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通知范本(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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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心关爱困难家庭和孤寡老人,传递温暖与祝福。下面由阿拉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通知”,供您参考学习,希望您喜欢。

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1

各单位:

为做好20xx年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构建和谐校园、关爱教职工,学校准备在春节来临之际组织对全校的军、烈属及大病人员、春节在岗人员进行慰问。请各单位认真查访单位内部教职工实际情况后将慰问职工名单报人事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人员范围

1.军、烈属,包括配偶及子女在军队、武警、军队院校服役的人员。

2.大病人员,包括重症教职工、因病住院的教职工。此项工作与校工会组织的送温暖活动同步进行,详见工会xx月xx日所发《关于开展20xx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3.除夕夜在学校度过的单身教职工。

4.因工作需要大年初一仍坚守岗位在校值班的教职工。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周二)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留言的方式将名单报人事科蒋庆祥。

三、报送材料

1.军、烈属教职工请将其配偶或子女服役单位予以注明。

2.除夕夜在度过的单身教职工请填写姓名、民族、联系电话。

3.初一在岗人员请注明值班地点、值班人数、值班电话。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科联系,电话。

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对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灾户、因病致贫家庭、“三老”及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使他们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此,经研究决定下拨万元慰问金至各镇、街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各镇(街道)要认真制定走访慰问方案,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拨出配套资金,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春节。走访慰问结束后,请各镇(街道)将走访的人数、户数及慰问金总额、物资总额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社救科。

民政局

20xx年x月x日

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3

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单位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慰问对象

(一)困难党员:主要为组织关系在我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困难党员、老党员、有特殊贡献的党员,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困难党员。

1、年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或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党员;

2、年龄在70周岁以上,未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党员;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事故致困的党员;

4、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生活困难的党员;

5、因公牺牲党员的遗属,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

6、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__〕174号)文件所列的优抚对象等人员;

7、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的党员。

(二)困难职工:主要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企业)在职或离退休困难职工。

1、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疑难病症,确需高额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2、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职工;

3、本人和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职工;

4、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职工;

5、因企业破产、关停、改制等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一线职工:主要为节假日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

(四)军人、军属:主要为伤残军人、现役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等。

(五)其他需要慰问的对象:主要为离退休老干部,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困残疾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台属、侨属、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等。

(六)不能走访慰问的对象:主要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职工等。

1、因不良嗜好和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2、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与党组织活动、在党员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3、不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或违反社会公德的;

4、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与组织非法聚集上访的;

6、其他不适合的。

二、明确慰问标准

(一)慰问标准根据慰问对象的实际困难情况确定,一般为每人(每户)500元—1000元。

(二)对党员、职工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生活特别困难的,实行一事一议,经部门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发放慰问品原则上要务实、节俭,慰问困难党员、职工、群众等以米、面、油等生活、节日必需品为主;慰问一线职工以精神鼓励为主,慰问品以适量的水果、糖、瓜子、饮料等为主。

(四)慰问活动中不得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物品。

三、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

(二)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增加基层负担。

(三)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超标准招待和公款宴请。

(四)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扩大慰问范围,慰问不属于慰问对象的人。

(五)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提高慰问标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六)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优亲厚友,截留挪用。

(七)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由下级单位以任何形式向上级单位及领导干部送礼。

(八)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福利。

(九)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组织公款吃喝和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聚餐。

(十)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慰问所需的钱款物资。

(十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接受慰问对象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或馈赠的礼物。

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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