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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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浅谈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篇1

论文摘要中小出口企业①是我国扩大出口规模和不断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的重要基础和强大推动力。但当前多数中小出口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意识薄弱、水平低下等问题,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帮助中小出口企业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管理者财务管理意识薄弱。一大批中小出口企业是由外销员投资成立的,拥有客户资源,他们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经营权和所有权合二为一。他们虽然拥有丰富的国际市场营销经验,但基本上是企业管理的门外汉,缺乏现代管理理念。更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机制中。

(二)财务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中小出口企业财务部门的定位是后勤部门,财务工作就是出纳、简单记账和报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是空白。不但在原始凭证管理、定额管理、计量验收管理方面无制度可依,而且在财会部门职责权限、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稽核等方面也无制度可依。多数经营者没有切实地通过指标和数字来了解经营状况,致使财会人员办理会计事项有很大的随意性,造成账目不清,核算不细,手续不全,填报不及时。论文毕业论文

会计人员任用和会计岗位设置也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由于需要办理出口退税,中小出口企业基本都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但在会计人员任用上,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出纳工作实际是财务工作的核心,全面负责财务工作,兼任复核、采购、保管等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外聘兼职记账人员,他们往往在多个单位兼职,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

(三)财务控制薄弱,管理粗放。一是应收外汇账款风险控制意识淡薄,方法简单。应收外汇账款风险是出口企业最典型的经营风险。但超过50%的中小出口企业经营者认为:老客户没有风险和用信用证结算没有风险。根据外贸、外汇、银行和保险等部门提供的综合情况分析,在我国全部逾期应收境外账款中,超过60%是恶意的拖欠,其中超过70%是所谓的老客户拖欠的。据统计,在国际贸易活动中,82%是非信用证交易,其坏账率是%~%;而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超过60%,其坏账率高达5%。二是主动控制和防范汇率风险的`意识不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不断升值,这给中小企业的出口带来不小压力,但大部分中小出口企业都是在被动适应,消极抱怨,主动化解汇率风险的动作少,增加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缺乏以现金流管理为核心的科学资金管理理念。资金时间价值观念不强,不注重对现金流量的分析。

(四)对金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用建设滞后,难以取得金融支持。中小出口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有诸多原因,但中小出口企业没有在金融部门建立信用记录也是重要的原因。一些中小出口企业不注重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和融洽的银企关系。当企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时,只能抱怨银行是“嫌贫爱富”、“只做锦上添花,不做雪中送炭”。

二、改善和加强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努力实现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化、预算化和信息化。一是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切实可行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出口企业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内控制度,实现财务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覆盖。二是企业财务部门要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围绕目标利润,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构建企业财务指标体系。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三是财务部门在保证会计核算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务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扩大财务信息的采集面,实现财务信息系统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全覆盖,数字化展示企业经营活动过程。

(二)财务“引智”,聘请财务专家或专业机构做顾问,利用第三方智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借助专家或外部专业中介机构的力量,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专题报告;定期为企业提供会计团队培训;帮助企业设计各项会计、财务制度、成本核算流程;对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等。

(三)建立科学管理体系,有效防范中小出口企业出口风险。一是掌握风险产生的规律,有效防范风险。出口额大、利润高、条件十分优惠或突然集中放单等都是高风险业务。二是掌握国际贸易惯例,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三是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交易前期的信用调查评估可以借助专业化的机构以及驻外商务机构、银行分行和专业的信息调查系统来开展。实施风险转移也是实施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主要有: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和商业性的保理、福费廷、远期信用证无追索权贴现等。四是通过约定汇率风险承担方、调整价格策略、选择结售汇时间和参加远期结售汇等化解汇率风险。

(四)提高中小出口企业经营管理者、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综合素质。首先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素质,摒弃“家族式”管理理念,增强其现代财务管理理念,改变过去重经营轻财务的陈旧管理理念。其次是树立以人为本观念,一方面可以高薪聘请资深的财会人员补充到企业中来,另一方面必须加强企业现有财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五)中小出口企业要敢于对财务管理进行创新。为适应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小出口企业要对财务管理要素做出适时的重新组合,从而构建新的财务管理模式。有效的财务创新能够随环境的变化,快速有效地整合财务资源,适时调整投融资方案和营运资本管理策略,从而更好地实现中小出口企业的财务目标。

(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缓慢和风险高的内在根源在于其“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科学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对企业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是加快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的根本所在。

注释:

本文所说的中小出口企业是指年出口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其以出口销售为主导。这主要是参考财政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的企业上年出口额不能超过1500万美元。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惠萍。《论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场现代化》,第21期。

[2]杨延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模式创新》.《前沿》第7期。

[3]胡淑姣。《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战略的新思考》.《江苏商论》,20第6期。

[4]王棣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乡镇企业》,第10期。

[5]赵洪进,周雷力。《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商场现代化》20第12期。

分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篇2

分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现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自和修订并实施以后,在实际工作中已暴露出一些具体问题,有部分法律法规条文的具体设置问题,也有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一、现行税款征收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1。现行税款征收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第一,欠税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有些纳税人为了逃避追缴欠税,或在欠税清缴之前就已经在其他有关部门注销登记,或采取减资的行为,使得原有企 《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欠税如何处理只有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强制执行的规定,但税务机关应当在什么时间内采取这些措施却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关于逃避追缴欠税已经明确了法律责任,但前提是“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换言之,如果纳税人不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但也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又不“忍心”对其财产进行执行的情况下,纳税人就可能“千年不赖,万年不还”,而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提前征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税收征管法》对于税务机关提前征收的规定只局限于“税务机关有� 等到税务机关对其采取保全行为时,纳税人的财产已经转移一空。也有纳税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需要提前缴纳的,但又无法律依据。

第三,“延期纳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税收征管法》对延期缴纳税款规定的期限只有3个月,这对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能起不到实际作用。现行法律规定延期缴纳税款需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批,这一规定存在审批时间长、周转环节多、省级税务机关不了解纳税人具体情况等问题。

