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学地方课程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
小学地方课程实施方案需结合地方特色,明确目标,制定教学内容,注重实践活动,强化师资培训,确保评价机制有效,如何提高学生的参与感与学习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有关小学地方课程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有关小学地方课程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地方对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的各项要求,促进我校对基础教育课程的管理与开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范文网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目标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的地方特色,推动课程研究、管理和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地方管理与开发课程的能力。
2、以国家课程管理政策、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为依据,同时要充分反映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3、加强课程改革和建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严格管理和规范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充分利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课程的管理与开发。
三、地方课程开发要体现的基本特征
1、要体现地域性特征
地方课程是不同地方根据特定地域或社区社会发展及其对学生发展的特殊要求,以及特定的课程资源设计的课程,因而,在适用范围上具有鲜明的地方性或区域性。地方课程设计要充分研究地方社会的历史和现状,挖掘地方资源,体现地域特色。
2、要体现针对性特征
从课程目标上看,地方课程是针对地方实际设计的,它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地方或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学生与社会现实和社区发展的联系,使学生了解社区,接触社会,关注社会,学会对社会负责,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地方课程的设计与实施,要有利于克服课程脱离社会生活的弊端,要充分反映地方或社区发展的现实和要求。
3、要体现时代性和现实性特征
从课程内容上看,地方课程不同于国家课程中的学科课程,它不刻意追求理论知识的系统性、连贯性和深刻性及其对学生智力发展的认知功能,但特别强调内容的时代性和现实性。
地方课程在内容上,要向学生传授参与社会生活和社区发展应具有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关于地方或社区的基本知识(如地方或社区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社区结构等等),及参与社区生活的基本能力(如参与社区研究、社区发展规划、社区服务等各种公益劳动所需要的基本能力)。总之,地方课程在内容上要体现鲜活的现实性。
4、要体现探究性和实践性特征
地方课程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和发展学生适应地方或社区发展需要的基本素质。因而,在地方课程实施中,学生的学习活动方式不应是接受式,而应是探究式、实践式的。
四、开发内容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课程要直接反映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有效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内容要以地方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的研究为主,形成地方课程或地方课程系列,并具有较强的超前性。
根据实际,我校地方课程现阶段开发的主要内容是邯郸地区概况,具体有以下内容:
1、地理位置;2、行政区划;3、自然资源;4、季节特征;5、风土人情;6、交通运输;
7、政治、经济;8、工业;9、文化、教育;10、商业、科技;11、畜牧、养殖;12、旅游、环保;13、历史;14、名胜、古迹;15、主要成就
五、课时安排
地方课程课时,3-6年级每周1节;根据需要,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可以打通使用。
以上课时是根据教育部课程设置要求和我省实际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既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但每学期的总课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开发与实施要求
1、成立地方课程开发领导组,完善地方课程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机制,确定地方课程研究专题,积极参与地方课程的规划、研究和开发。
2、要将国家课程的实施与地方课程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规划。
3、要遵循课程建设的内在规律,防止开发中的盲目性、随意性、简单化倾向。
4、要根据课程的不同类别,建立以书籍、实物、影像、软件、网络等为载体的地方课程资源体系。
5、为了确保地方课程实施的质量,本着“边培训、边实验、边研究、边开发”的原则,县教育局要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地方课程的开发与研究,不断提高教师的科研素质和教学水平。
6、在地方课程的实施中,要更多地组织学生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同时要始终渗透安全教育。
7、要充分发挥社区、校教研组的作用,鼓励有关人员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深入生产生活实际,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创造性地为地方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服务。
8、要处理好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学校课程的关系、课程内容与地方资源的关系、课程学习活动方式中接受与探究的关系以及学生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等,优化课程结构,切实发挥地方课程的育人功能。
9、地方课程的实施要强调学生对地方或社区现实问题的研究与思考,将课程内容以主题的形式加以设计,组织学生通过调查研究探讨问题,并积极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活动能力。
10、地方课程的开发要注重了解历史、关注现实、着眼未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县将逐步扩大地方课程开发的范围,提高地方课程开发的质量,逐步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地方课程。
有关小学地方课程实施方案 篇2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党的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的要求,地方课程由省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依据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需要而自主开发并管理,由地方、学校实施。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地方课程的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整合课程资源,构建和完善我校地方课程体系和管理、开发机制,提高我校基础教育质量。
