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小学围棋团体赛的方案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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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小学围棋团体赛,设定比赛规则,分组对抗,安排裁判,提供奖品,促进学生交流,提升围棋水平。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举办小学围棋团体赛的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举办小学围棋团体赛的方案

关于举办小学围棋团体赛的方案 篇1

由黑河弈友围棋协会主办,协办,赞助的第一届小学围棋团体赛定于(地点)开赛,现将设计比赛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赛程:

xx年xx月xx日至x日在举行(推荐在大礼拜的两天内进行),参赛棋手在x月x日上午8:00在赛场集合,共进行x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两轮。(时间充裕也可以减少轮次)

二、赛制:每支参赛队由四名选手组成(其中有一名为女选手),分别为一至四台,其中一台为主将。各台选手次序确定后不允许调换,如选手确实不能参加,由替补选手替换,如无替补选手则空缺判负。如主将空缺,则可由替补或二台依次替换。

三、计分方法:

1、每轮比赛计分:两支参赛队相互进行四局比赛,胜一局得小分2分,负一局得小分0分。四局小分累加高的参赛队该轮比赛得3分(即赢三局以上),小分累加少的参赛队该轮比赛得0分。四局小分累加相同时(即各赢两局),则一台主将胜方得2分,负方得1分。

2、名次计算:x轮比赛总分多的参赛队名次列前,总分相同比较局小分,局小分相同比较主将胜率,再相同则比较各队第一胜率(出场全部比赛者)高者名次列前,依次比较直至比出名次。

四、规则:

本次比赛采用xx年版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中国围棋竞赛规则》,用时等补充规定赛前公布。裁判员由黑河弈友围棋协会指定。

五、奖励:

设团体优胜奖,铁一台,多胜奖等奖项。

1、团体奖。为前三名队伍授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为冠军队颁发团体优胜奖。

2、个人奖。所有参赛队主将中最多胜局者授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铁一台”证书。全场比赛最多胜局者授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多胜奖”证书。为其它参赛选手也颁发鼓励奖。对成绩好、水平高、潜力大的选手,可以作为重点培养苗子,在弈友围棋协会的棋手中选择老师进行学习。

六、报名:

(一)参赛选手必须为该小学的在校学生,由各小学自行筛选,选手台次由各小学自行决定。参赛名单确定后在报名截止前将选手的报名情况上报组委会。

(二)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或其它能证明选手身份的材料。身份不实选手的比赛成绩对本人无效,但不影响其参加比赛时与其它选手的对局结果。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x时,报名费x元。

(四)各小学要精心做好比赛报名和组织工作,确保各位选手能及时参赛。

组委会联系人:

电话:

关于举办小学围棋团体赛的方案 篇2

一、比赛时间、地点、赛程:

20xx年xx月xx日至xx日在举行(推荐在大礼拜的两天内进行),参赛棋手__月___日上午8:00在赛场集合,共进行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两轮。(时间充裕也可以减少轮次)

二、赛制:

每支参赛队由四名选手组成(其中有一名为女选手?),分别为一至四台,其中一台为主将。各台选手次序确定后不允许调换,如选手确实不能参加,由替补选手替换,如无替补选手则空缺判负。如主将空缺,则可由替补或二台依次替换。

三、计分方法:

1、每轮比赛计分:两支参赛队相互进行四局比赛,胜一局得小分2分,负一局得小分0分。四局小分累加高的参赛队该轮比赛得3分(即赢三局以上),小分累加少的'参赛队该轮比赛得0分。四局小分累加相同时(即各赢两局),则一台主将胜方得2分,负方得1分。

2、名次计算:轮比赛总分多的参赛队名次列前,总分相同比较局小分,局小分相同比较主将胜率,再相同则比较各队第一胜率(出场全部比赛者)高者名次列前,依次比较直至比出名次。

四、规则:

本次比赛采用20xx年版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中国围棋竞赛规则》,用时等补充规定赛前公布。裁判员由黑河弈友围棋协会指定。

五、奖励:

设团体优胜奖,铁一台,多胜奖等奖项。

1、团体奖。为前三名队伍授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为冠军队颁发团体优胜奖。

2、个人奖。所有参赛队主将中最多胜局者授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铁一台”证书。全场比赛最多胜局者授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多胜奖”证书。为其它参赛选手也颁发鼓励奖。对成绩好、水平高、潜力大的选手,可以作为重点培养苗子,在弈友围棋协会的棋手中选择老师进行学习。

六、报名:

(一)参赛选手必须为该小学的在校学生,由各小学自行筛选,选手台次由各小学自行决定。参赛名单确定后在报名截止前将选手的报名情况上报组委会。

(二)报名时须提交学生20xx年xx月xx日时,报名费元。

(四)各小学要精心做好比赛报名和组织工作,确保各位选手能及时参赛。

组委会联系人:电话:

黑河弈友围棋协会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举办小学围棋团体赛的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__〕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__〕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__〕194号)执行,到20__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__〕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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