2。现行税款征收制度修订建议

第一,为加强欠税管理,建议在新法中明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不得减资及减资的处罚措施;注销税务登记是其他部门注销登记的前提;有关部门不能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执行的法律责任;在纳税人欠税一定时间后税务机关必须进行强制执行,这个时间可以是1个月或2个月。

第二,为使“提前征收”成为切实可行之条款,建议将“提前征收”的前提条件改为“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这一条件可以根据一定的线索判断,比较容易操作。建议扩大提前征收的范围,如纳税义务人于法定征收日期前申请离境者,纳税人自愿的,税务机关也可以提前征收。因其他特殊原因,经纳税义务人申请后税务机关也可以提前征收。

第三,建议适当延长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一年甚至于两年或三年,具体执行时间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因为纳税义务人需要有足够的时间通过经营自救解决实际存在的经营困难,时间较短不足以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起不到保护纳税义务人生产经营的作用。由于延期纳税时间延长可能会影响税款均衡入库,所以在征管法修订时也可以规定分期缴纳税款,既可缓解纳税义务人的实际困难,也可以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笔者还建议延期纳税的审批权限应由熟悉纳税人情况的县级税务机关审批为宜。

二、现行税务检查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1。现行税务检查法律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税务检查搜查权的问题。《税收征管法》没有赋予税务人员搜查账簿、凭证等证物的权力,也没有规定税务执法人员取证无能时的解决办法。而税务行政案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治安问题或刑事案件又不能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实际工作中税务检查取证已� 二是税务执法人员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违法行政。

第二,关于税务案件退税或补税的问题。如果税务案件发生时间长,加之税务检查的时间也长,那么对纳税人加收的滞纳金就有可能比罚款还多,也可能比应补的税款多。在对税务案件处罚的同时加收滞纳金,就有了双重处罚之嫌。如果因为对税法条文规定的理解不同,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而引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而滞纳的税款,也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显失公允。税法对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税还区分不同情况,有的`退有的不退,退税时有的支付利息,有的还不支付利息。

第三,关于税务检查相关概念和税务检查过程中强制执行的问题。《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说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部分,税务稽查结果的执行是税务稽查的第四个环节,那么税务稽查结果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应当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根据此条规定,如果纳税人不存在“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稽查局就无法对被查对象行使强制执行的权力,被查对象也就可以“千年不赖,万年不还”。但又有人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理解:税务检查只是税务稽查的第二个环节,所以《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不适用于税务稽查结果的强制执行,税务稽查结果的强制执行应当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但这种理解又存在征收管理的条款能否在税务检查环节适用的疑义。

我国预算会计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的论文 篇3

我国预算会计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的论文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1.一些新业务不能在预算会计中真实完整的反映出来。

这些新业务都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政策、新问题,例如正在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等。我国政府的财政资金的流向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常见的资金流动包括预算单位发放工资、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材料等,在以往的预算会计制度中这些事项所需资金都是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向用款单位拨付。但是现在却是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直接拨付给相关人员。例如职工工资,直接由财政部门拨入相关职工的个人账户,对于那些采购供应商,用人单位等也都是有财政直接拨入供应商账户。这样便减少了中间单位的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也不再由本单位经手,而是直接划入相关财政账户。

2.编制部门预算所需的会计信息无法满足。

预算会计应当为编制部门提供相关会计信息,但是现行预算会计还不能做到这一点。编制部门预算在形式上虽然与预算会计的联系不是十分密切,但就事实而言,编制部门预算时需要大量的精确的会计信息作为支撑,这些会计信息是他们开展预算的基础。我国的预算编制在以往实行的是“基数法”,但是这种制度随着会计工作的发展已经无法满足预算编制的需求。它按照基期年的支出基数与增长比例的简单相加来确定各部门的支出指标,这种简单的相加模式对会计信息没有太大需求。因而在以往的预算会计制度中也没有相关的为这一工作提供会计信息的机制。但是这种核算制度随着会计工作的发展已经不能在适应预算编制对精确性的要求。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零基法”的预算编制制度,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对部门内部的人员情况,固定资产状况等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这就需要预算会计制度提供大量的会计信息。但是,就目前预算会计的运行状况而言,仍然还是针对以往的“基数法”核算模式而设立的。这就使得这一制度相对滞后。

3.政府债务的'真实信息在预算会计中没有反映。

近几年我国为维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一直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大量发行国债的同时还从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和其他国家引入了大量外债。与此同期的会计报告中应当包含这些具体的债务信息。但是,就当前的预算会计来说,尚未形成提供这方面完整信息的制度和机制。现行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因此当期实际的还本付息数是财政收支的主要内容,但在计提利息支出方面还没有完整的记录,因此我们也只能看到政府负债的当期本金数,而对于本期负担、以后年度偿付的利息数等都没有完整的呈现出来。这种现象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或者市县级地方政府中大量存在。

4.政府会计信息在现行预算会计中还不能做到完全的透明与完整。

随着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对财政的监督体制也逐渐完善起来。近几年审计署公布的财政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政府预算信息� 但是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更是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各种预算会计各有自身的会计报表,但大都是分别编报的组织模式,这种模式不能通过汇总生成政府整体负债信息,因此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性还不是十分满意。究其根源还是预算会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

5.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受到现行预算会计的制约。

近年来,现行预算会计与经济全球化趋势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很紧密。我国参与世界市场的前提是政府首先实现与世界市场的对接,经济全球化对各国政府的最大影响便是,政府企业化的转变,简单的说就是政府是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出现在市场上,为其如此才能带动国内企业和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既然是企业,就要按照企业的规律和要求来运作。这对于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非常关键和重要。而权责发生制又是企业会计核算确认的基础,因此,当前的以收付实现制,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预算会计尚不能满足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公共管理要求。

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改革对策

1.重构条件下的预算会计体系。

当前我国的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三部分。在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正在成为我国预算会计的重点发展方向。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分类方式值得我国借鉴,在单位活动指引下对不同的管理目标实施分类。对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可以根据各自的核算重点将其分为两种类型,即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这样预算会计制度便实现与当前我国财政体制的顺利对接。并且在内部体系中也建立起了更加符合他们发展规律的基础依据。

