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意见 3篇精编
加强德育工作,注重价值观引导,提升学生道德素养,促进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大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意见 ”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促进大学生道德品质、思想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特色化和长效化,现就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和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把学校德育工作的任务要求与学校“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的人才培养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网络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德育实施途径的协同作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二是坚持党委领导、党政结合、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原则;三是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发扬传统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3.学校德育工作的内容: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开展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宣传“中国梦”为重点,开展
“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道路”、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的教育;以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开展大学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的教育。
4.学校德育工作要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成为有正确价值取向、正确道德判断、正确行为选择;符合“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具备强健体魄、健康心理、
良好的审美及人文素养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大学生。
二、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实施途径
5.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加大教学方法的改革力度,突出教学实践环节,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完善教学效果的评价体系,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丰富教学内容,增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内容比例,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国社会主义理论的主导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教学要担负起德育教育的职责,帮助大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正确认识和分析问题和现象,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要发挥德育教育的辅助作用,善于从专业知识、专业的形成发展历史中,去挖掘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德育资源和素材,通过专业教学对大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德育教育作用。
在素质教育选修课的设置上,进一步增加与道德素质、审美情趣、人文修养等相关的选修课,为学生促进个性发展、拓宽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创造更好的条件。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有益于学生健康
成长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学生社团活动,突出科研、创业、文化创意等彰显创新精神的活动内容,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给予学生社团一定的经费支持,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使用场所提供便利条件;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服务,完善评比评价机制,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宣传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加强志愿者注册工作,进一步拓展志愿服务的深度、广度,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将志愿服务与学生专业学习、课外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多领域、多层次、立体化的志愿服务体系;坚持广泛动员、舆论宣传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将青年志愿者活动打造成为大学生喜爱和参与、社会广泛欢迎的共青团工作品牌;通过“学雷锋小组”、“吴天祥小组”、青年服务队和各类爱心社工组织,经常性地开展爱心服务活动,不断满足社会对志愿服务的需要,使大学生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体验奉献的价值。
打造校园文化的亮点和特色。进一步发挥“感动江大”、
“榜样的力量”、“**之春”、“中华诗词进校园”、“延安精神进校园”、“中华诵”、“道德大讲堂”、“清源之秋”等传统特色校园文化的辐射作用,进一步拓展功能,挖掘校园文化建设潜力,形成新的校园文化亮点;加强对江大精神、江大文化的研究和宣传,加大校训、文明公约、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彰显学校品格和特性,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实施“一年级工程”为切入点,探索大学阶段的学生教育规律和特点,逐步实施各年级工程,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学校老教授、老干部的优势资源,积极参入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进一步发挥作用。
7.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和鼓励大学生走出校门,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培养品格。丰富活动内容,重点突出具有科技文化教育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学习相关的实践活动,以检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展活动形式,除了特定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外,还要与日常的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公益活动、勤工助学等活动结合起来,多方位多渠道为学生提供“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机会。
拓宽校外实践活动渠道,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把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结合起来,形成社会支持、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专业教学模式,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巩固学习成果,使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常态化、
长效化。
8.加强网络德育教育。积极利用网络阵地开展德育教育,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思想文化类网站,把指导性、学习性、服务性、可读性结合起来,加大具有德育功能的信息比重,强化对学生思想行为的引领作用;依托学校官方微博客系统,积极与广大学生进行实时多向、坦诚平等的思想交流和互动,探索新型、多样、
大学生乐于接受的网络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充分利用智慧校园网络,建立符合学生需求的学生事务综合管理系统,强化对学生的管理服务,提升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9.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认识心理素质在人才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全面开展心理
健康教育的体系;完善心理教育课程设置,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渠道,改进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辅导,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训练,帮助学生学会自己解决、调适自己面临的心理问题和困惑;改善心理健康教育条件,为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更好的心理环境。
10.加强学生党团支部建设。适应学分制所带来的变化,把学生党建团建工作的重点放在公寓、社团,建好党团支部,发挥
“党员示范岗”、学生公寓“党员活动之家”、“共青团标兵岗”的作用,使学生党团组织成为学校开展德育教育的有力助手和战
斗堡垒;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团员意识教育,选拔配备好团的干部。学校各级团组织要发挥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的优势,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开展生动有效的教育活动,更好地在大学生德育工作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11.逐步构建学生操行评价体系。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学分制实施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操行评价体系,
科学设置现有学生考核鉴定的各项指标和依据,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行为表现作出科学评价,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加强大学生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12.构建全员育人的大德育工作队伍,发挥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教师要自觉遵守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用崇高的人格形象去影响和感染学生;各级各类党务、行政管理人员要在立足本职、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
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类服务人员要以出色的工作、良好的形象,通过为学生、教师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美环境,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运行,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13.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在德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由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
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共青团干部为主的、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队伍,打造相互结合,相辅相成、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德育核心工作系统。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作为德育教育专职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纪律意识。
14.落实政策,制定相关措施,鼓励教师从事班主任或兼任学生导师工作,在教学工作量、工作津贴、评比考核时给予倾斜。教师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时要考察其是否有从事班主任或兼任学生导师工作的经历。
