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雪除冰方案3篇
针对雪冰天气,制定清晰的铲雪除冰方案,确保道路畅通,保障行人安全,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减少事故发生。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铲雪除冰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铲雪除冰方案 篇1
为全面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雪后道路畅通、市容整洁及市民出行安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和道路畅通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督导、属地落实、社会参与的清雪除冰体系,坚持机械化清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以融雪剂防冰为辅助作业方式,及时实施城市清雪除冰作业,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雪后城市车辆、行人交通安全。
(二)坚持市、区两级统一领导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各有关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承担本辖区清雪除冰工作,区级指挥调度,检查指导。
(三)坚持行业督导落实,住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财政、民政、教育、公路事业等城市管理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清雪除冰相关工作。
(四)坚持社会各方参与,区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经营性单位和市民群众应积极行动,全员参与清雪除冰,共同创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
(五)坚持生态环保原则,因地制宜,严格管控融雪剂使用,维护市政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完好,保护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岚山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管办”),全面负责城市清雪除冰工作。城市清雪除冰应急工作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成员由区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区城管办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工作调度及现场督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清雪除冰工作,并将清雪除冰责任人上报区城管办。城区各乡镇街道、区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细化到个人,并实行雪日24小时值班制度;视雪情启动本辖区本部门清雪工作方案;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组织调度,及时通报信息,形成组织有力、协同高效的清雪组织架构。
(一)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清雪工作进展情况,普及相关防护知识,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负责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带头做好单位内外、出入口等区域的清雪工作;组织全区志愿者配合乡镇(街道)、居委会发动沿街单位和群众开展清雪除冰活动。
(二)教育和体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做好校区及门前道路的清雪工作。
(三)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急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等工作。
(四)财政部门负责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清雪除冰所需资金。
(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城市冰雪天气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消除污染建议。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在建建筑、市政项目单位做好冰雪天气施工工地安全防护工作;指导督促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落实相关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及重点道路主次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的清雪除冰工作;协助做好辅道、人行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落实国道、省道及厦门路高架桥的清雪除冰工作;督导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匝道的清雪除冰工作;督促做好道路建设工地的清雪工作。负责督导公交候车亭及临边区域的清雪防滑工作。
(八)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导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除雪、除冰工作,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上级防雪机构安排的防雪应急信息。
(九)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暴雪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配合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十)国资部门负责督导国有企业落实清雪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强冰雪天气交通管理和疏导,组织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并根据路况对陡坡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限速行驶。
(十二)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道路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雪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发动宣传、物资保障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背街小巷、开放式住宅小区、沿街单位、商户及社区居民开展“门前三包”区域清雪工作,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小区清雪除冰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预警级别
(1)IV预警,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2)III级预警,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3)II级预警,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I级预警,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2.预警发布及解除
区城管办根据暴雪预警信号级别决定启动预警,并通过通信网络及新闻媒体网络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社会发布。根据雪情控制程度,确定清雪除冰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发布应急解除信息。