2.向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转变。

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评价政府的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主要是依据债权发生制这一制度展开的,这一制度的缺位直接限制了政府投融资体系完善和发展。同时政府若要建立新型公共管理体制必须明确政府会计改革方向,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而且他们也不同程度地采纳了这种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对政府的财政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政府收入只有在其提供服务时才能最终确定,并且在服务发生之后,政府才能将履行义务的成本列入当期费用,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债务列表中反映相关的债务。这样,政府的财务报告方能将政府的会计信息完整、透明的呈现在公众面前。另外,政府所有的经济资源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上呈现出来,这是权责发生制的根本要求,也是规范政府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挪威政府将自身投资建成的高速公路和相关基础设施确认为政府资产,并对折旧费用做出了详细列举,这样就能引起政府和公众更加注意维护相关资产和更加高效的管理这些资产。

3.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应当发挥对预算会计的支撑作用。

会计系统的根本使命就是要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财务报告也要发挥这种作用,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因此应当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结构。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逐步扩大会计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等措施,将一份更加完整和规范的合并会计报表公之于众。

论文:我国城市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篇4

论文:我国城市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今世界,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竞争已成 众所周知,竞争是全方位的,有个人之间的竞争,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业之间的竞争,国家之间的竞争,当然也有地区之间的竞争。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一个城市要想在平凡中突起,城市营销是基础,也是保障。

一、城市营销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城市营销”概念与西方的“国家营销”理念可以说是一衣带水的关系。菲利普·科特勒在《国家营销》中认为,一个国家,也可以像一个企业那样用心经营。他认为,国家其实是由消费者、制造商、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实际行为结合而成的一个整体。因此国家营销应当突出自己的特点,发现自己的优势所在,提高自己的竞争力。由“国家营销”衍生二来的“城市营销”,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比较明显的内涵。城市营销实质上是将城市视为一个企业,将某城市的各种资源以及所提供的公共产业或者服务以现代市场营销丰富的向购买者兜售。它包括一个城市内产品、企业、品牌、文化氛围、贸易。环境、投资环境乃至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等全方位的营销,其营销市场既包括本地市场、国内市场以及海外市场,还囊括了互联网络上的虚拟市场。

城市营销作为一种广义的营销,符合市场营销的一般规律,需要解决以下五大基本问题:第一,为什么营销城市。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各城市由上级政府计划性地分配资源到相互竞争有限资源,城市竞争开始出现,营销作为竞争有力的手段应运而生;第二,谁来营销城市。按照菲利普·科特勒的观点,城市营销的主要行为者包括三大类:当地行为者(又分为公共部门行为者和私人部门行为者)、区域行为者和国际行为者。按照我国的国情,可分为政府机关、公共组织、企业和个人;第三,城市营销给谁。任何城市都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找准城市的顾客也就是市场营销中的目标消费者十分重要。必须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了解城市的细分市场,熟悉目标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才能有的放矢。一般来说,城市营销的顾客包括投资者、旅游者、创业者、工作者、生活者、消费者等;第四,城市拿什么营销给客户。这个问题是关于城市营销的产品,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尼科尔斯说“产品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地方、一种思想、一种实在的物品、一种服务、一项政府规划、一个慈善机构、一种福利事业,或者其他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他人的事物。”在城市营销中,除了有形的各种产品外,还涉及了很多无形的产品,大体包括环境、产品和人;第五,如何营销城市。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营销方式,城市也应该如此发掘自己城市的个性,追求与众不同,采用科学系统的营销方式,城市才能脱颖而出。关键的一点是以目标消费者为中心,真正满足城市顾客的要求,不再局限于推销范畴,体现当代市场营销理论的精髓。

目前,我国学界对城市营销概念的阐述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比较权威的认为城市营销是指城市根据其现有或潜在的目标市场如市民、旅游者、投资者、企业、出口市场等的需求及竞争现实进行甄别、发掘和创造城市的价值与利益,通过设计、生产和提供比竞争城市更能满足城市顾客特定需求的城市产品或服务,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发展的一系列研究、计划、执行和控制的过程。近年来,城市营销正日益成为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所有资源配置完全按国家命令执行,加上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所以这段时期的城市营销大都是无意识的,影响城市营销的要素也很单一,城市产业居于核心地位,其他营销要素往往是因此衍生出来的。

改革开放之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是我国城市营销的萌发时期,这一时期,城市营销并没有本质的突破,但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利用现有的资源引资,如以廉价劳动力、土地资源以及优惠政策等来吸引投资,主要是外资和民营资本,并开始在城市文化层面上发展,涉及到民风民俗、历史传统等城市文化方面的内容。城市品牌逐渐涌现,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20世纪90年代后,是我国城市营销的发展期。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对各种要素的争夺日趋激烈,城市之间的竞争加剧。随着市场营销观念的影响逐渐深入,部分城市开始用营销理念来规划城市,以城市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战略在部分城市开始形成。

总体上来讲,我国的城市营销目前还处于一个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城市营销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营销理念有待普及,理论和实践都有待创新。

二、我国城市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营销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普及

由于我们对城市营销理论研究的不系统、不全面、不深入,甚至存在概念上的误区,也由于城市营销理论体系尚未建立,理论上的滞后阻碍了实践的发展,导致城市营销的观念远未普及。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明确提出营销城市的只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昆明等少数大城市,有城市营销意识的也只是到地级市,大大部分县级市完全没有城市营销的概念。大连、福州等市有城市经营的实践,但是城市营销的观念尚未明确形成。厦门、珠海等沿海各市,威海、蓬莱等山东诸市,黑龙江等省也只是在城市形象传播方面进行了实践。

2.城市营销理论还不完善

由于我国城市营销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完善,因此理论上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从而不可避免地给工作上造成了一些思想误区。首先表现在对城市营销的理解存在误区,一些机构认为城市营销只要能创造经济价值,其它什么都可以牺牲,从而导致城市的文化、美学、生态等方面的价值严重缺失。从本质上讲,城市营销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过程,这种需求不仅包括物质需求,也包括精神需求。因此,城市营销不仅不排斥城市的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相反,它有助于一个城市的这些价值得到推广和社会认同。其次,还表现在城市营销的理论研究滞后。由于我国城市营销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虽然在实践方面有一定发展,但对于城市营销的理论研究还缺乏准确而全面的理解,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也比较肤浅。对于已经有营销实践的城市来说,由于对营销什么,怎么营销还缺乏准确全面的认识,致使在实践上表现出营销活动的盲目和混乱。

