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医疗具体实施方案【优质5篇】
精准医疗通过基因测序、数据分析与个体化治疗方案,结合患者病史与生活方式,提升治疗效果与预防能力,能否实现更高效的健康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精准医疗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精准医疗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州委、州政府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积极探索整合相关资源,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我州特制定《意见》,着力解决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意见》将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分为3类:一类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二类救助对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三类救助对象为州扶贫办认定管理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中除第一、二类以外人员。将惠及全州92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含民政救助农村低保、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优抚对象)。
在对象资格认定和管理上,州扶贫办负责认定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州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
医疗保障资金筹集分3种渠道:新农合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照现行办法筹集;民政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疾病应急救助所需资金由州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据琚兆清介绍,20xx年全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万人,其中一类参合人群万人,二类参合人群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孤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享受待遇范文大全的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全额资助。
提高重大疾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据琚兆清介绍,《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分层次、分类别提高了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同时还降低了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重大疾病的救助水平。到20xx年,全州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较 20xx年提高20%。
精准医疗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余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赣州市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精神,加强全县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切实落实贫困对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措施,卫生局“五个一”精心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
一是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将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池江、新城卫生院等五家医院率先为精准扶贫对象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和就医标识流程,成立办公室并制作卫生计生扶贫宣传栏,同时定期组织巡回医疗组到贫困村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
二是发放一张扶贫信息卡。会同县精准扶贫办为精准扶贫户发放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绿色通道卡,精准扶贫户凭此卡到各医院精准扶贫绿色通道可看病,并享受精准扶贫户看病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紧急情况下精准扶贫对象优先就诊。目前绿色通道卡已制作好样本,8月份将全部发放到全县精准对象手中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精编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精编。
三是为全县每个贫困村规范化建设一所村卫生室。推进贫困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20xx年规范化建设好19个贫困村卫生所,20xx年规范化建设19个,20xx年规范化建设20个,三年共建好58个村卫生室。通过建好村卫生所,重点解决“小病不出村”看病就医问题。
四是精心打造一个示范点。为做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示范点工作,先在池江镇同心村、新城镇周屋村、浮江乡双田村各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示范点,建好的村卫生所达到五室分离,即诊疗室、观察室、注射室、药房、(营销方案策划书)值班室分离。积极会同县精准办、当地镇村、县发改等部门在人力、物力、项目等给予适当倾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全县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为了切实做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决定先在池江镇同心村试点,然后在新城镇周屋村、浮江乡双田村为全村所有精准扶贫对象全家进行免费体检,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组织乡、村医疗机构为精准扶贫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Ⅱ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由当地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医生进行定期随访,实施“一对一”的管理和服务
精准医疗实施方案 篇3
一、目标任务
1、20xx年,新建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270个;建成14个乡镇卫生院附属工程(崆峒3个、泾川2个、灵台2个、崇信2个、华亭3个、庄浪1个、静宁1个)和15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崆峒2个、泾川3个、灵台3个、崇信2个、华亭3个、庄浪1个、静宁1个);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380元,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从20xx年起,在59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健康扶贫行动,每年组织选派15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到县级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选派7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2、到20xx年底,为每所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以上全科医生;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3、到20xx年底,贫困村村医全部达到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达到3名以上。
4、到20xx年,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达到5名。贫困县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计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便捷均等,基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20xx年,庄浪、静宁两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完成15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14个乡镇卫生院附属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妇幼保健机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一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条件。
(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大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863”卫生计生人才建设计划,每年培训各级各类技术人员8000名以上,选送市外进修600名以上,引进高学历紧缺人才300名以上。加强在岗村医培训,落实村医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并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偿政策,提高村医待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毕业后重点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乡镇全科医生配备、培养、培训,实现20xx年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全科医生的目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贫困县县级急救中心运行管理和县级医院急诊科、乡镇卫生院急救站设置,缩短院前急救时间。20xx年完成静宁、庄浪县医院重症医学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重点专科建设。持续开展卫生对口帮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帮扶贫困县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监督医疗机构落实“四八排队”等管理制度,解决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三)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继续实行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一、二类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免费参合优惠政策,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和新农合报销比例。深入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支付方式改革和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生、病人、资金”三下沉,努力将90%的病人就医问题解决在县域内,降低贫困家庭就医负担。对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33种慢性病实行门诊定额补助,将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50种。全面推进大病保险,从20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四)改革健康促进模式
