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贯彻落实措施医保工作5篇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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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保领域监督,严查违规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医保资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贯彻落实措施医保工作”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贯彻落实措施

(医保工作)

在当前的形势下,医保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进一步加强医保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区医保部门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XX省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一)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医保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了医保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医保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确保医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将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医保工作的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工作环境。

二、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XX省纪委会议精神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议精神的传达与学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召开了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

学习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

(二)XX省纪委会议精神的传达与学习

XX省纪委也召开了相关会议,对全省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们要结合区医保部门的实际,认真学习领会XX省纪委的会议精神,确保整治工作在我区医保部门得到有效落实。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一)深化医保政策宣传与培训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医保政策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社区讲座等多种渠遒,让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加强医保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医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保政策培训,

确保医保政策得到准确执行。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加强数据分析与预警: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优化医保服务流程

简化报销流程:通过优化信息系统、推广电子凭证等方式,简化医保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医保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四)加强医保领域廉政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保部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医保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工作环境。

(五)建立群众监督机制

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医保监督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医保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增强群众对医保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贯彻落实

我们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医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杳处。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五、总结与展望

通过本次专题会议的学习贯彻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我们深刻认识到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

XX省纪委的会议精神为动力,不断加强医保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贯彻落实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

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XX

纪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医保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医保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我们有信心将医保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新的高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5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周密谋划部署,通过扎实工作,目前全区卫生系统集中整治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强化领导

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客观要求,是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对此,我区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全区卫生系统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为强化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张吉淮局长为组长,李文淞主任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制定了《X

区卫生系统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下发了《集中整治责任书》,明确了集中整治目标、治理内容和工作要求,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向社会公布了全区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廉政帐户。

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有序进行,局专治办对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分阶段、划责任、定时间,拟制了集中整治进度表,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均加强了对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且与医务人员和科室签订了《X区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承诺书》,明确了集中整治和廉洁从医的承诺事项,落实了工作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确保集中整治落到实处。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为推动全区卫生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顺利开展,XX日上午,在区纪委的组织下,我区召开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会,区检察院、财政局、人保局、物价局、审计局、药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提升了思想认识,并对下一阶段的集中整治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为提升全区医务人员对集中整治的认识,我局还专门组织了区直卫生系统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开展了集中整治有关知识测试活动,不断将集中整治引向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还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狠抓学习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专栏、订购学习资料等方式,认真开展法制教育、纪律

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集中整治基本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廉洁从政从业的自律意识,截至目前,全区共举办集中整治培训班2次,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学习培训18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对集中整治的认识,营造了“人人参与学习,人人提高认识”的良好氛围。

(三)自查自纠,强化督导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治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一项重点内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部署要求,突出涉医行政行为、医用耗材招标、药品集中采购、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问题的集中整治,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全面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为使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查自纠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填报各项工作报表,进立工作台帐,确保集中整治不走过场。为推动集中整治顺利开展,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近阶段自查自纠及对各医疗机构开展督查,共梳理问题20多个,如少数卫生院存在逢年就诊群众增多,就诊流程不方便,导致群众就诊困难;个别医务人员存在开大处方、滥检查,服务态度生硬粗暴、故意推脱病人;个别医务人员直接向患者收受钱物;少数民营医院收费过高,通过广告发布虚假医疗服务信息;少数医疗机构因建筑施工影响病人休息;个别医疗机构因担心医疗风险推脱病人等等。针对这些

存在的问题,我局专治办已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工作台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责任其认真加以整改。

局专治办近期还将加大督导力度,并对各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以推动集中整治顺利开展。

(四)落实举措,全面提高

开展集中整治,其目的是要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医患关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使集中整治得到群众的认可,我区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要求,切实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在全区卫生系统中推行了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变化和实惠。为畅通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我区在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了“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集导医咨询、信息查询、投诉接待、寄存物品等为一体的前线服务,加强了与患者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为城乡群众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和卫生保健指导,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同时,在全区推行微笑服务和诚信服务,在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对主要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进行了公示。并全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均实行网上招标采购,执行零差率销售,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卫生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虽然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区卫生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存在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行动较迟缓;极少数干部职工的态度还不够端正,观望心态较重,工作主动性不强;集中整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等等。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找准问题、建立台账、整改提高、社会评价、检查评议”等重点环节,通过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力争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继续组织全系统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医务人员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

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活动。围绕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建立逐级谈心制度,做好谈话记录,签定廉洁自律承诺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同时,结合开展