3.城市营销缺乏整体规划

一个城市要想在营销过程中取得好的效果,首先必须要有正确的观念和合理规划。城市规划是城市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城市发展的指南,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而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不能仅靠工程技术知识,还必须从整体上强化城市营销的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市经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但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过程中,城市营销的整体规划相当缺乏。大部分城市根本就没有把城市的营销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结合起来,而是割裂开来的。

4.城市的品牌核心价值不明确

城市的核心价值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可以体现在与城市相关的所有要素上,如环境、资源、文化、历史、经济和人等。无论是哪种要素,一个城市的品牌核心价值必须代表该城市能够为社会大众带来何种利益,这也是这座城市在商业竞争社会存在的理由。但就目前我国城市的营销实践来看,能够真正明确这一点的并不多。相反,大部分城市在进行营销推广时,都采用千篇 一律的手段和内容,比如宣传当地的优惠政策、发展潜力等。事实上,这些因素其他的城市也具备,人家为什么偏偏选择你呢。所以,这是我国城市营销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5.城市营销实践中盲目模仿,竞相攀比

很多城市为了加快本地发展,在进行城市营销时一心盲目模仿其他城市,甚至照搬其他城市的营销方式。从哲学上来讲,这是极其错误,马克思主义唯物哲学告诉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盲目照搬他人经验,没有和自身的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到头来反而找不到自己的特色和方向,最终将给城市的发展造成很不利的影响,导致城市品牌建设表面化、同质化,从而削弱了城市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此外,很多城市为了扩大影响或是某些政府官员为了显示政绩,不惜一切代价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且互相攀比,这必然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对城市营销也是非常不利的。

6.城市政府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城市政府部门在城市发展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的工作效率也不能很好的适应城市的发展。在城市营销过程中,城市政府是营销的主体,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政府的这一主体作用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由于部分政府决策暗箱操作、政府机构办事效率低下等,导致了城市营销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三、我国城市营销的策略

1.重视城市营销理念,正确理解城市营销

任何一项改革,思想的解放是关键,没有正确的思想作为指导,就不可能取得好的成就,城市营销工作同样如此。随着城市营销的不断普及,城市管理者必须转变思路,以现代营销观念来营销城市。城市政府部门,特别是高层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由以前的以“城市为中心”的理念转向以“城市消费者为中心”的现代营销理念。

2.正确分析城市营销环境

城市营销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城市营销的所有方面。只有认真分析城市营销环境,才能发现机会和威胁,并 城市营销的环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国际环境。城市营销的国际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技术环境。只有很好地掌握城市营销的国际环境,才能为我国的城市,特别是沿海、沿边城市开展营销活动提供更多的国际契机。第二,国内环境。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国家在推进和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法制建设、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国内资本市场不断完善,这为我国城市营销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第三,区域环境。同一区域的各个城市在制定城市营销策略时,必须充分考虑区域环境的现状和整体发展目标,与其他城市形成互补和协同的关系,共同推出一种区位形象,营造一种区位吸引力,形成城市消费者在该区域的集聚效应。

3.挖掘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很多时候,城市在某些方面的特色可 随着经济全球化、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加剧,我国城市面临全方位的竞争。塑造城市品牌是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重要策略,也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必然选择。在全球城市中,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与世界城市网络体系初步联结,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受到国际城市的竞争压力。只有打造城市品牌,才能使城市取得竞争优势,在众多竞争对手中独树一帜。进行有效的品牌建设,是促进我国城市品牌塑造科学化、加快我国城市品牌化进程、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的关键。

4.正确锁定城市营销的目标市场

科学研究表明,每座城市由于定位、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决定了其在经营过程中不可能满足所有城市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一座城市的经营目标只有集中于有限的城市消费者市场,才有可能在目标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为此,城市营销者应运用城市营销市场细分策略进行目标市场的准确定位,确定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目标市场,从各方面培养和强化自身的特色,塑造特定的城市品牌形象,以求在顾客心目中形成一种特殊的印象和偏好。

5.合理运用整合营销传播

城市营销需要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角度对城市发展的资源进行整合,需要以城市消费者为导向,用多层次、多功能、多结构、多目标的手段对城市的产业、功能、投资、布局、人口、生态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科学的策划方案,明确提出城市产品、进行城市品牌定位。按照方案具体执行时,还要定期反馈,监督城市营销的各方面工作,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需要调查各阶段实施的效果,根据消费者需求及时调整方案。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必要的资源和时间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形成统一的城市营销目标,避免传统营销方法中以产品为导向产生的弊端,增强城市营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率

在进行城市营销时,首先要对城市的发展进行长远规划,不断促进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城市营销需要正确的创新,也需要持久的创新。同时,还要对政府行为进行约束,不该管的不能管,该管的就一定要管好,要不断推进政府内部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政府作为城市营销的主体,必须不断加强城市营销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这样才能在激烈的营销竞争中作出科学有效的决策。

城市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撑点,我国的发展需要城市的成功。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可以归根于是中心城市及其所在地区之间的竞争。面对国内外各种经济形势,每一个城市都要抓住发展和崛起的机遇,规避失败和衰退的风险,最大化地吸引投资者、旅游者和居住者,实现城市的脱颖而出和展翅高飞。避免失误的最佳办法之一是进行系统、科学的城市营销。

参考文献:

[1][美]菲利普·科特勒。梅汝和等译:营销管理(第10版)[M].北京:我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

[2]左仁淑崔磊:城市营销误区剖析与城市营销实施思路[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

[3]康宇航王续琨:论我国城市营销的现状及其策略[J].江淮论坛,(3)

