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整理【汇集14篇】
劳动教育应结合课程体系,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开展多样化活动,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全面素质发展。下面是小编给各位分享的劳动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整理,仅供参考,喜欢就支持一下啦。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1
一、制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州××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全州××干部职工知恩情、明是非、识大体、讲团结、守法纪、求进取的意识,形成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事业,建设美好家园,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州××办制定了
“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五个环节,即“一比、二思、三看、四悟、五干”;二是明确了活动的.实施步骤,州××办“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20xx年6月完成,共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由多个系列活动组成,每个系列活动都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三是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四是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糖办、各糖业公司、各科所高度重视“感恩思进”教育活动,从“五个结合”入手,开展好“感恩思进”教育活动。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及时成立了州××办开展“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州××办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州××办党委委员副主任余忠、余加崇及××英茂糖业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尹茂庄任副组长,州××办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办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会议、活动的组织,每一次活动、每一阶段的小结、简报等;负责拟定《州××办“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负责联系新闻媒体的宣传、××糖业网宣传、结束后的工作总结等;负责州××办“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专栏的制作、组稿、宣传等工作。
三、制定活动安排表
州××办开展“感恩思进”主题教育各项活动都联系××工作实际开展,通过制定活动安排表,一是分解和细化了各个阶段、各个系列的各项活动,做到有据可依、有循可查;二是规定了各项活动的实施方法、步骤和时限,确保各项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是指定了各项活动的对象和负责人,明确了宣传方式,保证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召开“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会
20xx年1月26日下午,州××办召开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会,会议由州××办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州××办、州制糖研究所全体干部职工共30人参加会议。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2
关键词:劳动教养规范体系刑法修正案
中图分类号:DF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73-8330(20xx)01-000-07
我国法学界相当部分学者认为,劳动教养制度尽管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但是从其产生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正面功能来看,还是有其特定的历史地位和存在的相对合理性的,应当有条件地对劳动教养进行改革和利用,克服缺陷,发挥所长。①笔者即坚持劳动教养保留论立场,并拟在分析劳动教养制度相关法理和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劳动教养的基本设想,并论证其可资借鉴性、相对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供学界同仁参考。
一、可资借鉴性:保安处分立法规范的国外经验
笔者认为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劳动教养的基本设想具有国外经验的可资借鉴性,理由是,我国劳动教养作为保安处分性质的人身强制性预防措施应当成为一种基本共识,并且国外保安处分制度的法理与实践基本契合了我国劳动教养法治化的需要。
(一)寻求共识:劳动教养属于保安处分性质的人身强制性预防措施
对劳动教养的性质,我国已有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过不同的规定,有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不同定性。②而理论界对劳动教养性质一直众说纷纭,主张各异:(1)行政强制措施说认为,劳动教养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③(2)行政处罚说认为,劳动教养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④ (3)保安处分说认为,劳动教养是一种刑罚之外的预防性司法处分,类似于西方刑法中的保安处分。⑤(4)刑罚补充说认为,劳动教养已经从行政强制措施演变成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行政处罚手段,从本质上说是刑事处罚的辅助措施。⑥(5)独立法律处分说认为,不应把劳动教养的性质要么归于行政处罚,要么归于刑罚。从整体上看,劳动教养是一种非刑罚处罚措施,是独立于刑罚和治安管理处罚之外的一种独立的法律处分。⑦ ()折衷兼顾说认为,劳动教养具有“交叠性”,其性质交叉、重合,无论用哪一种单一的解释都无法为其正确定性。这种观点中又有两类主张:一类主张认为,劳动教养具有三方面的性质:一是行政处罚性;二是刑事处罚性;三是保安处分性。⑧另一类主张认为,从功能上分析,劳动教养与刑罚和治安处罚不存在惩罚程度上的衔接,而是功能上的互补。即劳动教养注重主观,而刑罚和治安处罚侧重客观;从适用对象上看,劳动教养既包括保安刑的适用对象,也包括行政强制的对象,因此,劳动教养兼具刑事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双重性质。⑨ 可见,劳动教养到底是归属于行政法领域还是刑法领域,或者归属于独立于行政法领域和刑法领域的第三领域,均存在相当大的争议。有学者认为,对劳动教养性质认识上的不统一,造成实践中无论行政法领域还是刑法领域的法治原则都难以进入劳动教养领域的现实。⑩可见,对劳动教养的性质界定,尚待尽力寻求某种共识。
②[ZK(]我国已有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劳动教养的性质主要有以下两种规定:(1)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如《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2条第1款规定:“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再如,1980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公安部《关于做好劳动教养工作的报告》规定:“劳动教养是一种强制性的教育改造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还有国务院转发公安部规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2)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如1994年修改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款规定:“严厉禁止、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第32条规定:“严厉禁止下列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这两条规定将劳动教养作为一种行政处罚纳入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中。1992年2月28日,公安部在对浙江省公安厅法制办的答复中,对此也予以了确认。再如,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状况》白皮书,第四部分“中国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第七点“关于劳动教养及被劳动教养者的权利”中指出:“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行政处罚。”1995年2月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指出:“劳动教养场所是国家治安行政处罚的执行机关。”不过,20xx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取消了有关劳动教养的规定。
笔者认为,有关劳动教养性质的行政强制措施说与行政处罚说,均是对我国既有劳动教养规定状况的理论界说,但是这种理论界说忽视了劳动教养缺乏宪法依据和违背立法法明确规定的基本特点,忽视了劳动教养作为一种显性的“刑事类措施”所必须具备、但是恰恰缺少的法治化原则、司法化原则与比例原则。“刑事类措施”是一个具有欧化特色和重要刑事法治意义的刑事政策概念(范畴),系由欧洲人权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条所确立的“公平审判”的规则(司法化原则),并强调“公平审判”的规则适用于任何带有惩罚性质的非刑事处罚,例如纪律处罚、军队处罚或狱政处罚、行政处罚,为了防止侵犯人权,欧洲人权法院才将“刑事类措施”概念延伸到了符合一定标准的非刑事性的处罚措施(尤其是行政处罚)上;同时,欧洲人权法院也保守地认为,2天以内重禁闭处罚由于“刑期”太短则可以认为尚不足以进入“刑事类措施”。B11欧洲人权法院的这种做法表明,“刑事类措施”司法化原则,应当成为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立场。而保安处分说、刑罚补充说与独立法律处分说,其实表达的基本立场是一致的,这就是近现代以来西方国家所讨论和践行的保安处分刑事政策立场,亦即:劳动教养的性质应当界定为保安处分措施、“刑事类措施”。