(二)物资储备。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充分发挥专业清雪队伍优势,储备不少于处置连续2场大雪以上的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充足的除雪破冰机、除雪专用车、撒布机、滚刷车、推雪车、装载机、防滑毯等清雪除冰设备物资,并提前进行全面检修,保障正常运行。各作业单位及时补充发放铁锨、大扫把、推雪铲等清雪物资到清雪一线。
区城管办要引导各乡镇街道、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物业公司购置数量充足的大扫把、铁锨、推雪板等清雪物资,确保清雪任务有效落实。住建、交通运输及各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处积雪处置消纳点,雪后及时将含有融雪剂的污雪清运至消纳点,统一处置。
(三)融雪剂储备与使用。住建、交通运输部门应组织专业队伍储备不少于处置连续2场大雪以上的融雪剂储备量。倡导以“机械化和人工清雪为主,融雪剂为辅助”的绿色清雪理念,严格控制使用融雪剂,城市清雪除部分主次干道、坡道和重要路段的车行道外,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严禁将融雪剂撒入花坛绿地、小区储水井等区域。
(四)全民参与清雪除冰。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在各自的市容环境责任区内,义务参加清雪除冰工作。各沿街单位及商户严格落实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制,自觉落实“各扫门前雪”义务。各有关乡镇街道、居委会负责宣传发动、督导协助,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本辖区街巷及人行道、辅道等区域的清雪除冰工作。开放式小区由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协调楼长、志愿者等共同发动市民群众参与楼下区域清雪除冰工作。属于物业管理的小区、写字楼等区域,由物业公司主动落实清雪除冰工作,并发动市民自愿参与清雪活动。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公司落实清雪责任。各有关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公司落实清雪责任,及时整改问题。宣传部门负责发放市民倡议书、媒体宣传报道、组织志愿者等方式,积极发动市民群众在居民楼下、小区出入口及背街小巷、人行道等区域开展自愿清雪除冰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部署要求,逐级明确清雪责任,自觉落实“各扫门前雪”义务,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底、权责统一。区城管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一线作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清雪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清雪除冰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清雪工作方案,提前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资等保障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设施检修维护等工作,同时组织安排好应急值班工作,切实做到物质设备到位、应急响应迅速、快速处置有效。
(三)强化调度、及时督导。区城管办要加强对清雪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区有关单位12月20日前将清雪工作方案和应急值班人员名单报区城管办。建立城市清雪联络机制,白天降雪的,当日16:0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夜间降雪的,次日8:3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区城管办要及时对清雪除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清雪除冰工作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效果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拒绝履行清雪除冰义务或不按标准、时限完成清雪、清运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市清雪工作,积极倡导全民参与清雪,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市民雪天公交出行,为城市清雪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铲雪除冰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我镇降雪天气的扫雪铲冰工作,保障雪天道路通行,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扫雪铲冰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扫雪铲冰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方针,树立“人文、科技、绿色”理念,遵循“人工与机械作业相结合,融雪剂融雪为辅助”和“专群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机械扫雪能力,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要求,落实扫雪铲冰责任制;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雪前做好设备和人员准备,并根据气象部门预警启动预案,雪中保障道路具备通畅条件,雪后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清新整洁,保障居民正常出行和市容环境良好。
二、组织领导
我镇扫雪铲冰工作指挥部由镇长张春华任总指挥,副镇长姜之波任副总指挥,文教科、民政科、财政科、城管四季青分队、各村委会、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文教科,办公室主任:
三、落实责任
扫雪铲冰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按照责任范围,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扫雪铲冰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镇扫雪铲冰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镇扫雪铲冰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单位扫雪铲冰的质量检查,及时提交除雪作业情况检查报告;负责数据统计、信息汇总并上报区扫指办。遇有特殊情况,文教科可以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调配全镇扫雪铲冰力量,各单位必须顾全大局,听从指挥,齐心协力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镇财政科负责扫雪铲冰工作所需购置工具、融雪剂等物资的资金保障,确保经费拨付及时到位。
城管四季青分队监督责任单位扫雪铲冰工作,降雪期间城管部门要全员上岗,组织力量进行扫雪铲冰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门前三包”区域内的扫雪铲冰,对未按规定做好扫雪铲冰的单位,要按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
镇民政科负责制定驻镇部队扫雪铲冰工作方案,组织驻镇部队扫雪铲冰的各项准备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按照镇政府划分的行政区域,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负责辖区内除区控以外的支路、街巷胡同和社区扫雪铲冰的全面工作,组织驻镇单位、商家及居民住户进行义务扫雪铲冰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区要求,切实做好扫雪铲冰工作。集体出租的房屋、市场、商户,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的地界谁负责”原则,落实扫雪铲冰责任。
四、工作原则
(一)各扫雪铲冰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的原则,根据镇扫雪铲冰指挥部的部署,切实保证“责任、预案、设施、组织、人员、经费”六落实。按照“集中组织、统一抽检、分别购置”的原则进行融雪剂采购与储备工作。除雪作业要达到“雪前准备”、“雪中除雪”与“雪后迅速恢复市容环境整洁”的要求。