[4]陈章旺:我国城市营销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

[5]王军:引领城市迈向� 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发展;学生权利

学籍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动力,高校发展是提高学籍管理制度文明程度的有力保障。学籍管理制度以条文的形式告诉学生学校为他们设计了一个怎么样的学习轨道,告诉学生在校期间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制度上规定的各种奖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被管理者朝着高校发展的目标成长,从而促进高校发展,达到其教学目标。学籍管理制度还可以使学生感受到被人信任和期待,可以激发他们全身心投人学习,在遵守制度的同时,发展其自身的个性,从而达到或超越学籍管理制度的要求。学生愿意做出新的尝试,接受新的挑战。在学籍管理制度激发学生潜能的过程中,高校人才培养效率得以提高,高等教育得以发展。

1、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新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将各高校将主辅修制度、重修制度、选课制度、学分绩点制度、免修制度等学籍管理方法上升成为制度。从形式上注重了依法管理和对学生权利的关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重视不够。

现阶段高校学籍制度,追求的仍然是保证管理者的管理自由,这种集权控制的学籍管理制度在高校职能的发挥上,不依赖于管理者的潜能发挥,而在于控制学生遵循规则的力度。部分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在保留人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由此可以看出学校将学生的异动情况控制得非常严格,如果学生在保留人学资格期间发现了更适合于自己发展的道路,产生报考其他学校的要求,本就没有办法实现,这些都限制了学生的发展。以前有一种说法是考上了大学就吃喝不愁了,所谓的60分万岁就是说你可以在学校混日子,反正到时候会有工作,国家会给分配,于是高校成了学生的“家长”,学生的命运把握在学校手中,学校强制管理的作风使只能服从学校的安排,随着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的来临,高校收费和就业制度的出台,学校无争已经不复存在,学生需要自己交费上学,自谋职业,学校不再享有政府赋予的决定学生前途的政策权力,收了学生学费后,就必须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学籍管理制度应� 高校现行学籍管理制度虽然己经有了权利救济途径说明和程序的设定,但学生权利还不够明确,学籍管理制度文本没有规定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维护权益在学籍管理过程显得形式化,表面化,忽视学生权利的学籍管理制度很容易引起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诉讼案。我国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强调按计划与要求培养人才,专业划分过细,教学重灌输,轻启发,重记忆,轻思考,学习方法过死,评价指标片面,评价方法单一,评价结果偏颇。与之相适应的学籍管理制度也具有同样的计划特点,导致学生综合素质较差,创新能力较低,个性发展不突出。

(2)学籍管理制度各高校特色不明显。

权力集中和强制服从的高教管理体制是我国高校现有学籍管理制度的形成背景。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集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于一身,自上而下做出决策并进行管理,学校自主办学和独立决策的权力较少。尽管国家新规定渗透了放权意识,但相当多的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仍然在不同程度地抄袭国家学籍管理制度,没有添加适合校本特色的相关内容。由于国家的制度无法顾及地区、行业和学校发展的差异性,高校对它的复制导致了千校一面的学籍管理模式,限制了学校之间竞争及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校的竞争呼唤学籍管理制度的校本特色,国家新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现了扩大高校自主权思想,为学校自主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现行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强调国家学籍管理制度的指示作用,忽视本校实际和学校发展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使学籍管理制度与国家学籍管理制度雷同,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复。在制度设计时,各高校没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没有在制度上强化学校办学特色。体育学院、理工科大学、综合性大学等不同性质的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各有特点,在学籍管理制度怎样与学校专业特色相吻合的问题上,各高校却很少研究。

(3)制度的产生过程不够民主。

现行学籍管理制度的形成首先来源于学校管理者的意向。制度文本的原始意图很少有学生的意见,文本成型后甚至未指派学生代表参与讨论,学校管理者作为学生情况的旁观者,对学生情况的认识是有限的,制度生成过程中信息掌握不对称和不充分,民主和公开原则缺乏。学校要培养一批具有社会批判意识和探究精神的新人,就应该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威和纪律的态度。高校可以通过协作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理性的判断能力与预见能力,使学生逐� 学籍管理者应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民主制度的氛围,让学生充分参与制度生成过程,通过各种形式的感化,促使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形成制度的共同愿景。

(4)制度执行程序不够规范。

增强学籍管理制度的透明度,是制度执行过程首先应该遵循的程序,因为制度的透明度能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学生权益。关于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间公布这一工作,高校都做得不错,大部分学校都能保证在学生人学时人手一册,可是学校的宣传力度却很小,往往是一发了事,大学几年时间再不问津。要保证制度在学生中的高透明度,学校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将制度进行宣传,开展与学籍管理制度内容相关的各种活动,将制度内容内化到学生身上,只有这样管理者才能引导学生认同并遵守制度。现行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宣传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在学籍管理制度执行中,由于执行程序不规范,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在高校学籍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严格固定的程序机制。正当程序是学生权利得以实现的保障。

2、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1)增强学籍管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

增强学籍管理的民主意识,首先在管理中将学生放到应有的主体地位,使管理工作做到尊重学生,理解学生,满足学生并努力营造平等、民主的校园氛围。其次让学生在管理活动中参与选择,参与创造,参与管理,参与决策,以增强学生对管理目标、制度、方法的认同感。最后保障学生民主自由的学习权利。现代大学是由具有创造性人格的个体组成,而创造性人格的`发展和形成需要民主自由的外部条件。因此,保障学生民主自由的学习权利应成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一种价值追求。我们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权力的设置和运用不能只受只受道德标准的衡量与限制,应该坚持依法治校,将教育关� 在行使教育管理权时,首先考虑的不应当是如何处置受教育者,而应当是这样处置是否合法,是否会侵犯受教育者的权利,真正将受教育者作为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来对待。

(2)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式。

传统的学籍管理制度严重限制了学生的发展,我们要实现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拓宽学生学习空间、激发学习活力、发挥学生潜能。可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①免修。

即除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外,学生均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课程,经过免修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即取得学分。

②免听。

即对自学能力较强、成绩优异、己修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可申请免听。免听期间,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方能准予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学分。

③辅修。

本科生人校后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符合辅修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或双学位,或选修其他专业。

④间修。

即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对自己的潜力及对未来工作做出某种估计后,如果需要,他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修满必要的学分。如果中途有某种合适的职业值得去尝试一下,他也可以去试试而推迟拿满学分的期限,在试一试之后再来选修课程时,学生可能因为获得了新的感受而能作出更合适的选择。

