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供水应急预案(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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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水应急预案旨在确保突发事件下的供水安全,明确责任、流程和资源调配,提升应对能力,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活需求,如何有效实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安全供水应急预案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

一、目的:

金沙湾水厂10kv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琅琊线为水厂的主供电源,沙畈线为备供电源。为保证正常供水,减少因停电造成对生产的影响,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1、指挥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职责

指挥部:

(1)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负责应急处理预案的制订和修改。

(3)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5)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7)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8)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总指挥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厂长助理:协助总指挥负责,负责应急启动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以及对外调度联系工作。

技术管理: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供水值班长:负责事故处置运行调度工作。

综合管理: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化验班长:负责把关水质质量。

三、应急启动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1、生产调度组:由厂长助理负责(名单见附表)。担负本厂恢复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工作。

2、设备检修组:由技术管理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生产设备的抢险工作。

3、水质化验组:由化验班长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恢复生产后水质质量控制。

四、停电的不同情况及原因

1、单回路电源停电。

原因:运行中的线路突然停电、水厂高配间开关柜跳闸、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低压总柜跳闸。

2、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原因:供电部门设备检修、供电线路发生故障。

五、应急程序。

1、当发生停电情况时值班电工首先应查明停电原因并报告值班长。

2、值班长及时向总指挥及公司领导报告停电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3、当发生单回路电源停电。

当运行中的线路停电或高压开关柜跳闸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倒闸操作规程》将停电线路切换到备供电源,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当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操作规程将故障变压器切换到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当低压总柜跳闸时,值班电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闸或切换备用低压总柜,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抢修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

4、当发生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值班长应马上报告总指挥和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并和供电部门取得联系查明停电原因,尽快要求供电部门恢复供电。

值班电工应坚守岗位,密切观察来电指示灯,随时准备恢复供电。

各岗位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生产。

机修班组协助供水班组做好工作。

化验班组加强水质监测并报告总指挥。

六、日常预防措施。

1、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巡查、检修,特别是对UPS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在停电时能投入正常运行。

2、科学配置防护用具和抢修用具,并定期对电气类作业工具进行试验,检查。

3、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加强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

七、联系电话

1、公司总经理:

2、公司副总经理:

3、公司生产设备处:

4、公司调度中心:

5、公司服务热线:

6、金华市电业局调度室: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2

利用活性微生物来分解、消化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本预案以预防为主,按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在各种突发事件对工厂活性生物系统造成冲击和危害时进行应急处理,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事态分级

Ⅲ级事态比较简单,预计到将有可能对生产厂区范围内的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的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一般危害或构成威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简单的外部和内部的协调或者调度厂区人力资源和物资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Ⅱ级事发突然,事态较为复杂。对生产厂区内的生产安全、生产秩序、生产工艺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威胁,有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对外协调处理相关事务的,需要调度各公司生产系统的人力资源或者物资进行处置的事件。

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各公司生产厂内、厂外的公共设施安全、生产秩序、生产工艺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需调动全公司或社会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突然事件。

二、启动条件

厂区出现异常情况和紧急安全隐患事故时,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和班组长可以负责处理Ⅲ级事件,部门责任人可以负责处理Ⅱ级以下事件,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负责处理Ⅰ级以下事件。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电话报告主管领导或越级上报,如无法联系或半个工作日内不能批复的,则按默认的原则全权按应急方案所规定的程序代理处理突发事件,事后应将全部情况以书面报告主管领导。

三、执行组织

突发事件的管理从主要二个层面着手:一是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二是应急指挥管理。

安全领导机构——根据各公司安全职责分工原则,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所有安全事务,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人应启动相应的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体系内工作小组的职责对事件进行有效调度。可根据不同时期的变化,不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议和监督检查,研究决策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各种突发事件的对应。

日常管理机构——各级部门按职责划分从厂长→调度→各班组长层层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运行。严格把关水质、水量情况的异常变化,协调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小问题。

四、执行资金

为处理好污水处理厂内各类突发事件物资保障,各公司应设立应急预案备用资金,为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按正常程序补办相关财务手续。

