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13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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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版”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共13

篇)

 

篇1、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

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继续依照“摸清底数,找准风险,落实责任,提升标准,严格执法”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细致排查治理工贸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辨识管控一批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城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有效遏制工贸行业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主任任务

冶金、有色、建材、商贸行业涉及危险作业、涉危险区域作业的企业。

(一)危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高处作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未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未对高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二)涉危险区域作业

1、危险化学品作业。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等法规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未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未对危除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未制定危险化学品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事故发生;未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2、爆破作业。对照《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

爆破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严格控制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重点整治:未制定爆破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对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证书考核;未落实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监控和预警措施;未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重点措施

1、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大会、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3、加强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加强对工贸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4、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工贸企业的动态监管和数据分析,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五、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安委会牵头的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2、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方案,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网站公告、现场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篇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

年)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管理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夯实安全经营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我社经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决定成立工作专项小组。

专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管股,成员由姚先荣、韦贝康组成,具体负责与X区安委办和各基层社、直属各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络,承办会议、文字综合、资料汇总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追究事故

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认真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活动,加强用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不断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和要求,落实自治区、市、区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抓好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购销合同制度和流向管理制度。

(二)加强供销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X区土产公司是X区5家合规备案具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之一,土产公司有独立的烟花爆竹仓库。重点整治本系统供应无证经营网点销售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非法产品,仓库超量储存、仓库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

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环节重点整治违反“六严禁”规定,

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采购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药量储存配送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违反“两关闭”“三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采购销售超标、违禁、

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烟花爆竹仓库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范制度,按照高等级安全技术标准运营管理烟花爆竹仓库,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必要投入,按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举办培训,定期安排事故突发应急处置演练。对承租供销系统经营门店、铺面的商家,要经常性检查有无无证经营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引导有供销元素的综合服务社、村级供销社在手续完备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业务,并将其纳入安全管理网格化体系。

(三)加强供销系统属地消防安全管理

X区供销社社有企业、乡镇供销社较多,社有企业多集中在城市老旧街区人员密集地带,且有较多的门店、铺面对外出租,因用火用电带来消防安全隐患极大增加。区社要经常性提醒和监督社有企业、乡镇供销社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所属企业都应设有安全员,日常做好安全巡逻,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对供销系统对外出租的门店、铺面、自营冷库,重点检查市政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安好、有无按密度标准配备灭火器。对供销系统所辖的住宅小区、办公场所,重点检查市政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安好、消防通道和

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针对发现一些所属住宅小区的住户私拉乱接电线容易发生火灾或触电事故,要立即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持续跟踪其整改到位。督促乡村经营性场所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条件,并纳入相关行业评星评级重要内容。

(四)加强供销系统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乡镇供销社多数房屋建筑属于预制板房,建设年代较早,设计标准较低,加上年久失修,一些房屋建筑已破败不堪沦为危房危楼,虽然2016年起供销综合改革改造更新一些乡镇供销社的危旧房屋,但乡镇供销社含设在村的分社所属房屋数量多存量大,现在一些乡镇供销社及其所属村分社的房屋仍有较多老旧危房,而且这些老旧危房都处在村屯中心位置,人员往来较密,小孩经常东躲西藏做游戏无意识进入危险区域,这加大人身意外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加之,乡村振兴对村容村貌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乡镇供销社所属各村分社的老旧危房显得特别碍眼,需要遵守村屯的具体规划做好“三清三拆”,及时消除供销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四、整改时间

(一)部署发动(2025年3月中旬前)

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本社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各方面职责、细化安全措施。对我社下属企业和各基层社要结合实际科学安排,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2025年6月中旬前)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制定具体自查整改方案,落

实机构或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时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的安全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自查结束后,要向区社书面报告开展自查整改情况。

(三)常态化巡治阶段(2025年6月一2026年12月)

区社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

查。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二是检查开展整改情况,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和落实整改资金等情况;三是检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在开展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和深化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篇3、海关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

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海关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2025-2026年)》总体要求,海关总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国海关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系统性安全风险,守护国门安全的能力全面加强,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持续巩固全国海关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形势。

二、主要任务

(一)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机关日常运转和监管执法各个方面,密切关注年终岁尾、节假日关键期和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定期梳理风险隐患,动态更新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动态清零,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二)保持全链条打击危险品伪瞒报的高压态势。继续盯紧危险品抵港到提离各环节,防止口岸滞留现象反弹,保持全链条打击危险品伪瞒报的高压态势和宸慑力度。深入推进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持续加强危险品产地检验和目的地检验。

