配备副书记,协助抓好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行政班子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80%o团队负责人
一般由党员教师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党建办。
加强骨干培养。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可靠、师德师风过硬、能力素质精良、模范作用明显的党员教师队伍,推行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教学管理人员“三培养”模式。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
2.构建立德树人机制
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探索实行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问题征求党组织意见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的德育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总体规划,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出席或列席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和学科德育。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抓好德育活动的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关爱学生、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
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3.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完善沟通协商制度,建立书记、校长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重大问题,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实施。
党组织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党组织会议的各项决议。
4.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日常督查制度,各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
并开展督查督办。学期末,在党组织领导下,各学校校长必须就综合质量、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安全工作、重点工作等向教职员工和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切实加强考核与督查,各级党组织将此项工作纳入现代学校治理考核范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占较大权重。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待遇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对责任不落实、抓此项工作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宁乡市教育局党委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宁乡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
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宁乡市教育局党委把此项工作列入系统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工作保障。中小学校要完善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优秀党建论文与优秀业务论文同等效应。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3.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4.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宣传典型,在全市上下逐步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新格局。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印发》《学校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实行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驾驭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学校党委的职责
第三条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第四条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
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强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管理。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
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践
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进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9)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
(10)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
(11)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
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六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
第三章校长的职责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
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监察工作。
(10)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党员代表大会年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学校党政议事决策制度
第九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党委。校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常委会委员由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选举产生。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实行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党员代表大会年会由全体该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到会方可召开,如果涉及党内选举,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到会方可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听取学校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
审议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规定行使有关职责。
第十条全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
(1)全委会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2)全委会由全体党委委员组成,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非党委委员的校领导、督导员、校长助理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民主党派、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党代表、教代会代表及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3)主要任务是:
①审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案、措施;
②选举党委常委和党委书记、副书记,表决通过校纪委选举的书记、副书记;
③根据党章规定,讨论决定召开全校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
④审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
⑤听取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定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⑥票决学校内设职能处室、院(系)正职领导职务人选;
⑦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校纪委工作报告;
⑧审议提交学校党员代表大会的校党委工作报告和校纪委工作报告;
⑨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学校发展
的重要事项;
⑩讨论决定常委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十一条常委会主持校党委经常工作,并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
(1)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会会议由全体党委常委组成,非党委常委的校领导、督导员、校长助理、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一般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也可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会议和参加扩大会议的人员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2)主要任务是:
①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学校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②研究制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
③研究召开全委会的有关事项,提出议题建议,并审定提交全委会的常委会工作报告;
④审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⑤研究提交全委会审定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
听取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校党委工作报告、校纪委工作报告;
⑥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战工作、教代会工作、群
团工作、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以学校党委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和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
学校党委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
校领导、督导员、校长助理的工作分工及调整;干部选拔、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和奖惩等工作;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学校内设职能处室、院(系)正职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选任制的候选人选);校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省参事室、省台侨联候选人推荐人选;推选党的建设方面省级以上等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事宜;
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以及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各类人员编制计划、人事调配原则、人员退休政策,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等事项;
涉及学校整体工作和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及人员配备方案;
⑦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重大基本建设方案;