Ⅰ级事件可调用资金10万元人民币,Ⅱ级事件可调用资金5万元人民币,Ⅲ级事件可调用资金1万元人民币。

五、处理原则及适应范围

在发生污水处理事故时,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别处理”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的抢修和处置,尽快恢复至正常处理状态。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3

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市供水安全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供水安全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保护企业、市民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城市供水系统的应急处置活动。

事故分类

供水事故按影响范围大小和历时长短分为3个等级:

(1)特别严重(Ⅰ级):指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城市管网严重毁坏,短期内不能修复,或者由于水源严重污染和枯竭,短期内不能建设新的水源工程,造成大范围停水7天以上,影响人数3万人以上的事故。

(2)严重(Ⅱ级):指由于供水管网局部损坏或者抽水机具发生故障,造成较大范围停水3-7日,影响人数1-3万人的事故。

(3)一般(Ⅲ级):指由于供水管网局部损坏或者抽水机具发生故障,造成小范围停水3日以内,影响人数在1万人以下的事故。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区供水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水务局局长

成员: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交警支队大队等部门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停止;

(2)指导和协调区供水系统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区供水系统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4)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副局长兼任。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本区供水事故信息;

(2)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收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汇报工作进度;

(4)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工作,配合供水企业做好管网、设施抢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发展趋势、灾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抢险救援对策和措施,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组织事故调查;

(6)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和发布;

(7)办理应急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的职责

区水务局

负责组织协调供水企业和各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抢险修复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安排区级供水事故应急资金预算,审查应急治理项目用款计划,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区安监局

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区卫生局

负责抢救伤员、医疗救护、灾区防疫;

公安分局

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查处破坏供水设施的案件;

环保分局

负责对水污染、环境污染的监测及治理;

交警支队大队

负责事故地区交通管制。

供水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地、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专家组及主要职责

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领导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预警和预防机制

信息监测与报告

在发生突发性供水事故时,用水单位和群众可用电话向区有关部门报警。报告的内容包括:

(1)造成事故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2)造成事故的原因、经过,影响范围和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应对事故采取的抢救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供水事故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1)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做出反应。

(2)相关单位要加强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供水部门做好影响范围内供水调度和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

区水务局会同供水管理单位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态势,做好启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限制或暂时停止企事业单位用水方案的准备工作。

(4)相关单位做好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准备工作。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把供水突发安全事故的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Ⅰ级、Ⅱ级、Ⅲ级分别由省、市、区按级别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先期处置

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水单位立即进行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区水务局报告。

分级响应程序

Ⅰ级、Ⅱ级响应行动

本区发生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事故后,供水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市建委,请求启动上级政府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本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区水务局牵头,组织成立本区供水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本区突发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Ⅲ级响应行动

本区发生一般(Ⅲ级)事故后,供水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建议启动本预案。区政府依据区水务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区水务局牵头,成立区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信息报告

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水企业报告事故情况。供水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当事故等级为Ⅲ级或Ⅲ级以上超出自身处理能力时,供水企业应立即上报区水务局和上级单位,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供水企业事故报告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响应行动

供水企业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搜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和上级主管单位。

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合理安排人员,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信息沟通及时。

指挥协调

区水务局接到供水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区水务局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

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扩大应急

因突发安全事故情况严重,本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时,本区应急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建委报告,请求紧急支援和启动上级相关预案。

上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来到事故现场后,本区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配合进行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助行动。

新闻报道

区供水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要报区政府决定。区新闻办对区供水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应急结束

总结评价

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调查报告

供水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通信保障

应利用通信和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并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

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消防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供水事故的应急工作。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领导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宣传、培训与演习

应急培训与演习

区水务局结合本区供水供应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局办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本区的应急响应能力。

供水企业对所有参与供水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供水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区水务局和供水企业负责进行。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奖励与责任

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安阳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预案是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现状而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以人为本,及时处理因污染、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的突发性农村饮水困难事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结合安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村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为副指挥长,县水利局、财政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安阳县供电公司及各乡镇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村应急供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电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电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二)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镇、村成立相应入党志愿书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反映情况。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

3.预防工作

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中单井半径100米范围内的废弃旧深井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同时在此范围内严禁审批建设任何用途的深井;清水池的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万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预警控制

在预警状态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三)指挥体系

1.全县应急预案。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乡镇、村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供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全县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和村两委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村两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乡两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政府及县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办公室备案。