强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防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涉案危险品存储安全防范,加快涉案危险品处置速度。强化海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落实。

(三)提升进出口危险品智能监管水平。搭建危化品“智慧监管中心”,实现风险自动感知分析和异常情况的预警监控。探索研发口岸非侵入式快速筛查设备,对口岸入境集装

箱及查险货物中藏匿、泄漏的危化品、有毒有害货物进行快速筛查。开发危化品快速、微量检验技术,提高通关效率,解决样品传递不便、存储困难等问题。

(四)强化进出口危险品检验监管精准执法。推进危险品检验监管政策法规要求参数化,更加系统、持续、精准监测危险品检验数据。建立危险品检验工作的知识库和知识图谱,通过开发多层级群智能辅助决策系统,提升一线检验监管执法效能。

(五)加强执法作业安全防范。严格落实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检查,口岸执法现场巡查,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和稽核查、属地查检,有害因子监测等各项现场执法作业安全指引,切实保障一线执法关员人身安全。持续开展海关监管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发现的监管货物、作业区域安全隐患通报、移送相关主管部门。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应急演练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熟练程度和实战技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编制完善进出口危险品检验岗位培训教材,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实训点建设水平,强化实案、实景、实操演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安全投入。各海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加强监管资源配置和安全防护装备配备,切实做

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持保障。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深入开展实操实训应急演练,做到既保障口岸生产安全,又保证人身、财产、设备安全。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海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始终坚持真防真查真严,持续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同步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三)强化考核督导。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效将纳入各级海关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海关总署将通过派出综合检查组和组织直属海关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考核督

导,检查结果向总署党委报告,加大通报表扬和突出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各海关单位要分级建立健全考核检查、督导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篇4、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

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

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总体要求,国家林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聚焦林草安全生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突出国家公园、国有森工集团、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等重点单位,切实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主动性,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抓好各项防范措施,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解决影响林草行业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确保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林草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林草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安全

生产、森林草原防火等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

座谈讨论和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实现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林草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广大林草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林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野外生存、安全生产知识,熟悉野外作业地区各类风险和防范措施,牢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二)提升重大事故陂患判定标准体系。全面梳理林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认真总结行动经验做法,并根据《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判定标准,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结合林草行业实际,完善配套文件,规范隐患排查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排查整治效果。

(三)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督促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到每一位从业人员和每一个岗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

少开展1次检查。对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严肃责任追究。

(四)提高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水平。综合考虑基础气象数据和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类型,利用风险普查数据建立模型,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区划,对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进行提前预警、分区预报,提升预报预警精准度,2026年底前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实现火情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持续推进森林雷击火防控科技攻关,2025年底前推动在重要防火区域推广应用森林雷击火防控科技成果。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

关力度。支持林草安全生产科研项目,鼓励林草生产经营单位研发、推广、应用有利于保障生产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生产经营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

(五)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营造林、木竹材采伐、疫木处理、野外调查监测、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作业人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伍,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相关人员的安全技能

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督查和帮扶。组织开展国家林草局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组开展考核工作,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督导帮扶,编制问题清单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七)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加强全员、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

进学校、进家庭,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集中宣传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人及时研究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国家林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完善标准规范。依法及时制(修)订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技术作业和岗位操作规程,使林草行业发展建设更加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运行和管理更加规范。在编制林草行业规划时充分体现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和要求。

篇5、


202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5年巩固提高方案》(**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镇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行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活动,现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刻理解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全面提升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行业主管站所、各村要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切实督促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标准化提升、巩固提高。

(一)优化“一套标准规范”。行业主管站所要根据县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企业达标细则、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用于

指导本行业的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推进“两化有机融合”。各行业主管站所要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将各自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含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相关信息,认真通过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建立“一企一档”,实现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

全覆盖动态监管。

(三)健全“三张清单”制度。各行业主管站要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所属行业领域“三张清单”,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清单、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表册、

岗位(班组)安全检查卡片,明确各层级检查责任、检查频率及其整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定期清零。

(四)推行“四色风险”动态监管。各行业主管站所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遵循“客观存在、相对独立、环节清晰、易于管控”的原则,充分考虑人、物、环境、管理四种因素,将辨识出的风险点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4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强化岗位、车间、企业(单位)“四色”安全风险管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行业站所,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

次、重点内容等,全面推行“四色”安全风险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五)强化“5S”现场管理。各行业主管站所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运用现场“5S”管理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推动企业(单位)达标,持续增强生产经营现场本质安全。