笔者认为,劳动教养在本质上是一种保安处分性质的人身强制性预防措施,“保安处分制度就可以对应于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B12需要纳入刑事政策考量并遵行法治化原则(立法化与司法化原则)。
(二)借鉴形式:国外保安处分制度的法理与实践
如果说劳动教养的性质(实质)可以定位于保安处分措施,那么,劳动教养的运行形式则可以借鉴国外(主要是德国和日本)保安处分理论与实践的基本经验:
1必要性与合法治理性
国外理论界认为,保安处分制度的依法建立具有必要性,也符合法治理性。比较有代表性的德日刑法理论认为:
“根据行为责任确定的刑罚并不总是能够胜任刑法的犯罪预防任务,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刑期往往短于确保预防结果所需要的期限;再者,违法者需要医学的、教育的或社会的治疗,而这些治疗在正常的刑罚执行中是不可能做到的。加上,无责任能力的行为人不得科处刑罚,因此,刑罚必须通过处分来加以补充,其目的在于对行为和行为人的`履历中所表现出来的危险性,通过治疗、帮助、保安或消除措施来予以克服。……关于处分的先决条件、处分的执行和处分的结束的法律规定,应该是具体的而且应符合法治国家的要求”。B13
“刑罚是以责任为前提而作为其发现形式施加的,而保安处分并不以责任为前提。因此在责任的非难未被认可的场合,为了除去行为者实行犯罪的危险性,可以处以保安处分”;B14“可以看出应该代替刑罚或者应该补充刑罚的保安处分具有必要性”。
2二元主义与法律规定形式
现代法治国家在建立保安处分制度问题上采取了比较保守的立场,主要体现在坚持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主义”,以及采用刑法或者刑法修正案、其他特别法(如少年法等)的形式对保安处分依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和法律限制。正如日本学者大塚仁教授所指出的:
“围绕刑罚与保安处分的本质,存在认为两者是不同性质的二元主义和认为是相同性质的一元主义的对立。在采取道义责任论和报应刑论的古典学派的立场上,刑罚以对过去的犯罪进行道义的非难为要素,应该报应地科以刑罚,而保安处分不以这种非难为内容,只是针对行为人的危险性进行社会保安这种观点出发,以预防将来的社会侵害为目标,因此,两者毕竟是不同性质的,从而采取二元主义(二元论)。另一方面,近代学派的立场只着眼于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把对行为人施以社会防卫处分乃至改善—教育行为人视为刑法的使命,基于此,认为刑罚与保安处分之间存在性质的不同就是无意义的,所以,采用认为两者具有共同性质的一元主义(一元论)……在今日,二元主义是世界性倾向。”B1
而在保安处分的法律规定形式上,德、日等国家也有通过修改刑法典、制定刑法修改案或者其他特别法律的形式对保安处分进行规定的,如德国刑法设专节规定了“矫正与保安处分”,德国少年法院法也设专节规定了教育处分、惩戒处分等保安处分措施;日本则“在刑法修正工作中提案了保安处分”。B17
二、现实可能性:劳动教养改革思路的相对合理性审查
就我国现阶段劳动教养改革思路而言,需要学者和政治家共同努力,审慎考量现实可能性和相对合理性,寻求某种折中的解决方案。
(一)中国学界关于劳动教养的既有改革思路
我国学界同仁无不赞同改革劳动教养的立场。劳动教养改革的宏观方面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教养立法问题、程序问题、实体问题和执行问题;劳动教养实体法完善方面主要涉及劳动教养性质和功能的法律定位、劳动教养适用对象和条件的法律规定、劳动教养的实体内容及其处罚强度、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规定形式等。应当说,目前提出的改革劳动教养的各种思路与方案尽管很多很杂乱,但如果按照改革难易程度与工程量大小来分析,仍然可以将其简化为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改革方案与保安处分体系化完善方案,而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改革方案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小修方案与大修方案。
比如,北京大学《中国劳动教养(轻罪处罚)立法研究》项目课题组在讨论劳动教养的改革完善方案时,就分别提出了保安处分体系化完善方案与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改革完善方案。其中,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改革完善方案对劳动教养实体法律制度的改革完善框架提出了以下两种基本思路:B18
1比较理想的方案。这一方案是从中国刑事法律制裁体系的整体出发,对涉及公民人身自由处罚措施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系统的清理,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修改,形成专门统一的劳动教养法典,并在法院建立专门的治安法庭或治安法院,实现劳动教养的司法化和司法程序化。这是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但目前这一方案可能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
2侧重实际的方案。这一方案以理想方案为最终目标,逐步推进,在不修改或不大改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下,建立劳动教养法。这一方案以实现劳动教养的司法化为最低目标,着重解决劳动教养的司法程序化。
而保安处分体系化完善方案的主张是:
“将现行的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收容教养(对不满1岁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人)、强制医疗(对造成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强制集中教育(对者)、强制留场就业等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较长时间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统一规定于《治安司法处分法》(或称《保安处分法》)中,并明确规定此类治安司法处分措施适用的实体要件、司法程序和执行机构,使之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安处分制度”。B19
需要说明的是,梁根林教授主张保安处分刑法化是正式确立和完善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需要,同时主张“将劳动教养刑罚化,并易名为强制教养,将其改造为一种介于管制(限制人身自由)和拘役(短期剥夺人身自由)之间的一种半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参见前引①,第174—191页。另:本文后面还将指出,曲新久教授主张将劳动教养合理的部分纳入到刑事法律当中作为补充性的规定。参见陈兴良主编:《法治的界面》,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57—59页。
再如,在20xx年10月举行的“第二届两岸刑事法治学术研讨会”上,林教授也提出了保安处分体系化完善的意见:
“如果考虑到上述强制性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在基本性质、目的、基本功能等方面的一致性,考虑到我国宪法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对采取这些措施有完全相同的基本要求,考虑到它们都有进行改革的迫切需要,那么,从长远来看,制定一个以消除各种特定主体社会危险性为目的,对各种强制性收容教养教育措施、强制性治疗措施、强制性隔离措施等强制性社会预防措施进行统一调整的法律制度与实践运作管理体系,很可能是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最具现实性的选择”。B20
(二)当下中国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的相对合理性
当下中国劳动教养改革完善方案需要选择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改革方案还是保安处分体系化完善方案?进而是选择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还是大修方案?针对这些问题,相当部分学者认为:从长远看,应当是保安处分体系化完善方案、劳动教养的大修方案。但笔者认为,从近期劳动教养法治化改革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与现实可能性上看,应当抓紧实施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B21其相对合理性如下:
1有利于立即解决劳动教养的合宪性与法治化问题。应当承认,在我国现有法治框架下,尤其是在人权入宪和立法法明确规定的基础上,B22任何涉及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都必须由法律规定,而我国现行劳动教养措施恰恰在此问题上存在“硬伤”,因而其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必须立即解决其合宪性与法治化问题。在这种情势之下,在我国现实司法实践中无法放弃且不愿放弃劳动教养措施、近期立法上又缺乏进行保安处分系统立法充分准备的现状之下,“尤其是劳动教养制度应纳入刑法予以整合重构的问题”应当作为当前我国刑法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B23实施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无疑既是无奈之举,也是明智之举,还能够为将来进行保安处分系统立法积累有益经验。
2争议少,难度小,有望实现立竿见影的法治效果。实施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立法上可以只规定那些必须明确且争议较少的劳动教养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程序等内容,而暂时回避了保安处分系统化立法所可能遭遇的巨大争议、庞大工程与复杂技术等问题,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立法争议并减小立法难度,以立法修正案的形式尽快完成劳动教养改革任务。
三、技术可行性: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劳动教养的技术创新
我们有充分理由期盼近期制定出台新的刑法修正案,以有效实现由刑法规范劳动教养制度的伟大理想:
(一)既有经验: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刑事禁止令的双重启示
B21关于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正如本文前文已经指出且后文仍要强调指出的: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立法修改方案本身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为大修方案与小修方案,如果说将全面修订刑法并在其中系统规定劳动教养制度或者通过制定“劳动教养法”系统规定劳动教养的修改方案称为大修方案,那么,以刑法修正案形式在现行刑法框架之内对劳动教养制度主要内容予以规定的修改方案就是所谓的小修方案。