(五)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供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镇、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水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镇要设立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政府,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要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应急预案即行废止。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供水,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镇水管站统筹安排农村供水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镇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农村供水突发事件。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观音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水利和湖泊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党政办、财政所、水管站、派出所、安全生产办、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国土所、民政办、供电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负责处理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各村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由各村书记任村级总指挥。

(二)农村供水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职责:起草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勘察、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3、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财政所:负责农村供水应急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安全生产办:负责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因农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水管站:负责全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卫生院:负责遭受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的村、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环保办: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违法排放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等行为,处理水污染事件。

国土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批复工作。

民政办:负责遭受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供电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4、各村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村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村供水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村供水信息,及时向镇政府和水管站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村供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1)旱情信息:参见《郧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2)水污染信息:参见《十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十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3)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水管站负责本地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突发事件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镇相关供水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应急指挥部报告。

2、信息报告

水管站是农村供水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2、预警发布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发布由总指挥决定。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突发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村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村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5个以上村发生特大干旱,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致使5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中毒10人以上,或出现人员死亡的;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4千人以上;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2千人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5个以上村发生严重干旱或3个村发生特大干旱,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致使1个以上5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中毒5人以上,或出现人员死亡的;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2千人以上;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1千人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1、工作会商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镇长)召集,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等部门参加。

2、工作部署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供水紧急通知,召开农村供水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村、镇直有关单位开展农村供水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各村要把农村供水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村书记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下派工作组,指导帮助心得体会范文有关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地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派出所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发生。

水管站按照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安全生产办派出抢险队伍,深入受灾地,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

财政所及时筹措农村供水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水管站向上级单位申请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卫生院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请求。

4、方案启动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恢复工程的建设。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较重供水安全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5个以上村发生中度干旱或3个村发生严重干旱,造成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致使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中毒人数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000人以上20__人以下的;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1、工作会商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分管党委班子成员)组织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对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供水通知,召开农村供水会议,组织有关村、镇直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供水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供水突发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复工作。有关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镇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地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水管站按照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财政所及时筹措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补助。

4、方案启动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动用备用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恢复工程建设。

五、应急结束

当严重的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趋势减缓,并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村可视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依照有关紧急供水期间规定征调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占地、砍伐林木的,在应急响应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处置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应尽快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供水设施,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保障措施

各村要针对农村供水应急工作,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及时上报,从组织上保障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一)资金保障

财政所负责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当发生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农村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水管站、安全生产办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民政办制定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供水规模在1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各村就近从蓄水池、坝调水,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水源调水。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直接派出应急队伍,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地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和同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农村供水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水管站及事发村委会负责。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水管站及事发地村委会提出请求,逐级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水管站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__)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6

根据《Xx市供水集团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为确保部门各项防汛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现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制水部汛期抢险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1、为确保供水工作在汛期应急情况下各岗位正确履行职责,使应急供水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地运转,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汛期应急供水工作实行“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全局互动、保障供水”的指导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3、汛期应急供水工作要与日常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并保证应急供水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

4、部门所有员工都有积极参加抗洪抢险、保障供水的义务和责任,对供水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渎)职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因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供水系统设备、管道故障、停电等中断或部分中断供水时,应适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

6、抢险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随时奔赴应急现场救援。

二、汛期供水抢险小组组织体系

1、指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组负责人

2、设备抢修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4、抢险小组办公室设在湖东水厂,组长方正同志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①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抢险工作;

②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汇报情况;

③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④组织汛期过后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恢复工作。

三、工作预案

1、预防措施

①健全组织机构

防洪、防汛抢险工作内容复杂,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连续性强。应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员自身素质,不断充实先进装备,提高实战能力。

②备齐、备足各种抢险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并且确保处于随时可启动的完好状态。

③汛期前后全面开展供水设施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逐个落实。

2、汛期抢险

①在接到汛情紧急预报后,抢险小组应立即投入到工作,组织人员对雨情、水情等进行会商,研究落实具体防御措施。并根据汛情预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迎战洪水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

②抢险小组和防汛人员按责任分工立即上岗到位履行各自职责,并随时将防汛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公司防汛办公室。

③同时协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设施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供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汛期供水抢险工作的顺利展开。

