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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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强化管理、提升安全标准、开展宣传教育,确保骑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纪委监委上下贯通系统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部署和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市局工作安排,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整治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重点打击制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加强认证管理,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取得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严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生产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行为,以及“换电”、维修等经营性服务中的质量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出厂、销售、进口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将“车”“电”分离出厂

(配套出厂但分体运输的情况不属此列)等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质量技术科、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二)严查非法改装。重点整治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质量技术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三)加强认证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督促认证机构强化对获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阻燃、防篡改等技术要求。组织好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认证活动的检查,对违规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质量技术科、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四)排查生产销售单位全面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单位底数,督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获得认证,逾期未获认证的,不得再出厂销售。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

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牵头单位:质量技术科;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及时处理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问题。对消费者涉及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快速分送办理,排查安全隐患,提高诉求办理质效。(责任单位:消保科)

(六)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应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及时移送。(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查摆问题

1.全面自查排查。广泛收集涉及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投诉举报、群众xx政务服务“好差评”、媒体曝光、巡视巡察移交、案件查办暴露等方面反映的问题,建立并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及处理进展台账。8月至10月,梳理排查在执法监管、严查非法改装、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以权谋私、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对投诉举报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问题线索并报送区市场监管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质量技术科;责任单位:区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入一线检查。9月,针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区深入一线“带件”下沉、明察暗访,查找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质量技术科;责任单位:区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建立清单台账。9月,对照自查排查、一线检查和发现的问题,全面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推动立行立改。(牵头单位:质量技术科;责任单位:区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全面整改问题

1.强化执法办案。投入足够人力精力,优先办理、迅速处置侵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对权限范围内具体可查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迅速核查。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的,从严查处;对超越权限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权限的部门核查。(牵头单位: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消保科、网监科、质量技术科、机关党办,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2.整改自查问题。9月至10月,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对照自查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自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区局领导小组适时对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查摆不深入、整改走过场的及时督促纠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和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消保科、网监科、质量技术科、机关党办)

3.上下联动整改。9月至10月,根据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区局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科、各市场监管所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跟进集中整治情况,主动认领整治过程中反映“表

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加强联动整改整治。(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消保科、网监科、质量技术科、机关党办)

(三)增强工作实效

1.及时退还财物。在问题整改和执法办案中,对涉及应退还群众财物的及时退还,让群众及时享受应享受的政策待遇。(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

2.以案促改促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强类案分析、条线指导,堵塞监管漏洞,动真碰硬解决行业性、系统性问题。9月至10月,区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成果集中宣传,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整治成效。(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法规科、办公室)

3.建立长效机制。10月底前,各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分析研究集中排查和反映的问题,从问题中查找工作短板、制度漏洞以及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堵塞漏洞,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土壤,巩固整治成效,防止类似同类问题反复发生。(责任单位:区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位推动,不折不扣抓落实。区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办,直接抓、总负责,并成立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上下贯通系统抓好电动自行车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见附件1)。各市场监管所对照成立整治工作专班,所长也要

领办,亲自调度督办,亲自深入一线调研排查,推动民生实事办成办好;区局班子成员要抓实抓好分管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到位。

(二)坚持从严从实,雷厉风行抓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依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及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将从严从实贯穿始终,认真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区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三)坚持久久为功,敢作善为抓落实。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坚持边整改问题边建章立制,举一反

三,标本兼治,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同时,要及时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科、各市场监管所自8月开始,每月25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线索及案例情况表》(附件3)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整治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制度建设方面等内容。10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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