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实用5篇】
以提升城市文明为目标,整合资源,推动公共设施建设,加强文化活动,倡导市民参与,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如何实现这一愿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 篇1
课 程 设 计
20xx 年 12 月《交通运范文网输组织学》
课程名称 设计题目
学生姓名 学 号班 级 院系名称: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指导老师
注:
1、此任务书由指导老师填写。如果不够,可以加页;
2、此任务书最迟必须在课程设计开始前一周下达给学生;
交通运输组织学课程设计
指导书
一、课程设计目的与要求
1、课程设计目的
《交通运输组织学》课程是交通运输本科专业的必修课, 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核心课程。本课程设计是在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完成之后,为巩固课程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组织学方面的方法、理论而开展的。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能结合实际背景,应该已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培养学生资料查阅能力、绘图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系统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等,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2、课程设计要求
本课程设计要求学生根据课程涉及的相关内容与方法,结合实际背景,系统解决实际问题。从背景分析、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主要结论等几个方面开展。要求课程设计具有系统性、完整性、与课程相关性并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
二、课程设计的依据与资料来源
课程设计的依据:
①交通运输部客货运组织与管理相关标准与规范
②董千里。交通运输组织学[M] 。人民交通出版社,20xx年
③李维斌。公路运输组织学 [M] 。人民交通出版社,20xx年
④崔书堂,朱艳茹。交通运输组织学[M]。东南大学出版社,20xx年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 篇2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全市中小学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联保联控机制,切实提高精准控辍水平,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小学巩固率%,初中巩固率在%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在%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零”辍学,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明确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一是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双线控辍”,即以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一条线,市教体局、学校、班主任、教师、家长一条线,分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状,将控辍保学目标细化到乡镇(街道)、到村居(社区)、到校、到班,落实到人,明确各级控辍保学责任。二是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乡镇(街道)、学校、班级建立台账,加强劝返工作,实行销号制度。三是建立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各班级对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沟通,存在辍学倾向的,要做好劝返工作,不能劝返的,由学校书面向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教体局报告,学校、教育办公室、村居(社区)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四是建立责任督学制度。各中小学责任督学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要同时签字。五是建立定期家访制度。要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持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重点对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2.加强重点群体监测。依法完善和建立健全重点监测工作制度,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留守、残疾、进城务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一是教体局资助中心要宣传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数据库,与学籍系统、扶贫系统对接联系,精准筛查,确保不漏一人。二是各中小学要优先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学校寄宿对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及时按规定上报,给予相关补助,坚决杜绝因贫辍学。三是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要按国家政策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各中小学要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制度,充分发挥留守儿童关爱室作用,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并完整接受义务教育。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相对就近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残疾儿童实行“一人一案”工作制度,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教育。对学习困难学生,学校要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建立教师与学习困难学生“一对一”帮扶制度,通过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帮助其克服学习困难,树立学习信心,有效化解厌学情绪,确保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3.切实做好“减负提质”工作。进一步深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督促指导学校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布置与指导学入党申请书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考试次数、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措施,因材施教制定学习帮扶方案,采取心理疏导、生涯规划、课业辅导、改进学校管理、改革教学方法等措施,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加大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要利用学籍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要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统计和监管功能,依托学籍管理平台,对全市各中小学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定期分析,重点监控农村、偏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乡镇,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3.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通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限期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 篇3
按照20xx年4月国家防总全体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工业领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国家气象部门根据今年夏季(6月~8月)气象预测,建议加强海河南部、黄淮东部、江淮北部、长江上游等地的暴雨洪涝以及局地性、突发性气象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防御热材料气旋给沿海地区造成的危害,并警惕北上热材料气旋造成的雨涝灾害;加强防范长江中游等地可能出现的干旱及江淮南部等地可能出现的高温热浪材料来的不利影响;受降雨影响,黄河下游、珠江流域可能发生大洪水;其他流域也不排除发生大洪水的可能。
今年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按照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确定的目标,今年工业领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是在现有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管理体制下,密切配合防汛抗旱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业品保障协调;