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发展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培养学生的社会生活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三、地方课程设置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才的要求,将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的实施、学校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有机结合起来,
2. 整合性原则。地方课程的突出特点是区域化、本土化,要与综合实践活动、有关专题教育和学校课程进行整合。小学劳动、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环境教育等主要安排在地方课程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专题教育的内容主要渗透在相关学科和活动中进行,也可以利用学校课程开设专题讲座。
3.独立性原则。地方课程具有独立的地位和作用,有自身相对完整的课程体系,它和国家课程、学校课程共同构成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三者相辅相成,不能用国家课程代替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四、课程开发内容及课时安排
《传统文化》、《环境教育》课程、《安全教育》课程、《品德与社会》课程。
1—2年级每周1节,3—5年级每周《传统文化》、《品德与社会》1节,《安全教育》课《环境教育》各1节。。
五、课程设置说明
1.《传统文化》课程,要求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会诵读或记忆一些传统的古典诗词,培养学生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2.《环境教育》课程和《安全教育》课程,着重发展学生适应现代生活的能力,使学生了解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的一些问题,了解校园安全及自我无保护的措施。
3、《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让学生通过学习,了解是基本的良好的品行特点,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设健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六、开发与实施要求
1、在地方课程的实施中,要更多地组织学生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同时要始终渗透安全教育。
2、要充分发挥社区、校教研组的作用,鼓励有关人员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深入生产生活实际,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创造性地为地方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服务。
3、要处理好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学校课程的关系、课程内容与地方资源的关系、课程学习活动方式中接受与探究的关系以及学生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等,优化课程结构,切实发挥地方课程的育人功能。
七、管理评价
1、地方课程的评价形式要多样化,可以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考试和考查,但要以考查为主。评价要实行等级制。
2、地方课程的评价不仅要评价学生的结果,更要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特别是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评价。
有关小学地方课程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地方对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的各项要求,促进我校对基础教育课程的管理与开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目标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的地方特色,推动课程研究、管理和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地方管理与开发课程的能力。
2.以国家课程管理政策、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为依据,同时要充分反映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3.加强课程改革和建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严格管理和规范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充分利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课程的管理与开发。
三、开发内容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课程要直接反映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有效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内容要以地方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的研究为主,形成地方课程或地方课程系列,并具有较强的超前性。
根据实际,我校地方课程现阶段开发的主要内容是《文明礼仪教育》、《法制教育》、《剪纸》。
四、课时安排
地方课程课时,1—2年级每周1节,3—6年级每周2节,根据需要,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可以打通使用。
以上课时是根据教育部课程设置要求和我校实际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既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但每学期的总课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开发与实施要求
1.要将国家课程的实施与地方课程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规划。
有关小学地方课程实施方案 篇4
一、比赛主题: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活动方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丰富企业文化生活,推动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员工游泳竞技水平,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
二、地点:
(暂定)
三、赛前准备工作
1、制定比赛规程
2、组织报名时间:(暂定)
3、选派裁判员、发令员、计时员
4、联系场地、车辆,确定奖品费用及类别,购买比赛所需工具(计时器、扩音器、口哨)
5、做好各项费用预算。(附录一)
6、召开裁判、教练联席会。
四、各部门组队安排:(暂定):
1队:全国销售
2队:后勤、行政、商务、市场
3队:分销、采购、财务、运营中心
4队:研发、业务
五、比赛安排
1、集合时间:
7月10日早7:30在公司集合,统一坐大客到游泳馆
2、开幕式8:00主持人宣布比赛流程及规则
(1)大赛项目:
1.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2.女子:心得体会范文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2)比赛形式
1.参考全国游泳比赛规则。(附录二)