我国在借鉴世界各国立法成果和总结既有刑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管制刑和缓刑之执行作了修改和完善,增设了“刑事禁止令”制度。《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刑法修正案(八)》第11条规定:“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应当承认,“刑事禁止令”既不是一种新的刑罚,也不是一种新的非刑罚处罚方法,更不是一种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而是一项保安处分性质的强制性预防措施或者约束性措施,B24并且该制度随着保安处分的广泛传播而逐渐在各国的刑事法律中得以体现。《刑法修正案(八)》较好地完成了作为保安处分措施的刑事禁止令的法规范设置,其为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我国单项保安处分措施提供了立法经验,而劳动教养无疑可以成为这种立法经验的“第二块试验田”。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刑事禁止令的双重启示在于:
1单项保安处分措施可以单项规范完善,不必等候保安处分措施的系统立法化完善。如前所述,尽管有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应当通过制定保安处分法或者强制性预防措施法之类的系统立法来完善劳动教养的法制规范,不赞成劳动教养的单项立法规范完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种学术理想在我国近期尚无法实现,尤其缺乏充分的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经验。目前,我国不但对“保安处分”的系统化理论研究不够,而且“保安处分”这一法律规范用语也鲜见于国家立法或者官方文件之中,谈何“保安处分法”的系统立法。可见,这种学术见解实不利于尽快解决我国劳动教养法治化这一现实问题。正是在这样一种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的现状之下,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规定刑事禁止令的基本经验具有十分重大的启示意义:作为单项保安处分措施的劳动教养措施可以单项规范完善,其单项完善方式可以采取刑法修正案形式,而不必等候保安处分措施的系统立法化完善。
2单项保安处分措施可以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予以规范完善,不必等候刑法典的全面修订完善。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立法修改方案本身可以进一步细化为大修方案与小修方案,以刑法修正案形式在现行刑法框架之内对劳动教养制度主要内容予以规定的修改方案就是所谓的小修方案。有学者反对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劳动教养予以“修修补补”的规范完善,认为:
“我们把劳动教养的合理部分吸收到刑事法律当中,或者你单独地再立一部刑事法律这都没有关系,当然刑法已经修改完毕了,你纳入到刑法之中是不合适,作为一部单独的立法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在现在的框架之内,你修修补补,将现在的20多类或者说30多类继续进行劳动教养的话,问题是相当大的。”B25
这种学术见解尽管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过于理想化,同样不利于尽快解决我国劳动教养法治化这一现实问题,并且也被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事禁止令予以刑法规范的基本经验所否定。那么,笔者有理由认为,以刑法修正案形式对劳动教养予以刑法规范的小修方案具有相对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
(二)技术创新:以实体法(刑法总则)与程序法相结合的形式确立劳动教养法规范体系
刑事禁止令的规范设置为进一步完善作为保安处分的劳动教养制度提供了立法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条件。《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刑事禁止令的修法性规定仅限于刑法总则关于管制刑和缓刑适用的实体法内容的修正规定,但没有特别规定其程序法内容,这是与其作为法定刑适用及刑罚制度适用的性质相匹配的,同时也与刑事禁止令本身只是一种“限制自由”性质的处罚强度相匹配。劳动教养本身并不依附于特定的某种法定刑适用或者刑罚制度适用,而是更多地独立于法定刑适用之外的保安处分措施,并且其处罚强度更加接近于自由刑(或者说介于限制自由措施与剥夺自由刑之间),因而,其修正规定的技术形式应当在刑事禁止令立法规范经验基础上进行适当创新。笔者认为,应当以实体法(刑法总则)与程序法内容相结合的规范形式,确立兼具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的劳动教养法规范体系。
1刑法总则性修正规定的设想
从现有刑法总则的体系性安排观察,刑法修正案将增设的劳动教养条文规定在刑法总则第三章第一节之中比较合适,具置可以放置于《刑法》第37条(非刑罚处罚措施)之后,作第37条之一项的形式来规定。具体设想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如下:
在《刑法》第37条之后增加内容,作为第37条之一项:“对于多次实施、吸毒、诈骗、抢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煽动闹事、教唆他人自杀或者违法犯罪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累教不改而有必要予以劳动教养的,可以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对于累犯或者因故意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严重暴力犯罪而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仍有严重人身危险性而确有劳动教养必要的,可以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
“对于任何人的劳动教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向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所对应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劳动教养建议书,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经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判决后交付劳动教养部门执行。”
“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教养案件之后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判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任何人进行劳动教养。”
“被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劳动教养的人享有辩护权。”
2具体设想的学理诠释
具体设想的法理诠释主要关涉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关于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和期限等实体法内容问题。
结合现有劳动教养实践和有关学者的建议,笔者认为,可以将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具体限制为两类:其一,作为非犯罪后果的保安处分措施,这类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是“多次实施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累教不改而有必要予以劳动教养的”,具体内容包括“多次实施、吸毒、诈骗、抢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煽动闹事、教唆他人自杀或者违法犯罪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累教不改而有必要予以劳动教养的”;其二,作为犯罪后果刑罚补充的保安处分措施,这类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是“累犯或者故意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仍有严重人身危险性而确有劳动教养必要的”,具体内容包括“累犯或者因故意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严重暴力犯罪而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仍有严重人身危险性而确有劳动教养必要的”。
劳动教养的期限确定为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允许人民法院在此期限内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至于被劳动教养人员的具体处遇,因为现实做法并不是劳动教养措施法治化建设的主要问题,因而刑法修正案中可以暂时不作专门规定,有待今后实践探索后再行完善。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迎接国际五一劳动节,每个单位都会策划一些节目,我们幼儿园今年也别出心裁的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
希望通过此活动,教育孩子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好好学习,练好本领,长大了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更多的神奇,用自己的力量为祖国为社会服务。
一、活动的生成
为迎接五一劳动节的到来,让幼儿对五一劳动节有了深刻的认识,引导幼儿认识周围的劳动人民,萌发幼儿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懂得珍惜劳动人民的成果。我们大二班在节日前夕开展了劳动人民最光荣的主题活动。希望通过此活动,教育孩子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好好学习,练好本领,长大了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更多的神奇,用自己的力量为祖国为社会服务。
二、活动内容
1、介绍五一国际劳动节。了解五一劳动节的由来,初步理解五一劳动节的含义。
2、绘画各行各业劳动人民美术作品。介绍各行各业的劳动人民,初步了解不同劳动者对社会的不同奉献。
3、谈话:说说我的爸爸妈妈相互介绍自己的爸爸妈妈的工作,知道他们工作的辛苦。
4、组织幼儿义务劳动,如:擦桌子,椅子、洗抹布等。
5、手工:制作美丽的花。组织幼儿将自制花朵送给幼儿园各行业的劳动者,并说一声祝福的话。
6、学唱歌曲《劳动最光荣》。
为了让幼儿在活动中培养劳动意识,学习劳动技能,体验劳动生活,幼儿园将结合每月一事,根据体验教育、创新教育的要求,以劳动最光荣为题,开展系列劳动教育活动。
活动对象:大班幼儿
活动时间:5月1日--5月31日。
活动主要负责:各班正、副班主任、保育员。
活动口号:十个手指动动动,什么活儿都会干!