④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后,制水部两厂四站主要负责人每隔30分钟向制水部防汛工作小组领导上报一次汛情,以及时了解汛情对水厂生产状况的影响。

⑤要密切观察湖东厂区后围墙水流情况,和南湾厂区西侧护坡水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离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汛期过后安排及恢复生产工作

①汛情过后,制水部带班领导每30分钟向公司领导上报汛情,随时为可能再次出现的汛情做好准备。

②及时恢复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进行总结。

供水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1、目的

预防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态影响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制水分公司对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控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击等。

3、管理职责

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全面指挥。

制水分公司负责对自然灾害信息的掌握及对紧急事态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负责紧急事态预防措施及应急行动的协调与配合。

4、内容及要求

洪水或水浸灾害

值班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巡视,特别是在梅雨或涨水季节应加强对构筑物及其排水设施的巡视,提高警惕。

确保排水沟渠畅通,排污口大小满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设施或构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应及时通过书面申请形式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从而及时处理问题。

定期检查制水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满足正常供水要求。

当灾情发生后,制水分公司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工作,受灾部门/单位为抢险工作的主力,当需要增援时,其它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

若水灾发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势上涨猛烈无法控制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所有机组的`工作,然后切断一切供电电源和操作电源,组织人员马上疏散至安全地带。

灾情过后,制水分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对事故过程进行调查,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改进防护措施,若文件有不妥处,负责进行修改。

雷击

制水分公司机电设备、构筑物(包括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的防雷系统,由技术工程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测。

每年3月在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

若发现防雷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应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技术工程部,由技术工程部统一处理。

当因雷击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制水分公司及时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当因雷击发生火灾,按照《火警应急预案》处理。

5、相关文件

《事故管理规定》

《火警应急预案》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7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四大体系”(监管体系、责任体系、应急防范体系、教育培训体系),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部室负责人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

三、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把安全生产纳入供水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集团领导安全生产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部署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重大问题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各自对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督促分管部、室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部、室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中各项内容;

2、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强化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加强对水源水、供水水质的检测检验,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及市民用水安全;

3、新建道路、小区等在安装供水管道过程中,督促承建单位完善供水设施,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确保正常稳定供水,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反恐怖工作能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4、各部室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部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协调,谁协调、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督管的工作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具体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是工作的重点,主要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各成员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具体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室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定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方案。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追究责任:

1、因贯彻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不力,或因决策失误,引发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安全事故和事件的;

2、因安全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得不到落实,导致本部门安全工作混乱,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3、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需要追究责任的。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8

根据集团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作通知和方案要求,通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对标管理、自我完善,逐步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实现安全标准化申报达标要求。

2、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3坚决杜绝企业轻、重伤人数、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死亡等恶性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标准化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德强

副组长:刘镇东

成员:类延卿、刘存粮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类延卿

队长:刘存粮

成员:王玉新、王廷强、何晶晶、高富善、李士重、徐雷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6、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内部自评和考核;

(四)、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试过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编写评审报告和提出评审申请;

6、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及安全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三、活动的步骤、内容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xx年9月1日开始,至xx年3月份结束。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

精品文章

召开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

1、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全面掌握评级标准和评分方法;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阶段

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3、隐患排查阶段

按照《山东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的内容,对照公司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公司的安全现状做出基本判断。

4、隐患整改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适时请集团或专家进行现场指导,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和完成时间,并予以完善。

5、自查自评阶段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检查表》及公司安全部的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做出是否具备申请评审的结论,如达标,则由活动办公室形成自评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如不达标,则进一步整改,待达标后,按程序报集团安全管理部。

6、阶段

迎接集团安全管理部组织评审,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总结。

(三)主要内容

1、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2、重点排查设备、电器、供水管线安全,深入排查各个泵房水泵、电器、供水管线、车间部门隐患,对设备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审核;对安装和有效使用动态监管系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摸底检查。填写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2、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建设中,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

3、定期总结调度,确保达标进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监督,规范队伍管理,大力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精神、落实到每位员工行动中,从思想上真正有所提高。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落实。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5、完善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6、明确责任,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人进行责任追究惩罚。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9

根据《沐川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抢排险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大楠政府高度重视,整合镇、村、组各级干部力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涉及人口基本情况