二是防范和应对上述地区的洪涝干旱灾害在工业领域引发的次生和衍生突发事件。
二、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保障工作
各地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本地防汛抗旱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防汛抗旱急需的救援与运输装备、应急能源与动力装置、应急通信与指挥设备、医药和防护用品、应急材料等工业品需求。根据需求,尽快摸清本地区相关工业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对于本地区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工业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协调。加强流域间或灾区间工业管理部门的相互合作,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建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区域联动机制,加快救援进度,促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应急工业品保障中的作用。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要求,全力做好应急工业品保障供给。遇有重大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保障任务,在国家防总统一部署下,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不同应急工业品实际,采取调用政府储备、市场对接等形式,做好重要应急工业品生产调度,优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灾情的应急工业品急需。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防汛抗旱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认真防范和应对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工业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抓紧汛前有限时间,结合今年汛情,组织力量,加大本地区工业领域,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企业风险隐患普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监控,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尽快消除隐患。
要督促企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开展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大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督促力度,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沟通协调机制。 由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工业次生或衍生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当地工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发出预警信息;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各项工作。
四、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地方工业管理部门要克服当前机构改革材料来的困难,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面对今年严峻的汛情和旱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狠抓措施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将灾区工业品需求、灾区发生的工业突发事件、灾区工业损失情况等重要信息报送我部。请各单位6月5日前按附表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我部。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2)建设资金70%的资金申请2份(需写明各分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量、工程总资金,带签发人并加盖公章);
(3)各镇政府工程验收小组的自验报告1份(需镇长、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建设村党支部书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 篇5
各镇(街道)文体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9月,市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测评组的测评。为切实做好测评迎检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迎检任务,根据市、区统一部署要求及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照标准、履行职能、誓夺满分、争创特色。
二、工作阶段及重点
根据上级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安排和具体部署,我局迎接国考测评工作分为准备迎检和接受检测两个阶段:
(一)准备迎检阶段(9月15日前)。
1、指导督查镇(街道)文体创建工作。坚持以文明创建促进文体事业和工作质态的提升为原则,重点突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结合年度中期文体新工作集中调研反馈函中相关问题的整改督查进行。重点镇(街道)由分片负责局长带队进行督查指导,每位联系人更要发挥独立作战的能力,主动联系,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指导督查每周不少于1次。
2、文体志愿者网吧文明经营劝导行动。挂钩网吧、游戏机室的志愿者要深入网吧、游戏机室服务、指导每周不少于2次,并填好相关表册、及时反馈。
3、路段包干、社区挂钩常态服务工作。
4、机关、直属单位环境整治、职工教育、资料建设工作。
(二)接受检测阶段(9月15日至25日)。
1、组建应急突击队。在强化局创建办指挥、协调、工作对接职能的基础上,组建应急突击队。建立文化娱乐市场应急分队,同志任队长,下辖两个小组,分别由参加两个小组相关行动;建立镇(街道)文体创建应急分队,同志任队长;建立路段社区创建应急分队,同志任队长;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维稳应急分队,同志任队长;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应急分队,同志任队长。
2、文体志愿者网吧文明经营劝导行动。组织文体志愿者驻守网吧、游戏机室,配合管理、死看硬守。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分工。在局创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创建办发挥组织、统筹、协调职能,对全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分管创建工作的副局长负直接和主要责任,各副局长、科室、单位根据分工和职能各司其职。在准备迎检阶段,各局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分片联系分工,带领相关人员做好突击整改,确保准备充分、工作落实到位。在接受检测阶段,局长负责系统受检工作总协调、总后勤,并参加文化市场应急小组行动;副局长负责联络调度、宣传信息、文化市场创建和文体志愿者行动;副局长负责镇、街道文体阵地创建工作;副局长负责包干路段值勤、挂钩社区“双建双促”工作;副局长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创建、文体直属单位创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主任科员负责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工作。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创建迎检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
心得体会范文锦集 2、强化统筹安排。全系统要将文明城市创建国考测评工作作为九月份的重点工作,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其他上级部署和重点业务工作要统筹安排,以文明创建促进业务工作顺利完成,以业务工作的完成提升文明创建的质态。凡是与文明城市创建有冲突、干扰的,必须服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强化组织纪律。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迎接文明城市创建国考测评工作的认识,将创建工作作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年度干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从即日起至创建国考结束,所有同志必须保证服从创建工作,原则上不请假,保持联系畅通,有极特殊情况需向局长室、局创建办请示报告;发扬“不讲条件、召之即来、战无不胜”的奉献精神;对在创建迎检工作中不服从安排、玩忽职守、工作失误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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