(六)完善“六有”警示标识。各行业主管站所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按照车间地上有标线、设备有铭牌、岗位有警示、作业有指令、管线有流向标、重要阀门或开关有挂牌的“六有”模式,逐一规范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安全标识,做到现场可视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全镇2025年度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2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站所要结合我镇实际,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落实措施,逐家送达《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附件1)、签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附件2),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生产经营单位。

(二)标杆提升阶段(2025年3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站所要总结各自行业领域的标杆企业标准

化创建和运行的成功经验做法,加大典型示范培育力度,并将标杆企业和示范岗位上报给镇安办汇总。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10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站所要按照行业要求,到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指导,强化“一企一策”,紧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

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整体推进该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全面提质增效。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12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站所要全面总结辖区内及主管(监管)行业领域,打造标准化提升2.0版本工作情况,系统归纳、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固化形成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可供借鉴、可复制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指定专人逐月如实形成每月工作总结,并于每月月底将电子文档报送至镇安监办,年度工作总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镇安监办。

篇6、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

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

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底前基

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

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

“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开展安全生产督察、督导。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察,督察组组长由省委组织部选派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厅级领导同志担任,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察重点,5年内对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督察一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对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以及督察整改不力等情况,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省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组长由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副厅级干部担任,每季度对每个包保的设区市开展一次不少于5天的督导,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各地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赛马”指挥棒作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认真

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省、市、县级行业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会同省委党校落实国家培训方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

市、县(区、市)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5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市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

育培训。省安委会分批组织开展中央在皖及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各市、县安委会组织各属地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省内全行业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6.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实施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和冲击地压等煤矿重大灾害超前精准治理,推进实施一批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程,推进灾害治理由井下为主向地面为主转变。严格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优化系统、减水平、

减头面、减人员,努力打造集约高效的安全生产格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推进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深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尾矿库“头顶库”“一库一策”综合治理和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停用3年以上尾矿库闭库治理并销号。提升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水平,推动大型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并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组织开展重点非煤矿山专家安全会诊活动。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

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

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各市、县(区)政府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

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发动乡镇(街道)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9.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实施改造提升。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

学品安全生产”和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深入开展农

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1.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电力、民航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2.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炼炉、液压式铸造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监狱及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铁路航空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军工系统安全、核辐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4.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5.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6.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7.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善数据库

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8.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

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5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推动合肥建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芜湖、安庆、马鞍山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带动提升其他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9.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

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

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20.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1.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

容。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5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国家“互联网+特种

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5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5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5.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6.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7.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市、县(区、

市)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

“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8.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9.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省委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5年底前,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

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0.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

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每季度制作安全生产警示片,在省安委会全体会议或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播放。推动在省市县三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31.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国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从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

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市、各有关部门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2月7日前将各自方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5年5月至202512月)。各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级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有

关成员单位、中央在皖及省属重点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市级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

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省市县三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

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省安委会统筹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市级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省教育厅牵头负责校园安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牵头负责民爆安全,省民政厅

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安全,省司法厅牵头负责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核辐射、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省公安厅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省体育局牵头负责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省林业局牵头负责林业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负责粮油储备安全,省能源局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上海铁路局合肥办事处牵头负责铁路运营安全,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省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力安全,民航安徽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民用航空安全,省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业安全,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省能源局、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牵头负责矿山安全。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地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

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完善法规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积极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利用好安全生产“赛马”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巡查。省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

实向省委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篇7、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隐急患就是事故”的强烈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两个至上”聚焦“两个根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五十条、市六十条、县六十五条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各村属地管理责任、各企业主体责任和乡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主要目标。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乡

政府、乡直各单位以及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坚守安全红线进一步强化,辨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意识更加强烈,并增强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2025年底前必须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贯彻落实《赤谷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纳入全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推动将安全生产防范知识作为乡、村两级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2.压实乡直各单位及各村委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发挥乡党委、政府对乡直各单位及各村委会考核、督导作用,采取“卡单函令”形式督促乡直各单位及各村委会履职尽责。乡政府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乡应急办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指导、督促属地企事业单位加强日常安全防范。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

全管理”,推动辖区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持续强化“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乡应急办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各非煤矿山企业联合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要对各企业、九小场所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着力帮助解决辖区企业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乡纪委要对发现的乡、村两级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等情形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突出重点开展培训。乡应急办要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2025年重点组织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小微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组织辖区内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

1.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推动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销售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矿产品运输等重点行