(二)除雪工艺以“减少地面积雪量,减少融雪剂使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原则。
五、工作要求
(一)融雪剂使用的要求
1.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求必须是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确认的具有产品合格证明的融雪剂。
2.严格控制融雪剂的撒布时间和撒布量,既要防止撒布量不足影响扫雪铲冰效果,更要坚决禁止超量撒布,避免在道路上形成泥浆、污水,污染环境。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除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车行道上,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区内,清扫的冰雪应堆放在路边或便道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便道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路牙的便道上;道路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便道的马路边上,堆放的雪堆距离雨水口50厘米以上,雪停后要及时清除积雪和雪堆。
(二)预警响应
接到降雪或异常气象通报时,各单位应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按要求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
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并向镇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扫雪铲冰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加强社会宣传,对扫雪铲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及时向镇扫雪铲冰指挥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三)扫雪铲冰的具体要求
1.各成员单位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夜间降雪要在次日早8:30时前集结完成,10时前清扫干净。上午降雪14:00时前集结完成,下午降雪17:00时前集结完成,连续降雪每日8:30时前集结完成,并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各扫雪单位,作业顺序:“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一旦遇到降雪天气,首先要清扫玉蜂路、清琴路、闵庄南路、机场西路、西冉村北街、佟家坟路、常润路、西平庄北路、北辛庄路、什坊院路、龚村路、田村北路等村中主要道路积雪,确保道路畅通,在实施扫雪工作中要兼顾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人驻地、大型居住小区、医院、敬老院、学校等主要出行道路的作业。各除雪作业单位组织人工撒布融雪剂包括责任区内的过街桥,机械作业撒喷不到的主路、辅路及各条道路岔口、巷口。
3.各企事业单位、村委会、居委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规定》和《北京市融雪剂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在任何情况下,扫雪铲冰工作都能顺利进行。
4.加强信息报送。降雪期间各单位于每日9时前,将扫雪铲冰作业情况统计报送至镇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
铲雪除冰方案 篇3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心城区铲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铲雪除冰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党组书记、局长赖红梅同志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负责中心城区铲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等,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督查指导组和宣传报道组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负责传达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指令,做好与市直相关部门的联络对接工作;按照局指挥部指示及时下达应急处置命令。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设在局办公室。
组长:钱锟
成员:江自斌、王野薇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铲雪除冰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王启红
成员:葛无兵史长虎
(三)督查指导组。负责中心城区铲雪除冰工作督查、考核工作;督查金安、裕安区和开发区铲雪除冰机械设备、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组长:冯雪松
成员:张劲、杨盼盼、石林
(四)宣传报道组。负责及时宣传报道局铲雪除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宣传铲雪除冰期间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接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
组长:张一鸣
成员:江自斌
二、领导责任分工
赖红梅(指挥长):负责局铲雪除冰全面工作。
刘斌(副指挥长):指导开发区城区区域铲雪除冰工作。指导开发区执法支队铲雪除冰工作。
张一鸣(副指挥长):指导宣传报道组开展工作。指导市自来水公司铲雪除冰工作。
王启红(副指挥长):指导后勤保障组开展工作。负责督导迎宾大道铲雪除冰工作。
孙旭进(副指挥长):指导市市政处、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铲雪除冰工作。负责督导解放路、梅山路、球拍路等重点道路铲雪除冰工作。
鲍远利(副指挥长):指导市园林处、六安三峡一期项目公司铲雪除冰工作。负责督导皖西路、大别山路、龙河路等重点路道铲雪除冰工作。
叶少勇(副指挥长):指导金安区城区区域铲雪除冰工作,指导金安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市物业管理中心开展铲雪除冰工作。负责督导长安路、八公山路、正阳路、安丰路等重点路道铲雪除冰工作。
冯雪松(副指挥长):指导督查指导组开展工作,指导市行政执法支队铲雪除冰工作。负责督导佛子岭路铲雪除冰工作。
姚斌(副指挥长):指导裕安区城区区域铲雪除冰工作。指导裕安执法支队铲雪除冰工作。负责督导磨子潭路、嵩寮岩路、将军路、赤壁路等重点路段铲雪除冰工作。
沈春山(副指挥长):负责督导皋城路、光明路、人民路等重点路段铲雪除冰工作。
钱锟(副指挥长):指导综合协调组开展工作。指导市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市给排水管理处开展铲雪除冰工作。负责督导东大街、云路街、淠河路、天堂寨路、寿春路、滨河大道等重点路段铲雪除冰工作。
三、局属各有关单位职责
(一)市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负责管养范围内绿化树木、道路广场设施设备、橡胶坝的积雪清理,保障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二)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管养范围内绿化树木、道路广场的积雪清理,保障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保障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等环卫设施安全运行,指导金安区、裕安区环卫部门开展城区铲雪除冰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保障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垃圾焚烧厂道路通畅。
(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做好管养范围内的城市桥梁铲雪除冰工作;负责城市照明设施、排水(雨水)设施安全运行;负责局融雪剂、融雪液储备工作。