活动过程:
一、且歌且吟
1、各班搜集各种有关劳动的图片在主题墙上张贴,进行宣传。
2、各班搜集适合本班幼儿的关于劳动为主题的儿歌、故事、歌曲,在活动中让幼儿念一念、听一听、讲一讲、唱一唱。
3、各班在家园栏里进行有关劳动内容的宣传,达到家园共育的教育目的。
二、小鬼当家
(一)让幼儿在日常的劳动中学会生活的自理,逐步培养他们的`劳动意识。
(二)小帮手
1、各班以“劳动最光荣”为主题,选择适合本班幼儿的活动并开展。
2、给孩子讲解几种劳动技能。(擦桌子、扫地、叠被子、分餐点、分饭菜)。
3、每天选出班级小值日,帮助老师、阿姨做好班级各项日常工作。(
4、各班每周评选出本周的“值日之星”。
(三)劳动最光荣
让幼儿调查自己的爸爸妈妈每天工作回家后所做的事情,利用晨间谈话进行交流,谈谈感受,让大家体会父母的辛苦,激发幼儿为父母分担家务劳动的激情。
每周一各班评选出班级“家务劳动之星”,实现家园共育。
三、我能行
活动展示篇“我能行”劳动技能大比武:(分年级组进行比赛、每班男女各10人)
四、我真棒
活动总结篇各班在每周评选出的劳动之星中推选2-3名幼儿参选幼儿园的“劳动小能手”评选,“劳动小能手”获得者发予劳动奖章进行鼓励。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是小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总体素质的基本途径。学校要正确认识劳动技术教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开展课程建设的要求以及近年来我校开发劳动与技术校本课程的经验,制定《我校四从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要求
劳动技术是一门涉及面广,融知识性、技术性、实践性及教育性于一体的综合学科,在培育人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规定从孩子入学起,开设“劳动技术课”,“劳动技术课”作为学生必修的课程。在劳动技术教育中既要利用传统技术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又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高新科技知识,还要具备整理家务的技能,和服务社会的意识。才更好地完成劳动技术教育的教学任务。
1.从入学背书包整理书包,摆放学具等,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
2.了解一些简单工具的使用方法,初步掌握自我服务劳动和一般家务劳动的基本方法。
3.学会自我服务性劳动,能制作简单的手工作品和工艺品。
4.初步掌握编织、缝制技术,能制作简单的制品。
5.掌握初步的植物栽培技术,掌握小动物的饲养方法。
6.学会木工、金工、电工、农具等常用工具的使用;能进行简单的识图和制图。
7.在劳动技术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尝试有创新特色的小制作、小发明。
8.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助人为乐的精神品质。
9.培养良好的非智力素质。在劳动实践中使学生自觉磨炼意志,陶冶情操,体验挫折与成功;增强积极进取、探索创新意识;初步具有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主要原则
1.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是劳动技术课的基本特点。学生亲身参加劳动操作实践是劳动技术课的主要形式和基本方法。实践是劳动技术课必不可少的环节。创新素质只有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发展。学校要结合实际,创设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千方百计为学生创设劳动操作的`条件,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学校、教师要切实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技术课的教学效果。还要和家庭、社会结合。
2.基础性原则
劳动技术是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学生劳动技能素质的一门基础性课程,应该使学生具备基本的技术处理能力,以适应未来的职业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在劳动技术课中,通过某些劳动技术项目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相关的劳动知识,提高他们运用工具进行加工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思维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开放性原则
教学内容应不拘泥于教材,做到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这对于改变学校劳技教育内容过于单一、要求过于统一的状况,有积极的意义。逐步构建学校、社会、家庭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劳技教育体系,能够为劳动技术有特殊兴趣和爱好的学生,提供一个充分发挥自己天赋、才能和创造力的新思路。
四、活动时间:
20××年2月—20××年×月
五、活动内容:
1、利用国旗下讲话,举行四从劳动教育活动的启动仪式,进行动员与部署。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利用宣传窗,对外显示屏、小广播、信息化载体等,向家长、学生宣传四从劳动活动意义,形成人人参与,扩大“四从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
3、把“四从劳动”教育贯穿于整理书包、家务劳动、卫生扫除、快乐小农夫等社会实践活动中。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劳动教育,使其扎实有效地进行,并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的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并结合我区建议,我校采取一措施并持之以恒抓好劳动教育工作。把劳动课程纳入校本科研和教学改的重要内容,以场地建设为载体,认真实施劳动教育。
一、指导思想
我校劳动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基地建设,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劳动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生活、生存技能,在动手动脑中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目标任务
(一)多渠道宣传,形成良好的劳动教育氛围。
我校努力实现初一、初二、初三三个年级的劳动教育均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相结合,并且制定了各年级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每班每周劳动教育课至少一课时,根据各年级劳动教育的项目进行时间的规定,还需建立劳动周制度,每学年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设立集体劳动周,通过寒暑假时间自主安排,参与集中劳动。制定课程目标和内容时,结合我校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内容进行统筹规划,深知这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内容,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教学任务。
(二)师资建设。
劳动教育中师资队伍薄弱直接影响着建设和学生的发展。我校通过不定期的在职培训等措施,建立了一支能胜任劳动教育的专任教师队伍,并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是劳动教育顺利开展的关键。专职劳动教育课教师在工资待遇、职务聘任、评选先进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新课程强调教育中学生丰富的情感体验,强调学生劳动技术观念、劳动技术态度、劳动技术习惯的养成。劳动教育课教师应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劳动教育即体力劳动教育”等观念,将“劳动教育”转变为“教育劳动”。关注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健体、以劳益美、以劳促创新等多方面的功能实现。
(三)加强劳动基地建设,让学生在基地劳动实践活动中学本领,做主人。
劳动场所是进行劳动教育的物质保证。我校统筹规划、配置、整合劳动教育资源,开辟了校内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此来推动校内课堂教学的开展与校外实践劳动的进行。
我校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促进劳动场所的开辟与建立。首先,开辟校内的劳动教育基地。我校的室外卫生,部分教学楼、学校的部分绿化区和功能室都需要打扫,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学生进行劳动锻炼的一项任务,全部由学生承担。我们将划分给班级包干,负责定期打扫。
此外,我校还把生态农庄作为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各年级学生每周定期到达生态农庄按照劳动教育课程表的规定开展劳动教育课,校外基地的课程主要包括蔬菜的.种植、生长过程中需要处理的问题以及收取蔬菜的方法等一活动内容,整个劳动教育课都有劳动教育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帮助学生。
通过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使学生体验到劳动成果带来的快乐,享受成功的喜悦。同时,学生在交流中学会合作,在合作中提升品位,团结协作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得到加强。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活动,以达到劳动育人的目的。
打通渠道,拓宽开放外延,为学生搭建多元的成长舞台。
从学生的认知、情感规律出发,广泛为学生创建服务实践岗位,开展体验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服务岗位实践活动中,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心灵去体验,用自己的理智去感悟生活的意义和做人做事的道理,从而内化为健康的思想、品格,外显为良好的行为和自觉习惯。
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推动家校合作,抓实抓细家庭劳动教育,落实家庭劳动教育清单,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一起做”,组织“爱父母”的家庭劳动,开展“做父母的帮手”活动。要求学生每次放假回家坚持帮助家长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如拖地、洗衣、洗碗筷等。
建立学校与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实现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充分利用家长开放日、家长学校等渠道,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共同培养学生的劳动养成教育。
(五)充分发挥劳动技术教育评价的作用。
展示学生的劳动技术成果,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最好承认、鼓励和鞭策。评价虽然不能直接产生创新能力,但它会促进创新品质的形成,从而影响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通过展评劳动技术成果,举行竞赛等方式来更多地看到学生的优点并进行鼓励,应使学生感受劳动的喜悦。
(六)实施标准。
我校将按照规定的设施标准准备劳动教育器材以及耗材补充机制,并通过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
(七)安全保障
劳动教育课相对于文化课而言,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安全是我们的重中之重,我校建立了劳动教育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制定了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
四、保证措施
1.学校要重视劳动教育,成立学校劳动教育领导小组,把劳动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证劳动教育的实效性和多样性。
2.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劳动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家长认识劳动对培养学生优秀的思想品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作用,使家长能积极主动配合各项校内外教育活动。
3.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劳动基地建设,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使基地美观、实用,提高基地的示范作用,提高基地育人功能和社会服务水平。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6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强化综合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体现我校特点的劳动教育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为构建我校劳动教育体系,加强劳动育人功能,让学生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正确理解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认识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尊重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
2.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增强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3.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领会“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内涵与意义,继承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
4.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形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
二、基本原则
1.思想引领。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在劳动教育中树德增智、强身健体,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有机融入。有效发挥专业教育、社会实践、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的正确观念。
3.实践体验。坚持让学生参与劳动过程,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服务岗位实践活动中,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1.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各专业群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开设不少于16学时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