(3)规范学籍管理程序及行为。

缺乏正当程序,存在程序瑕疵,是高校在行使管理自主权时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规范的程序,发生一些本不该发生的问题。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是使学校的管理行为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保证。高校自主管理权是法律确认高等学校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高校在行使自主管理权时,必须有正当程序予以保障。正当程序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和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证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公开、公正、公平。

具体到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应包括学生的解释和申诉程序、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专门委员会听证并作出处罚建议的程序、校长裁决及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具体实施处罚的程序等,缺乏其中的一项程序,有可能造成对学生的侵权。学校处理程序不越权、遵守处理决定权的层级程序;学校的处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且要告知和送达学生本人;学校的处理决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或送达受到处理的学生本人,处理决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告知或送达本人既由受到处理的学生受领,学校未把处理决定告知或送达学生本人,该处理决定不能产生效力;尊重和保障学生的申辩权,学校要允许学生申辩,重大学籍的处理决定在决定后作出前可以进行听证,根据听证笔录作出正式决定;坚持一事不两罚;保障学生的救济权,告知学生救济权是学校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和保护学生受教育权的程序义务。

市场营销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论文 篇5

摘 要:市场营销学作为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很多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都会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本文分析了在市场营销案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提高市场营销学案例教学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案例教学;市场营销学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能够提高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教学方式已经在教育界得到了认同。市场营销学作为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很多营销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都喜欢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但是,在市场营销学的案例教学实践中却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探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篇6

探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1 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统一

一些化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存在着偏差,认为安全工作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与生产部门没有关系。于是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在企业中负责经营的部分员工不了解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了解生产安全的重要性,生产部门也是片面追求产品数量、质量,着重关注企业经济效益,不能与安全管理部门形成统一意见,生产与安全管理两大部门不能够紧密协调,相互协作,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较差

目前大部分的化工企业都存在领导阶层安全意识欠缺的现象,企业领导阶层不重视安全生产,企业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自然是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安全意识自然是不够的,使得整个企业对于安全生产都不够重视,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较差。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企业主要是将资金投入到修复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直接的解决,但是企业往往会忽视对于安全问题根源的调查与分析,不求在根源上解决问题,不能够及时做好经验总结以应对今后的相关问题,从而导致问题会一遍又一遍的、周而复始的出现。

安全生产的基础非常薄弱

企业往往为了能够降低生产成本,仍然坚持采用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顺应时代及时改进。部分化工企业,会出现资金不足的现象,从而使得设备的更新速度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满足不了生产的需求,所以旧设备常常会超负荷的工作,得不到正常的维修维护。这样虽然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但是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

企业职工的操作技能及水平偏低

企业员工如果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并进行着严密的操作,就不会出现操作失误、巡检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观察不准确等问题,而这些往往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这在以往的化工安全事故中是有验证的。再加上一线生产员工以及基础建设员工的流动性大,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化工装备的本质安全欠缺

化工企业为了能够增加经济效益,通常会进行各式各样的装置改造、扩产等活动。在这些活动过程中,新增、改造产生的新的设备功能、管线布局等是否对原系统产生影响、改变必须通过相关方法进行验证。通过方法验证,可以极大程度上发现新增、改造系统的设计瑕疵,避免极端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的事故。现代工艺设计的典型本质安全验证的方法有:safety re?view,hazop review等等,同时一些国际大型化工企业从其自身的生产活动情况出发,也创造或发展了自由的、并逐步为行业认同的工艺安全验证工具。

2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企业管理阶层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以身作则,在员工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其次,需要聘请专门的具有安全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员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仅对员工进行必要的理论教学,而且理论联系实际,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再次,对于普遍采用的安全奖惩制度需要谨慎。奖惩制度很容易造成基层组织对于中、小事件的瞒报,从而使已发生的`事件缺失后继的分析、整改,进而整个生产组织丢失相应事件的经验累计。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应该从基本的工作程序入手,化工企业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因为一线员工没有遵循工作流程而导致的。例如工作许可的程序执行。严格遵照已制定的工作流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通过强化员工严格遵章守纪,划定工作红线,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企业的安全风险。

及时更新生产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设备综合管理的全过程:设备的研究-设计-试制-制造-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环节,这也是设备的整个寿命周期,而设备的全过程管理是从总体上保证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首先,需要加强设备维修工作,企业日常的设备管理主要工作就是对设备进行维修。其次,需要做好设备的及时更新工作,企业设备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会出现老化、磨损等,这些都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再次,需要对设备维修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最新的管理维修技术,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落实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立体式、全方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需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且通过安全管理测试的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在车间、班组中也需要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层层落实,落实到人。

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并实施

部分化工企业虽然有着良好的生产设备,生产经济效益也是十分显著,但是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不完善。存在安全制度不合理、规章不规范的现象,并且企业由于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于安全制度的执行就不是十分规范。这就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监察不到位,出现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解决,势必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与危害。

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篇7

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出口押汇是出口贸易中常见的短期融资方式之一,已经在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得到比较普遍的开展。但是由于国内尚无专门规范出口押汇的法律制度,各银行对该项业务的理解和操作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办理此业务时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出口押汇的含义、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问题及对问题的解决对策做作一系统探讨。

论文关键词:出口押汇,问题,对策

收稿日期:

引言

出口押汇业务已经在我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得到比较广泛的开展,一方面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的需求,使出口商能及时收回货款,避免了汇率的风险,也避免了从普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的繁琐;另一方面也是商业银行增加客户来源、提高国际业务经营收益、扩大利润规模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办理出口押汇业务存在的问题,不仅有利于规范银行的管理和运作,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出口创汇,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进而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开展。

一、出口押汇的概述

(一)出口押汇的厘定

对于“出口押汇”的界定,我国各银行的理解不一。尽管金融监管当局在《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习细则》、《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等金融规章中都使用了“出口押汇”的概念,但是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1]。我国各银行对“出口押汇”的界定大致可以分两类,一是将出口押汇作为有担保的短期融资方式;二是将出口押汇与议付等同或基本等同对待。这里引用沈锦昶教授在《国际信贷概论》一书中对出口押汇的定义,“出口押汇指银行买入出口商开出的汇票及有关货运单据(有时也可以也没有汇票)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其后,如进口商或汇票付款人拒付货款,押汇银行可向出口商追索”[2]。