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真正做到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2.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结合本乡实际情况,2025年底前全面推动完善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4.抓好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员管理。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对第三方外包公司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5.提升逃生避险能力。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推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各企事业单位全员熟知逃生本单位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并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建设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足配齐救援队伍力量和应急救援物资,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四)开展辖区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深化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与评估。积极推动、引导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各非炭矿山企业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

单位,对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对创建不运行、假运行等纸上标准化行为,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2025年底前打造一个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在全乡推广其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突出抓好乡辖小微企业。推动乡辖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督促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演练,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3.建立健全非原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机制,引导推动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完善”一图一牌三清单”等公告公示机制。针对各企业安全风险特点,指导其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控风险。

4.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推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班组安全联锁机制、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五)开展辖区内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结合主题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全乡民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培育全乡民众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

2.结合乡内各类宣传显示屏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乡内各类宣传显示屏定期播放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事故教训警醒,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

3.开展全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聚焦近几年各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召开全乡各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专题会、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并深刻反思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六)开展风险分级管控行动

1.健全分析研判机制。组织各非煤矿山企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四色图”并动态更新。根据本乡实际分析灾害天气趋势和安全生产苗头性问题,健全重点期间事故风险的部门联合会商和针对性研判。

2.指导各非煤矿山企业建立挂牌警示制度。指导各非煤矿山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情况。

3.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督促乡辖重点企业做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其异常生产行为监测预警。督促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核实、处置、反馈异常情况,对可能发生事故的,提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七)开展乡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加大乡辖宣贯力度。根据赤谷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睑做法,结合本乡实际情况,持续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提升排查整治实效。建立健全乡辖各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障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完善矿山行业专家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

作的长效机制。突出乡辖各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着力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3.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信息机制。2025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隐患排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汇总。乡应急办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提高检查执法效能。乡综合执法队、乡应急办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积极参与县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属监管人员执法业务能力水平,

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3.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乡派出所、乡综合执法队、乡应急办、各村委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联合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动火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4.开展重点企业指导帮扶。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乡应急办要积极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乡综合执法队要积极组织重点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乡司法所要积极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九)开展安全科技支撵和工程治理行动

1.提升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督促乡辖矿山企业2025年底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促进乡辖粉尘涉爆企业2025年底前实现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全乡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有效提升我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2.淘汰乡辖企业落后产能。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对矿山、尾矿库、工贸、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

3.推进九小场所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应用。推进乡辖九小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十)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健全由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增强日常值班调度、信息报送、应急指挥、综合保障、舆情应对等应急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队伍,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落实好乡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本乡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依托矿山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支持引导各村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3.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先进装备配备和重要物资储备。开展矿山企业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开展村级基础提升行动

1.加强村级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强各村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各村两委干部要担负本村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保证队伍稳定性,保障安全监管经费。健全乡级领导、行政村、自然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向基层末梢深入。

2.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把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安全关口,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结合我乡实际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的企业,一

律不予审批。

3.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建立赤谷乡辖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由应急办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登记入档,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辖区群众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三、任务分工

乡党委、政府筹做好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乡应急办负责制定并实施乡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乡、村两级干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各分管领域及村辖区内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乡应急办要将各生产经营性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安全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乡应急办要积极会同其它部门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任务。

(二)加强安全投入。乡各生产经营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乡应急办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加强监管执法。乡应急办要与乡有关部门联合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四)严格督促落实。乡应急办要做好日常调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的企业,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卡、单、函、令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到位。

篇8、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完成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强富美高”新刘庄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镇统筹发展和

安全工作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奋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进一步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全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

重大风险防范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保障,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政策保障、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成效。

三、重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础上,围绕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研究明确了全镇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共25项,其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明确6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水上、铁路)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6个专项,明确14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粉尘涉爆、学校实验室、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旅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5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他行业领域按照镇党委、镇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方案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

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时序节点,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抽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

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各村(社区)要加强巡查检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制止,对拒不整改或屡教不改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组织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要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督导,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镇安委办将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制度,督促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篇9、2025年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

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尾矿库治理工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尾矿库综合治理专项战役成果,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强化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全市尾矿库数量控制在7座以内,原则上只减不增。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交治理责任体系,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所有在用尾矿库全部实现在线监测,有效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

确保我市尾矿库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健全完善落实尾矿库安全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

(1)加强尾矿库有关法律法规宣贯。组织本系统监管人员和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对应急管理部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宣贯,并抓好落实。

(2)督促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X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规定,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分别承担本地区尾矿库安全专项整