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撤销及人员配备方案;
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100万元以上)的调整与改变和预算外大额单项资金(50万元以上)的支出安排;
学校重要资产的投资、置换或出售事项;
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⑧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学校工作报告、其他事关师生员工
切身利益和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
⑨其他需要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3)议题的确定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组织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后确定。未列入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不予讨论。
(4)会议的举行
①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②常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可事先对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③涉及相关议题汇报的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汇报或讨论完毕即退出会场。
④会议议题若涉及与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⑤会议议事时,由学校办公室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讨论和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
(5)讨论和决定
①常委会议事时,应一题一议,逐项讨论通过,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常委以及其他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明确意见,常委通过后,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
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请求裁决。
③讨论干部问题,要逐个进行表决。如原拟人选被否定,不能临时动议决定人选,应按规定程序考察后重新提出人选。
④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对讨论的议题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可进行举手表决;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投票的方式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⑤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会议的,常委应立即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⑥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常委会授权的同志向其通报本次会议议事情况及决定或决议。
⑦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按照有关公开的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除经授权传达或对外公布外,与会人员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⑧常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包括收集议题、印制议题、制发通知、准备会议有关材料、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
⑨常委会会议纪要根据需要编发。
(6)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
①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行政按其分工,各司其职,负责落实。如果对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常委会的决定。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常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征得多数常委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通报。
②常委要牵头落实常委会会议的决定,指导各自分管部门或所在部门贯彻执行常委会的决定。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③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学校办公室协助校领导做好督查督办。
第十二条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由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
书记专题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等参加,其中酝酿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由副书记和分管组织、纪检工作的常委参加。书记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就学校党委工作的重要事项交换意见、沟通情况;酝酿需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是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
(1)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或由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督导员、校长助理。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学校办公室
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列席会议。
(2)主要任务是:
①学习、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②研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审议年度工作计划;
听取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学校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
审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重大基本建设方案;
审议教代会学校工作报告;
讨论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以及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各类人员编制计划、人事调配原则、人员退休政策,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等;
审议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撤销及人员配备方案;
审议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100万元以上)的调整与改变和预算外大额单项资金(50万元以上)的支出安排;
讨论学校重要资产的投资、置换或出售事项;
讨论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讨论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③讨论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行政工作阶段性重要安排;
学校行政工作具体规章制度和以学校行政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
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调整与改变和预算外大额单项资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支出安排;
由专门委员会或职能部门提交审议的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涉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非常设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及人员配备方案;
学校行政工作方面的重大奖惩;
推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省级以上等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事宜;
党代会年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等有关行政工作提案的处理事宜;
④其他需要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3)议题的确定
①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职能部门向分管副校长提出需要讨论问题的建议,由分管副校长报校长,校长确定。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议题确定后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②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应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③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议题的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两天发至与会人员。未经审定的议题,会议不予讨论。
(4)会议的举行
①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②校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和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参会人员参加。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主持人请假,
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事先对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③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可通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在讨论到相关内容时进入会场,汇报或讨论完毕即退场。
④校长办公会议议事时,凡涉及与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⑤校长办公会议议事时,由学校办公室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讨论和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
(5)讨论和决定
①校长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一般为: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同志作必要的汇报,与会成员就此议题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主持人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作出决定。
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校领导,必要时会后由会议主持人或校长办公会议授权的同志向其通报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
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按照有关公开的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除经授权传达或对外公布外,与会人员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④校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包括收集议
题、印制议题、制发通知、准备会议有关材料、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
⑤校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6)决定的执行及执行情况的反馈