1.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两处。一是龙水村6组牌坊坝,二是麻央村6组马草井,轮换供水。

2.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供应场镇居民、政府、卫生院、中小学人口约1700人。

二、治理措施

1.镇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支书、主任、组长、保洁、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组成的领导小组。

2.加强责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镇政府和村两委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和风险防范,以高度的责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任务纳入到日常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扩大。

3.坚持预防为主。镇、村、组干部要清楚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护区的边界范围,做到情况一目了然,对水源地周边的种养殖业和村民污水排放情况实行监控,充分利用走访、会议等形式加大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指导水源地周边群众按规定实施生产生活活动,不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喷施农药和乱倒垃圾。

4.在水源地设立了警示标牌。以便提高涉及农户和其他群众的警惕。

三、应急措施

1.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水源地有被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指挥部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启动预案。

2.报警方式:采用通讯联系,报警要及时准确,镇党政办电话4661069,若电话中断,应立即派专人传递信息。

3.应急措施:应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单位、住户暂停供水饮用,做好二次供水准备,县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并要求卫生、防疫部门对水进行化验检测。对有可能中毒人员送医院观测治疗,彻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静应对,清除影响,对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一定要头脑冷静、科学应对,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注意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在媒体公开和网络发表、正确引导,相信党和政府的应对能力。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0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现状

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统一管理和村镇自管两种模式,担负农村6乡3镇1场的农村饮水,供水人口达万人。目前农村日供水量最高万立方米,最低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达834万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农村水厂有9座,机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公里,其中农村供水管网管道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网管道公里。

水源情况:匹里青净水厂水源为从科克塔斯水库水源,其余水厂水源为机电井抽取深层地下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机电设备等生产设施毁损;

3、消毒、供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4、农村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5、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6、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7、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8、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供农村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Ⅰ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个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厂饮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2座水厂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水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Ⅱ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个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水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一个水厂供水片区30%以上,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Ⅲ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农村一个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遭受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一个供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Ⅳ级是指:

⑴水厂或加压池的生产设施设备,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个水厂局部片区无质、无水,影响人口达20__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3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及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叶尔江·库依西拜(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力军(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乡镇场、市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组织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三、供水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报警机制

基层供水站所、乡镇(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农村水源地、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③地震、洪水、农村供电系统

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取水和生产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应可能引发供水事故进行预警。预警和报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即: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突发供水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基层供水站所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报后,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基层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实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先采用应急专线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影响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⑤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先期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等方面的工作。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时或即将发生,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事件响应的级别,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2)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

(1)农村突发性供水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政府认定后,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满足市民知情权,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应及时、准确,供水站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监测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供水质量应急监测组和供水水源质量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组,到突发供水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分析、预测,提出处理建议。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根据供水事件的性质(如水源污染、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立即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如下:

①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时通知停水,若发生不符合饮用要求的自来水已进入供水管道内,要通知到户放空管内污水。

③如发生长时间停水,应在停水区设置临时供水设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1)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

在指挥部命令,宣布农村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农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农村广播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水缸等设备储水。

②启动农业设施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③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区持续缺水,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⑤对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县调运等,必要时无偿发放给农户饮用。

⑥在事件影响区内,尽可能多的设置饮用水发放点,方便居民取水。同时启用配备送水车,送水到户。

(2)突发事件时期的社会稳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因“水慌”产生社会不稳定以及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抢水或破坏农村供水设施取水的事件发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物价、工商和所在地的乡镇(场)紧密配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应急终止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经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审核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根据市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报市政府或者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实施应急状态终止。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终止请求,由总指挥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挥部指导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指挥部。

(九)善后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终止后,市政府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应急保障

市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水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交通、供电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挥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地点设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职能包括:

①接受、显示和传递农村供水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②接受、省级传递、市级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③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装备储存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和工程技术力量、工程设施抢险专业队伍及应急管理力量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五)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故所在乡镇(场)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六)物资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工作中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建立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建立与其他县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七)经费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突发供水事件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关保障部门应加强突发供水事件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供水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1

一、若发现取水点有严重水质污染,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取水值班人员需在1分钟内告知运行班长和厂长。