2.各专业按自身专业特点在1-4学期每学期开设4课时有关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劳育专题教育讲座,总课时不得低于16课时。纳入“第二课堂”A类学分计算范畴。
3.开展劳动周活动。每学期安排一周作为劳动周,进行义务劳动。将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能力,深化对劳动价值的理解。
4.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劳动元素,在课程标准中体现劳动内容和评价指标,将劳动教育贯穿到课程教学过程中。在课堂教学结束前开展“三分钟微劳动”,纳入学生学业评价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5.营造校园劳动文化氛围。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等节日,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劳动师资队伍建设。结合专业着力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对劳动教育的培训与指导,强化教师的劳动教育意识。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建立企业兼职劳动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将生产一线获得的经历、经验及案例融入教学中。
2.推动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依托校内先进的实训中心、图书馆等场所建立校内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联合校企合作的龙头企业、街道社区等打造劳动教育校外实践平台,运用企业的职业文化育人,强化安全生产、劳动流程、劳动规范、劳动保护等的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职业精神,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3.建立协同实施机制。校企双方共同管理的劳动教育实施机制。通过建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要联合社会力量,设置荣誉教师、实务导师岗位等,多渠道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劳动教育。共建共享稳定的劳动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类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多渠道拓展劳动实践场所。
4.鼓励教师开展劳动教育教学研究。对于积极编写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读本且经过学校审核通过的著作按照学校校本教材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7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劳动教育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出现了一些学生轻视劳动、不会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为此,我校立足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从小培养劳动习惯入手,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二、坚持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坚持思想引领。劳动教育既要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更要通过劳动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坚持有机融入。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观念。
3.坚持实际体验。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坚持适当适度。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实施步骤和策略
1.讲解说教,形成热爱劳动导向。
通过班会课(劳技课)、少先队活动课、家长会、家访等多渠道,对学生进行劳动意识强化教育。如:利用班队会,开展以热爱劳动为主题的班队会,展开讨论,深入理解什么叫“劳动”?怎样做才算是热爱劳动。教师可以给学生讲古代名人爱劳动的故事,还可以讲近代名人的劳动故事,再是选择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爱劳动、良好行为习惯等内涵的古诗文,对学生进行传统美德教育,使学生从小在朗朗的诵读中受到我国传统美德熏陶,体会自己的行为,增强诚信意识。同时争取家长的支持,使学生和父母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榜样激励,引导热爱劳动。
小学生具有模仿榜样的特点。其一教师的言行举止、思想品质,是学生学习、模仿的榜样,教师的言行对学生起着不可估量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以身立教,以德育德,以行导行,用爱和诚感染学生,用言和行引导学生,用自身的劳动行为来为人师表;其二我们要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热爱劳动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先进人物,通过校会、班级座谈会,上门参观、走访等形式,感受劳动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
3.家校配合,共造热爱劳动的环境
(1)开展校内劳动
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浸入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对种植花草树木区域,让班级、学生认领责任区域,予以精心呵护。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进行班务整理、书包整理、班级教室装饰等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提高学生的劳动意识。
(2)组织校外劳动
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服务业实习、道路两旁垃圾清理
等劳动实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劳动实践。
(3)鼓励家务劳动
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各班应安排学生适量的家务劳动、有关劳动的家庭作业,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择菜、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
4.强化措施,规范劳动行为。
在学生对劳动有一定理解的基础上,教师不但要做出榜样,还要及时地规范学生的劳动行为。一是要加强预防,防微杜渐,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二是要及时鼓励表扬。三是要循序渐进。以少先队活动课为抓手,根据低、中、高年级学生不同年龄及心理特点,在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分层次、有梯度地对学生进行劳动习惯的培养与训练。每学期的劳动训练有图片、简报、总结。
为了使学生形成稳定的劳动习惯,我们注意采取学生自我管理(红领巾监督岗制度),进行自我教育,发挥学生主体能动作用。除了每天轮流的常规值日外,学校组织周四下午为固定的校外大扫除时间,每到这一天,老师们精心组织,学生全员参与,促进和强化学生将养成的劳动习惯由自觉状态走向自主、自动,把外显的动力逐步内化为个性品质,逐渐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8
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是中小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总体素质的基本途径。学校要正确认识劳动技术教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相关文件指出:“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了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中学劳动教育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劳动技术教育具有特殊的育人功能,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品质和热爱劳动的习惯。
1.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树立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正确思想。
2.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态度。使学生认识劳动是日常生活、发展生产、建设祖国、推动社会进步的基本手段,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
3.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助人为乐的精神品质。
4.培养良好的非智力素质。在劳动实践中使学生自觉磨炼意志,陶冶情操,体验挫折与成功;增强积极进取、探索创新意识;初步具有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一)成立学校劳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和全体班主任
(二)宣传动员,热爱劳动的舆论和行为氛围。利用班队会,开展以热爱劳动为主题的班队会,展开讨论,深入理解什么叫“劳动”?怎样做才算是热爱劳动。教师能够给学生讲古代名人爱劳动的故事,还能够讲近代名人的劳动故事,再是选择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爱劳动、良好行为习惯等内涵的古诗文。在学生中开展诵读古诗文活动,利用古诗文好读、易记,诗文典故容易理解的特点,对学生进行传统美德教育,使学生从小在朗朗的诵读中受到我国传统美德熏陶,体会自己的行为,增强诚信意识。
(三)榜样激励,引导热爱劳动理念。
中学生具有模仿榜样的特点。其一教师的言行举止、思想品质,是学生学习、模仿的榜样,教师的言行对学生起着不可估量的潜移默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化的作用。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以身立教,以德育德,以行导行,用爱和诚感染学生,用言和行引导学生,用自身的劳动行为来为人师表;其二我们要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热爱劳动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先进人物,通过主题队会、故事会、我参与、我体验等形式,感受劳动的艰辛与快乐,理解劳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四)家校配合,营造劳动氛围。
1.创设校园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
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能够让学生在社会化、人性化和科学化的校园环境中潜移默化地受到劳动教育。在学校的宣传栏、教学大楼走廊墙壁上能够悬挂有关劳动的名人名言。大力地宣传,使全体师生了解劳动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形成“人人知劳动”的良好氛围,为“人人爱劳动”打下舆论基础。
2.活动搭台,融入亲自劳动体验。
在举行校园文化艺术节和运动会等集中性校园文化活动时,也要注意与劳动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同时开展“我为美化校园添片绿”“我为净化校园出一份力”活动与志愿者服务同行,进一步加强校园劳动教育的浸入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一)创设班级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
热爱劳动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点内容,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所以除学校创设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外,在班级也能够创设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如班级的布置上,班级黑板报、班训、专栏、条幅等都能够围绕热爱劳动的内容。班里可开展一些有关劳动的活动,如开展“每人一个口袋,随时弯弯腰”、“我不甘落后”等活动。种种实践活动,会使我们的“小皇帝”,“小公主”们再也不娇气了,个个成了爱父母,爱班级,爱学校,爱劳动的好儿童。同时班上还能够开展以“劳动”为主题的中队会;开展“学习身边人,评点身边事”的演讲;开展“我家爱劳动小故事”创编和讲故事比赛;评选“班级劳动之星”;举办“劳动主题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教育,使“热爱劳动、劳动光荣”思想意识扎根学生心里。
(二)创设家庭劳动环境
人不是孤立存在于世上的,是社会中人,所以他总要在一定的环境中生存。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生活的主要环境是家和学校,除了在学校接受教育外,家庭教育也很重要,有道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也是如此,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所以我们可利用家长会建议家长在家做到。
1.给孩子机会,让他们尝试劳动。当孩子对某件事感兴趣时,家长要及时引导,大胆放手,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会劳动。
2.给孩子一段时间,学会劳动。家长要有充足的耐心,等待孩子学会劳动。开始会出现帮倒忙的现象,家长要接纳孩子从不会到会的渐进过程。
3.给孩子良好的物质空间,自主劳动。从小培养孩子爱劳动很重要,所以家长要为孩子创造适合他们劳动的空间。比如低矮的家具放置孩子的物品,让孩子自己取放收拾,充分发挥自主劳动的'积极性。
4.给孩子良好的心里空间,享受劳动。要让孩子感受劳动的快乐,以鼓励为主。
5.给孩子一个方法。学会劳动。家长开始要教给孩子劳动的技巧,使孩子能胜任劳动。能够用游戏的口吻引导孩子进入角色。
6.给孩子一个要求,贯彻到底。提出要求和任务,成员要形成统战线,坚持贯彻到底
7.给孩子一个规则,体味劳动。制定一个劳动奖罚规则,让孩子看到自己劳动带来的荣誉,也能体验懒惰带来的后果。促使孩子最终爱劳动,自觉劳动。
(三)强化措施,规范劳动行为。
在学生对劳动有一定理解的基础上,教师不但要做出榜样,还要及时地规范学生的劳动行为。一是要加强预防,防微杜渐,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二是要及时鼓励表扬。三是要循序渐进。根据低、中、高年级学生不同年龄及心理特点,在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按照本课题研究内容的指标体系,分层次、有梯度地对学生进行良好习惯的行为训练。每学期的行为规范训练有重点、有要求、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为了使学生形成稳定的习惯,行为训练要反复进行,持之以恒,训练内容滚动进行。在训练中,注意采取学生自我管理(学生会和志愿者值日制度)、自我评估(学校、家庭评比表)等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评估时间:每天自评,每周互评,每月班主任小结,期末总结表彰,达到及时反思、不断强化的目的,促进良好习惯的形成。在学生当中开展“每天做一件家务活”为主;第二学期。
以中小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入手,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抓好热爱劳动教育,调整行为偏差,矫正不良习惯,将养成的良好习惯由自觉状态走向自主、自动,把外显的动力逐步内化为个性品质,使习惯稳固化。