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各自分管范围内领

导责任,严格落实五人包保责任制。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督促政府指定的闭库后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涉尾矿库的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按照《X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4)强化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处置重大险情。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闭库尾矿库要落实闭库治理责任和闭库后的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管”等手段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管理;要合理利用资源,积极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2.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2025年X月底前,

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企业要结合双重预防机

制建设工作,编制完成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落实安全风险动态评估,每年要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风

险评估;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风险评估由分级监管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2)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在用尾矿库要建立完善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对尾矿库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降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实现在线监测,要在重要部位设置视频监控。尾矿库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监测工作,及时上传监测技术数据,做到实时更新,使相关视频及监测数据与省厅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3)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和督导机制。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和督导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部门,在重大灾害天气发生时,组织召开会商会,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研究分析全市尾矿库安全风险形势,提出重点防范名单,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督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强化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配备能够满足极端情形下所需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确保出现险情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及时参与处置;要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通畅,严格执行应急值守、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与下游居民区(村)、社区组织加强沟通,设立与尾矿库企业联动

的警报装置,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启动警报装置。各涉尾矿库的县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每年汛期前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

3.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开展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复核专项执法检查。2025年底前,完成对所有在用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复核,确保尾矿库建设和运行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要将尾矿库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尾矿库擅自启动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防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从2025年X月至2025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5年6月中旬)。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各涉尾矿库地区的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要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制定细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排查整治(2025年6月下旬至2025年12月)。在企业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对尾矿库安

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认真排查隐患,各地和尾矿库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集中攻坚(2025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尾矿库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5年)。认真总结尾矿库综合治理专项战役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健全完善防范措施和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巩固取得的成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责任落实,各涉及尾矿库的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本地区尾矿库安全专项

治理工作负责,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贯彻落实国家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重点清单》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进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尾矿

库专项整治工作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知识的宣传力

度,增强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风险防范意识。要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3.强化监督考核。市安委会将把尾矿库专项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

防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对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违规批准建设项目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尾矿库专项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全市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工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化监管水平能力得到提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年版)》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标准,窿设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在线监管信息系统,指导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烟草、商贸行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信息接入系统,明确各级在线监管职责。

(三)重点企业范围

重点企业是指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风险的企业,重点范围为:

1.生产、使用、储存煤气。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中涉及煤气生产、存储、使用的企业。

2.粉尘涉爆。单个作业场所在10人及以上的金属、木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的粉尘涉爆企业。

3.涉氨制冷。涉氨制冷用企业。

4.高温熔融金属。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等行业中涉及熔融金属伤害的企业。

5.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范围的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风险较大的企业。

商贸行业主要指含涉氨制冷的规模以上批发、仓储类企业。

(四)信息采集和接入

企业信息的采集方式主要有视频和传感器,视频采集的数据包括人员作业情况、环境情况等;传感器采集的数据包括温度、压力、浓度等,采集的数据通过网络的方式传输到省厅琮合信息平台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五)任务分工

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分工负责。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直管企业的监管信息接入,协调直管企业在线监管系统的硬件建设,指导全市各地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工程的建设工作。市经信、商务部门负责配合相

关工作。

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办负责辖区内监管企业的监管信息接入,协调市级直管企业在线监管系统的硬件建设,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工程的建设工作。经信、商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工作。

(六)时间安排

从2025年X月至2025年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5年6月至中旬)。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实施方案,积极部署筹划专项工程。

2.试点建设(2025年6月下旬至12月)。完成涉及煤气的钢铁企业、单个作业场所在30人及以上的涉及金属、木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的粉尘涉爆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的信息接入工作。

3.重点推动(2025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动重点企业在线监管信息接入工作,各地完成辖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总数60%的信息接入工作,其中生产、储存和使用煤气的企业,钢铁企业、有色企业、深井铸造企业、单个场所作业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金属、木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的粉尘涉爆企业,液氨储量在10吨以下的制冷企业的监管信息须完成接入。

4.全面提升(2025年)。完成其余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的在线监管信息接入工作,补齐前期工作短板弱项,完成重点企业在线监管标准清单和软件平台。在规模以下重点企业中推广运用在线监管信息系统。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2.强化沟通协调。各地要及时协调解决在线监管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对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重难点问题,要采取会商会诊、现场推进会等措施,强力推进在线监管工程建设。

3.严格督促指导。各地要强化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工程的督办和指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提升工程开展情况,2025年12月对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季度、半年、年度、三年总结报送市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

篇10、2025年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实际,自即日起在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落实,聚焦安全生产领域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统筹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根本上提升风险防范、隐患查改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外部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督导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富强文明新邹平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单位要准确学习、