2.分组进行比赛,采用先预赛取前六名后决赛的办法,按成绩录取名次。
(3)名次与奖励
1.各项取前3名发奖,并分别按7,5,4分计入团体总分,接力比赛项目分数加倍。
2.团体总分取前三名颁发奖杯。
3.领导讲话,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4.比赛流程安排
8:30-8:40男子50米自由泳
8:45-8:55女子50米自由泳
9:00-9:20男子100米自由泳
9:25-9:45女子100米自由泳
休息15分钟
10:00-11:00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
11:10-12:10女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
12:10-13:00午餐时间
13:10-13:30领导颁奖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
13:30-15:30游戏活动时间(组织者收拾道具、设备等)
15:50返回公司
附录一费用预算
场地租用
7月10日全范文写作天:
要求:有泳道,有游玩设备,安全措施完备
裁判费用
午餐费用
按100人计算
提前购买:面包、香肠、矿泉水=8元×100人=800元
租车费用
大客车800元/天(32人座)
有关小学地方课程实施方案 篇5
选修课是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我院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专业有特色、管理有特点、学生有特长”人才培养特色,完善“学历+证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选修课的开设对于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培养综合素质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各专业选修课建设,规范选修课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选修课设置
1.选修课分文化提高类、素质提升类、专业拓展类、个性特长类。
2.凡有助于提高学生文化素质,拓宽学生知识面,了解新兴学科及发展动向,促进知识渗透和知识结构优化的课程,均可作为选修课设置。
3.选修课设置前需进行论证、调研、申报、审核。
4.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学科、专业的发展和调整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学校将不断完善和充实选修课程。
第二条 学时与上课时间
选修课每门课一般不超过30学时。上课时间原则上为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具体安排视选课学生情况而定。
第三条 选修课的建设
1.选修课的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开设选修课程。
2.选修课应具有合适的教材(或参考书)、完备的教学文件、稳定的师资队伍,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3.选修课教学质量由各院系(部)负责。各院系(部)应对本单位所开设选修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教学及教学研究。
4.申请开设选修课的教师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交课程标准(含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评价),报教务部审批,每学期初集中审批。
第四条 选修课的管理 (一)选修课开课要求
1.每门选修课应在一学期授完,各院系在开学后2周内组织班级网上选课,第三周汇总,一般第四周正式开课,期末考试前三周结束。每门课具体开设时间由学院按学期统一安排。
2.选课人数不足30人时,该选修课原则上不予安排。 3.最大授课班级容量为120人。
4.选修课每学期开设,特殊情况每门课至少每学年开设一次。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必须提前一周报教务部批准同意,然后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教学班学生。随意调课或停课以教学事故论处。
(二)选课指导及规定
1.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参加选课,第二学期开始选课。 2.学生每学期选修选修课一般仅限1门,最多不得超过2门。 3.名称相同或内容相同的课程不得重复选修。
4.辅导员、任课教师有责任指导学生正确选课。在指导选课时,要全面考虑学生的知识结构、未来发展、兴趣爱好等因素,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
5.有实习周的,学生上课首先服从实习,并自学选修课内容。 (三)选课程序
1.各院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向教务部门报送下学期选修课开课计划,内容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简介、任课教师姓名、接纳学生人数等。
2.各院系(部)在每学期末向学生公布下学期选修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简介、总容量及任课教师等信息。
3.课程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凡需退选改选者,允许在正式上课第一周内经院系(部)批准向教务部门办理退选、改选手续,并以一门为限。
第五条 考核与成绩记载
1.开课后,由各选修课教学班班长配合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勤。教学班班长由任课教师指定。
2.每门课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及格即为合格。
3.学生请假必须凭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次,由任课教师批准;请假两次,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两次以上由学生所在系批准。每请假一次,要相应减去该学生考核成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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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修课一经选定,学生应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活动。凡缺勤达三分之一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对考试作弊者按必修课作弊规定处理。
5.任课教师随机点名累计三次旷课或教务处抽查累计三次未到课者,取消其听课与考核资格,并通知学生所在系,予以通报批评。
6.素质教育类选修课的考核可以根据课程内容特点采取开卷、闭卷、口试、讨论、作业、论文等方式综合评定成绩。
7.凡未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准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8.选修课考核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表,与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挂钩。
选修课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可重修或另外选修课程。学生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作为学籍处理的依据,也不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
第六条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考核
教师开设选修课教学工作量计算与考核与其他必修课一致。 第七条 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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