(二)运行班长应及时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当班人员关闭进水阀,滤池出水阀。

(三)厂部安排化验人员到取水口和反应、沉淀、滤池、送水泵房取样化验,化验人员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厂部。

(四)运行班长在要求停止取水后,应立刻与中心调度联系,并报告清水库水位运行情况,对送水进行减压运行。

(五)厂长及相关处置人员(节假日及下班后为机电值班人员)应即刻赶往事故现场,根据生产工艺中水受污染情况出动事故应急小组。

(六)在事故应急小组的帮助下,对反应、沉淀、滤池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七)反应、沉淀、滤池内的污染物处理完成后,当班班长在泵船当班人员作出取水口无水源污染物汇报后,与中心调度联系,恢复正常运行。

二、若发现反应池、沉淀池出现突发性断矾现象,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1分钟内告知运行班长及厂长。

(二)运行班长应及时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当班人员关闭进水阀、滤池出水阀,避免浑水进入清水库。

(三)由运行班长通知加矾人员查看加矾设备运行情况,并向厂长汇报。

(四)运行班长及时将厂内设备突发故障情况告知中心调度室。

(五)厂长安排维修人员检查加矾管道与计量泵是否正常,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抢修。

(六)当设备抢修完成后,通知运行班长,进入正常生产。

(七)运行班长将生产情况向中心调度进行汇报,并按其要求安排生产。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2

学校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通慧楼三楼事务室。

二、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学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

1、供水水质防范预案

(1)学校发生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市卫生监察支队和教体局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2)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时,应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动人员共同处置:

①校长统一安排、指挥调控;

②总务处事务室负责立即保护好现场和关闭进水总闸阀阀门,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饮用水;

③总务处服务部负责立即组织和提供全校师生员工可饮用的水,并准备好器具盛装饮用水,校医负责对提供的饮用水进行余氯比对和消毒;

④安全处、校医、班主任以及老师一起保护好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并及时送患者去医院治疗和进行呕吐物、排泄物的检测;

(3)供水和相关人员在接受调查后方可离开。 (4)学校派人做好家长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

(5)学校配合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的调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6)严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做好预防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

②加强日常卫生工作;

③加强消毒和余氯比对工作;

④加强全校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暂停集体性活动。

(7)每日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报告师生员工病例的恢复情况,新发病情况,并做好记录。

2、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抢修范围:学校校园内所有供水管网

(1)保证有足够用于供水管网的机械、设备、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供水管网抢修时限:20mm、25mm供水管网白天1小时内,夜晚2小时内;50mm白天2小时内,夜晚3小时内;500mm白天6小时内,夜晚10小时内。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5、《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镇及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镇成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2、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命令;

3、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命令,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收集、掌握、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5、负责指挥、调度以及调动民兵、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类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二)预警确定原则

Ⅳ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轻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

Ⅲ级:一次发生5人以上饮水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重伤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

Ⅱ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深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残或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上;

Ⅰ级:一次发生1人中毒死亡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

(三)报告

1、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由镇人民政府联系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报告可采取环保举报电话或环保值班电话、传真、人员直接报告等形式。

3、报告程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属一般、较大级别的,由乡镇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属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同时上报市环保局。

四、应急响应

(一)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处理

1、一般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派专人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和卫生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2、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接到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救援组织人员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政府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请援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险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向区级应急指挥部求援救援人员现场施救,分析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4、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区级应急指挥部请援专家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区人民政府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水源处理不能达标的应急处理

如遇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水源水质急剧恶化,处理工艺不能处理达标时,采取以下紧急预案:

1、立即关闭供水阀门,通知用水户停止用水;

2、立即对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分析;

3、及时启动备用水源开始供水;

4、待水源地水质恢复正常后,再开阀供水。

(三)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后期评估及其应急保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结束后,在乡镇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有: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医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评估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建设,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加大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理技术研究,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接到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Ⅲ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较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Ⅱ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Ⅰ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2、扩大应急

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向时,立即报请县人民政府求援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赶赴现场,制定合理的施救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扩大,直至解除应急响应。

(五)新闻报道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镇应急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公开发布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救治方案和现场事故情况,解除社会公众的恐慌,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援。

(六)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解除应急响应,经批准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的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组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物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二)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之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项专用。