1、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为农村孕产妇落实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实施贫困县乡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做好农村改厕工作,到20xx年底,卫生改厕数量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2、开展健康体检。组织县、乡、村三级医务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分组分片进村入户开展健康体检,健全贫困村个人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具健康处方,从改善生活方式、调节饮食结构、定期服药复查等方面给予健康指导;重性精神疾病、“两癌”等患者及时规范治疗。针对双联村(贫困村)疾病谱,抽调市、县、乡三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义诊活动,实现家门口专家现场服务。对慢病、重病群众跟踪开展医疗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康复指导、优生优育、医疗信息等服务,指导合理用药,使“双联”村成为健康扶贫行动的示范点。
3、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以乡镇计生办、乡镇卫生院和村医、计生专干、社长为主,落实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管理职责,组建健康团队,采取入户上门、主动服务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健康生活习惯、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工作,与甘肃医学院、市人社局和相关培训机构等合作,组织贫困村“两后生”参加老年家庭护理、中医保健、推拿按摩、药膳、月嫂等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推拿师、药膳师、医院护工、中药调剂员等,拓宽创业门路,增加创收渠道。
4、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开办《中华崆峒养生堂》健康教育类电视专栏,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落实好“村级三件事”,“健康保健工具包”使用培训覆盖率以户为单位达到100%。加强中医实用技术培训,县、乡、村及社区医护人员掌握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民掌握6项以上食疗保健技术。
5、完善大病调查干预机制。对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症等5种大病进行干预,减少贫困群众发病率。开展因病致贫人员致病原因流行病学调查,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干预。
(五)大力扶持中医药及相关产业发展
1、扶持发展“绿色”种植业。把药用蔬菜、苗木种植和药用动物养殖纳入贫困县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引导农民群众种植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的黄花菜、芹菜、百合等药用蔬菜,鼓励贫困村群众人工培育种植中草药。
2、推进“中华崆峒养生地”和陇东南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促进中医药与养生、文化、旅游、农业等深度融合。
3、全面落实中医药医保报销优惠政策,大力推广使用中医药及其适宜技术,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六)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1、加大对计生家庭扶持力度。民政部门落实计生贫困家庭享受低保问题,做好农村计生“两户”医疗救助和困难救济工作;扶贫部门积极推进整村推进项目村“少生快富”示范户创建,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倾斜力度,扶持计生家庭率先发展致富;教育部门按规定落实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升学加分政策;妇联扩大对农村计生贫困家庭妇女小额信贷发放范围;农牧部门在农村国债沼气建设项目中优先安排计生“两户”;水务部门在农村自来水入户项目中减免计生“两户”费用。
2、全面落实计生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农村二女节育户一次性奖励等制度,围绕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积极实施“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从20xx年起,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提高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00元和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计划生育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对按期落实绝育措施的二女户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考入本科院校的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发放6000元奖励金。
3、抓好幸福家庭创建和幸福寓所建设。围绕幸福家庭“十条标准”,建立“一户一策”、“一对一帮扶”创建帮扶机制,在落实卫生计生“普惠”和“特惠”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引导相关部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在资金投入、信贷扶持、产业项目、危房改造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给幸福家庭创建户予以支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集家庭健康、家庭服务、关爱照护、养老照料、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幸福寓所,建立计生失独、单亲、空巢、伤残家庭信息档案和帮扶联系卡,为计生家庭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综合服务。
三、责任分工
卫计部门负责卫生计生项目规划和项目争取、健康扶贫行动指导、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措施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发改部门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财政部门负责相关配套资金落实、拨付和使用监督。人社部门负责制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做好免费医学生工作安置、医疗卫生人才招录引进,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民政、卫计、商业保险部门负责落实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政策。扶贫、教育、人社、民政、农牧、水务、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落实好计生贫困家庭相关优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制定落实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措施,扎实开展健康扶贫行动,督促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全力落实好各项工作。乡村要在扎实督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因病致贫、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精准扶贫信息档案,建立健全精准监测、动态管理机制。
2、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经费支持,在充分运用好国家财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涉及农民群众健康问题要给予适当扶持和倾斜。在项目申报规划时,要优先考虑支持贫困村。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在贫困村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对农民健康生产、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贷款支持。
3、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目标管理,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将县乡两级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纳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指标考核权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4、注重健康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深入宣传卫生计生扶贫政策、经验和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关于精准扶贫卫生计生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精准医疗实施方案 篇4
一、患者自杀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1、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立即报告护士长及主管医生。
2、检查患者病室内的环境,若发现私藏药品、锐利器械等危险物品给予没收;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3、告知家属24小时监护,不得离开。
4、详细交接班,密切注意患者心理变化,准确掌握心理状态。
5、查找患者自杀原因,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护理,尽量减少不良刺激对患者的影响。
6、发现患者自杀,通知医生立即赴现场,判断患者是否有抢救价值,如有可能立即抢救。
7、保护现场,包括病室及自杀处。
8、通知医务处或总值班,听从安排处理。
9、做好家属的安慰工作。
二、患者外出或外出不归时的应急预案
1、患者入院时详细交代住院须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私自外出,以免贻误治疗、突发病情变化等严重后果。
2、加强巡视,力所能及地帮助患者解决困难,尽量减少其外出机会。如必须外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经主管医生批准,患者及家属在护理单上签字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病房。
3、一旦发现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报告护士长,通知主管医生。
4、通过患者所留下的通讯方式,与家属取得联系,共同寻找。
5、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
6、患者的.确外出不归,需两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贵重物品交保卫科。
三、失窃的应急预案
1、维持好病房秩序,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2、加强巡视,做好安全工作,随手带门,经常检查门窗。
3、介绍住院须知时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保管好贵重物品与现金。
4、一旦发生失窃,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四、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2、住院患者不允许私自用电器。