“三好一满意”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活动。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进村入户调查、组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到服务对象之中,查找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加以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4、全面落实医疗服务十项便民惠民措施。认真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X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全力推出一批看得准、见效快的便民惠民措施,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市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市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协同办案机制。

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

正之风问题,尤其关注新型、隐蔽的,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专项行动之一: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根据《关于开展医保

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5号)文件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配合医保、公安等部门,聚

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科室、重点领域,对医疗机构高值耗材使用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串换高值耗材、虚构高值耗材、耗材分解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欺诈骗保案件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

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专项行动之二: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检查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接受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关注高值耗材、自费外购药

品、基因等检测费用,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

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持续强化行业教育。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传承行业正能量。

专项行动之三: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主题活动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在全系统全行业进一步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新时代职业精神和

“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组织做好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本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应用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以评促建工作,组织其前往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根据X市卫生热线平台等途径反映的问题线索,案件核实,追踪调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支持X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开展相关社会监督工作,组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加入规范共治平台,探索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行风台账制度和定期发布制度,落实企业行风建设主体责任;

组织队伍定期对医疗机构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实地走访,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做好行业普法,严肃行业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行业震慑。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泯灭初心、突破底线、跨过红线、

触碰“高压线”的违法违规案件的通报力度。建立或完善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注重将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案例剖析等作为具体内容,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第一时间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源头治理,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

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在市区两个层面形成纠风工作合力,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交流

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加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和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纠风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工作督导

1.自查自纠(2025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报送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残联等),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于10月31日前汇总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2.监督检查(2025年7月一10月31日)各区卫生健康委、

办医主体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7月-10月31日对所辖所属医疗机构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3.重点检查(2025年7月一10月31日)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有关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于10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在有关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点

根据x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x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至9月

二、活动内容

集中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院党委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医院网站、LE党显示屏、公众号、宣传展板等载体,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反腐败的新要示,强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做勤政廉政表率,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落实x市卫生健康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部署,分层分级开展专题教育。建立健全抓党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促进管党治党责任扎根到支部、落实到人头。另一方面立足各自专业岗位实际,围绕业务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规范的党内生活逐步成为常态和习惯,从工作实践中找到抓好党风廉政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实现了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台。

结合医院医疗教学实际,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加强广大医务工作者廉洁从医意识,增强崇廉、敬廉意识和遵纪

守法自觉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通过签订拒收“红包”责任状、启用门禁系统严禁厂商进科室、严禁吃请等等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好的做法变成习惯,把好的习惯变成自然,最终达到了“俗成于下”的好效果。

集中开展”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临床科室选树1-2名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行医、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先进典型。将先进材料通过公众号推送,并组织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发展典型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进步、在行风建设上有新突破、在比学赶超上有新成效。

三、有关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好、开展好“宣传月”活动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和“硬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通过集中宣传教育,切实把广大医务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章党纪法规的明确规定上来,统一到市委、市卫健局的决策部署上来。

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不折不扣完成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提升党员干部参与宣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求内容实、形式新、效果好,做到活动有记录,管理有痕迹。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2025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针对近年来医疗物资(指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决定从2025年4月至2025年3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遏制“靠医吃医”易发多发势头,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

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

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十)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项准则”规定,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组织学习《X清廉医院建设暨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按照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完成时间:2025年5月以前)。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

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教育,组

织开展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辅导、上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

法规学习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X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

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

编》,通报近年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或庭审

现场、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

线。(完成时间:2025年6月以前)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

做到覆盖面要广、触角要深,确保检查不漏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严肃审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谈、带头访,并利用党总支(支部)会、工作会议等机会,讲形势、讲政策,鼓励和引导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

门查处。(完成时间:2025年9月以前)

(四)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负监督、监管和指导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

抓实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医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监督,

开展定期审计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成时间:2025年10月以前)

(五)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5年12月以前)

(六)持续开展违纪款物清退。医务人员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对违纪款物要按要求上缴本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作为上交凭证,应妥善保存。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5年2月以前)

(七)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整治问题整治重点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腐败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

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对未办结的逐件认真办理、清除存量,对已办结但专项整治期间又集中反映的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及时分办转办、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完成时间:2025年2月以前)

(八)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制,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等内控制度,压缩医用采购腐败问题发生空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建立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治,

提高其违法行为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完成时间:2025年2月以前)

(九)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提出了时限要求,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有关工作推进可以同时或交又进行。要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5年3月以前)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整治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集中督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视情况予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闻煤体、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及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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