(三)保险

建立健全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四)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二)装备保障

根据财力适当配置应急装备与器材,满足应急处理的需要。

(三)交通运输保障

镇备小车和大货车各一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协调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四)医疗卫生保障

与县人民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五)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公安部门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六)物资保障

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七)经费保障

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可申请区政府解决。

(八)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九)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十)建立备用水源

镇的备用水源为沱江供给,其供水规模及条件满足需要,水质能够达到饮用水标准。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布应急措施,平时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普及用水常识、预防灾害常识。

(二)培训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达到具备安全生产证照,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三)演习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岗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演习,使人人掌握应急措施,做到临场不慌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4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四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一、四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液氯泄漏事故:紫铜管泄漏,紫铜管与钢瓶连接处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厂长和供水热线。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班长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运行班长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厂长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运行班长和机电维修班长

二、三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线泄漏,加氯设备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公司分管经理、公司总经理和供水热线。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分管经理到达现场,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参与抢修,发布停水信息,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分管经理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总经理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和分管经理

三、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钢瓶阀门和丝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钢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钢瓶瓶身轻微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和供水热线。公司总经理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向市建委、市政府领导和省建设厅报告,向用户发布停水信息。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公司总经理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厂长及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调度东城水厂加大供水量,打开连接阀门,向城区供水;与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热线,向上级领导报告。

抢修责任人:公司总经理

四、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

1、故障种类

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钢瓶大量泄漏,液氯钢瓶瓶体开裂,遇热源引起爆炸,有人员伤亡。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报告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和供水热线。公司总经理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市建委、市政府领导和省建设厅报告,请求启动市应急预案,在市政府的指挥下组织抢修,救治伤员,向用户发布停水信息。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公司总经理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厂长及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调度东城水厂加大供水量,打开连接阀门,向城区供水;与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络。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热线,向上级领导报告。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5

一、供水现状

(一)省水投金沙水务公司负责供应龙泉社区、金坝村两个村(社区)。

(二)20__年至20__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4个,工程覆盖龙泉社区、金坝村、同心村、金岩村、沙兴社区、大龙村、新寨村、马场村、城墙村、中坪村、秀山村。

(三)20__年至20__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个,工程覆盖同心村小坪寨、新寨村、马场村、秀山村、中坪村、金岩村、沙兴社区。

(四)农户自建自流水源保障供水。

二、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供水的组织保障,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禹谟镇应急供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王开鼎任办公室主任,肖朝富、严富强、余欣欣负责具体办公。

(二)应急供水取水点

1、因干旱可能发生季节性缺水的应急供水取水点:

(1)同心村小坪组41户167人。

(2)新寨村高寨组26户95人。

(3)沙兴社区大寨组大寨30户114人、大岩洞16户68人、平子上7户23人。

(4)大龙村李家沟组山脚坡7户30人。

(5)金岩村丫口田组10户31人、茶园组26户78人。

(6)中坪村马场坡2户8人。

2、其它因雪凝、地灾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发事件时的应急供水取水点由各村(社区)指挥长确定。

(三)明确工作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充分利用工程蓄水池、应急水塔、小水窖等多形式进行装置蓄水,引导农户购置胶桶、蓄水缸等设备缓解季节性缺水压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强化应急举措

如遇持续干旱、雪凝、地灾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发事件时,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供水机制。由村(社区)联络员向涉及的指挥长报告,指挥长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情况,应急小组立即赶往现场,迅速组织实施修复、应急等方面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水车拉水及必要的取水设备,通过大喇叭、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群众到现场取水,无能力到现场取水的由干部送水上门,解决群众生活用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应急供水保障农户饮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压紧压实各指挥长、村(社区)、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应急供水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在接到反映农户缺水信息时要反映迅速,组织有序,确保在第一时间解决农户饮水难问题。

(三)加强宣传。各村(社区)、镇水务站要加强对农户节约用水的宣传引导,杜绝浪费水资源,用好用活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发动群众监督爱护水利设施设备,确保水利工程运行正常,群众饮水安全得以保障。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6

1.制订目的

为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发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抢险和应急处理,确保本供水工程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水工程安全巡查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发生。