15.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辅导员队伍进行合理规划、调配,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评价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辅导员流动机制,促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6.建立辅导员全员培训机制。对新进辅导员实行导师制,以老带新,帮助其更快更好地了解情况,掌握工作方法,适应角色要求;将辅导员的学习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对不同层次辅导员开展继续教育,每年有计划地选送辅导员进行在岗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以拓宽视野、提高业务水平;
支持辅导员开展科研,申请科研项目,提升辅导员科研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德育工作的领导
17.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院长作为学院学生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政治领导、工作指导、建设规划、组织保证、思想武装、舆论支持、制度创建、投入保障、科学研究、检查督促等方面重视和关心德育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学生德育教育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工作机制,把大学生德育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共同创造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环境。
18.加大大学生德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加强对各单位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价,将德育工作的业绩评估纳入人才培养评价和绩效目标考核体系。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旨在确保学生有更多的实验机会,激发学生学习和进行科研探索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第二条全面开放原则。实验室原则上都要对学生开放,并逐
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优势、提高使用效率。
第三条注重实效原则。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益。
第四条因材施教原则。实验室开放要结合实验室自身的条件,针对学生特点和需求,确定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的要求,使开放工作宽松而有序地进行。
第三章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条件
第五条时空的开放。实验室向全体学生开放,学生可按规定自主选择实验时间和地点。
1.全面开放:实验室面向校内外全天候开放。
2.定时开放:实验室视实际情况确定固定时间实行开放。
3.预约开放:实验者提前申请拟做实验项目和所需仪器
设备及元器件,由实验室根据人数、内容和时间安排实验设备、器材和指导教师。
4.阶段开放:实验室根据需要在某一阶段实行开放。
第六条内容的开放。学生可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和研究方向自主选择实验内容,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开展实验活动,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实验类型可分为:
1.必修实验课开放实验:是指面向全校学生选择必修课的实验(含毕业设计)。这种实验分两种,一种是教学计划内实验的开放,从时空上向学生开放,由学生自由选择;一种是教学计划外实验的开放,实验的内容是教学计划外的、是对教学计划内实
验的延续和提高的实验。
2.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3.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软硬件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老师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
4.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5.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摄影、绘画、电脑维修、乐器训练等。
6.社会服务型开放实验:主要为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提供软硬件环境。
第七条开放实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修实验课类型开放实验内容必须满足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2.其它开放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
第四章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各教学院(系)和学生工作部
(处)协调组织,教育技术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各学院专业实验室具体实施。
第九条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
第十条基础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条件,向学生全天开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时间做不同的实验。
第十一条专业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出实验室开放的整体实施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或规定),充分发挥实验室管理的作用,逐步加大面向学生和社会开放的力度。
第十二条开放实验由专职教师和实验教师共同负责,根据参加实验的人数和实验内容,预先准备好实验指导书、实验器材和消耗物品。指导教师在学生未进入实验室前,应认真分析学生的特点、特长,制定方案。在实验过程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第十三条学生自行设计的实验项目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填报《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申请表》
(此表由各实验室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经指导教师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后,由教学院部批准,所在实验室同意即可。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开放实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确立实验方案,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
论文或实物等实验成果。
第五章实验室开放的保障机制
第十五条各教学院部和职能部门要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提供保障。
第十六条各实验室要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开发更多实验项目,开设选做实验、设计性实验,布置一些小实验作业,供学生进行开放实验之用,激发学生实验热情。
第十七条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利用校园网建设实验网站,公布开放实验项目和时间、地点,供学生选择和预约。
第十八条将课外开放性实验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建立科学的实验考核办法来激励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早期参加科学研究。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实验开放项目或课题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开放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含辅助人员)实验津贴费等,不包括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经费投入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成效相结合。学校优先支持开放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对未实行开放或开放效果不好的实验室将从严控制新的投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强化过程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作用,引导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学习问题或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具体标准如下。
(一)黄色预警
1.一学期未通过课程学分达到该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5%但不足15%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2.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5学分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0
(二)橙色预警
1.一学期未通过课程学分达到该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15%但不足25%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2.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10学分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3.GPA低于2.2的。
(三)红色预警
1.一学期未通过课程学分达到该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25%以上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2.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15学分及以上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3.GPA低于2.0的;
4.存在旷考、旷课等学习态度不端正情况的;
5.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的;
6.延长学习年限的;
7.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
第四条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完成。教务处负责综合协调全校学业预警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并定期进行考核;各学院负责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实施,发出警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条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开学4周内,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转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三)警示谈话及帮扶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与被预警学生开展谈心谈话,
了解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协助其制定科学有效的个性化学习计划。对于达到红色预警,濒临留级或退学的学生,还需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总结归档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保存学业预警工作过程档案材料,
每学期第12周前总结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附预警学生名单,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第六条学院要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督导,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加强帮扶教育,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号)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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