第三阶段:资料收集整理
注意过程管理,重视资料收集和整理,做好活动资料归档入库工作。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9
一、《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立法的必要性
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历经了五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其既具备了实体法特征,也具备了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犯罪人员决定劳动教养的程序设置。从其性质来看,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中将其规定为行政处罚,但是其处罚的严厉程度有时候又超越了刑事处罚中的拘役、管制以及部分短期的有期徒刑,它既可以适用于违法行为,也可以适用于轻微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同时具备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完善,劳动教养制度也逐渐暴露出其方式简单、自由裁量空间极大、手段严厉等固有缺陷,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已经成为必然。
但是,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的今天,已经出现了其原有的处罚对象无法可依,无法可罚,尤其是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惯犯等,只能够与其他普通违法行为人一样,实施最高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但是对于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接近刑罚的行为人而言,这样的处罚已经不能够实现对其过罚相当的原则。大多数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在接受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后,依旧会继续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废除了劳动教养之后的行政处罚,已经远远不能够实现对这类人的`惩罚和教育作用,《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作为替代劳动教养制度的较优选择,将必然进入立法进程,弥补这一法律空白。
二、《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立法原则
《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作为一项替代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其必然要矫正劳动教养制度的种种缺陷,遵循下列法律原则。
(一)遵循宪法原则
劳动教养制度最大的缺陷就是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但却仅仅只是一个由国务院颁布的文件,而非经全国人大讨论通过的法律。
《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在立法时应当明确其法律属性,更正劳动教养制度长久以来性质不明的漏洞。《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性质,根据该法面对的对象和处罚的期限、手段等,应当明确为行政处罚。因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一方面的对象是给予一般行政处罚偏轻,但又不够刑事处罚的这类群体,一旦行为人触犯了刑律,将按照刑法给予刑事处罚,不属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处罚范畴;另一方面该法应当发挥教育、矫治、惩罚三重功效,并侧重教育、矫治功能,不像刑罚是侧重惩治犯罪的手段,更不是一种具有临时性的行政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将该法定位于行政处罚是较为合适的选择。
(二)遵循适度性原则
从实践操作中看来,现有的劳动教养制度在过与罚之间的裁量过于简单划一。劳动教养制度几乎包括了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种类,凡是故意实施了一定违法行为,但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均可以纳入劳动教养的范围内。但是如此多种类的违法行为却只有一个量罚标准――“劳动教养期限,根据需要劳动教养的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至三年。”这样笼统的量罚标准很难体现出过与罚之间应有的适度性原则,也使得量罚既不均衡,又不合理。同时这样笼统的裁量标准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难以定夺的问题,甚至出现乱决定劳动教养期限的现象。
《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在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适度性原则。其对象应当限制于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含三次)同一种类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并针对违法行为性质、违法次数的多少、违法程度的轻重以及造成社会危害的大小等等,在均衡合理的范围内,综合考虑其教育矫治的年限,建议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如有经教育矫治后仍不能够实现远离违法犯罪的目标的,最多可以再延长半年。这里并不是说在立法中要彻底消灭自由裁量权,而是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细化裁量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杜绝原有劳动教养制度“一锅端”的现象出现。因此,《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立法,既应当尽可能地细化裁量标准,但同时也应当赋予决定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予以区别对待各种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以便更好地实现该法的适度性原则。
(三)遵循程序正当原则
劳动教养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一直以来都缺乏外部监督。劳动教养名义上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劳动教养工作”,实际上现如今的劳动教养案件,从调查取证到审批决定全部由公安机关独立负责完成,检察机关虽然也负有监督公安机关工作、检查劳动教养案卷的职责,但是从实践中看来,检察机关也怠于行使其对劳动教养案件的监督职能,一般公安机关向其送交劳动教养决定书后,就没有后续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此导致了劳动教养案件办理不透明、不公开,任何公安机关无法移送起诉,而采取治安管理处罚又嫌过轻的案件,均采取劳动教养的形式。
《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应当纳入决定教育矫治的办理机关、决定机关、监督机关,改变原有劳动教养由公安机关一家独揽的情况。建议由公安机关作为办理机关,由法院作为决定机关,由检察院作为监督机关。公安机关承办各类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案件,负责证据的收集、违法事实认定、前科材料收集等,在符合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的情况下,应将案卷直接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对案件全程履行监督职责,公安机关在必要时也应当出庭作证,最后由人民法院决定教育矫治的期限和方式。这样加入外部监督,可以保证案件办理、决定的公平、公正,摒弃了一个机关从办案到决定全权独揽的弊端。
三、《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立法中应加以考虑的新手段、新方式
《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在考虑教育矫治手段时,也应根据违法行为适用不同的手段。
根据劳动教养制度的实践情况以及我国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幅度,当违法行为较重时,教育矫治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且应当采取集中矫治的方式;当违法行为较轻时,应当可以采取开放式的教育矫治方式。这两种教育矫治方式可以分开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一)可以选择采取集中矫治的方式
采取集中矫治应当改变劳动教养以限制人身自由作为唯一惩罚的方式,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的侧重点应当在教育和矫治方面,限制人身自由是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教育、矫治的手段之一,其目的是使违法行为人能够在一个全封闭的军事化管理氛围内,受到教育,受到对其违法行为的矫治,而不是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基础上,对其采取种种惩罚措施。
集中矫治的场所应当采取军事化管理方式,能够保证被教育矫治人的正常作息,不应当像劳动教养场所和看守所、监狱等场所那样建设管理,由于被教育矫治人员需要得到的是思想认识上的教育矫治,应当像建设寄宿学校那样来规划集中矫治的场所。集中矫治场所应当配备有能够教授专业劳动技能的教师,具备有能够进行劳动技能实践的场所和相关器械。要有能够让被教育矫治人享受充分休息权利的干净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应当有专门的娱乐活动场所和图书馆,不应建有高墙、高压电网等设施。被教育矫治人应当在一个活泼、积极、正面、向上的氛围中,受到教育矫治,应当与被剥夺人身自由被羁押的情况区别对待。
在教育矫治期间,如果被教育矫治人需要回家探亲或者有重大事项需要离校,在其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准许离校,不应采取过多的限制。可以对被教育矫治人采取安排适当劳动的方式来矫治其不劳而获的不良习气,被教育矫治人的各项合法权利应当受到保障,并享有正常的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采取集中矫治的被教育矫治人,一旦能够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并且在思想矫治方面表现较好,达到教育矫治的目的后,应当及时对其解除集中教育矫治,改为开放式教育矫治或者彻底解除教育矫治。
(二)可以采取不集中矫治的方式
开放式的教育矫治方式,针对的对象是违法行为较轻的行为人,或是集中教育矫治后,表现良好、思想认识达到一定标准的被教育矫治人。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10
从20xx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对于国家这项惠及1000多万名教师的“民心工程”,广大教师衷心拥护,欢欣鼓舞。然而,很多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奖励性部分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诸如教师感到不公平,学校感到难以操作,实施过程不能体现国家发放绩效工资的最终目的等。
笔者所处的乡镇教学点多而散,校际间发展不平衡,最远的学校距中心校20公里,还有两个学校须从蜿蜒陡峭的山路步行到达,被调到条件艰苦的学校工作的教师十分抵触。另有少数教师在价值观、纪律观、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教学质量不高,给整个教师队伍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针对存在问题,我校抓住实施绩效工资的契机,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探索。
一、准备充分
对绩效工资政策的理解是制订方案、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在实施伊始,为了让每一位教师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地理解、支持、参与和实施改革,我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及教育局关于实施绩效工资的政策和文件。让教师们了解,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教师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紧密结合的工资分配方式。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意义。
二、程序规范
1、制度出台规范。为落实好这项政策,我校按上级文件精神,从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奖勤罚懒、促进工作等方面考虑,确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三原则,即:一要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二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三要坚持“科学、规范、简约”原则。本着上述原则,学校领导班子经反复讨论、酝酿,制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然后集中各完小校长进行讨论,结合校长们的意见对该方案进行再度修改,接着将其印发到各校征求教师们的意见。待各校校长收集本校教师的意见后,再次召集校长们进行讨论,当各方意见趋于统一时,我们才将经反复讨论修改的方案交由教职工大会讨论。由于前期工作细致、科学,我校的考核分配方案赞成率达79%。
2、期末考评规范。在每学期末的绩效考评中,我校都先让各位教师对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再由各校考核组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各教师的考核得分,最后再进行一周校内公示。如有异议则交由乡中心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对复核有异议的,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诉,保证了考核评定环节的客观公正。
三、分配合理
我校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从“思想作风、地域差异”等8个大项,共30个小项对教师进行全方位考评。在“地域差异”方面,教师常住地距学校越远,工作学校的环境越艰苦、发展越滞后的加分越高,减少了离家远的教师和薄弱学校的教师的怨气。在“职务工作量”方面,据各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管理绩效确定了不同的加分标准,并规定每位教师只加最多分的两项职务分。在“教学工作量”方面,不仅规定了超课时、不足课时的加、减分量,还根据所教班级人数规模给予人数加分。在“工作纪律”方面,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以及监考、评卷、履行值日等各方面均有明确的扣分规定。在“工作态度”方面,对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单元检测等教学常规及相关工作也有明确的加减分标准。在“学期考核”方面,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和绩效考核分是重要的参考指标,确定了教师学期考核的加减分。在“教学教研成果’’方面,在考试、竞赛辅导、业务技能比赛、论文评比、担负教研课等方面也都有明确的加减分规定,成绩突出的教师将受到重奖。
这些考核细则,真正体现了“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教师旷课现象基本绝迹;嫌条件艰苦、嫌课多、不愿做班主任、不愿承担教研课和迟到、早退、随意请假等不良现象明显减少;取得成绩得不到应有回报的抱怨声也再难听见。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促进了学校的稳定、和谐发展。