3、当病区内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离”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4、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范文参考网 5、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6、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8、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邻近人员。
9、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10、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11、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五、患者住院期间出现摔伤的应急预案
1、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不安全隐患。
2、当患者突然摔倒时,护士立即到患者身边,检查患者摔伤情况:通知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摔伤原因或病因。
3、对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患者方法,将患者抬至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遵医嘱行X光片检查及其他治疗。
4、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轻抬至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6、对于皮肤出现淤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碘伏或%新洁尔灭清洗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创面较大,伤口较深者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7、加强巡视,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8、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9、向患者了解当时摔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摔伤。
六、住院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
1、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档,并有家属陪伴。
2、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3、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4、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告诉患者不做体位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引起血压快速变化,造成一过性脑供血不足,引起晕厥等症状,易于发生危险。
5、教会患者一旦出现不适应状,最好先不要活动,应用信号灯告诉医护人员,给以必要的处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坠床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身边,通知医生检查患者坠床时的着力点,迅速查看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情况。
7、配合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强巡视至病情稳定。巡视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9、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七、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告知患者停水的时间,做好停水准备。
2、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停水时间尽量储备水源,以备使用和饮用。
3、突然停水时,白天与总务科联系,汇报情况,查询原因;夜间通知总值班,汇报停水情况。
4、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尽量协助患者解决因停水带来的不便。
八、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1、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动力电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照明灯。
3、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量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九、泛水的应急预案
1、立即查找泛水的原因,通知其他人员,积极采取措施阻止继续泛水。
2、不能自行解决者,立即通知总务科或总值班。
3、协助维修人员共同将水扫净,保持环境清洁。
4、告戒患者,不可涉足泛水区或潮湿处,必要时放置醒目标识,防止跌倒。
精准医疗实施方案 篇5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中国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O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O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O人以上3O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
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1.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拟定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裁定、处理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道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控制的措施及处置情况,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时及时封锁有关现场,搞好交通疏导,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处置的车辆、工作人员迅速抵达事发现场。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相关预算和资金。
(7)市卫生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裁定工作。
(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在本预案启动后,决定成立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1.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小组组成。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的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救治措施。
(四)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一般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应成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业务技术机构
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上市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负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测与结果上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发展事态;要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监测到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联系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戒毒等机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在接到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2.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存在隐患、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和请示解决的问题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次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发生或可能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由事发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二)分级响应
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的情况,达到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启动县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达到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县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事件处理情况。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评估预测,药品安全事件达到重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标准的,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启动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三)预警
1.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得到报告或专家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根据该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等级,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3.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台、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
(四)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五)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咨询评估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响应,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三)经费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给予合理保障。处置药品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四)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演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宣教培训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造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药品,是指范文参考网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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