①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校内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议成员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②在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或决定执行时,应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复议,紧急情况临时调整原决议,可由校长征求有关会议成员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校长办公会议上通报。
③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会议成员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分管范围内予以落实。学校办公室协助校领导做好督查督办。
第十四条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一般非全局性的工作或执行性的工作由分管校领导处理,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安排专题会议。
学校分管校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协商解决的事项,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属于同一分管校领导决定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不召开专题会议;属于多位分管校领导决定范围,需要跨分管部门协商解决的,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分管校领导主持,并约请相关校领导参加。
专题会议形成的讨论结果和建议方案,分管校领导认为应该提交常委会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经报送党委书记或校长审定后,作为提交常委会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
第十五条党员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会议等党委会议和
校长办公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党委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度,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必要时还要进行风险评估。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在民主党派、教职工代表大会、群团组织及各界代表人士中开展广泛协商,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形成共识。
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实行党委书记、校长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
第十七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领导、督导员、校长助理参加的碰头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学校领导班子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
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第十九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第二十条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完善《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二十一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广泛多层的协商民主制度,围绕学校重大事项,开展多层多类协商。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
第二十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问题解决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完善党员大表大会常任制和代表任期制、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第六章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
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和院长(系主任)工作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六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点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按照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十七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十八条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领导班子
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将本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如实报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校纪委的监督职能,对学校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党员代表大会对全委会、常委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长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学校行政工作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5年教育系统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自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开展以来,X区教育局党委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四个方面,紧扣市教育局党委落实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清单,主动对照各项条款,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落细、落实、见效。
强化“全面领导”与“围绕中心”相融合: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全区学校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将党组织的学习及活动融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抓实各学校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深化教育改革、
校领导班子建设、校园疫情防控、教学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
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先后被授予省级和市级“双比双争”
党组织各1个;市级“双联双应”党组织1个;市级“领航计划”示范党组织1个;区级“双联双应”党组织4个。有效的促进党
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强化“顶层设计”与“示范引领”相融合:根据《芜湖市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任务清单》《芜湖市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对标3个时间段17项重点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解读,不断深入推进全区各学校党组织列入范围。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学段的党组织。
强化“规范建设”与“党建品牌”相融合:牢固树立“学校一切工作到党组织”的理念,聚焦党组织引领,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学校工作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各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同时着力深化教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如:城关一小“红色领航”和X五中“阳光之路党支部”
强化“督促指导”与“建强组织”相融合:区教育局党委通过听取汇报、定期会议、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工作进行逐一分析研判,召开专题会议6次,征求意见建议15条。针对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务岗位缺乏以及吸引力等问题,着力配齐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
明确党务工作者的重要性,储备大量年轻有为的后备干部,为X教育发展添加新动力。
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
X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省市有关部署,切实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出更强更大作用。X县从做好思想准备、规范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指导力度等环节入手,积极探索创新,“四轮驱动”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
一、强化理论学习把牢改革“总方向”
及时转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将《意见》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全覆盖开展学习和宣传培训,准确掌握文件精神,悟透内涵要求,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规范组织体系夯实党建“基本盘”
认真开展调研,完成全县435所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现状、
书记和校长配备情况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为全面落实《意见》夯实了工作基础。坚持“撤、改、立“同步发力,优化党组织设置。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有形覆盖”无死角、无盲点。完成86个党组织换届,调整优化党组织108个,实现中小学党组织全覆盖。
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发展“生力军”
坚守政治标准,打好“选配、培养、管理、激励“组合拳,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高素质书记、校长队伍。
由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
关规定,经过考察,于3月3日对县直学校派驻10个党建工作组;对县城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乡镇中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人选进行考察,任命117名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对村级小学考察任命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人选327名。
实施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县直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乡镇中学127名党组织书记、校长人选进行3天全封闭培训,组织40名党组织书记参加第六期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有效提升党组织书记引领学校发展硬本领。
加强党员教师的党性教育。党组织书记在参加“党课开讲啦”活动中,优秀党课频繁呈现;党组织书记带头宣讲省第十三次党
代会精神,积极参加“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之“抓行风、转作风、促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演讲比赛。引导党员教师在教学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引师风、促教风、带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氛围。
四、加大指导力度推动落实“总保障”
县委教育工委组建六个党建工作指导组,每月对各乡镇(街
道)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党组织开展一次指导。督促指导