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目标任务,组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宣讲,切实将学

习成效落实到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中,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2.开展专题培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意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

施落实落地意见的通知》、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意见〉的通知》,将“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定期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分阶段开展学习研讨,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本领。扎实开展企业“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强化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用好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方式和“学习强安”等平台,确保各项制度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将“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制作成易于传播、喜闻乐见的教育片、短视频、宣传册、公益广告等,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确保实现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全覆盖。

3.严格监督检查。要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将“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落实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全力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做到执法检查必查、督导检查必查、安全巡查必查、事故调查必查“四个必查”。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

则要求,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在督导调研时,一并督导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5.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要落实属地打非治违责任,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岗位职责、监管对象和任务目标“三个清单”,对标落实。持续规范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落实专业委员会“工作部署、联合检查、季度通报、半年述职、年终考核”工作机制。

7.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每季度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教育培训会议,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出台的安全生产责任七条措施。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现场检查、考试等方式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整治

8.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常态化。结合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结合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季节特点、事故规律,每两个月至少对文化经营单位开展1轮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抽样检查,

遇有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加密频次;根据企业安全等级,分类分级派驻驻点监督员,对安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常态化专人驻点监督,安全等级较高的企业,结合实际,实施流动驻点监督。

9.企业诊断式自查制度化。督促企业制定诊断自查规章制度,列出诊断计划,根据不同时段和季节特点,有计划地经常性开展安全诊断;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可聘请具有法定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或具备诊断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装置设施和关键环节等高风险单元进行一次全面诊断;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的诊断检查方案,明确诊断对象、诊断内容和诊断程序,确定诊断范围,组织专家团队、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诊断。

10.重点领域风险整治提升常态化。集中开展旅游行业领域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旅游道路、旅游包车、星级饭店、涉旅特种设备等安全状况。督促旅行社在包租车辆环节认真查验旅游包车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资格,签订包车合同,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组织对A级旅游景区的游客运载工具、道路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各A级旅游景区、涉旅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加大对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玻璃栈道的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旅游景区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不到位等排查整治力度。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建筑、消防等安全检查。开展旅游节庆活动安全风险论证评估,审慎、安全、有序开展旅游节庆相关活动。开展全市文博消防安全评估,并对巡查、评估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利用市级文物安全天网工程监控平台,实现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小时实时监控。

11.严格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做到应报尽报。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督促企业针对危险作业制定详细可行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管理。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危险作业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列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晨会、开工第一课、职工安全考核重要内容。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作为执法检查必查内容,每年组织危险作业专项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12.严格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控。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对外来施工队伍严格查验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严禁无资质施工、无资格作业。督促企业将灵活用工和外来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培训计划,并签订责任清晰的安全施工协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统一培训,做到凡施工必培训。凡外来施工作业一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意识,落实好各项危险作业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督,规范施工安全生产行为,落实落细安全保障措施。

13.严格检维修、试生产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在检维修过

程中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控检维修作业现场人员数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区域;督促企业在设备恢复运行前制定工作计划、分析研判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开展培训教育、制定应急方案。

14.探索建立事故复盘机制。针对事故险情进行复盘,还原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置过程,组织专家通过进企方式,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深挖问题、剖析根源,通过总结归纳,找准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深层次原因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有关措施建议》,督促企业从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落实等八个方面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落地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5.落实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对文化经营场所、3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行社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及时通报成绩。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复审。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力度,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对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走形式、走过场、持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报有关部门后严肃处理。

16.落实文旅企业安全负责人培训制度。督促规模较大的文旅企事业单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向属地文旅部门报备审批。落实专职安全负责人任职谈话、工作报

告制度,建立年度述职机制。

17.落实企业一线员工培训制度。督促企业有效落实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定期识别安全生产培训需求,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用好“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方式和“学习强安”等平台,全面落实常态化全员培训,覆盖到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督促企业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抽考,确保全年覆盖到每一个人。

18.规范落实“晨会”制度。督促企业规范“晨会”流程,强化人员状态检查、教育培训、隐患分析、经验分享等互动内容,提高“晨会”质量和效果。督促企业将“晨会”纳入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和职工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参加一次晨会,并抽查相关会议记录。加强对企业“晨会”制度督查检查,采取视频监控抽查和事故倒查等方式强化落实,对“晨会”制度不落实、走形式的,予以约谈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19.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安全生产通报办法〉的通知》,事故发生后15日内,按照事故级别开展警示教育现场会,剖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问题,通过现场警示,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20.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智能化升级工程。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