(二)出口押汇的法律特征

1、出口押汇是一种融资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银行是融资方,而押汇申请人(出口企业)是借款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受我国《民法》的约束。

2、出口押汇是附有特殊担保机制的融资法律关系[3]

出口企业办理出口押汇业务,需将其出口项下的单证作为抵押。在押汇申请人偿还押汇款项前,银行有权处分这些作为抵押品的单证。同时,如果进口商或汇票付款人拒付货款,押汇银行可以向出口商追索。

(三)有权办理出口押汇的银行

出口押汇,作为一项业务品种基本在国内各家商业银行均有提供[4]。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办理该项业务的银行为商业银行。在我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主要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因此,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些商业银行均可办理出口押汇业务。

二、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

出口押汇是一项很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5],但是由于该项业务设计目标的内在复杂性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没有专门针对出口押汇的规范,使得银行业务人员和客户把握它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银行在办理该项业务时会存在一些问题。具体问题概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绕规模发放贷款[6]

出口押汇的主要作用在于为我国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加速出口企业资金周转,鼓励我国企业出口创汇。为了充分体现出口押汇业务政策的优惠性,政策规定出口押汇不得占用银行的信贷规模指标。然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却出于对信贷规模和其他因素的考虑,将一般外汇贷款当作出口押汇业务,即扩大人民币的贷款规模。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分别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因此,将外汇贷款业务当作出口押汇业务,如果贷款数额超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策性的规定,而且还绕了贷款规模控制的红灯,会变相的扩大人民币贷款的规模。

(二)将打包贷款当做出口押汇

打包贷款是指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以信用证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发货前取得一定资金融通的一种融资方式。在实践中,在出口商仅仅提供信用证单据的情况下,银行就为其办理出口押汇。因此银行实际上是将打包贷款当成了出口押汇。由于打包贷款下出口商不提供货物出运的全套单据,因此对于办理出口押汇的银行而言,信用证只是还款来源的保证,而不是抵押。由于没有货物、没有担保,因此银行会面临回收贷款的风险。在出口企业无法按时提交信用证条款中要求的各种单证或全部信用证的`所有条款时,商业银行就无法用抵押的信用证向开证行提出付款要求,商业银行能否回收贷款只能依靠出口企业的信誉。

(三)审查不严,造成国家退税款流失

我国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打包放款或者出口押汇,银行在结汇或者入帐的同时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须待出口货款收回后,才能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但是,在实践中,银行为出口企业办理完出口押汇手续,违规操作,无论货物是否出口,出口单位是否收回外汇,都给出口商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局核销。因此,违规的出口押汇,便可以为企业套取国家退税款提供了方便。商业银行违规办理出口押汇业务,不仅使国家退税不实,而且也使银行外汇资产带来巨大的风险。

(四)与现行法律规定要求不一致,引发法律风险

银行在实际办理出口押汇时有时会在押汇协议中约定,在押汇申请人不能如期偿还押汇款项时,则获得对相关单据及其所指向货物“所有权”。但是我国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势必会引发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到出口押汇协议,国内银行在出口押汇实践中采取与国内法不协调的做法,可能会帮助其赢得一些国外的诉讼。但是如果在涉外经济贸易纠纷中,如果确定我国的法律为其适用的准据法,则

三、银行的对策分析

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既有内部因素,诸如银行自身利益驱使,如通过变换手法绕规模发放贷款,以增加银行的收益;也有外部的原因,如银行间为了竞争的需要,采取一些变通或违规的做法,以此来争取客户。而违规的业务行为,又违反了国家的宏观的金融政策,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提高出口押汇业务质量,进一步规范银行经营行为,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外汇业务的管理。

(一)强化宏观金融意识

银行在制定经营计划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在业务经营中严禁采取绕规模、变相发放押汇贷款的手段,使各项信贷业务做到真实、合法,确保银行的金融业务在宏观金融政策的指导下有效的开展。

(二)加大对人才的管理和培训力度。

1、引进国际融资业务的高素质人才,提高银行融资业务水平;转变僵化的用人机制、指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效防止银行优秀融资结算人才的流失。

2、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强对银行结算人员和有关贸易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督促业务人员学习银行法律相关知识,使业务人员知法守法、懂法执法,正确办理押汇业务和防范押汇风险。

3、重视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要经常分析员工思想动态,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案件发生。

(二)加强银行垫款资金的管理

由于出口押汇业务不同于其他外汇贷款业务,从押汇到实现出口货款的收回需要一段时间,且货款是否能按时足额收回具有不确定性,从出口方而言,一旦出口企业货款不能收回造成的损失可能会殃及银行,因此而导致银行垫款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银行通过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加强对出口押汇垫款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对押汇日期、金额、核销期限、未核销原因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通过出口押汇的总账与明细账来反映押汇业务的管理、以及效益的情况。

(三)加强各种单据和申请人资格的审查[7]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涉及的各种单据种类多、内容广,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出口押汇诈骗的风险。加强对各种的单据和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不但涉及业务收入的获得,而且还关系融资款项的回收。因此对单据审查不符条款、开证行或议付行资信和经营作风不佳、索汇路线曲折、申请人或开证行所在地区或国家政局不稳等影响到融资款项回收的情况,商业银行要认真、严格对待,不符合自身经营原则的,坚决不予办理。

(四)及时核销银行垫款

银行在办理出口信用证押汇业务时,在收到开征行或偿付行的付款凭证后,按照议付寄单时的有关业务编号、金额、受益人等项目进行核对,如收汇无误,即可冲销对原申请单位的垫款[8]。如果国外银行未能在正常的期限内偿付货款,银行必须主动以电报或电传的方式进行催收或进行必要的交涉。而在出口押汇业务遭到国外拒付且出口商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开证行索回全套正本提单以便控制货权,同时应及时同时货物的承运人,争取控制非权利人提货。如果经过努力,在货款难以在短期内收回的情况下,银行应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向押汇方索取货款,改出口押汇为受妥后结汇的方式,以化解押汇风险。