学校党组织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厘清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积极研究事关学校长远发展、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
大事项,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真正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融合。
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出台,标志着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发生重大变化。县域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系统谋划、率先探索,推动新时代中小学党的建设和领导体制改革,进而激活区域教育治理生态,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我们要深刻理解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核心要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深化校长负责制的又一创新举措,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度性革新,从中小学党组织核心地位、校长履职、学校内部权力制衡等方面赋予学校体制改革新的内涵与外延,对现实的教育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是权力让渡,明确领导核心。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新界定了学校权责体系,这是落实制度的前提。党组织统揽学校全局,主要把握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干部任用、党组织和群团建设等任务。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组织集体决议依法行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队伍培养等职权。从本质上看,制度重在实现权力让渡,将校长中心地位转变为党组织核心地位,重在进一步回答中小学要“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首要问题。
二是建章立制,推进民主治理。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建立健全与之匹配的规章制度,这是落实制度的方式。如党组织、校长各自定位职责如何细化,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如何完善,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如何保障,学校内部管理运行机
制如何健全等,系统化解决这些问题,开放、协调、高效、民主的管理体制才能形成。只有认真总结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经验,
遵循“集体领导、会商决策、分工负责、执行担责”的工作方针,才能充分保证党组织集体意见、校长参与决策、校务委员会和教代会议事机制的落实,提升学校治理民主化水平。
三是优化生态,回归教育属性。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核心在党组织,着力点和生力点在校长负责制,
这是制度设计的旨归。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的重新调整和优化,进一步理顺了中小学的权力结构和关系,形成既上下又平行、既分工又合作、既进取又进位的工作机制,让学校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职。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区域顶层设计。连续开展为期4个月的
中小学党建工作专项调研,以摸底排查、问卷调查和专题座谈等
形式,梳理全市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书记校长配备情
况,结合学校党建年度考核中的弱项,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小学
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力偏弱、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党组织
书记模范带头作用不强等问题,构建好党组织领导的学校组织体
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解决好“为什么改、怎么改、改什么”的重要问题。
坚持分类指导,整合先行先试经验。针对各学段党组织特征,按照党委一党总支一党支部规范设置下属党组织,完善组织框架,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从领导配备、议事决策制度和流程入手,突出和强化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的职责地位,破除校长负责制重业务轻党建的“一头沉”问题,激发校长的依
法治校精神,协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优化机制,推动改革落到实处。把优化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配套体系作为重要抓手,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基本制度,明确各方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等工作机制,明确党组织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议事规则。与此同时,为解决校长领导力不强、专业引领力不够、政策领悟力不高等问题,我们配套出台领军书记校长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区域性评价方式和标准,打造专业化复合型书记校长队伍,为全面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供人才支持。
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
X县全力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
结合全县实际,提出了“345”工作思路,确保试点工作8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大行动”真抓实干推落实
开展中小学校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质行动,织密学校党组织体系。按照每半年抓排查、抓组建、抓规范的工作要求和同步原则,规范中小学校、新建公办幼儿园的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党员空白点消除成效,进一步延伸党的“触角”;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党员教师队伍活力,推动试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均隶属于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并于6月底完成了4个党委、5个党总支的规范调整。开展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提能行动,配
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在校长职级制改革基础上,深入开展学校蹲点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党组织书记、校长选配以及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拟派出10个调研组,力争8月15日前完成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开展教育教学擂台大比武行动,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着力搭建让广大教师展示能力、寻找差距、谋求提升的平台,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教师锻炼业务基本技能、磨炼课堂教学基本功、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个一批”比学赶超创品牌
深刻践行典型引路法,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实践、边推广,及时总结提炼和深入挖掘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高标准选树一批规范化示范党支部,将政治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党建标准化创建到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群众满意度较高,在推动试点工作和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的党支部选树出来。高标准选树一批优秀教育管理学校,将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到位、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和协调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得到有效保障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的的中小学校选树出来。高标准选树一批优秀学校党组织书记,以规范化示范党支部创建为基础,将那些政治素养过硬、综合素质高、党务工作精、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带动能力强,支部工作优秀,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支部书记选树出来。高标准选
树一批优秀学校校长,将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和个人工作素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校长选树出来,形成一批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制度成果和典型案例。
“五大机制”破陈出新出实效
健全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选配和培养管理机制。探索适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要求的党组织书记、校长选任标准、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学校党建工作保障激励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积极探索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组织、队伍、阵地、培养、激励、经费“六项”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群团组织、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经常性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党建带群建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学校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厘清权责边界,明晰程序要求,推动各校以领导方式转换,深化学校治理结构转型。探索建立决策前党政沟通机制、调研论证机制、决策咨询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学校党政协调运行机制。合理确定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厘清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工作职责,建立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工作体系,以党的建设贯彻、引领和保障学校治理,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健全完善优秀教师队伍教育培养
机制。深入实施“全员培训”、优秀校长建设和名师培养“三大
工程”,全面实行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发挥党员教师
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深化“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和“一校一品”党建示范校创建,拓展“行走的思政课”活动,激励引导党员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后,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落细。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对照《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修订完善了《自治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对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校长办公(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
