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安局XX分局党建工作示范点暨“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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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安局分局通过创建“四强”党支部,强化党建工作示范点,推动组织建设、服务能力、队伍素质和纪律作风全面提升。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某市公安局分局党建工作示范点暨“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某市公安局XX分局党建工作示范点暨“四

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探索建立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推动公安党的建设迈上新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品牌引领、典型带动、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重点培育打造一批“有特点、有内涵、叫得响、可推广、示范带动性强”的党建工作示范点,以之为契机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实现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工作目标,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通过“示范点+品牌”建设,形成党建品牌“丛林效应”,为实现XX公安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逐年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在2021年“七一”前夕成功申报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四强”党支部。通过创建活动,使全部示范点达到组织基础扎实、服务功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建特色鲜明、条件保障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实现“四强”创建目标,展示党支部发展特

色,突出党建工作亮点,形成各具特色、覆盖全面的党建工作示范体系,做到全局党支部学有样板、干有示范,进一步提高分局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公安改革发展和队伍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三、创建原则

(一)遵循党章,落实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准确把握内容实质和精髓要义,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委会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围绕中心,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动、同步发展,实现公安党建工作有创新、公安中心工作有突破。

(三)夯实基础,强化功能。立足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以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为根本目标,以提升支部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打牢基层基础,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全员参与,整体提升。在过硬支部达标评选的基础上,通过创建具有更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四强”党支部,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全面提升全区公安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本部门、本警种实际

情况,注重打基础、创特色、树品牌,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警种特色,在全国、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

(六)改革创新,务求实效。遵循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紧紧抓住公安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载体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有效破解公安基层党建工作难题,增强创建工作成效。

(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原则,重点培育,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成果规模化。

四、创建标准总体要求

(一)看有形象。达到“三化”要求,即:阵地标准化,建有独立、固定的党组织活动场所,场所内有设备、有标识、有党旗、有制度、有档案、有资料;活动长效化,有定期开展活动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及工作台账;成果展示化,制作一部党建专题片,建立一个展示平台,打造一个党建品牌。

(二)听有内容。做到“五好”标准,即:领导班子好,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工作作风优良,在本职岗位上比奉献、创佳绩;工作机制好,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党员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工作业绩好,党组织推动中心工作成效明显,业务工作走在本警种、或同序列前列;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得到群众高度评价。

(三)学有经验。体现“三有”特色,即:有主题,找准公安党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同步发展的新

路子;有特色,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突出警种和部门单位特色,形成特点鲜明的党建工作品牌;有亮点,推进公安基层党建载体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增强创建工作实效。

(四)比有优势。实现“四强”目标,即:政治功能强,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中去;支部班子强,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分局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党员队伍强,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队伍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作用发挥强,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特色亮点,干出一流业绩。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支部要认真学习创建原则和创建标准(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特色鲜明、切实有效的的创建活动计划,明确创建措施。6月22日前,各支部要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民警、辅警深入了解创建工作的步骤、标准和要求,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各支部要对照党建示范点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标准,认真自查,积极行动,拿出举措,集中力量,挖掘资源,下大力气,加强建设,确保示范点创建和”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申报验收。“四强”党支部创建验收考核,市局在

20XX年5月上旬至6月中旬进行,党建示范点从20XX年到20XX年每年9月底前,组织申报验收一次。各支部开展达标自评,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认为已达到创建标准的支部,向分局党委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分局先行检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上报市局考核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市局将于20XX年“七一”前夕进行统一表彰,颁发牌匾,并将其经验做法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示范点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创建成效,切实认真组织好、协调好、实施好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照创建标准,主动查找差距,分析问题原因,集中进行整改,从中找到前进的动力和突破口;要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严把创建质量关,努力推动支部工作全面上水平、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把服务中心大局意识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结合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及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组织生活实效性不强、党务干部力量薄弱等问题。

(四)搞好统筹结合。要树立简约务实工作理念,促进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注重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效开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五)注重典型带动。要及时挖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规范、完善并形成制度,创新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运用新闻媒体、报刊电视及XX公安微信平台等有效媒介,大力宣传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力、带动力,积极打造富有新时代特征和公安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局公安基层党建整体进步、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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