(2)统一指挥,保证重点。以保证本饮水安全工程范围内的群众生活用水为核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供水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3)以人为本,确保供水预防为主,把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3.预案制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4.适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本饮水安全工程出现突发状况,对供水范围内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危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应急事故。

5.统筹安排,应急上报工作

(1)建立供水24小时轮流值班监督机制(值班电话:64955)

(2)成立应急小组:

总指挥:镇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分管镇长、水利员、公司负责人

成员:公司各岗位人员

6.预警机制

(1)突发状况发生时,要求水厂管理人员立即停水供水,并立即告知各用户停止使用,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

(2)经过安全处理,解除预警状态后再正常供水。

7.事故处置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态势,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肇事者进行严惩。同时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篇17

一、【安全专篇】要求

(一)设置井下压风自救系统

(1)空压机安装在地面,能有效为井下作业点供风。

(2)压风自救系统设在压缩空气管路上,为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缩空气。

(3)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在距离采掘工作面25-40n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叫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外。长距离的掘进巷道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4)每个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少于/min。

(5)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二)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及管道布置

井下消防、洒水水源取自地面静压清水池,井下排水经净化处理后,水质符合井下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可作为井下消防、洒水及井下各用水设施的供水水源。

在地面设有一座容积为500m3的井下消防洒水池及200m3的备用井下消防水池,以保证井下静压供水水量及水压需要。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和生产用水采用合流制,管网呈枝状布置,管道由副斜井引入井下,经减压后,送至各消防、洒水及井下各用水设施的'用水点。

在井下运输、回风大巷、采区运输、回风顺槽和掘进工作面运输、回风巷道等,均敷设有井下消防洒水管道,并每隔100m(运输巷为50m)设支管阀门,阀门后装快速管接头,作用有二,其一作消防用,其二作冲洗巷道用。

井下消火栓及消防支管出口压力一般为,井下其它各用水设施出口压力大于的采用动压给水。

(三)灾变逃生路线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时,必须首先佩戴好自救器,位于灾害进风侧的人员,沿迎风方向组织撤离,沿最短路线,迅速撤至地面。位于灾害回风侧的人员,选择最近联络巷,进入进风侧,迎风撤离至地面。

避灾路线:主水平5号煤采煤工作面→主水平5号煤工作面运输或轨道顺槽→主水平5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辅助水平3号煤采煤工作面→3号煤工作面运输或轨道顺槽→3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轨道暗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主水平5号煤掘进工作面→5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辅助水平3号煤掘进工作面→3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轨道暗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二、供水施救[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40米安设一组施救站,施救站每处分出五个分子与直径10闸阀接好,保证供水施救用水。运输顺槽每隔5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回风顺槽每隔10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两顺槽每隔200米设一组施救站。采掘工作面每隔200米安装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2、主要机电硐室安装一组阀门。

3、采区安全硐室安装1组。

4、供水管道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以上。

5、供水施救管路水平、牢固。

6、供水点前后2m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三、压风自救[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巷回风口开始,距迎头25-40米(岩巷100-xx0米)的距离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15台)。

2、然后每隔50米(岩巷100米)安设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8台。

3、放炮撤人地点安设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8台。

4、回采工作面在回风巷距工作面上安全出口 25-40米 的距离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0台)。

5、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8台。

6、回采工作面进风巷距采面下安全出口 50-100米的距离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0台)。

7、所有避灾线路都要铺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8、管路铺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米要吊挂一次,煤巷用钢丝绳吊挂。

9、安装地点必须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保持在米以上,管道安装距地面为米。

四、凯川矿具体要求: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结合凯川煤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所有的井下压风管路、供水管路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供水阀门或三通,以便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购置专用的压风自救装置及供水施救装置,型号为ZYJ(A),每组能供8个人同时使用,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避灾路线所经过的大巷中进行安装,以便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2、5101工作面、3201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上安全出口 25-40米 的距离设置一组;进风顺槽距采面下安全出口 50-100米的距离设置二组(每组自救装置数量16个)。以后每200米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8个)。

3、5号轨道大巷、副斜井井筒每隔200米设置或机电硐室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8个)。

3、5102工作面、3202工作面共4个掘进工作面迎头25-40米的距离设置二组,(每组自救装置数量16个)。然后每隔200米安设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8个)。

金晖凯川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zz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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