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实用(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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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组织工作需注重团队协作与人才培养,提升整体效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社会责任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希望您喜欢。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1

随着国家的发展,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组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仅是管理者的责任,也是保证企业良好运行的必要条件。组织工作的好坏决定着企业的行业地位和后续的发展。

1、明确目标:对于国有企业组织工作,首先应该明确目标,明确企业的愿景和目标,同时确定对应的计划和措施,包括人员、经费、时间等资源。

2、重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企业稳定、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应该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并持续完善。

3、推动信息化:信息化是当前的重要趋势,推动信息化工作,可以更好的进行数据分析和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培养人才: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重视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构建一支人才梯队。

我以往的工作主要是在国有企业的组织工作中,我认为,做好国有企业组织工作,需要重视以下几点:

1、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我在工作中发现,宣传工作非常重要,能够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士气。同时,宣传可以让员工更好的了解企业的发展规划,传递企业的价值观和文化。

2、完善考核制度:我认为,考核制度是高效组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完善的考核制度才能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并且比较轻松地完成任务。

3、加强技术性工作培训:技术性的工作培训也非常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更新更快,员工只有不断去学习才能跟上发展的步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国有企业的组织工作也面临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传统的机制和思维:很多国有企业还是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流程,这种方式很难适应现在的市场和管理要求。

2、人才短缺:很多行业出现人才短缺的现象,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人才短缺会让企业发展遇到很多困难,也是一个影响组织工作的大问题。

3、竞争压力: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的组织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需要不断地创新并优化管理方式,以适应市场发展和企业变化。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组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做好组织工作,才能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和运行效率,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此外,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也需要更加认真地对待组织工作中的挑战,并且持续去改进和完善。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2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用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政治基础方面,国企在岗职工4200多万是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的群众基础;

所有制方面,党对国企的领导是重要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保障;

企业改革方面,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司治理各方面的成效能否有效落实。《条例》以法的形式守护国企的“根”和“魂”。

落实《条例》五项原则。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改革也是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企党的领导和党建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党产深度融合、党管干部人才、突出支部建设、巩固企业群众地位等规定,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国企的重要使命担当,以党的领导促改革、以法律法规凝力量,增强当代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

贯彻《条例》主要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企开展党建工作是确保党的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国企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依据,是引导全体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关键一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的重要举措,通过《条例》规范国企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才能使国企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体现在那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列》),贯彻了党章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就需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尺”,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是党的根本建设,《条例》中第六章专门制定了“党的政治建设”,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三是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五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党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关系到我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发展。《条列》中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要坚持教育管理,发挥监督职责,发展党员等一系列任务。党组(党委)要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对党员的管理,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我党也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灌注新鲜血液。

“预筑室者,先治其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列》),贯彻了党章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就需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尺”,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是党的根本建设,《条例》中第六章专门制定了“党的政治建设”,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三是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五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党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关系到我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发展。《条列》中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要坚持教育管理,发挥监督职责,发展党员等一系列任务。党组(党委)要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对党员的管理,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我党也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灌注新鲜血液。

“预筑室者,先治其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3

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效运转和稳定发展是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在国有企业的运营中,组织工作是关键和基础性的工作之一。我的工作经历中,我深感组织工作的重要性,也具有了一些心得体会,现在将这些经验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建立各项制度。

作为组织人员,我们需要为公司的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制度。简单地来说,制度是企业行为的约束规则。一个组织的制度完善不仅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还可以提升公司运营的效率和企业的形象。在我所在的企业中,我负责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我们为每个员工设置了一套详细的考核规则,并采取了透明公正的考核方式。如此一来,我们不仅增强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企业形象。

第三段:重视人才梯队建设。

在组织工作中,重视人才梯队建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明确员工的要求和目标,并根据其能力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和发展路径,为员工提供可持续的发展机会。我在过去的工作中体验到,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专业素质的提升,不仅促进了企业的长足发展,同时能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为了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我们制定了各项人才培养计划,包括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和定期评估等。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还可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四段:积极开展加强组织文化建设。

作为企业组织人员,我们需要积极地开展组织文化建设,努力发扬企业正能量。我们需要切实把握文化建设的定位和目标,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精神氛围和文化环境,以鼓舞员工积极主动地迎接挑战。除了发扬正能量外,我们还应该降低公司项目和业务过程中的文化风险。因此,我们放弃了标准化的流程,鼓励员工创新思维,并提高员工的团队精神。这些正面措施不仅提高了员工的凝聚力,还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第五段:结语。