患治理等环节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效利用文化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景区视频监控系统、文物安全天网工程等先进技术,综合分析文旅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实时监测、视频监控数据等,实现企业安全风险智能识别和自动预警。加强线上线下巡查检查,提升安全管理质效。

(五)坚决把应急救援挺在事故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线上

21.着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联合综合演练。文旅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抽查、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应急实战能力和水平。

22.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大基层单位、文旅企业值班值守情况抽查检查力度,督促做好重要时节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4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务求工作实效。要召开部署会议,广泛动员,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深入宣传,将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传达到各基层企业单位,形成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治(2023年4月中旬至2025年3月)

1.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各单位要巩固深化全市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成果,对照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结合全市文旅行业领域实际,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要求,明确监管重点任务、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精准施策、重点管控,尤其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2.全面自查自纠。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特别是对照安委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安委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所有部位、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并将自查自纠贯穿于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全过程,并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附件3)。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实施清单管理,建立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附件4),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3.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深入企业单位开展全面巡查检查,对3A级以上旅游景区、文化经营场所实施“全覆盖”巡查检查,对其他企业采取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检查。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要突出高风险企业和不放心企业,开展重点企业驻点(或流动驻点)监督,严格做到“三必到、五必查”。要每月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重点检查

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推进、企业自查自纠、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在巡查检查、驻点监督、明察暗访中,要对照企业自查清单台帐进行检查,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走形式,排查整改不彻底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集中攻坚(2025年4月至2025年3月)

1.建立清单。各单位要针对前期全面整治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明确具体整改方案、完成时限,做到清单化。

2.攻坚整改。动态更新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加大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要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创新思路举措,在打通执行落实最末端上狠下功夫,坚持“在落实中创新、在创新中落实”,持续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总结出在政策措施、规定要求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的具体行动,是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细化任务目标、推进措施、责任分工,务求工作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宣传贯穿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全过程,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知识、安全监督举报等内容,制作成易于传播、喜闻乐见的教育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充分利用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确保实现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全覆盖。要畅通举报渠道,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营造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强化违法惩处。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实施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以强有力的硬核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期间,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

决安全生产难题,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强化督查落实。聚焦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将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明察暗访、驻点监督重要内容,“四不两直”查验工作落实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五)强化工作调度。各单位要定期梳理汇总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定期专题研究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执法检查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附件4)报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同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管长远的制度措施,提升工作成效。

篇11、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

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

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遍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总体要求,民政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

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精神卫生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福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国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应急管理、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主动接受机

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予以解决。

(三)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5年底前,

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遒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

期存在的,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对相关责任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强化民政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三年行动期间,民政部每年面向省级民政部门分领域组织开展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本地区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教育

培训工作,定期为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民政

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养老服务领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养。

(五)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市县一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本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六)推进重大事故险患判定标准健全完善和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

合2025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宣传解读。总结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细化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确保2025年上半年完成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鼓励各地民政部

门结合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甫等配套政策文

件,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基层民政部门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七)加大科技支撑系统建设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争取“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等多种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八)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程治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提请属地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对判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

(九)开展疏散逃生避险演练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各地民政部门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民政系统安全宣传。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紧密结合机构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入住对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

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属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本地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

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推进长效监管。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枪查

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民政部将视情通报各地民政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将其纳入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篇12、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市委八个方面任务和全市“34456”发展战略,以开展“六个年”活动为抓手,聚焦我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辽宁省50条具体举措和市69条实施细则,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

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笄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明责确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围绕“一件事”“一行业”“一场景”等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全方位、全主体、全要素、全链条管控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合力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压实,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显著增强,从业人员隐患自查自纠和应急避险能力持续提高,围绕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实施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实现持续下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区安委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经济开发区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区安委办关于转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本实施方案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部门、市级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对照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管理体系、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围绕队伍建设、宣传报道、教育培训、财物保障等方面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帮助,共同推进安全发

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通过分期分批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实现各行业领域教育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1.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委党校分课堂”培训模式,组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其中:2025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2.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

教育培训。除上述重点单位外,到2026年底,要实现学校、民爆物品、养老院、福利院、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体育场馆、物资储备、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率100%。(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3.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将安全生

产相关内容纳入民营企业家培育计划、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统战部门和区委党校企业家培训、企业家论坛等活动,让安全文化入脑入心入行动。2025年底前,完成一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通过组织多渠道宣贯,推动行业领域监管(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学习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1.编辑汇总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已经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宣贯。各有关部门要制作有关视频、手册,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监管(管理)人员和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准确掌握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新修订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部门做好动态宣贯。2025年底前,完成全覆盖宣传工作。(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2.针对性制修订主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和企业自检自查的重要内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2025年底前,各有关部门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台账。(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强化重大安全