四、逐步完善
绩效工资实施已满三年,但它的奖励性部分如何考核分配仍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如何平衡方方面面的矛盾,如何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需要学校不断地总结经验,对分配方案加以修订,不断完善。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经数次修改后,评价、分配更为公正合理,激励性明显增强,人性化、满意度方面也有了较大提高,彰显了地方特色,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然而,学校引入绩效工资毕竟还属新兴事物,无更细的指导性方案,难免使学校领导、教师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完全接受仍需要时间缓冲。而校际间做法上的差异也给我校制度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仍有差距。笔者认为,以下三个问题值得重视并加以解决:
1、政策理解有待提高。极少数教师仍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属自己的工资,教师们只要基本上完成了教学任务就应该各自领回“自己的”30%,如要进行激励,国家应另外下拨用于奖励的专项经费。另外,不少教师片面理解“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倾斜”这句话,认为一线教师、班主任或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按政策应该领最高绩效工资。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11
一、主要目标
(一)促进妇女就业。
1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2调整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质量。逐步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就业的比例;提高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例;
3落实男女平等的就业原则,用人单位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加强妇女教育与培训,提高妇女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二)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
1.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2.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和健康。
(三)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1.建立生育保险制度,20xx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2.合理确定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生育保险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拓宽妇女就业领域。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就业的稳定增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努力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岗位。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采取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实现自主就业。加强妇女就业服务,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普遍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指导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招聘中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企业违反规定,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劳动报酬、不与招用的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三)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女职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女职工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纳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制定生育保险覆盖面年度计划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
(五)加强职业培训。
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妇女终身培训体系。
(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
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各种适用技术培训,帮助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纲要》是未来十年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将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劳动保障事业总体规划,加强对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级领导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我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继续承担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
将《纲要》的实施纳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地区未来十年促进劳动保障领域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政策措施。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12
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是中小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总体素质的基本途径。学校要正确认识劳动技术教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相关文件中指出:“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了贯彻上级部门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劳动教育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劳动技术教育具有特殊的育人功能,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品质和热爱劳动的习惯。
1.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树立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正确思想。
2.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态度。使学生认识劳动是日常生活、发展生产、建设祖国、推动社会进步的基本手段,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
3.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助人为乐的精神品质。
4.培养良好的非智力素质。在劳动实践中使学生自觉磨炼意志,陶冶情操,体验挫折与成功;增强积极进取、探索创新意识;初步具有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1.成立劳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顾问:X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和全体班主任2.宣传动员,热爱劳动的舆论和行为氛围。
利用班队会,开展以热爱劳动为主题的班队会,展开讨论,深入理解什么叫“劳动”?怎样做才算是热爱劳动。教师可以给学生讲古代名人爱劳动的故事,还可以讲近代名人的劳动故事,再是选择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爱劳动、良好行为习惯等内涵的古诗文。在学生中开展诵读古诗文活动,利用古诗文好读、易记,诗文典故容易理解的特点,对学生进行传统美德教育,使学生从小在朗朗的诵读中受到我国传统美德熏陶,体会自己的行为,增强诚信意识。
3.榜样激励,引导热爱劳动理念。
学生具有模仿榜样的特点。其一教师的言行举止、思想品质,是学生学习、模仿的榜样,教师的言行对学生起着不可估量的潜移默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化的作用。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以身立教,以德育德,以行导行,用爱和诚感染学生,用言和行引导学生,用自身的劳动行为来为人师表;其二我们要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热爱劳动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先进人物,通过主题队会、故事会、我参与、我体验等形式,感受劳动的艰辛与快乐,理解劳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4.家校配合,营造劳动氛围。
(1)创设校园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
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可以让学生在社会化、人性化和科学化的校园环境中潜移默化地受到劳动教育。例如在校园环境建设中注意营造劳动教育氛围,精心设计“劳动教育”长廊,让每一个地方,每一面墙壁,每一处角落都能说话,使校园形成潜移默化和具有导向性的学习教育场所。在学校校门的宣传栏、教学大楼每层走廊墙壁上可以悬挂有关劳动的名人名言。如苏霍姆林斯基:“既然思想存在于劳动之中,人就要靠劳动而生存。”又如高尔基:“我们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由劳动、由人的聪明的.手创造出来的。”以及宋庆龄:“知识是从刻苦劳动中得来的,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等。校内广播、黑板报、校园网等也可以充分地利用,大力地宣传,使全体师生了解劳动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形成“人人知劳动”的良好氛围,为“人人爱劳动”打下舆论基础。
(2)活动搭台,融入亲身劳动体验。
在举行校园文化艺术节和运动会等集中性校园文化活动时,也要注意与劳动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同时开展“我为美化校园添片绿”“我为净化校园出一份力”活动与志愿者服务同行,进一步加强校园劳动教育的浸入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1.创设班级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
热爱劳动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点内容,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因此除学校创设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外,在班级也可以创设热爱劳动的环境氛围。如班级的布置上,班级黑板报、班训、专栏、条幅等都可以围绕热爱劳动的内容。班里可开展一些有关劳动的活动,如开展“每人一个口袋,随时弯弯腰”、“我不甘落后”等活动。种种实践活动,会使我们的“小皇帝”,“小公主”们再也不娇气了,个个成了爱父母,爱班级,爱学校,爱劳动的好孩子。同时班上还可以开展以“劳动”为主题的中队会;开展“学习身边人,评点身边事”的演讲;开展“我家爱劳动小故事”创编和讲故事比赛;评选“班级劳动之星”;举办“劳动主题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教育,使“热爱劳动、劳动光荣”思想意识扎根学生心里。
2.创设家庭劳动环境
人不是孤立存在于世上的,是社会中人,因此他总要在一定的环境中生存。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生活的主要环境是家和学校,除了在学校接受教育外,家庭教育也很重要,有道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也是如此,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因此我们可利用家长会建议家长在家做到:
A.给孩子机会,让他们尝试劳动。当孩子对某件事感兴趣时,家长要及时引导,大胆放手,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会劳动。
B.给孩子一段时间,学会劳动。家长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待孩子学会劳动。开始会出现帮倒忙的现象,家长要接纳孩子从不会到会的渐进过程。
C.给孩子良好的物质空间,自主劳动。从小培养孩子爱劳动很重要,所以家长要为孩子创造适合他们劳动的空间。比如家具放置孩子的物品,让孩子自己取放收拾,充分发挥自主劳动的积极性。
D.给孩子良好的心里空间,享受劳动。要让孩子感受劳动的快乐,以鼓励为主。
E.给孩子一个方法。学会劳动。家长开始要教给孩子劳动的技巧,使孩子能胜任劳动。可以用游戏的口吻引导孩子进入角色。
F.给孩子一个要求,贯彻到底。提出要求和任务,成员要形成统战线,坚持贯彻到底
G.给孩子一个规则,体味劳动。制定一个劳动奖罚规则,让孩子看到自己劳动带来的荣誉,也能体验懒惰带来的后果,促使孩子最终爱劳动,自觉劳动。
3.强化措施,规范劳动行为。
在学生对劳动有一定理解的基础上,教师不但要做出榜样,还要及时地规范学生的劳动行为。一是要加强预防,防微杜渐,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二是要及时鼓励表扬。三是要循序渐进。根据低、中、高年级学生不同年龄及心理特点,在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按照本课题研究内容的指标体系,分层次、有梯度地对学生进行良好习惯的行为训练。每学期的行为规范训练有重点、有要求、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为了使学生形成稳定的习惯,行为训练要反复进行,持之以恒,训练内容滚动进行。在训练中,注意采取学生自我管理(学生会和志愿者值日制度)、自我评估(学校、家庭评比表)等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评估时间:每天自评,每周互评,每月班主任小结,期末总结表彰,达到及时反思、不断强化的目的,促进良好习惯的形成。第一学期,六到七年级同学开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八到九年级同学开展“每天做一件家务活”为主;第二学期,以中小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入手,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抓好热爱劳动教育,调整行为偏差,矫正不良习惯,将养成的良好习惯由自觉状态走向自主、自动,把外显的动力逐步内化为个性品质,使习惯稳固化。
第三阶段:资料收集整理。