(五)避开纠纷,严格按法律要求操作

虽然出口押汇协议中的流质约定与我国担保法的条文不协调,但是这并不影响已经成立的单据质押本身的无效,因此不影响银行和押汇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为解决银行实务与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不一致问题,押汇银行在以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设定质(抵)押时,应严格按我国担保法上有关抵押、质押的规定,严格规范业务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落实有效担保的条件,包括:订立书面质(抵)押合同;完成权利凭证的交付以及票据的质押背书等,以此防止因为担保手续的疏漏引发押汇申请人或是善意第三人的抗辩[9]。

注释:

①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90

②沈锦昶。《国际信贷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42

③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0

④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0

⑤田慧宇。《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解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3

⑥陈燕文,梁保祥。《金融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473

⑦任远。《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27

⑧陈燕文,梁保祥。《金融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477-478

⑨田慧宇。《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解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94

参考文献

1 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0

2 沈锦昶。《国际信贷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142

3 陈燕文,梁保祥。《金融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473-478

4 田慧宇。《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解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93-194

5 任远。《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27

护理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论文 篇8

护理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论文

1前言

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时代,广大群众对医疗方面最重视就是护理安全的管理问题。在医院内患者在治疗过程与护理的过程的体现就是护理安全,在当今时代发展中,护理的安全和护理的水平,以及护理的质量是对于医院的医疗方面有着重大的影响。目前医院在医疗方面的护理安全管理存在普遍的问题,特别是临床护理方面的问题是受广大群众注重的问题之一,当然产科中的护理安全也是许多家庭所关注的问题。要让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放心就要提高医疗方面的护理管理的安全意识,就要对护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对护理安全的意识和服务的质量。避免发生医疗纠纷,以保护医院的声誉,提高医院的威望。

2护理安全管理存在普遍的问题

服务意识不强

在许多医院中,很多的护理人对临床及产科护理不够注重,且有部分的医院对护理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导致医院在医疗上容易发生医疗的纠纷情况。在医院里,护理人员是医院的守护者,是患者的守护神;护理的安全性是广大人民所注重的,要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就要对所有的护理人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护理人对患者的服务质量。此外,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够强烈,对工作的态度不够端正,对患者的要求不够细心,以及对患者的关心不主动川。在进行交接班时不够负责,只是到了下班时间就走人,对特殊的患者没有进行详细的交接。以完成当天的任务做个形式而已,只要不出问题就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心里,让患者对医院的治疗不放心的因素是对护理人的服务意识不强,以及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医院的声誉受到影响三二。

临床护理人不足

目前医院中的临床护理人员不足,使其在发生突发状况时不能及时进行处理,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率提高。临床护理是医院最重要的部分,患者是否能快速的恢复健康是护理人需要做的工作内容。对患者进行看护,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也是护理人的工作。特别是在产科里,护理人的熟练要求是比较高,产妇和婴儿管理是分开进行管理。因此,产科对护理人的数量就要根据患者的熟练进行调整,产科的护理的工作量也比较大,及产科的工作比较琐碎。在遇到比较棘手的事情时,护理的安全意识容易被疏忽,而产科中是护士也是不能全部服务在临床川。

护理人的技术不熟练

在医院中,年轻的护士也比较多,熟练的技术不够纯熟_z]经验资历也不够独挡一面,让医院的能用护理人就更加少了,特别是产科里的助产士的人员较少,工作的量较大和繁琐。而产科助产士的知识不够丰富,以及知识比较老化,助产士有极少的机会去进修及进行更高级的培训。如在产期前不能对胎儿进行正确判断其中的大小与胎位的方向,容易使胎儿窒息,在处理产前与产后的工作不够熟练,就会导致产妇大出血及危及生命的安全。所以,要有护理安全管理的知识,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

3护理安全管理的对策

增强护理人的安全意识

对护理管理者的安全意识进行培训及去到城市较发达的医院进修,让护士在不同的环境学习不同的管理模式,让护士的知识不断地在更新。此外还要加强护士的素质教育,强化护士原有的教育方式,以新的教育方式锻炼护士的意志力,强化护士在管理方面的安全意识。并完善管理制度以提高护士的管理安全意识,让护士能熟练操作技术。进来完善的管理体系,提高护士的服务质量与操作技能,为患者提高优质的服务,以及安全管理的护理服务的高质量。

合理安排护理的。人力资源

加强护士的能力培训和基础知识的学习。要对新护士上岗培训及技术考核。护士要服从医院的管理制度,从而提升自身的技能,以院规约束自身的行为。此外,医院要设置护士长的职能及管理范围,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由护士长带动护理人员进行正常的工作。而护士要服从上级的安排,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管理的安全性。护士长要根据每个人的能力进行安排工作,有效的提高护士的积极性。而护士长要带动全员的护士的工作气氛,使护士在工作中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以保障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护理工作的安全。

加强护士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交流

医院有医疗的事故发生是因为护士与患者之间的交流较少导致,从而发生医疗纠纷。要改善护患之间的关系,就要提高护士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提升,加强对护士的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的护理也不断的在改善,而护患之间的沟通已成为护理工作是否能做好的重要因素。是建立在护患之间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以及相互配合的有效方法。要缩短护士与患者之间的距离就要建立新的服务理念,以达到改善护士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川。以提高护理的质量,为能更好的进行治疗提供良好的基础。从而降低医疗上的纠纷,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管理,保证医疗的安全性。

4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在医学的管理方式也随时代的需求在不断的改变,新的管理模式是对医疗护理质量提出了高度的要求,要提高护理工作的要求就需要加强对护理管理的质量。在对医院的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也提出相关的对策进行修改,以提高护理人的技术和服务意识培训为主,不断把护理的服务理念从质量管理中体现出来。不断加强护理在行为上规范自身的技术,从而提高护理的质量,降低护理上的风险,让患者的需求得到满足,避免发生医疗上的纠纷,提高医院各部门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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