风险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突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工程,逐步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并形成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的目标任务。

1.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2025年底前,开发区要参照《国家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25版》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部门)

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动态排查、及时上报、闭环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学透弄懂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5年,每季度带队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企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2025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形成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3.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纳入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内容,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

办法等内容,推动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2025年底前,规上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工作;2025年底前,覆盖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4.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工作机制和《市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改督办暂行规定》规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整改或完成整改,视情可以不予处罚;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

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2025年底前,根据国家、省总体部署,组织我区相关制度的制修订工作。(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5.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强化现场复核,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2026年底前,依据国家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及时制定和清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配套制度和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

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善数据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各单位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抓住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建设,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

造力度,开展钢铁铝加工等工贸重点企业智能监管能力提升工程。2026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和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尾矿库监测系统,同时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及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

能力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2.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国家、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安委会统筹推进,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2026年底前,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3.按照国家制定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以及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2026年底前,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4.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推动重点企业,依托相关领域重点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投资力度,加快完成重要安全生产装备达标。2026年底前,推进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实施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等部门)

5.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底前,完成总体推进安装工作,提升安全管控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市场局、公安分局等部门)

6.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6年底前,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7.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甫芬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等部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广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比武竞赛、应急演练,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显著加强。

1.持续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自考自评,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等部门)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5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

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3.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2025年底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4.聚焦从业人员琉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2025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2025年底前,形成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5.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

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2025年底前,探索建立“一企主建、多企供养、政府扶持”的应急救援队伍联建模式,构建区域性危化企业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并逐步向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推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通过深入落实国家系列管理体系标准和基本规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落实国家出台的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

标准。2026年底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基本规范。(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2.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各行业领域要积极推动、引导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脸。(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和报告身边突出事故隐患;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着力强化安全监管(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严格执行《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2025年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

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易于善于发现隐患问题的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

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2025年底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2.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2025年底前,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部门进行约谈通报。(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3.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

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2025年底前,各部门至少排查一次,形成清单台账;2025年底前,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4.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打击、企业自查自纠、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领域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

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5年底前,出台安全生产领域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5.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2025年底前,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抽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6.依据国家有关规定,2026年底前,综合统筹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7.持续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和老旧装备升级,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等部门)

8.落实好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

2025年底前,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演练和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等部门)

9.建立本级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2025年底前,政府要全面掌握应急救援预案、队伍、救援装备、专家、物资等应急救援资源,健全完善资源调拨、运送等工作机制,实现统等调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10.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2026年底前,结合每年党校举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培训。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轮本系统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人员的全覆盖培训。(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11.各有关部门要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指导帮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主要问题,采取“干部+专家”“现场服务+远程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不会查、不会改等问题。2025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至少开展一次指导帮扶;2025年底前,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12.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2025年底前,推动各单位形成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6年底前,形成保险机构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

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通过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全社会安全生产群防共治良好氛围。

1.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公众号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作用。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

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25年4月22日前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梳理“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4月22日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扎实推动治本攻坚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

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区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企业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真正为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发挥作用。

(三)强化制度保障。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积极协助上级部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推动出台一批涉及安全生产、符合地区特点的地方性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正向激励。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督查。区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督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对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篇13、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

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各村、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

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做好上级安全生产督察、督导迎检工作。扎实推动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杜绝镇村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以及督察整改不力等情况。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村级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赛马”指挥棒作用,促进镇村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镇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及实施意见要求,旗安委会成员单位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

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和消防

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I次检查

(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1.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大型商超、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

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

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2.深化燃气专项治理。深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3.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煤气罐实施改造提升。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4.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

包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5.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6.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林业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德患动态清零行动。

1.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

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企业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

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

1.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5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

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五)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三、进度安排

从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滩溪县滩溪县双堆集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镇直部门、各村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针

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旗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加强责任落实。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其中:旗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粮油储备安全、电力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中心校牵头

负责校园安全;镇派出所局牵头负责民爆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镇社会事业保障局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安全;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核辐射、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旗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负责道路运输安全,负责水利行业安全;镇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和农机安全;镇科教文卫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体育场馆设施安全;镇卫生院委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镇市场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镇自然资源与规划所牵头负责林业安全;镇邮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业安全;南坪消防站牵头负责消防安全。

(三)完善法规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堵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

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考核巡查。镇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并如实向镇委、镇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各单位也要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

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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