(五)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供水设施和管网的检查,保障低温雨雪天气城区正常供水,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
(六)六安三峡一期项目公司。负责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检查、维护,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低温雨雪天气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七)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做好低温雨雪天气供气设施运营管理,加强对燃气管网、加气站及居民用气设施的巡查和监测,做好气源保障工作,保障城区供气安全稳定。
(八)监督指挥中心。负责通过监控中心事部件平台,汇总群众反映、巡查员上报的相关案件,并及时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
(九)金安、裕安、开发区执法支队。负责配合所在区、街道、社区做好雨雪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局统一安排的铲雪除冰工作。
(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察各有关单位铲雪除冰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防范工作和户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局统一安排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市给排水管理处。负责配合综合协调组开展工作,做好局统一安排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指导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做好物业管理小区铲雪除冰工作,保障居民通行安全。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级别,由综合协调组根据指挥部会商要求和上级部门的指令及时发布。
(二)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综合协调组(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别制定落实各自值班值守工作,并报送综合协调组。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备齐备足应急物资和机械设备,对车辆和机械要进一步落实到位,对重点路段、桥梁设施设备等进行巡查检查;市市政处要根据气温情况对桥梁、陡坡、急湾路段抛洒融雪剂(融雪液),环卫部门要根据气温情况停止路面洒水作业。降雪停止后,6小时内清除影响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城区桥梁上的冰雪;其他道路上的冰雪应在16小时内清除。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应急值班、机械物资设备、应急队伍准备及开展情况。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均要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机械设备均应达到指定地点开展工作。副指挥长应到各自指导单位现场督查指导工作。降雪停止后,8小时内清除主要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城区桥梁上的冰雪;16小时内清除其他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上的冰雪;24小时内,清除支路背街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上的冰雪。
各单位每天下班前报送铲雪除冰工作开展情况。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市城管系统全体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指挥部指挥长入驻综合协调组指挥调度,各副指挥长要现场指挥调度,要认真研判天气情况,及时做好融雪剂、融雪液、物资机械设备补充工作。降雪停止后,16小时内清除主要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城区桥梁上的冰雪,保证道路畅通;24小时内清除其他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冰雪;72小时内清除支路背街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冰雪。同时做好行道树冰雪的清除工作。
各单位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市城管系统全体人员上岗,全力投入一线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指挥部指挥长深入一线指挥调度,组织动员一切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全市应急抢险力量参与城区铲雪除冰工作。降雪停止后,根据具体降雪情况,由局铲雪除冰工作指挥部确定完成时限。
各单位要根据指挥部要求,随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三)应急结束
指挥部将根据上级应急响应解除指令,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研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区铲雪除冰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提前分析研判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给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供排水、燃气、户外广告等设施设备防凝、防冻、防泄漏、防爆和防雪等安全防范和应急抢险措施,提前抛洒融雪剂,确保设备设施和道路通行安全。
(二)扎实准备、消除隐患。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抓紧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报送综合协调组。要提前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大检查,重点对城区桥梁、供水、供气、排水、垃圾处理、大型户外广告等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对安全隐患点要登记造册,立即整改消除;要做好应急物资、机械设备的储备,组建好应急队伍。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处置清单,要按照“一点一策”、“一点一责任人”的原则,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应急队伍。要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提前做好检修防护工作。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在应急响应期间,城管系统所有人员都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履行请假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督查指导组将对各单位工作值班值守、应急物资和机械设备准备情况、应急队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铲雪除冰处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进行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数据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铲雪除冰等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组。要保持各类数据收集及时,准确无误,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衔接,及时宣传应急处置期间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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