注意过程管理,重视资料收集和整理,做好活动资料归档入库工作。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13
一、目标任务总体目标:
对城乡新生劳动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追加1至3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能力,为其实现就业准备条件,同时,通过延长这部分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缓解就业的压力。
主要任务:将城镇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学习,并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组织起来,要求他们在就业前,参加1至3年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上岗做好准备,并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实现就业。同时,有步骤地组织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学习,并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务工的青年参加这一制度。
上述人员统筹为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
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导社会其他失业人员参加这一制度。
二、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依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有关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的规定,从提高青年劳动者全面素质和就业能力出发,把加强新生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同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有效调节结合起来,建设一种以职业培训为主导,以相应的组织管理为基础的劳动预备制度,并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培训力量共同做好这一工作,为缓解就业压力服务,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质量服务。
三、基本要求
(一)做好统筹安排?劳动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与合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
(二)开展职业培训?组织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结合市场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活动,并开展职业指导。
(三)实行就业准入?要求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应当掌握必备的学识和技术、能力,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
(四)建立用人规范?要求新增劳动力的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招用从事非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也应从经过职业培训的人员中选择。
四、实施内容
(一)基础工作
1、对城乡新生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查,组织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名;对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分析,指导有关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设置相应的专业。
2、对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开展职业指导,使他们了解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端正就业观念,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正确选择专业和职业。
3、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进行资格认定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在劳动部门统筹安排下,承担相应的职业培训任务。
4、职业介绍机构应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优先推荐业经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求职人员就业。
(二)培训工作
1、确定培训期限。初中毕业生,参加初级技能培训者,培训期限为1至2年,参辊中级技能培训者为3年;参加非技术工种培训者为1年左右。高中毕业生,参加初级技能培训者,培训期限为半年至1年,参加中级技能培训者为1至2年,参加高级技能培训者为3年;参加非技术工种培训者为半年左右。
特殊工种(专业)的培训期限,经劳动部门核准后,可适当延长或缩减。
2、开展培训工作,主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理论学习,并进行必要的文化知识学习和创业能力培训。同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公民意识、国情意识、职业意识,增强劳动观念、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
在培训形式上,可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学分制与学时制相结合等;在教学方法上,可采取模块式、单元式等。
3、创办或利用现有的实习基地,进行生产学习,开展勤工俭学;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
可采取在培训机构学习理论知识,在用人单位进行岗位学习的“双轨制”和实习期间的“试工制”。
(三)资格认定及就业
1、对培训期满的人员,由培训机构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和专业理论的考核,并对其思想品德、劳动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
2、对取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统一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并纳入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专项管理。
3、对已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各职业介绍机构,应开展专项服务,为他们提供就业政策、就业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和求职方法等方面的服务;根据国家就业方针和市场需求,组织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就业,或由劳动部门指导其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为他们办理就业有关手续;并在他们办理档案存放、开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帮助。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劳动部负责实施这一制度的总体规划、综合管理。
地方各级劳动部门应提请当地政府,加强对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领导,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并指导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职业介绍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同时,支持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二)落实资金
所需资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多渠道筹措。
1、各级政府应增加用于职业培训的经费;也可从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劳动预备制度专项经费。
2、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按标准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可比照当地规定的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由劳动部门商物价部门确定。
3、可根据实际条件,向用人单位收取用人培训费,此项费用,可在用人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鼓励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创收,补充培训经费。
5、其他经费来源。
(三)政策扶持
1、对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原则上免试入学;确属生活困难者,可缓交或减免学费;对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以及在用人单位试工者,可给予一定的补助;学习成绩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对参加一年以上职业培训者,在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者,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可取得技工学校学历,还可报考高等职业学校。
对经过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应按其达到的技术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对劳动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办的承担生产实习和勤工俭学任务的实习基地,应积极争取税务部门的支持,享受技工学校学习工厂减免税政策。
开办实习基地所需的资金、场地、能源等,有关部门应予支持解决。
3、对非劳动部门举办的培训机构,按要求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劳动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四)监督检查
1、对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但未取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劳动、工商部门应要求其参加相关的培训,待其取得相应证书后,办理就业或开业手续。
2、对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执行,随意缩减学制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劳动、教育部门应要求其补交所差的年限和内容,在保证培训时间、培训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3、对招收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但未取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单位内实行“双轨制”(在培训机构接受训练,在本单位实习或以师带徒)。职业介绍机构在介绍推荐相关人员就业时,要注意把好关,积极指导他们参加培训。
(五)搞好宣传
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对建立劳动预备制度的必要性和制度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
六、实施步骤
在全国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开。首先选择就业任务较重,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基础较好的35个城市(地区)作为劳动部试点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至5个城市(地区)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试点单位,拟定试点方案(1996年12月-1997年2月)。第二阶段:具体实施试点工作(1997年3月-1998年3月)。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全面推开(1998年4月开始)。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是中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总体素质的基本途径。为了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培养的劳动者教育,特制定本学期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劳动教育是一门涉及面广,融知识性、技术性、实践性及教育性于一体的综合学科,在培育人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劳动技术教育中既要利用传统技术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又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高新科技知识,具有科技意识和创新精神,更好地完成劳动技术教育的教学任务。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学习,确立劳动教育的地位。学期初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教育方针,认识“五育”发展的整体性和全面性,从培养目标的高度,更多理解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利用家长会,宣传劳动教育的`意义和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开展这方面的教育。
2.因地制宜,开辟劳动教育基地。劳动基地是进行劳动教育的物质保证。我们除在劳动课中认真进行爱劳动的教育和手工劳动实践外,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促进劳动基地的开辟与建立。
利用现有的劳动教育基地一一食堂,开展学生帮厨活动;微型农场,安排学生实践体验;山楂园,组织采摘等农事劳动。学校的绿化带、花坛和草坪,我们将其划分给班级包干,负责卫生保洁工作。
此外,积极倡导学生在家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父母的事情帮着做,还通过定期的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情况,使劳动教育落到实处。
3.学校开展全校学生征集“劳动小窍门”、“劳动金点子”,培养学生在劳动中实践、学习、创新的能力。
4.各班组织学生开展“学一种劳动技术”“写1篇劳动收获体会”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本领,做主人。
5.开展评选最佳“劳动能手”等活动。
四、注意事项
1.劳动期间,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现场指挥。
2.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在课前必须介绍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3.学生发展中心和艺体组做好劳动记录并纳入班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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