《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规则和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州党委教育工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通知等形式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对内容和要求进行解读,对全州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在2
月举办的全州教育系统书记、校长培训班中,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纳入培训授课内容,邀请疆内外专家详细解读,81名书记校长进行现场交流讨论。各县市、各中小学校分别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对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层层压实责任,清晰职责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三是配强党组织书记。第一季度学校调整党组织书记、校长19人,为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选派专职党组织书记1人、党建指导员14人。采取订单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自治州2022年教育系统“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书记校长专题培训班。制定《自治州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春季大培训大考核活动方案》,采取“一周一学习、一月一考学、一季一检查”的方式,组织98名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考学,全面提升全州中小学校书记、校长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是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党建+思政教育。深入实施
“文化润疆”工程,明确14条重点任务和5个重点项目。开展了“万名师生讲家乡”微视频活动、“聚文杯”临帖大赛等系列活动,8万余名学生受教育。党建+教学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市管校聘改革,化解大校额、大班额,解决教师整体超编问题,
采取领导包联、蹲点指导的方式推进博乐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党建+安全稳定。组织开展督导5次,发现207处风险,对13094个存在坠楼隐患的外窗当即整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手册》,
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263场次、全覆盖应急演练655场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是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精河县第一小学充分发挥党组织领
导核心和教代会民主管理作用,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
教师育人、民主管理”的运行模式。博乐市锦绣小学推行教育集
团化引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成立锦绣小学教育集团党总
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体制机制,以“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融合发展。温泉县哈日
布呼镇小学完善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构建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专业优势、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领导体制。
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自查报告经验总结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党委、市教委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推进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体制,充分发挥校长的负责作用和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提升学校管理层次,根据教育局党委的要求,对近年来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情况,作一个回顾、自查。现将学校推进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1.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1)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出台,都经过党、政、工认真的商量研究,广泛征询教职工的意见,然后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例如:上学期,校长认为现有的《学校内部管理条例》某些内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学校党政首先对《内部管理条例》需要修改的主要方面作了认真的讨论研究,认为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修改、调整;一是教职工的考勤制度,二是教育教学奖惩制度。新的《内部管理方案》要突出严格、合理与有情操作的特点。最后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变为教职工的自觉行为。另外对课堂教学的调研制度、教学平台活动,建立中层干部学年度述职考核制度,教职工年度述学述职考评制度等,党支部都自始至终参与讨论、决策,使各项制度得以贯彻和实施。
(2)党支部参与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制订,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学校的现状以及三年工作目标,研究制订学期的工作目标,找准突破口,提什么口号等,都一一进行研究。如上学期提出了“保先争优”的口号。认定目标,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争创优质学校。
(3)党支部把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聘用工作看作是支部重要工作之一。学校两年前就实行中层干部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支部严格把关。具体做法:根据校长提议,召开支委会,确定调整中层干部的岗位和职数;学校发出告示,告示招聘中层干部的条件、岗位、职数以及招聘方法;党支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召开教师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座谈会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及时召开支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最后由校长聘用。
2.党组织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
(1)对学校的重大改革措施或新的制度出台后,学校党支部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尽快让教职工接受和适应新的改革措施和制度,确保校长的政令畅通。
(2)支部、行政一起加强学习,与时俱进,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与要求。
3.党组织重视自身建设并取得成效的情况
(1)支委成员实质就是学校领导的核心人员,要真正形成一个核心,一是要加强支委一班人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工作中要相互支持、理解,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领导核心,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支部大会等形式,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促使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和组室中起到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带头作用。
二、校长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过程中,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情况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情况。
(1)全校教职工通过学习,都能知道现在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也大致了解党支部、校长、工会主要职责。
(2)校长能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校长的主要工作来抓。校长通过各种途径,切实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层次。
(3)校长能全面领导和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严格要求,
切实加强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调动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各职能部门围绕学校的总目标、总要求来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校长能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党支部开展工作。凡在重大问题和重大措施决策前,校长都能主动地通气,征询书记的意见,然后再经过校务会讨论、决策后再实施。中层干部的任免,征求党支部意见,要求支部把关。党支部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考核等工作。
2.学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及中层干部组成,一月一次例会,重大问题都通过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征询各方面意见,然后再作决定。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
1.学校定期召开教代会的情况
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教代会都有主要议题(重大改革措施,新制度等),在教代会前一个月左右,告示全体教职工,组织教职工讨论和征求提案,然后在作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教代会,会议严格按照教代会议程进行。
2.对教职工的奖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都能征询教代会的意见。
3.教代会每年度对书记、校长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每学年(暑假)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测评。
四、明年党支部的工作思路
1.在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推进实施校长负责制的进程中,要进一步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党[2021]☆☆号)文《关于☆☆市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
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校长、党支部、教代会各自的作用,工作到位,形成合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2.在新的一年里党建工作要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着力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学习化学校,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宣传学习新的《小学生守则》。争创区级文明单位标兵。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和研究二期课改中的经验和问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继续落实善待教师工程,切实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齐心合力抓教育,争创优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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