总之,组织工作是国有企业内的重要工作之一。在组织工作中,我们需要建立各项制度、采取积极的人才梯队建设、开展组织文化建设,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企业形象。当然,每个国有企业有其独特的体制和现状,不可一概而论。但希望我分享的心得能为组织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参考。最后,我相信如果我们不断努力,组织工作将更加深入人心,为企业增添新的动力。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经济改革体制改革中党建方向的指引,蕴含着从严治党的新思维,折射着创新发展的新理念,为我国企业加强建党工作增添了新动力。近年来,国有企业积极适应社会经济新常态,转变方式抓改革,破冰重融促发展,整合资源调结构,健全机制促规范,并始终将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深化巩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不断凝聚民心,增添正能量,保证了企业发展不偏轨、不走样、不变质。

然而,因党员队伍结构的复杂性、追求利润的片面性、运行模式的滞后性、党建定位的偏执性等因素客观存在,影响着党建工作的良性发展,制约着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当前,对于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全面建设,有一个需要我们理性思考并审慎把握的关键点,就是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

一、助力社会发展需要。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为此,应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依靠和调动广大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良性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奠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推进企业建设需要。

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利用党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

三、加强党建工作所系。

在当前社会新常态背景下,国有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不断加强全面建设,广泛联系职工群众,使其更多地了解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与党保持一致,始终拥护企业的发展事业和奋斗目标。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发挥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入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确保基层建设的正确方向。要把握好正确方向,尤其组织领导上,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道德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形成讲诚信、尽职责的良好道德氛围。只有基层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了,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才会有可靠的组织基础。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5

抓党建,促发展,为国企改革发展强“根”铸“魂”。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湖南省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我省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省国资委副主任杨平表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下一步,我省国资国企系统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企业将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全省国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以此推动全省国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领导力、竞争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月7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监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参加述职的国企党委书记纷纷表示,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大家对搞好国企党建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新平认为,《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作为一家有着68年历史的省属大型国企,湖南建工一直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这一国有企业独特优势,把握战略方向,推动改革创新,将党的建设融入集团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体系,坚守集团作为国企的红色本色。

在湖南建工集团,企业发展战略、机构设置、项目投资、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先由集团党委研究讨论,已经形成常态化,确保了集团党委把好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和发展方向,企业规模与业绩快速增长,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代表、湖南路桥集团长江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龙秋亮感触最深,他们公司坚持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做到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党支部,使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6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用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政治基础方面,国企在岗职工4200多万是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的群众基础;

所有制方面,党对国企的领导是重要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保障;

企业改革方面,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司治理各方面的成效能否有效落实。《条例》以法的形式守护国企的“根”和“魂”。

落实《条例》五项原则。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改革也是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企党的领导和党建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党产深度融合、党管干部人才、突出支部建设、巩固企业群众地位等规定,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国企的重要使命担当,以党的领导促改革、以法律法规凝力量,增强当代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

贯彻《条例》主要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企开展党建工作是确保党的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国企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依据,是引导全体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关键一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的重要举措,通过《条例》规范国企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才能使国企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体现在那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五个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重要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坚持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有的企业还存在一些“四风”问题,明面的、显性的“四风”问题得到遏制,但隐性的、变异的“四风”问题还出现,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不听招呼的问题等等,都制约着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在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8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11 月30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在新时代的今天,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始终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定海神针”,将党的领导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让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齐头并进,成为带动国有企业发展的“两驾马车”,激发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释放无限活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三基建设”,筑牢党建根基,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精细化,切实把党组织内嵌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之中,从源头上解决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

三是强化党员教育。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讲道理,办实事,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四是强化作风监督。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

该《条例》的发布,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为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战斗堡垒,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我们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组织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高新时代党组织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做好领袖,充满正能量、富有战斗力,使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9

中国民航网通讯员李静报道:1月10日,吐鲁番机场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简称《条例》)学习会。

会上,吐鲁番机场党支部领导以ppt授课的方式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对照原文学,随后,组织参会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对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条例》答记者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拓展学习,以使本次学习达到最佳效果。

会议指出,《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要求全员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以《条例》为基础,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将其与机场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机场集团发展。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要按照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任务,从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要坚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和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10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心得体会 篇1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五个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重要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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